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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当时只道是寻常


肯尼亚,马赛马拉国家公园

肯尼亚与伦敦,两小时的时差,生命在不知不觉中毫无缘由的递减。

不过宋淇泽大抵是不在乎这些的。即便这两小时失而复得,也多半是被他百无聊赖地消耗掉了,倒是不如悄无声息的逝去,这样还少些不必要的负罪感。

正如他现在,单手拖着下巴,倚在车窗上。

近三小时的颠簸,早已磨光了一行人最初的欣喜,各自靠着自己的位子,安静且落寞。

车子趋于平稳,耳边的轰鸣声也几乎消失殆尽,却没人愿意挑起话题,整个车厢静谧,却无尴尬。

说摄影师都是孤独的动物,宋淇泽倒是不置可否。

他并不打算给自己冠什么摄影师的名号,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只是即便是他也是懂得,一个拿相机的人若想拍到惊艳的景象,要历尽多少跋山涉水,经过多少遥遥无期地等待。并不是所有好照片都是靠那一瞬间的好运气。

这之中逝去的时光,有人说那极为孤独,确是这样。一个人的焦点,怎样都是落寞。可这孤独落幕后,他们又往往毫无违和地隐进现世的喧嚣繁华中,妻子儿女,三两好友,柴米油盐。

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恐怕都是,不过恰到好处的孤独更贴近灵魂罢了。

于是,宋淇泽也爱上了这孤独却不尴尬的氛围。

瞥向窗外,他竟不知该用何种语言来形容这片土地。

天苍苍,野茫茫?

不,那太过狭隘了。

野草无止境地蔓延,目光所及,皆被这一片灰黄侵占,颓败枯槁,苍凉却也悲壮。

这个地方,从来只上演最原始的爱与争斗。

阖上眼帘,宋淇泽可以毫不费力地想像那曲飞沙走石,万马奔腾的战歌。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现实且残酷。

睁开眼,草原与暗灰色的苍穹连接,向四面八方延展,肆意地没有了节制,风乍起,草低而不见牛羊。

这般萧索的景象,在这危机四伏的草原上,大抵已是难得的和平安详。

这世上也没有几处地方有这样的魔力,时而残酷的不留一丝情面,时而又广袤的似可以包容万象。

宋淇泽曾经喜欢用无垠来形容天空海洋和草原,似乎这词语已足够精准,到头来终究是他没见过世面了。

有些景色,是不能独以视觉的角度来衡量揣测的。

马赛马拉,早已不单单是作为一处景色的存在。在这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不计其数,或残酷或悲壮它们似赋予了它以生命的底蕴,身临其境,似乎世界也因它变得广阔。

宋淇泽好似突然明白了摄影的意义。这样的地方的,就是应该直观呈现在眼前的,任何言语的修饰都苍白单调。

对于这段行程宋淇泽是带有无限希冀的,如今看来,他该是不会被辜负了。

那天与阿禾的通话结束的突然却不莫名其妙,宋淇泽猜到了她的决绝。

任谁大概都不曾想到,那样好脾气好说话的姑娘,也有如此果决的时刻,宋淇泽却是了解她的。她不过是只刺猬,感到危险就缩成一团,逃避也好自我保护也罢,总归还有一定效果的。

正因如此,宋淇泽不敢在这个时候离她太近,他怕她越缩越紧,到头来却伤了自己。

所以他几乎毫不犹豫地随这一行人来到这他未曾涉足过的国度,心中还揣了一些期待。毋庸置疑,这片草原,对于任何手拿相机的人来说,都极具诱惑力。并且,宋淇泽希望自己能够真正审视清楚,不仅仅只是他爱是自己这一件事,还有,他所能给予她的未来。

车子在不经意间已渐渐停稳,一行人下车,此起彼伏关门的闷响后,再无过多的言语。

宋淇泽转身,会意地笑了。

苍穹之尽,一轮血色红日正向着地平线的方向坠跌,染红云彩后,又向四面八方弥漫,终是在整个天际洒满残阳。

他们似乎站在了世界的背光面,目光所及,非黑即红,映得宋淇泽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缝,也不忍移开视线。

