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4章
十八岁,大概是包含着一个少女对于这世界所有美好想象的年纪。
而我,在这一年已经在春城闯荡了两年。
不必多言,刷碗洗盘子之类的活儿,一定少不得得干个一年半载的, 这是一个乡下女孩走向大城市惯有的路数。
那年的元宵节,我遇到了流氓。
那时的灯会很热闹,也是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让我没想到的是,跳出来救我的,更流氓……
现实,总比书里的要残酷。
我和董总所说的,并不完整。
也许我并没有勇气直面自己的过去,就像在1986年完成一次堕胎一样。
阎春生是个好人,他也很幸运。
他的幸运,不是遇到了小翠儿,而是及时发现了我不适合走进他的人生。
祝福他的同时,我也感到惋惜。
你要知道,那一年,我是真的喜欢上了他,不然也不会以身相许。
怪就怪冯钧儒,我去和他诀别时,非他妈的要举行个仪式。
我知道,他只是想最后再占一次便宜。
我也是抗拒的,奈何真没他的力气大,只能任由他迷着眼看我在他面前起伏……
跑题了,我来可不是像她们一样来吐槽的,我是来感谢作者的。
感谢她念在同乡的份儿上,在原型的基础上,把我美化了许多。
要知道,我可并不比柳家叔侄、王胜利好。
作者让我来的目的,是要搅得钱家人不得安宁,甚至她还曾设想过让某个人死在我的手里。
她如果真的写出一个真实的我,或许我会被骂死在400章之前。
感谢她最终没有这样做,当然这并不是她良心发现,只因为她意志薄弱,被骂了两句就把我白化了……
(白化,是不是一种病?)
无论如何,感谢她!
感谢她给了我一个王千祥……
NO.3:刘晓洁
对于把我们四个硬生生拘到一起,我是从内心里拒绝的。
不说我刘晓洁的出身,单说一个出生地,都注定比她们几个高贵不止一等!
就算是孟小波是他小姨子,奚云梦是他前世的红颜,那又怎样?
试问,前世奚云梦卷走了他的半壁江山,是谁陪在他的身边,和他一起渡过难关?
是谁替他挡酒?最后,又是谁把他送走的?
至于商宝莉……
呸!
我可不想提她!
最大的意难平,是他重生后竟然把我放到了边缘……
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物,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只在四个环节里出现过。
第一次,送他走;
第二次,坐在他的膝头讨了点食物;
第三次,重又出现在他的公司里;
第四次,送他走,未遂……
而且,他还处处防着我,把我流放在外,好像我要抢他东西似的。
我,是奚云梦那样的人吗?
本来,有挺多的话要讲,可是想想又沉默了,就给我这样小的篇幅,如何道尽我的人生?
难道要把她写的关于我的那些文字复制到这里吗?
哎!就算是复制过来,都未必能凑够发布所需的最低字数要求……
NO.4:商宝莉
对于把我们四个硬生生拘到一起,我是从内心里拒绝的。
想我商宝莉……
呸!
为什么她们几个都要呸我?
不知道我比她们的级别都高吗?
如果写书的把所有内容都放出来,我和钱亦文还会在一次全国性的大会上见面呢……
你们几个,尤其是被流放的那两个,有什么资格和我争?
呸!
我也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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