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番外·[双重生]榆X菀(10)
“我是秦丞相的孙女”这几个字, 硬生生把几人都震住了。
祝晴绮就觉自己脑子一懵,不自觉地提步跟着她走。她们原本就离那道院门没有多远,等她回过神的时候, 脚步已迈进门中。
坐在亭中的唐榆见秦菀拉着她回来便站起身,遥遥颔了颔首,祝晴绮勉强定神,顿住脚步:“秦姑娘?”
秦菀探头瞧瞧外面,见另外几个没有跟过来,仰头道:“祝姐姐莫要留在教坊了,跟我去秦府可好?”
这话把祝晴绮说得笑了,她垂眸看看秦菀, 逗小孩似的悠悠问她:“你从何处知道的我?又为何要我去秦府?”
秦菀的理由是早就想好的,张口就说:“姐姐跳舞好看,我入宫时曾偶然看见过,就打听了姐姐是谁,想让姐姐去秦府跳舞给我看。”
“哈哈哈。”祝晴绮笑意更甚, 深深地缓了口气, 摇头, “姑娘也知我跳舞好看。我这样勤学苦练, 是要为自己谋一份荣华富贵的,并不打算一辈子都当舞姬。”
秦菀笑笑:“那姐姐觉得,我秦府可缺钱么?”
“秦府再有钱, 也和我没什么相干呀。”祝晴绮回道。
她一边这样说, 一边其实已在心里打起了算盘。按她本来的想法,她是打算勾引个王公贵族的, 可秦菀说得对,秦家也不缺钱, 若能入秦府……让哪个秦家公子看上她也不错嘛!
却听秦菀又说:“姐姐根本不想与那些男人虚与委蛇,只是想赚够钱去过富贵日子,那跟着我,可比伺候男人强多了!”
祝晴绮吓得连退两步,险些从门槛处跌出去,盯了秦菀半天,还是掩不住眼中的那份错愕:“你怎么知道?”
秦菀美眸一转:“宫里没有不透风的墙,我知道就知道了。”
其实,这些话是祝晴绮亲口告诉她的。
上一世她在当卫川的皇后之前,曾游山玩水三年,便也去了江南,去了祝晴绮住的地方。
到了那里她才发现楚舒月也在,祝晴绮说是离京时发现楚舒月被楚家赶了出来,她就索性带着人一道走了,除此之外,更还有数位与楚舒月情形相仿的前朝嫔妃也被她“捡”了去。
祝晴绮于是买了一处依山傍水的大宅子,自己又豪掷千金加以扩建,秦菀看了堪舆图,那宅子修得活像个小城,连集市都有。
但再仔细看,所有地方几乎都是供女孩子们用的,没有一丁点适合男人的痕迹。她不禁好奇,斟酌一番后小心探问祝晴绮的想法,祝晴绮听明白了她的意思,摆着手“嗨”了一声,笑道:“姐妹们有钱又有闲工夫,结伴过日子不开心吗?要男人做什么?我说我是婊子,可我又不是当婊子上瘾,钱赚够了就别折腾了嘛!”
“这跟婊不婊子有什么关系?!”秦菀听得好笑,“我只是以为姐姐会想好好成个家。”
“这就是家啊。”祝晴绮道,“你瞧,自己的宅子,自己看着顺眼、能一起过日子的人,这不是家是什么?我们一天天都过得挺好的,积蓄花上一千年也花不完,我才懒得招惹男人。”
那时候,正是秦菀想有个“家”的时候,祝晴绮的话让她瞠目结舌。于是她直到最后也不大明白祝晴绮的那个活法,但她知道了,祝晴绮原是不想讨好男人的。
她原本以为祝晴绮和她一样,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时也会沉醉其中。
所以她当下所言一语道破了祝晴绮最深的心思,趁着祝晴绮错愕,她悠悠又道:“我自觉会和姐姐投缘,姐姐不妨跟我走。这几年姑且先留在秦府,待我出嫁,就把姐姐一起带去夫家,然后还姐姐自由身,再给姐姐一笔钱,让姐姐去江南置个院子,好不好?”
她说得天花乱坠,好当然是好,但是——
“为何这样帮我?”她神情复杂地打量秦菀,“我不信什么天上掉馅饼的事。”
秦菀歪头:“那馅饼掉下来了,你接不接?”
