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4章 番外谭星晚
我是家里的老幺儿,全家都拿我当宝贝,大哥二哥三哥都疼我,尤其是三哥,绝对是我的守护骑士。
用她爸的话说,哥哥就是专门用来守护妹妹的。
而她也一直是谭家的宝贝,太爷爷太奶奶宠她,每周都得去陪陪他们。
爸妈也从来不会过多过问她的事,只要是合理的要求,她爸都尽量满足她。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会无忧无虑。
家里哥哥们很早就已经确定将来要走的方向,只有她,每天混吃混喝然后再欣赏好看的人跟事物。
没办法,她就喜欢好看的东西。
在她心里爸爸妈妈是最好看的人,他几个舅舅也好看,哥哥们也帅气得不行,曾经在学校有好多身边的同学跟她打听三哥,不过三哥没有交女朋友的心思。
好可惜!
她还盼着能有个漂亮的跟朵娇花一样的三嫂呢。
她长大了,考进大学,可她依旧不知道该做什么,这时候她第一次接触到电脑。
像是给她打开了一扇新世纪大门,然后她决定了,报考京都的计算机系。
他们家可都是学霸体质。
当年她妈妈就是以省状元的身份考进的京都大学,大哥二哥也都连跳几级读完大学,后来三哥为了迁就她,才勉强在十八岁进的大学,比大哥二哥晚了整整两年,因为这事,她还经常被三哥数落。
她接触计算机后,妈妈为了奖励她跟三哥,每人给买了一台电脑。
可惜了学校里没办法安装网线,只有教授的研究室里才有,她就经常去那边。
后来陈教授看她在这方面特别有天赋,破例收下她这个学生。
要知道,能跟着教授做实验的,只有研究生才有资格。
而她一个大一新生,绝对的破例中的破例。
不过别看她平时娇气,那只是在家人面前。
她喜欢被家里人疼被家里人宠着,那是她的家人。
在外面却不同,她是高冷的小学妹。
这样挺好的,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感,还能吓退一些人。
不过还有一些不死心的,觉得凭着自己那点稚嫩的手段能获得她的芳心。
切!别开玩笑了。
他们家从老到少,全都是高颜值,尤其是阳叔叔,那简直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般存在。
就是太仙了,只可远观。
也不知道阳叔叔在政界这么多年,怎么保持不变的。
不过如果是她是妈妈的话,恐怕会选阳叔叔,不会选爸爸。
虽说爸爸也很帅,可带着部队里的铁血跟戾气,不如阳叔叔仙。
当然这种话她是不敢在爸爸面前说的。
她可是爸爸可可爱爱的小棉袄,不能漏风。
可能她在计算机这个新领域里的天赋真是太好了,居然让她真的学出了门道,在大三那年闯进了黑客这个领域。
是的,在那些年大部分都不知道黑客是什么的年代,她居然闯进去,她从什么都不懂到摸索明白再到学会黑客技术,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
那两年她都蹲守在计算机面前,整天油光满面真是太糟蹋她小仙女的人设了。
好在她的辛苦没有白费,在大四毕业那一年,她成功利用电脑截获了一条入侵他们国家贩毒的信息,帮助公安同志破获了一个大的贩毒团伙。
后面她又陆陆续续帮助找人,抓商业间谍,还帮她妈妈的公司揪出了想要下黑手的。
在那一年,她提出了要出国留学。
起初家里人不同意,主要家里人觉得她太小了,就这么出去他们都不放心。
后来她妈妈安排了姚晨阿姨的女儿跟她一起去。
也是那个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她妈妈身边的姚晨阿姨不是一般人。
她也没多想,毕竟她妈妈拥有那么多工厂跟服装店,还总是出差,身边没个人保护照顾怎么能行。
她偶尔会碰到姚晨阿姨从妈妈房间离开,会带走一个箱子,她以为是妈妈厂里秘密的文件。
