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为了争这些住房,厂子里各方人马是大打出手,袁洪刚这个有资格做主的人整天被人围堵。

丁爱珍也算虎口夺食,硬生生拿到两个指标。

她要是不能给别人好处,别人凭啥要和“丁主任”站在一起?

丁爱珍手里的两个指标,自然能换来不少好处,让她在单位展开工作时更顺畅。不,丁主任一向都是顺畅的,除了在夏晓兰身上受过气,她简直是人生赢家。

朱放回家时穿了一件新大衣,丁爱珍摸摸料子,听说只花了100元,还夸朱放会买东西。

“我儿子穿着就是好看!”

母子间吵归吵,丁爱珍那会一直和宝贝儿子生气。海军蓝的羊毛大衣穿在朱放身上的确效果好,他皮肤白个子高,能衬这颜色呢。

听说还有黑色,丁爱珍就琢磨着给朱放他爸也搞上一件。

朱放说随便买的,丁爱珍还挺遗憾。可朱放朋友的新媳妇儿小芹就在国棉三厂上班,丁爱珍还是小芹结婚的媒人,偶然在厂子里说起来,小芹就说自己买了两件大衣:

“一件海军蓝,一件黑色,我还是看您家朱放穿着好看才去买的,卖衣服那女孩儿可漂亮,眼光也挺好!”

小芹不过是闲聊,丁爱珍听到卖衣服的漂亮女孩子,全身雷达都打开了。

小芹说她大衣买成138元,朱放穿回家的那件只要100元,谁能给朱放便宜三十多块?

夏晓兰!

这名字一下就跳到了丁爱珍脑子里。

她上次瞧见夏晓兰,可不就是在大街上摆摊卖衣服嘛。好啊,说是对她儿子不感兴趣,上次还和别的男人出双入对,那又给朱放下饵干嘛?

丁爱珍的脑子里,男女间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这样想其实也没错,国家单位干了一辈子,丁主任可没有生意人的圆滑。

夏晓兰做事喜欢留一线,只要不涉及底线,夏晓兰都不会撕破脸,而且特别记恩情,别人帮过她一分,有机会她会成倍的回报,这种行事方法既有职场的圆滑,还带着几分江湖气。夏晓兰上辈子不能靠脸走捷径,最后能把许多客户发展成朋友,成为她独有的人脉,与她的“快意恩仇”的江湖气脱不了关系。

反正丁爱珍仔细一问小芹,基本上能确定朱放的大衣是在夏晓兰那里买的。

小芹说夏晓兰卖的大衣供不应求,听说还要开实体店面,丁爱珍福至心灵——那天从袁洪刚办公室里出来三个人,是来签二七路45号租房合同的,那个让她熟悉的背影,现在想来不就是夏晓兰吗?!

除了那狐狸精,还有谁走路是那样妖里妖气!

丁爱珍在小芹面前没有露出端倪,她跑去套袁洪刚的话。

二七路45号那三间门店,的确是有人租来开服装店。

丁爱珍冷笑,回去就把事情对朱放他爸讲。

“想一只脚踩两只船,还是被别人甩了要回来缠着你儿子?我要不收拾她,我不姓丁!”

朱父不以为然,“最近也没啥动静,她找的对象看来也就那样,你要不喜欢她,随便卡一卡她就行。”

个体户本来就没什么地位,朱父说随便卡一卡,“蓝凤凰”的营业执照就愣是办不下来。人家一看申办营业执照的地址是“二七路45号”,直接就说办不了。

“不合格。”

哪里不合格?

卫生还是别的不合格?

胡永才托人情去问,搞了好久才隐约明白,这是得罪人了,针对的就是“二七路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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