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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


天还没亮。

也快亮了。

陈玄帆穿了一身的黑衣华服,昂首阔步,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清河县的大道上。

头顶是未散去的黑夜,还有压过来的一层怨气鬼雾。

鬼雾弥漫之中狰狞的鬼脸,已经不再咆哮,而是瞪视着前方。

身边是冷风嗖嗖,吹起他脑后的青丝和衣袖裙摆。

表情肃穆的用双手捧着一个一尺多高的黑色陶土坛子,坛子口上盖着他的那口大黑锅。

身边零星的有从家门里走出来,目送他的百姓。

扶老携幼,眼含着热泪与希望,就像是在送别大英雄。

但只要仔细一看就知道,这些人眼神里,唯独没有依依不舍。

因为虽然路上只有陈玄帆一个人,可他却不是所有人送行的主角。

主角是他怀里的那口锅——下的魂瓶的主人——厉鬼美人——李忆卿李小姐。

所以这也不是送英雄,而是在送瘟神。

陈玄帆手里捧着的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坛子,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魂瓶,装着能送走半个清河县的厉鬼的骨灰。

这他要是一不小心,脚下站立不稳再摔个大马趴,那可就有大热闹可看了。

深吸了口气,努力的平复着“砰砰”乱跳的小心脏。

“其实你不必如此,抱着我的魂瓶出城,也无不可。”李忆卿的声音从铁锅之下的魂瓶里传了出来说道。

“不可。”陈玄帆表情严肃认真的摇头道,“小姐宽宏大量,全城百姓和我们猎妖军都感念你的仁慈。小姐既然选了我护送出城,那是在下的荣幸。怎么能冒犯姑娘?不过是双手捧着送出城外,算不了什么。可也是我的一番心意,小姐不必在意。”

谁也别想拦着我拍鬼屁!

“……你这人,倒是实诚。也罢,你既然有这份心,我也不会亏了你。”李忆卿笑了一声,淡淡的说道。

“小姐说这些就见外了。”陈玄帆矜持的一笑,转而又道,“不过小姐要是愿意给,我就在这先行谢过李小姐了。”

“嗯,之前的话兴许有些假,这一句却是真诚的很了。不过就算你是做做样子,也挺讨我的喜欢。”李忆卿又笑道,“那你可捧结实了,且快些出城,不然天亮了,可说不好会怎么样。”

“小姐尽管放心,在下没有别的优点,就这两双腿又长又直,迈开了走,速度快的我自己都害怕。”

“……”

魂瓶里传来一声轻笑,再没有动静了。

陈玄帆长舒了一口气。

这把应该是稳了。

双手捧着一个大陶土坛子,不说坛子本身和里面骨灰的重量如何,就里面待着一只厉鬼小姐姐,这压力之下,能忍着不手抖,都是他心理素质过硬了。

姿势的确是别扭,不自在的要命。

可让他抱在怀里?那是肯定不行的。

不是怕李忆卿赖上他,是怕冒犯了对方,被一巴掌拍死。

那死的可就太不值了。

不是陈玄帆在夸张和妄自揣测,而是他很明白一个道理。

这女人,和男人不同。

生来就不同。

孔子说七岁不同席,母亲会教会女孩子保护自己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能在女厕所之外的任何地方方便。

人烟稀少的地方,就连女厕所都不安全了。

而男人,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概念。

会选择在哪里上厕所,完全取决于个人素质和膀胱的容量上限。

所以,男女在一些事情上的容忍程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毕竟在荒郊野外,书生能遇见女鬼。女人就只能遇见色狼。