夕阳下坠的随度比想象中要快上许多,不一会儿就到了天地交接处。身边升起一片架起单反的声音,宋淇泽却不为所动,仍是寂静的立在那里。

宋淇泽想他大概被那颗树吸引了,地平线上唯一伫立不变的存在,无论如何都平添一份悲壮。宋淇泽站在背光面,所谓树也不过是个漆黑的轮廓。纵横交错的枝桠,架在笔挺的树干上,每一处都勾勒的近乎完美。

他挂上一抹不明意味的笑,终于举起了相机,将它定格在了夕阳幻灭的最后一刻。

也许每个人都需要一场远行来找回那个藏在骨感现实背后的自己,还有那个记忆中相伴在身边的稀薄身影,那些感动的瞬间,以及那些视若珍宝地相伴。这之后,或许才能重新拾起勇气牵起她抑或他的手说,余生请多指教。

台州。

施梓禾接到宋牧然的电话的时候,正站在家的大门口。

看到来电显示,她不自觉一抖,微微地迟疑,却在下一秒坚定地接了起来。

“喂。”

“我回章州了。”

她听到宋牧然的声音,忽然有了一丝庆幸。她庆幸自己即便在感情里再狼狈不堪至少最后还能回到他这里,她也庆幸即便他们相互利用他在关键时刻也确实能给她一个依靠。

这样的庆幸似乎能弥补她昨晚孤灯凉夜形单影只的伤,让她不禁设想,如果这样一辈子也不错,即便她不爱他,也许他也不曾爱她,但至少可以各取所需了,也不至于落得个晚景凄凉的下场。

“嗯,我知道了。”

“我现在去找你吧,你在家?”

施梓禾有些怔楞,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低下头,微微抿唇,双手不自然握紧,意外被手中的钥匙硌得生疼。

“没有,我在台州。”

施梓禾忽然笑了,笑得释然,慢慢摊开了手。

有些回忆,即便再珍贵美好,却也会在某些时刻变成温柔刀,伤得你猝不及防。所以这世上才总有些人,拼尽全力,也要忘记。

钥匙似还残存着她手心的温度,她慢慢拿起,放到家门框上面。

这是宋淇泽教她的,不过是因为她有次来找他,碰巧他不在,碰巧她没带钥匙。她也不知道自己那天是怎么了,明明自己家就在旁边那栋楼,却依然执拗地等着他。等着等着就忘了时间,等着等着就坐在楼道里睡着了。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在冰凉的地板上睡着的,好像之后还做了光怪陆离的梦?只记得她应该是被宋淇泽摇醒的,看他的脸因混合着愤怒、心疼和无奈而变得极其有趣,她不禁笑出声来。

于是他就在一瞬间破了功,再也严肃不起来,却还是佯装生气地数落她没被保洁阿姨当废品收走简直是奇迹。

后来,他就教她在门框上放了把钥匙,说是不然怕自己哪天,真的要到保洁阿姨那去领人了。

施梓禾无奈地笑笑,为什么自己还在想。垫着脚摸到门框,却无意碰到了另一把钥匙。她怔住,泪不自觉地竟涌上眼眶。

原来,有些事我以为你忘了,只有我记得。却不曾想,有些事,原来我们都记得。那么,宋淇泽,是不是,有些事情我忘了,你也忘了。

施梓禾在挂完电话的两个小时后下楼的时候,看到了宋牧然站在门口,朝她笑得温暖。

她回以一笑,却知道自己笑得有多难看。

宋牧然朝她走来,她也不动,就等他走过来,

“哭过了?”

宋牧然轻柔地抬手逝去她脸上残留的泪,在接触到的那个瞬间,她轻轻一颤。

“来找……我哥?”

