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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我这人从不记仇


不管淡云心里如何活动,面上还是要保持客气的,幸而对着一个大男人,不必如同对着姑娘一般,可以硬邦邦道:“那家天鲜楼,就是我们家少夫人开的。少夫人好心收留你养伤,有些实情,你若是不便说,可以不言谈,但不要想动什么坏脑筋,祸水东引,否则,即便你现在武功盖世,也是个重伤状态。”

碎叶饶有兴味地听着,好像并不恼怒,凑近了才能看见,他的瞳孔是极为清澄的琥珀色,看起来不像是中原人士。不知道是他的目光太过真挚温柔,还是他不说话的样子有点吓人,淡云又是一个翻滚,离人足有三丈远,才不甚确定道:“我脸上有东西吗?还是你断袖?”

碎叶大笑出声,收起神色,漫不经心道:“我不是断袖,倒是有个喜欢的人,可惜他蛮不讲理,我只好躲的远远的。还劳烦这位壮士,替在下取一套新的衣衫来。昨夜壮士手法熟练,把我那身白衣割成碎布条了,若是这样穿出去,别人可能以为我改行做了丐帮。”

淡云难得噎了一下,扭头出门,找院子里的侍女要衣服。碎叶稍作收拾,又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若不是见过他昨夜浑身浴血的模样,淡云也要怀疑,这人莫不是刚从秦楼楚馆里出来,好一派风流倜傥,色不迷人人自迷。

花满溪倒是对碎叶颇有好感,也不介意收留他几天。反正后续痕迹都被淡云收拾干净了,这位大剑客,大诗人,要是多留几天,说不准心情好了,还能主动去天鲜楼,把那柄神奇的剑摘下来。她自己当然够不着,那剑挂的地方十分刁钻。倒是有不少会高来高去的武林中人才敢尝试,然后就上演了各种摔跌十八式,其中严重的一位,直接给摔骨折了。

说起那把剑,碎叶也面有尴尬之色,搅动一碗清粥,随即慢慢解释道:“此剑名为不落,乃是一柄不世出的神兵利器,顾名思义,就是不能随便放下。每次我将它拿起来,就须得一直带在身上,温养它的剑意。但每隔几个月,我就要把它放下来一次,否则就会剑气爆体而亡。只因这柄剑的主人,并非我之所有,所以一直如此桀骜不驯。”

秦笙笙虽武艺不错,一直也没能出去闯荡江湖,听到这样的奇闻,不由双眼放光。要不是顾及着碎叶还有伤在身,估计能风风火火拉着他,当场比试一番才是。汪诗诗对这个不感兴趣,使劲掏桌上一枚鸭蛋的底部,此为高邮鸭蛋,口感分外柔嫩咸香,一戳下去油光盈盈,是汪诗诗最近的新宠。

尽管花满溪说了她几次,人一天不能吃太多蛋,但汪大小姐自有她的歪理来。“我可以吃一枚鸡蛋,一枚鸭蛋,一枚茶叶蛋,一枚皮蛋,这是不同的蛋,你不能说我贪食一类。”花满溪手里捏着一个松茸鸡蛋糕,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不过汪诗诗一边吃,一边也不忘记思考,戳着蛋对碎叶问道:“那你平时沐浴的时候,还有——那个的时候,也不能将剑放下吗?”花满溪清晰地观察到,碎叶英俊的面容出现了一瞬间近乎窒息的表情,旋即略有艰难回答道:“这柄不落,是可以折叠伸缩的软剑。汪姑娘,在下是否有得罪于你?”

汪诗诗放下松花蛋,露出一个略带邪性的笑容来,十分愉悦道:“自然是没有的,毕竟我这人从来不记仇,有仇我一般当场就报了。一些较为难缠的仇家,我还会好心地安排他们,投一个好胎。”

她的目光是如此的真诚动人,连碎叶的笑意都僵在了嘴角。幸而他一贯是个很有风度的男子,旋即就苦笑了一声,十分淡然地拱手道:“汪姑娘放心,在下并非知恩不报的人。只要养好伤势,就会带走不落。另外,为了表示谢意,这几日我定然会守在少夫人身边,寸步不离。”

这下轮到花满溪疑惑了。碎叶却仅是微微一笑,道了一声得罪,向秦笙笙借了一支小钗,刺破指尖,涂在钗尖上,又向花满溪道了一句低头。花满溪依言垂首,只觉后颈微微一疼,又有点发痒。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旁边的汪诗诗却惊叫了一声,差点跳起来。