女人夜跑被猥琐大叔拦着不让走要微信,被走路都晃悠的大爷问多少天一晚,这都是家常便饭。

一群女人和一个男人喝酒吃饭,颜值高低如何,男人都是在兴奋和更兴奋之间徘徊。

一群男人和一个女人只是吃饭,不管长相好坏,女的都得是害怕和更害怕上下紧张。

安全阙值不一样。

生活环境不同,很难做到感同身受。

陈玄帆在当保安和送外卖的经历中,掌握到了和女性接触的小妙招。

管好自己的手和脚。

如果对小姐姐没意思,就连嘴也一起管好。

因为一些言语上的逾越,在男人之间能算是“情趣”,在男女之间只能算是耍流氓。

身为男人,陈玄帆感觉身边的男人大部分还算很正常,但就是界限把握不好。

怎么说呢,有时候献殷勤,女人首先想到的都是防备。

有些话吧,如果觉得别的男人对自己老婆说了会想砍人的,就尽量别说了。

保持起码的尊重和安全距离,就很好。

这种觉悟,是给他带来过切实好处的。

女人对男人的容忍度普遍高,要求却很低,仗着长得不错,和这一招装绅士,陈玄帆没少蹭好处。

夏天有饮料雪糕,好评如潮。

冬天有奶茶红包,赚的不少。

除了一些自我感觉过于良好的极品,还有在婚姻中遇人不淑把所有男人当仇人,歇斯底里发泄不满的妇人,会让人很崩溃之外,一切都还挺好。

别看现在捧着的魂瓶里是个厉鬼,很显然,也吃这一套。

厉鬼怎么了?

现在是厉鬼,生前也是个女人。

对待性情多变的女鬼,只需要更多的尊重,乃至于恭敬。

但是,又不能太过分,不然就成了舔狗。

舔狗,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他的恭敬只会被认为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垃圾,不值得被重视和回礼。

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嘛。

所以拍鬼屁是要拍的,但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

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拍的鬼屁,值钱吗?

能得到的多少好处?

肯定没有一个守礼的俊美猎妖军后起之秀,得到的更多。

赏赐下人,随后一块银锭子就行了。

送礼,能送一块银锭吗?

那肯定不行。

所以,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陈玄帆可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

首先他身上这从头到脚的就不一般。

玉冠束发,脑后挂着古铜色发链。饕餮暗纹的黑色锦袍,宽袍大袖,走动间腰背挺直四平八稳。

阴风拂过如美玉的俊脸,发丝飘起,铃声泠泠。吹起袍袖衣角,如芝兰玉树临风展,风流潇洒。

就这一副卖相,围起来收门票不过分吧?

这么折腾所谓何来?

当然是为了捞好处。

他这么冒险与厉鬼共舞,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捞好处。

所以要尽善尽美,不过是出卖一些色相而已,咱有这条件,何乐而不为?

李忆卿有了面子,自己能落下好处。

这买卖,划算。

美人厉鬼李小姐让猎妖军答应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陈玄帆亲自护送她的魂瓶出清河县城。

此前她传话让陈玄帆进崔家,刘一勇没答应。

担心他会折损在里头。

事情到了这里,也是时候表示出一点强硬了。

玄武卫的一个校尉到了清河县,这就是底气。

城内的百姓又多半去西城城外,更是少了顾忌。

“李小姐有话,但讲无妨。”刘一勇就回了这么一句。

说的简单易懂一些,就是你大声说吧,咱们不打算跟你商量着来了。

能答应的就直接答应,不能答应的就直接谈崩。

没有商量的余地。

堂堂的大唐猎妖军,能为了百姓的身家性命妥协,但不能一味的妥协。不然让那些不安分的妖魔邪祟邪术修士知道了,还以为咱们好欺负呢。

于是,全清河县剩下的人,就都知道了陈玄帆成了李忆卿指定的捧瓶人。

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是个问题。

不答应,势必少不了得动手。

玄武军的武道六品的校尉和厉鬼打起来,清河县至少得没小一半,十天半个月内,阴气散不了就别想住人。

李忆卿手下还有近二十个恶鬼,她还能招来多少不得而知。

甲字队这些军卒退走还是留下?

如果退走,城内留下的这些人,恐怕活不下来几个。

留下,肯定会有危险。

陈玄帆瞥了一眼周围看着自己出城的百姓,不由的叹息了一声。

这还剩下好些人呢。

不是所有人都能舍下家先顾命的。

都是普通人,把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看得比命重要的人多得是。

这有错吗?

大战一起,房子可能会被毁掉,里面辛苦积攒的家业也都没了。安身立命的本钱没了,留着命受罪吗?

升斗小民,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县城有套院子。何况还有可能是祖辈留下的。

故土难离,是因为离了这里,没有好地方可去。

啥都没了,活不下去。

朝廷当然会救灾,可能管你一顿两顿,能给你建房子赔家财吗?

