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7章
首先要声明的是,我不是你以为的二大娘……
跟你说,要按老规矩,我可是正室!
你以为的二大娘,那叫填房。
我没有名字,持续叫我二大娘即可。
我也不知道我的身家来处。
假设我并不傻,试推演之,从年代来看,我大概是来自中原或是江淮某地。
我与这篇拙劣文章相交集,可能因为一场旱灾,也或是蝗灾,但更有可能的,是因为一场大水。
当然,要排除勒紧裤腰带、人为造成的饥饿。
那比上述几个原因让人更难于接受……
当时,也许我的家人都没有了,只剩下我们母女二人。
我们一路讨要,渐渐走向人口不多的地方。
人口少,意味着就算再不济,也有充足的草根和树皮。
长途跋涉,还要考虑生存下去,母亲终究是没能熬过那个冬天。
所幸,在她病倒的时候,有人收留了我们母女,并在她去世的时候给她挖了个坑。
钱臣是个好人。
他收留了我,成为了他的合法妻子。
有证为证!结婚证上好像有我名字,可我不认字……
我知道,就如他救了并把我妈埋了一样,他选择和我结婚,就是在救一条人命。
如果说他是看上了我的美色,你信吗?
反正我这个疯子是不信……
我觉得说一个疯子有多妩媚有多妖娆,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就像是写书的在写到受尽生活折磨时依然光鲜一样,是一个可以让你笑不出来的笑话。
他只是觉得任我流浪下去,早晚有一天我会和我妈一样,冻死在大东北的冰天雪地里。
新婚夜,他独自对着一直保持微笑的我说了很多话。
我听不太懂,但我知道,这个别人说是坏分子的人,真不坏。
他说,没有收留我之前,他也许会嫌弃我是个疯子。
但过上了日子,我就是他的女人。
还絮絮叨叨地说了挺多他家那些和我无关的过往。
虽然是一些听不懂的话,让我很是感动。
为此,咕地一下,我就给他生了一个孩子做为回报。
听起来,挺完美的事儿。
三口之家,其乐融融。
而且,我常听他守在孩子的身边念叨:“这孩子,一看就知道不像她那傻妈。
“你看这双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
我听不懂好赖话,也跟着傻笑,从他笑得弯弯的眼睛来看,我以为他在夸我能干。
日子如果就这么持续下去,也许某天我再一感动,还能帮他再咕一下……
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能让钱臣儿女双全。
可是,有一天我趁着他出去挣工分的时候,带着孩子跑了。
我干嘛要这样做?
你问一个疯子这样的话,礼貌吗?
也许那些大娘大婶们说得对,要是钱敏红能是个儿子,会把我的疯病治好。
可事与愿违,偏就不是这么回事儿……
你们说,能不能是自打孩子降生后钱老二把注目点全放到孩子身上了,让我感觉他对我不好了?
这都是没准儿的事情。
毕竟,我的思想是很纯洁很纯洁的。
唉!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
带着孩子出走后,我尽我一切可能,拿一切我认为能吃的东西来养我的孩子。
有多余的,我自己也吃点……
后来,我找到了一个人很多的地方。
这真是个很好的大房子,每天有住的地方了,还有川流不息的人流。
总有好心人会给点吃的,让我喂活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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