宋牧然问得小心翼翼,可她却必须照实回答,事到如今早已没了编造谎言的力气。

“他不在,出去了。我只是忽然想来坐坐。”

施梓禾望着宋牧然,笑得恬静淡然。

她想,她不需要隐瞒他,她还爱着宋淇泽,只不过,她似乎早就没了非要在一起的执着,或许,过段时间,她也不过只是偶尔想他了,也说不定呢。

她想着,伸手拥抱了他,或许没人相信,这该是他们之间为数不多的亲密动作。

把头放在他肩上,只是轻轻地搁置着,并没有完全放下戒备。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微微一愣,随后伸手拍了拍她,什么也没说。

她微微地笑了,有些无奈。宋牧然太聪明了,演艺圈这么多年,早就摸透了什么话该问什么话不该说,这样也好。如果他能够接受现在,还放不下宋淇泽的自己,那么她想她是愿意的,愿意试着去放下宋淇泽,愿意给他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即使无关爱情。

施梓禾微微抬起头,树藤的枝桠还在寒风中张牙舞爪,看起来遒劲有力,抓住白色的塑胶袋便不肯再松手。她看着塑胶袋在风中挣扎,许是它自愿的又或许不是。

只是,似乎不再重要了,因为它终是挣脱了束缚,随风而去即便被扯下一部分,即便这伤看似永远不可愈合又怎样,它终于自由了。

她笑了,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看向远方有些暗淡的太阳挂在灰色的天空上,她想,她该是最爱这冬天的阳光了,不温暖却也不寒凉,凉薄的恰到好处。

也许某天,你无端想起一个人,他曾让你对明天有所期许,但却完全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

当时只道是寻常。

她似乎陷在一个冗长的梦里。

冗长无趣而又光怪陆离。

似梦,却更像是小时候胡同口老影院放的黑白片子。

施梓禾就如小时候一般,就坐在影院正中。一片漆黑中,只有那一方不大不小的荧幕,映着幽幽的亮光。看着片子里面容模糊地身影,似乎还是理不清这个中的人物关系,因而思绪也早就飘往胡同儿里。

她几乎可以看到了,自由穿梭于胡同间的自行车,轴承摩擦作响,伴着一片此起彼伏的叫卖之声,掺杂着树上房檐儿上得鸟鸣,嘈杂却出乎意料的悦耳。

然而在这一片喧闹之中,往往有两种声音与施梓禾的牵绊最为深刻。

施梓禾忆起她也曾与玩伴簇拥着穿梭于车轮之间,不知哪里来的胆子,听着被甩在身后匆促的车铃声却笑得几乎更为酣畅,这样一路跑着笑着,直到胡同口老影院外的那形状奇特,有点像是小人书里怪兽形状似的爆米花机器旁。

驻足,聚精会神的瞧着、等待着、期待着什么。

似乎从梦中浅浅地抽离出来,施梓禾回想在自己那些已可称之为回忆的时光中,这样的等待确是屡见不鲜,为功为名为利还是为情,皆是这般。有的等到了,有的却如秋叶般在岁月中腐朽,不过听天由命罢了,半点由不得她。

于是,当等待的时光丝丝缕缕丝缕缕渗入岁月之中,剩下的不过只个最终以及她那听天由命、沉闷却温婉的性子罢了。至于那些曾经,该皆是随着童年那怪物似的爆米花机,在一声巨响之后洒落一地,而她施梓禾,该是再不回头才对。

只是这终究只是那位名为理智的做的决定,而寂静沉淀之后,回望那存在于童年记忆里的胡同,却让施梓禾即将被理智唤醒的身体放松下来。于是那车铃声、吆喝声,便又携着施梓禾似有若无的意识向岁月深处驶去。

她只感到灯光耀眼,只一瞬间,便是另一处灯火辉煌的地方,这似乎是她习惯的光景。然而只是习惯,却不夹杂多少欢喜。回望,似乎还是那个地方,不过这次荧幕里的是自己罢了。

渐渐地,位子上的人多了起来,越来越多,多到眼花缭乱,几乎全部融为一片黑压压的阴影。

心,突然有些慌了,实习生开始不断寻找。

似乎看得清楚一些,她看到了,有她熟悉的人,她看到了宋淇泽,站在光透不到的角落里,那么远,但幸好还在。

放下心来,眼睛似还在搜寻什么。她想她潜意识是明白的,那个小时候的自己,那个看不懂剧情还是要硬撑着到结尾,那个可以大笑,可以肆无忌惮奔跑的自己,施梓禾好想找到她。她想问问她怎么才能回去那样的时光,可是,又怎么可能呢。