现在想来,她妈妈似乎也不一般。
因为姚晨阿姨的女儿,她使出的功夫都跟部队里的一样。
说明他们母女都是部队出来的,就这个身份,就足够让她怀疑。
不过他们家都是爱国人士,她也没打算做那个叛逆的,所以她去留学是真的只想将计算机学好。
毕竟计算机这个领域,还是国外的更先进。
她在国外蹲了两年,每天就是教室,图书馆,还有自己的小院,三点一线的生活,她在疯狂地汲取着计算机方面的知识。
自从她出国留学,爸妈就在这边帮她买了一处小院,她跟孙佳住,孙佳负责做饭照顾她,生怕她这个华国胃吃不习惯外国的饭。
偶尔她妈妈来这边谈生意会过来看她两天,至于爸爸就不行了,像他那样的级别,出国都得打申请,太麻烦了。
华国的留学生在这边是被排斥的,有一次她看见华国人被排斥被打,她上前帮忙,就被班里那个叫爱丽丝的女同学给恨上了。
国外是混乱的,这天她要跟随霍利德教授去办事,在回住处的地方,被一群黑人拦截,他们说着流利的外文对她说了一通下流讽刺的话,他们那傲慢的嘴脸,还以为自己听不懂。
喝!真把她当什么都不懂的小白兔呢。还想将她卖给地下赌场,谁卖谁还不一定呢。
刚准备跟人打一架,就听见了一阵脚步声,转头,便发现了那个惊艳了她的男人。
那是一张可以与日月同辉的脸,他一双寒眸泛着冷光,像是被老天爷偏爱过,诠释了什么叫完美,原来真的有人能将阳叔叔的仙跟老爸的冷融合,那双桃花眸更多了一份欲。
老天爷,她的心在不听话地跳动。
“华国人?”他的声音低沉而暗哑,充满了磁性,她只剩下乖乖点头。
她就呆愣愣眼看着男人的身影在几人中穿梭,将那些人打得落花流水。
他的拳头好有力量,他的身手跟她设想的一样好。
这个男人她看上了!她要把人拐回家。
不过那次见面后,半年都没再见过他,让她有点难过。
只知道他是维和部队那边的,其他的什么信息都没有。
好在半年后,她居然又见到他,因为她接到消息,要给维和部队那边的军官上课,专门学习计算机这一块。
她在那堆“学生”里看到了他,也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沈博宇。怕她来回跑麻烦,便安排在部队这边暂住下来,他的学习能力真的很不错,这点她挺高兴的。
只不过教学才没多久,维和部队这边就接连发生了几次小的战斗。
学习被迫中断,她要被送回去,沈博宇亲自送她。
没想到会再碰到爱丽丝,那个女人居然挑衅辱骂华国人是猪狗,当即她就怒了,直接冲上去将她一顿暴揍。
打完人出气了,可自己小仙女人设崩了。
呜呜呜,她还想在沈博宇面前好好表现呢,现在完了,他肯定不喜欢野蛮的她。
没想到扭头看到的却是那惊鸿一瞥略带宠溺的笑。
嘻嘻,看来有戏。
沈博宇受伤要被送回国,她也跟着回去了,在医院照顾他两天,自己就大胆的求名分了,沈博宇这个闷骚,本就对她有想法还等着自己表白,算了,看在他受伤的份上,表白也没什么。
用她妈妈的话说,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让对方知道,如果被拒绝那就把这份喜欢抛掉,下一个更好。
她成功将沈博宇拿下,带他见了家里人,
预料中的没有反对,她二十六岁那边成功把自己嫁出去,她看到老爸居然眼睛红红的。
她从小到大没见爸爸哭过,她结婚是一次,妈妈生病住院一次,第三次就是她生儿子时,他爸眼眶红了。
沈博宇从上次受伤就从维和部队退下来,在国内没那么乱。
她这一辈子过得很顺遂,因为有那么多疼爱她的人为她保驾护航。
她想,她下辈子还想继续做爸妈的女儿,做哥哥们最疼爱的小妹,她还想找到沈博宇,再嫁他一次。
因为他真的是很好很好很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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