那涂了一点鲜血的金钗上,竟趴了一只细细的小虫子。虽说体积并不算大,可振翅之时,嗡嗡有声。那细碎的小脑袋一点一点的,似乎在贪婪地舔舐血液。碎叶取来一只琉璃杯,以金盖覆上,众人才敢细瞧那虫真容。别的不说,它的头部似乎有一根细而长的针,在阳光下流动出瑰丽的色泽,却是吓人的很。

花满溪摸了一下自己的后颈,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连淡云的神色都深沉起来了。他自问寸步不离地跟着少夫人,却连她什么时候中了招都不知道。那点鲜血很快就被舔舐干净了,那虫就有些不老实,众人皆是屏气凝神,不敢随意动弹。碎叶却淡然自若,招呼侍女取酒,迅速滴入杯中。

那虫嗡嗡两声,跌在杯子底部,如同被醉倒了一半。碎叶温然一笑,敲了一下杯壁道:“众位不知道,也不算奇怪。这是南疆的一种蛊毒之术,极为阴险恶毒。这么一只小小的虫子,须得杀死三大只牯牛,用鲜血凝练浸泡——”他识趣地省略了许多细节,以免惊吓到众人,最后总结道:“虽然不知道是何处的仇家,但我相信,她一击不成,必然还会卷土重来。不过我对这些也略知一二,只要有我在一二,诸位无需担心。”

花满溪点了点头,神色凝重起来,经过碎叶方才的讲解,她又仔细看了看那虫的模样,竟从惊惧中回过神,想起后世的一些事。在一些较为稀奇古怪的南地菜品中,就有以此虫作为原料的,名字倒是没有变,依然叫做碎金,不过比起后世那些略微肥胖,行动迟缓,只有吃起来满口味美的大虫串烧,这东西显然算是它们的祖宗了,毒性十足。

大约是她盯着这虫子的时间太久,目光又十分清明,不似有惊惧神色,碎叶也有些好奇,不由问道:“少夫人在想些什么?”花满溪此刻正在专心想那道八喜拼盘,神思不属,因此随口道:“想着怎么做成吃的。”

众人皆是噎了一口气,认为花满溪委实是一位女中豪杰,碎叶也露出了哭笑不得的意味。

碎叶一来,这府上又热闹许多。他十分有名,只是这一次,宣称自己只是来取个东西,这便走了。府上丫鬟见他就面红心跳,哪有不替他保密的道理,因此相处了几日,竟是难得的平和日子。

这一日,花满溪蹲在厨房里,灶上还有两个小锅子。左边是炖给碎叶的一份药膳粥,右边是给汪诗诗准备好的冰糖雪梨汤。都是要小火熬煮的东西,得慢慢看着火候。左右她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来厨房蹲一会儿。碎叶就站在外面,手里端着一本梦溪笔谈,倒是看得津津有味。不过他表面上再看书,实际上听着各处风声,尽着盯梢的责任。

淡云沉着一张俊脸,跟他站在一块儿,两个人跟门神一般,就是一般的门神没那么英俊。本来他应该进去烧火,把花满溪换出来,不过让少夫人跟这么英俊的男人独处,淡云可不能放下这个心。

花满溪倒是不知道外面的风起云涌,哼着一首南塘秋的小调,先把一些当归,党参等较为坚硬的药材放进去熬煮,自己把紫山药切了块儿,泡在水里头,掐着沙漏看准时辰。中药熬煮了差不多了,有了那种清苦的香气以后,捞出来,汁倒一半,留一半,剩下的一半还要再滤干净,这才加入上好的粳米,如果有闲心的话,还能加一点点酒。

米在锅中翻腾之际,再倒入紫山药,最后倒药材,加入一些调味品,药膳粥贵就贵在那些好药身上,虽然碎叶笑着说自己并不需要那么补,否则恐怕还要流鼻血。但花满溪是什么人,金刀御厨,手下还能没个分寸吗。更何况药材就是拿来救人的,否则放在库房里,也不过是拿来发霉。

最后碎叶靠在门框上,悠悠闲闲喝一碗粥,锅里还有许多,留着晚间热一热,就是碎叶的晚饭了。对于这种滋补无比,却没滋没味的晚饭,碎叶肚子里的馋虫简直咕咕叫。但是他一点也不敢抗议,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他可是都占齐了。说到底,人在屋檐下,不由得他不低头啊。

看来花满溪也是很记仇的,只是比起汪诗诗,记的较为不动声色,委婉曲折。碎叶心里抹泪,耳朵却微微支棱了一下,听见了一声细细的震动声。又来了,也不知道这蛊物的主人是何方神圣,这么珍贵的东西,用起来跟婆娘泼洗脸水差不许多。只这么几日,他已拦下了三五只。在他的指点之下,淡云也学会了分辨这些,当即就是目光一凛。

唯有花满溪依旧在厨房内,俯身安然,做她的冰糖雪梨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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