她明明,就站在这里。

眸光暗下来,寻求安慰般望向最远的角落,风起,漫卷尘埃,却是空无一人。

于是,再没有人了,她仿佛就这样陷入了无人之境,如泥沼般沉陷,再无法救赎。

大抵人对死亡的恐惧还是来得更深刻的,施梓禾终于在溺死的前一秒钟惊醒。身上裹着的薄薄的衣料几乎已经浸湿,还好家里开了空调,不然一场重感冒是躲不过去了。

扯过落在地上的地毯,懒洋洋地窝在里面,她眯着眼看着对面的落地窗。阳光隔着薄纱透进来,夏至将至,秋天也不远了,这光亮竟也带了半许凉爽。

时间久了,还是有些刺眼。

施梓禾抬起手肘架在眼眶上,竟有液体蜿蜒而下,终是隐在了手肘支起的一片阴影之中,再无了踪迹,许是刚才的阳光太刺眼了罢。

门外邮差的车铃声响起,恍惚间竟与记忆中的声响重叠。只是站在门外的时候,却只剩下邮箱口一张明信片,再不是那个等在她家门栏之外,穿着制服,笑得一脸和气的叔叔了。

岁月本就无可回头,不过是她梦醒之后的恍惚罢了。

院内草坪上的却是是平白多了许多支离破碎的花瓣,雨水的洗刷后更为无暇,放眼望去,则更像是凋零前一场圣洁的仪式,美则美矣,却是悲哀更甚。

施梓禾不禁笑起自己的多愁善感,花自飘零水自流罢了,是必然也便是不可逆的,何需惋惜。

只是,若情也可如这般洒脱那才最好,她苦笑的地看着手中的明信片,其实,说是一幅摄影作品更为契合吧。

画面捕捉地恰到好处,红日在地平线将尽的最后一秒定格,仅存的一丝余热映在更远处遒劲的枯藤上,在辽阔草原的映衬下,悲壮却感动。

无需疑问,作者是谁再清楚不过。

施梓禾突然忆起前几天从伦敦打过来的那通电话,他暧昧的语气和近乎直白的表达,不像宋淇泽却又太像他。她早该猜到了,他认定的事,又怎可能仅凭她的只言片语便收手。

换在从前,她是该感动的罢。只是为何,却是从脚底升起的一片寒凉,几乎蔓延全身。后知后觉,施梓禾竟是赤着脚踏在雨后的青石板上的。但此刻,却丝毫移不开步伐,手几乎有些颤抖,却不曾把明信片翻转过来,她太清楚,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究竟为他打破过多少次。

不知多久,施梓禾才拾起力气,向屋内走去,痛苦、坚定,却再没有了犹豫。

她早就清楚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喜欢听天由命,被动的不像话。如果凌驾于人生的高度来看,这是种福兮祸兮的活法,她也不想改变。

只是,于情来讲,她清楚,即便是再多一次的机会,宋淇泽再一次站在了不远不近的位置,她也不会再有那样的勇气,走向他,走近他。性格使然,又或许,命运使然。施梓禾现在只是需要找一个能走过来拥抱她的人,了却余生。

如果人生终需拿出一段时间疯狂一次,那她的十年,该算是很奢侈的了。

若到迟暮,忽而梦起年少之时,惟愿只梦闲人不梦君。

很久之后,那个她命中注定的人,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从她房间里抱出一摞纸张询问她是不是可以丢掉了。她似是想起了什么,翻杂志的手忽热停下,过了一会儿又重新窝回秋千上,只懒懒得回了一句

“嗯,扔吧。”