别说是朝廷了,活菩萨也不可能做到。

还不如就和自己最放不下的家一起痛快的消失。

所以,陈玄帆决定答应。

当然了,他答应肯定不止是因为这些。

高尚的品格,陈伙长毫无疑问是有的。

但不能光有高尚的品德,还得有点旁的东西。

比如,还惦记着李忆卿说的好处。

“天亮之前护送我出清河县城,送你一桩大好处。”

一个厉鬼的好处,能有多大?

已知,厉鬼几乎是和真正的修士是同一量级的存在,她口中的好处,总可能比黄七郎的当归差吧?

何况还是大好处。

陈玄帆很是心动。

苟道中人也不能一动不动的怂着,该冒险还是得冒险,只不过是得看看值不值得。

不然就太窝囊了。

让他下定决心的,是玄武军校尉的声音。

面瘫脸校尉就说了两个字:“答应她。”

陈玄帆在那一瞬间,就一咬牙,干了。

他想到了之前的猜测。

李忆卿背后有人。

玄武卫的校尉让他答应,用的不是传音入迷,是直接开口。

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他很有可能是在卖人情。

李忆卿身后的这个人,来头不小。

风险肯定是有的,可陈玄帆也是有所依仗的。

传家宝发链上的小帅锅,这不就扣在魂瓶上了吗?

这一口锅遮住的地方,就是他说了算了。

敢闹幺蛾子,信不信我将小帅锅翻过来,掏出勺爷给你把魂瓶当鸡蛋开了,当场表演一个翻炒骨灰。

鬼物的弱点就在骨灰上。

骨灰被洒了问题不大,被用法术拿捏或是毁掉,那就是灰飞烟灭万劫不复的下场。

当然,这中间有个过渡,上天怜悯给它们一个垂死挣扎的机会。

而且这么做会损活人阴德,没事得少干。

但是逼不得已,就不能手软了。

简单的盘了一下危险和收益,权衡利弊之下,陈玄帆进了崔家。

美其名曰是万一天亮了,也好给李小姐挡挡太阳,他就把小帅锅当帽子给魂瓶盖上了。

没事,魂瓶擦过一遍,很干净。

回头把锅一洗,完全不影响使用。

这段时间魂瓶骨灰鬼物见的太多,陈玄帆的接受程度,蹭蹭蹭的往上涨。

至于其他人吃这锅里出来的食物,会不会接受不了。

呵,敢不接受,勺爷打蛋蛋伺候。

当锅扣下来之后,李忆卿似乎“咦”了一声。

听到这一声,陈玄帆立刻就安心了不少。

小帅锅还是很给力的。

再把其他十几个恶鬼的魂瓶装到储物袋里,毕竟他只有一双手,诸位仁兄就只能委屈一下了。

也不能和大姐头抢尊位不是。

然后麻利的给自己换了一身行头,手捧魂瓶的陈伙长这才闪亮登场。

走在清河县的主道上,走向城门。

手里呀捧着骨灰哟,一脸正气凌然,君子端方有礼。

心里呀惦记着好处,随着准备这事情不对就尥蹶子。

终于,天光微微有些亮的时候,到了城门口。

陈玄帆平复心绪,浅浅的深呼吸。

可算是到了。

也不知道李忆卿为什么要求,一定要走着过来。

而且得是一步步的走。

不能跑,不能跳,更加不能飞跃。

跟西天取经似得。

西天取经唐僧还能骑马呢,到他这就只能是十一路安步当车。

难道是怕被摔了魂瓶骨灰抛洒?

还是有别的讲究?

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是到了地方,总算是要交差了。

当然,也幸亏是这样,不然这小帅锅还有些扣不住呢。

不知道是他来得巧了,还是天意如此。

在陈玄帆距离城门还有数丈远的时候,城洞里传来嘎吱吱开门的动静。

等他到了面前,大门正好完全的打开。

让他顺顺利利的出了城门。

走出城门之外,陈玄帆刚想问一问,送到这里行不行的时候,就看到一辆马车远远的过来。

须臾之间,就到了眼前。

马车上跳下来一个带着斗笠的矮小的身影,两步窜到了陈玄帆面前,露出一张毛毛脸,抱拳道:“陈伙长,多谢辛苦相送我家小主人。”

哟,黄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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