踱至几步外的唐榆闻言扑哧笑了声,淡声劝道:“我若是姑娘,就接了。”
祝晴绮皱眉,目光从面前的“怪人”身上移开,看向这另一个“怪人”。
唐榆悠然道:“秦姑娘出身显赫又性子洒脱,许多事想做便做了,于她而言没有瞻前顾后的必要而已,姑娘不必如此提防。再者,若论起好坏……”他顿了顿,“别的不说,只说姑娘身在教坊,若来日得罪了宫里的哪位贵人,打死也不过一句话的事;而若去了秦府,秦家家风严谨满朝皆知,单凭轻易不准打杀奴仆这一条,就比宫中强得多。”
“我若怕死,就不会说我想要荣华富贵了。”祝晴绮不慌不忙地驳道,“富贵险中求。我宁可锦衣玉食地活三五年,也不想粗茶淡饭地过一辈子。”
这话说来,可见她没信秦菀会平白给她钱的说法。
秦菀认真点头:“有道理。如今是我开口要姐姐跟我走,便该是我拿出点诚意来。”
说完她一拉唐榆,就往外去,口中定定道:“那姐姐先忙吧,莫要误了宫宴的差事。过几日我自会着人备好见面礼去请姐姐,姐姐见了东西再说!”
这位秦家小姐怎么就盯上她了啊?!
这晚含元殿的宫宴一直到亥时四刻才散,等秦家众人回府,已经临近子时了,每个人都又困又累。
于是四处游玩一晚上的秦菀几乎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回到北边院子里的唐榆却睡不着,闭着眼睛越躺越清醒。
——秦菀说她这辈子不打算招惹卫川了,那是不是意味着……
意味着一旦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京中各府的公子都能有几分机会?
那他……
他从不觉得自己配得上秦菀,可此时此刻,心跳却不受控制地快了。
这种感觉令他久久无措,他懵了半晌才发觉自己竟这样贪心,重活一世再度见到她还不知足,他竟还想娶她?!
可是,他如何能不想呢?
她是他上一世漫长的黑暗里唯一的一束光。是到了她身边,他才觉得继续活下去也不错,就连死前的最后一刻,他都在慨叹能死在她怀里也算不错。
所以,他真的很想跟她过一辈子。
他想抓住这个机会,哪怕希望再渺茫,他也要试一试。
第二天傍晚,唐榆趁着下学无事的工夫去了集市上,挑了匹马,送回唐家。
唐家现如今只有三匹马,是平日套马车用的,他若有事要骑便也从中挑上一匹来用,自己买马还是没有过的事。
但他到底也是十八岁的人了,京中公子在这个年纪给自己买马并不稀奇。是以唐家父母都没说什么,只是让他既然买了就好好养着,平日无事就回来看看,因为好马都认主人。
唐榆答应下来便回了秦府,等过了三日学生们再歇息的时候,他就去找了秦菀,见面便道:“家里给我买了匹马,你想不想一起看看去?”
“好呀!”秦菀几是脑子都没动就满口答应下来,唐榆一哂,神情自若地着人套了马车,先去唐家牵了马出来,而后就带着她一起骑。
骑马的路线,是他对着地图画了好几日才挑出来的,路过京中数处景致,兼或途经街市,可以停下来逛一逛。
他一路驭马而行,秦菀坐在他身前,他的气息笼罩住她,是一股极为清淡优雅的熏香味。
上一世,他好像也喜欢这样的味道。只消他在她身边,她就常嗅到这份清雅,若不抬眸去看,时常会在恍惚间感觉伴在自己身边的是个温润书生。
秦菀不自觉地往后靠了靠,深深地吸了口气,唐榆正张望路边的摊贩,忽而问:“糖葫芦吃不吃?”
“吃。”她应得有点心不在焉。唐榆便驭着马往街道一侧靠了靠,直接在马背上递了钱。
糖葫芦接到手里,他凝视着她的发髻屏息,接着并不递给她,状似平常地径直送到她面前:“喏。”
秦菀也没多想,启唇就咬了口,脑子还在想些有的没的。
这回她扭头看了他一眼:“你吃。”
唐榆抿着笑,倒没动她咬了一半的那枚,去吃后面那颗。
但秦菀心底还是漫开一重古怪。
——她上辈子曾在宫中沉浮,最紧要的事情除却与嫔妃们勾心斗角,便是琢磨如何勾引皇帝。
所以她太清楚一些手段,一些能让两个人不知不觉地凑近、让相处变得酸酸甜甜的手段。
嘶——
秦菀心底深吸气。
他他他……
她不动声色地回头看了一眼:他不会吧?!
她狠狠摇了下头,跟自己说:自然不会!
他上一世对她的喜欢,一则是她算计来的,二则也因为对他好的人实在太少,她只消稍稍用心就能将他死死抓住。
可这辈子,不一样了。他父母妹妹都在,自有大好前程,日后也少不了会有京中的官眷小姐喜欢他,他理当不会再对她有什么心思了。
不要多心。
秦菀一遍遍地跟自己默念:不要多心!hsy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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