肯尼亚,马赛马拉。

宋淇泽曾听同行的队友说过,八月的马赛马拉是充满创造力的。

平日里沙鸥翔集,几乎眼花缭乱,待到夜幕降临,漫天繁星笼罩之下,看看夜视相机中雄狮与鬣狗的夺食之争更是颇有一番滋味。

总之,这一天之中是绝不会缺少画面和焦点的。更何况被草原衰草连天的苍凉映衬着,无处不风景。

这时候雨季刚过,既无阴雨也不干热,空气中充斥着温润的气息。

宋淇泽想他从此就爱上了深呼吸。

随着胸腔的极限扩张,更多地气息涌入鼻腔,停顿片刻再散到空气中,只留余味在鼻尖萦绕。

前味是尘土的气息,细微的刺激几乎在鼻腔内横冲直撞,却不曾遗失大地深沉厚重;基调来源于几公里外待命的狮,那是猎食者们最原始的狂野;余味则是由不曾停歇的风带来的,包罗万象,有的味道似乎不属于这片草原,却不显突兀又恰到好处地融合进来,如同他们。

每一份相遇都是猝不及防,回顾起来却又理所应当。

如这草原与他,与这风,与那气息,也如他与施梓禾一般,全部都是异曲同工。

以今日回首,宋淇泽与她当日的相遇看似理所当然,却着实是一场生命的巨变,而他今后关于她的每个决定,不过是将自己更加推向了一条至死方休的路。

只是那一个个日夜,当时不过只道是寻常就是了。

“Eysenck,差不多时间了,准备架机子了。”

宋淇泽听着起了身,象征性地拍了拍裤子上的土,走到三脚架跟前,再盘腿坐下,躬着身子细细调着机子的角度,不再作声。

倒不是他寡言,只不过这团队的气氛向来如此,安静,不,是寂静,有些诡异,但大家似乎都默契般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种氛围。奇怪,但是,他倒是更愿意把这种默契理解为“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了。

想着,此时此刻的动作也是更加的轻且慢了起来,宋淇泽不知不觉竟也在谨小慎微的维持这份寂静。

双手缓缓地撑在地上,整个身体微微向前挪了挪,却不得不在意着衣服布料与衰草摩擦间的沙沙声响,当真是辛苦。

宋淇泽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刚刚起身时拍土的动作着实多此一举,他现在的日子真真是“以天为盖地为炉”,与这尘土的亲密自是不必多说。生动形象点,这自己要是颗种子,再来点水准保生根发芽。

只可惜宋淇泽并不是颗种子,并且他做得多此一举的事也并不止这一件。

Eysenck,听起来有点装模作样,尤其在这遍是中国人的团队。

想来其实他根本不必隐瞒身份用自己的英文名的。且不说他近些年已逐渐淡出媒体视线,单是这一面之缘的缘分,以后也不过是此生不复相见罢了。

如此说来,这名字该也是习惯性的多此一举了。

又许是,习惯掩藏自己的人,就算得以放下伪装,也是怕光的。称不上是瘾,却也是少不了的习惯。

不过,无论他人作何感想,他倒是不讨厌这名字的。

说不上为什么,有时候脑海里会突然蹦出来一个旋律,然后在你的心底单曲循环到你无暇顾及才停止。宋淇泽静坐在草原上的时候倏而的有一首歌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宋淇泽跟着调调在心底哼了几声,想起来了这首歌的名字。

Imyours.我是你的。

他发现,自从他认定余下的生活无论如何也要纠缠着刘诗诗的时候,生活的每个细节似乎都合上了欣喜的节奏。

翻看一个月前的歌单,SinadOConnor爱尔兰的摇滚女歌手,空灵清澈却孤傲悲伤,每每听过都觉得泪随心撒了一地,到最后都落到要被风吹散的境地。

再看看现在,他苦笑自己的品味简直像跨越了两个领域。

不插电的木吉他震颤着共鸣,音符顺着木纹肌理缓缓渗出。少了份冲击,多了点柔美。

美国小伙子清澈中带着细微沙哑的声线,慵懒却带着致命的吸引。

于是歌词就在唇齿间似是不经意地流出:

SoIwonthesitatenomorenomore

ItcannotwaitImsure

Theresnoneedtocomplicate

Ourtimeisshort

ThisisourfateImyours

这就是命运,命中注定,我是你的。

也许便是这样,如此简单,不再需要更多的修饰,因为我爱你,已是命中注定,剩下的便都是理所当然。

突然,宋淇泽抑制不住地想笑,愈发开怀。他想,他来这儿,找寻所谓理由,勇气,所谓的思考,如今都有了答案。既然是命里终须有的缘分,无论他曾经怎样的抉择,到最后不过都是回到施梓禾这一个终点,由不得他,却已是他心中所想。

他突然起了些坏心思。

想来自己本不是什么喜欢变化的人,也许这里便是个新的开始也不一定。

不过说穿了也不过是因为眼前这片寂静太熟悉也太压抑。

就像,晚高峰前的地铁车厢。

拥挤,却不至摩肩接踵的地步,空气中身心具疲所酝酿出的烦躁正在急剧发酵。

可却同时安静异常。

几乎,每个人都盯着面前那一寸四四方方的电子屏幕。幽幽的光映在脸上,伪装出一派平和的表情,细看却只是麻木又毫无生气。

列车通过隧道的轰鸣是背景音,但似乎又已是全部,被车门隔绝了不少,倒是还不足以打破这片寂静。

这片过于喧嚣的寂静。

若是如寻常那样,他便也会从包里拣出自己的手机滑动解锁,然后不着痕迹地融入这诡异却寻常的氛围,就如他此刻细细而谨小慎微地端坐在三脚架旁一样。

只是宋淇泽今日似乎添了些好奇心。

宋淇泽想试试看,如果打破这一成不变的氛围,那么接下来会是怎样的景象。慌乱,还是更慌乱。

自己又能否适应这未知的新情势。

又或许于他来讲,决心改变现今的一成不变,就已踏入了生活的另一重境地。

于是,宋淇泽倏地把相机对准天空,而不是什么狮群,他知道施梓禾早就期待一组星空的照片。

意料之中的,三脚架轴承深处传来的撕扯摩擦,在这一片寂静中绝对称得上突兀。然后宋淇泽又突然向后躺倒,把头枕在双臂上,对视星空。

显然同伴对宋淇泽忽如其来的举动显得有些诧异,试探性地叫了他的名字。

“你看,这里的星空也很美。”

没有目的性地对天空喊出,不大不小的音量,宋淇泽却觉得这声音正踏着这片土地,与风一并,直到草原尽头。

这之后,长舒一口气,宋淇泽微微眯起了眼,原来改变后的结果他并不在意,他要镌刻于心的只是此时的快感,和心中踏实的力量。

这一夜很长,也很静,是让人安心的宁静。

宋淇泽静静地仰卧,望着星空,一人,一架相机,和谐地不像话。

这样静谧而无眠的夜,最是容易触到内心的柔软。

宋淇泽忽然想起,施梓禾似乎也是在这样的夜晚,对他说,她想他帮她留住她目光所及内的星空。她说若是世间有一些事永不改变该多好,她不必接受新的,也不必只剩怀念。

忽而,风起,飞扬的发丝又搅乱了谁的心绪。

记得当时就那样深切地望进了她的眼里,宋淇泽本想告诉她的,这世上有些事是可以不改变的。施梓禾的眼睛,灿若星辰,若能留住,便是他一生不灭的光。

可如今,宋淇泽所能做的,不过只有帮她留住眼前这片星空,却不知他还能不能做她眼中的光。

宋淇泽转转僵硬的脖子,看了看身旁相机的显示屏。一片静好的星,很美,很像她。

印象中,他似乎不曾为她做过这些事事,不过只因为她太顺从,他太麻木。

如今做来,却是出乎意料的得心应手。

也许就是这样,寻一人,付出爱,是一种本能。

如若没有,那么心,也会去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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