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我就要他了(新世界)
“那天在病房里,你听到了我跟岚月的对话。”
沈炎听到绯樱这般说,仍然闭着眼睛假寐,不动声色。
“沈总,如今附身在你身上的邪祟,已经被我铲除,你的命运轨迹自然能够轻松被掐算出来,就算你不承认,事实也是如此。”
“既然,你已经都偷听到了,也无需继续瞒你。”
事实已经如此,还不如将话说开,不然出现嫌隙,对未来的马蓉蓉,没有好处。
绯樱轻张朱唇,直说着:“你应该也听见了,岚月唤我为主神,我的真实身份是创世神祇,名为绯樱。”
沈炎这时才睁开了眼睛,站起了身。
“沈总,终于不再继续装睡了?”
沈炎看着绯樱,虽然他听到了她与岚月的谈话,但绯樱是神明这么玄幻的事情,他怎么也很难完全相信。
“你说你是创世神?可你如果真的是神明,为什么要化身为马蓉蓉,还来当艺人?”
“详细情况不方便同你细说,但我此次是为了修复拯救这个世界而来。”
绯樱继续说着:“还要我要纠正你一点,马蓉蓉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我只是附身在她的身上,待我离开,她会继续以她自己的身份,在这个世界正常生活下去。”
“这么说,你如今的模样,不是你原本的样子?”
“不错。”
沈炎这时手上的拳头攥得更紧了些。
“我能看看你真正的样子吗?”
绯樱轻摇头:“一般人如若看见我的全貌,会被我身上的创世神力强行倒灌,致使死亡,我不能害你。”
得到这种的答案,沈炎很是失望。
这时岚月受到了绯樱召唤,突然出现在了病房里,就算是沈炎已经知晓了她们不一般的身份,还是被惊了一下。
绯樱倒继续说着:“沈总,在我们临走之前,还有件事情要拜托你,请务必将资源多向马蓉蓉倾斜,让她能够顺利走向国际,她才是维护这个世界安定的重中之重。”
“沈总,再见,珍重。”
话落,绯樱从马蓉蓉的身体脱离,与岚月一同离开了这个世界。
沈炎望着两道流光离开的方向,尽是回忆惋惜之色。
绯樱与岚月回到了瑰华宫后,一刻也不停歇的,找到了既有小世界毁灭风险,又有邪祟的分身的小世界,定位后,瞬移了过去。
绯樱刚附身在名为江采薇的一个女子身上后,就听见有人没好气地喊着她:“江采薇,你不是说要买奴隶吗,还等什么呢,不买的话,别耽误人家牙侩的生意!”
她这时一边迅速翻阅着江采薇的记忆,边抬眼看着。
只见眼前一个几个笼子里面,坐着一些手脚上都带着镣铐的人。
她现在已经了解到,这些人都是牙侩从多个国家,交易过来,用来倒卖的贱奴。
绯樱最后将视线落在了,坐在笼中角落,一个浑身泥污,看着年岁就不大的人身上。
她举起手,指向他:“我要他。”
“姑娘再想想吧,你看他瘦弱的样子,就不像能个干活的,我虽是做的是这种生意,但也是良心买卖,反正他们每个人价格都是一样的,还是换一个吧。”
“不,我只要他。”
绯樱坚持说着时,从袖中掏出了一两银子,交到了牙侩的手上。
牙侩掂量着手中的银子:“也不知道你这姑娘是不是傻,反正没人跟钱有仇。”
说完,他先是将那孩子的‘奴契’,交付到了她的手上。
然后又交给了她一把钥匙,是用来解开他身上镣铐的。
之后就是将她看上的那个奴隶,薅扯着细瘦的肩膀,从笼子里面强行拉了出来,对他训话。
“之后这位姑娘,便是你的主子了,你一定要竭力侍奉,不要唐突了主家,听明白了吗?”
男子并未回答他,只是通过眼前杂乱的发丝缝隙,眼神阴鹜满是戒备的打量着绯樱。
牙侩这时气不过,抬起手中的鞭子,朝他身上抽打了一下:“听见没,跟你说话呢!吱个声,万一被主家认为你是哑巴,不要你了,坏了我的生意,老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嗯。”
男子勉强随便应付了一声。
牙侩看他这样子,抬手又要抽鞭子,这次鞭身没落在他的身上,绯樱一步上前,眼疾手快将鞭身抓住了。
“住手,他现在已经不是你的商品!”
牙侩讨好笑笑:“哎呀,姑娘,这人脾气不好,怕你领回家后,冲撞了你,这才帮你教训他,好让他有点规矩。”
“他现在是我的人,就算要立规矩,也是我来立。”
“是是,姑娘说得对,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告辞了。”
这里是个南阳国和九渊国接壤的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村子,名为‘葫芦村’。
村里的人,大多都是靠种地为生的庄稼汉,奴隶这种奢侈的东西,他们可不会去浪费手中那俩子儿买他,最多是看看热闹。
今日是江采薇听说,有奴隶贩子路过这里,想着买一个奴隶回来干活养着她,她这才带着钱去看看,刚好在正挑选的时候,绯樱附在了她的身上。
牙侩走了,绯樱收好了奴契,将他往家的方向带着。
路过的村民,看着她都跟看笑话一样。
“江采薇,你怎么想的,买个奴隶,买个一看就像病秧子的!”
“我寻思你平日里不挺聪明的吗,怎么今日突然犯了浑?”
“这下子好了,以后不止她一个人来蹭饭,又多拖家带口了一个。”
根据她目前所知,江采薇在附近的十里八乡中,都是出了名的恶女评价。
她自小父母双亡,寄养在姑母家时,她不仅丝毫没有感恩之心,还时常欺负人,就是姑母的女儿徐珠也经常遭遇她的毒手。
两年前,她因为差点将房子给点了,搬了出来,独立门户。
就算她无父无母,没有任何依靠,但也不耽误她将父母留给她的土地一寸不少地全要了回来,除此之外,她还带人上门,不定时去敲诈姑母家的粮食和钱财。
之后两年的日子里,她每天也是不务正业,地也不种,天天与她的那些小跟班们四处鬼混。
虽然没烧杀抢掠吧,但吃喝嫖赌,她是样样不落。
有钱了,就拿去大笔挥霍。
没钱了,就去各个村民家中死皮赖脸地蹭饭。
她这一番作为,让大家对她唯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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