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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打劫


马车驶出城门,来到郊外,最后在森林的入口处把里恩斯他们放下。

  在交付了尾款后,马车就迅速掉头返回城市。

  除了经常清理的道路外,在野外的其他地方碰到魔物的几率并不小,特别是哥布林这种魔物,更是喜欢袭击人类。

  因此,这种带人出城的工作,也算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作。

  当然,高风险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高收益。

  所以,从事这种工作的马夫并不少见。

  这年头,普通人想要吃饱饭,要么选择累,要么就选择冒险。

  ……

  里恩斯他们接取的任务是,收集10根角兔的角。

  角兔是一种头上长着独角,能够释放“麻痹雷击”的兔子形状的魔物。

  马文讲过这种魔物,算是一种低级且弱小的魔物。

  它们释放的“麻痹雷击”只能对准一个目标,且对于人类来说,最多身体被麻痹一会就会恢复。

  除此之外,不会有什么格外的伤害,且短时间内角兔只能释放一次“麻痹雷击”。

  所以,它们并不难对付。

  这个任务的真正难点是,在森林中找到10只角兔。

  虽然兔子的繁殖欲望很强,且一胎能生很多只。

  但想要在遍布魔物的森林中找到10只角兔,依旧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也因此,这个任务的报酬很高,足足有正常城外任务的两到三倍。

  麻烦就麻烦吧,谁叫它给的钱多呢,而刚好里恩斯他们还正好缺钱。

  不过,里恩斯他们接取这个任务的时候,倒是受到了一些暗卫老人的怒视。

  一开始,里恩斯他们还以为是自己抢了什么优质的任务。

  问了旁人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个任务是某些暗卫特意留下来的任务。

  就是专门为了应付任务失败后的惩罚的。

  一个任务如果长时间没人去完成的话,最后就会被家族调整为强制性任务。

  而这个任务,虽然麻烦,但并不算很危险。

  所以,一些暗卫就打算等它变成强制性任务。

  运气好的话,任务失败后,他们说不定就刚好分配到了这个任务。

  算盘打得很好,可惜被“无知且不配合”的里恩斯他们给破坏了。

  不过,说到运气好……

  里恩斯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似乎就很不错。

  “打劫!”

  “放下你手中的兔子,还有打开背包让我们检查一下。”

  里恩斯突然拦住了一名男子的去路,态度嚣张地说道。

  这名男子看起来像是一位冒险者,身上背着一个背包,左手提着几只角兔,右手还拿着长剑。

  他神情疲惫,身上的衣物还带有泥土染黄的痕迹。

  从他将要去往的方向,以及现在的时间,里恩斯推测,这人很可能在森林中过夜了。

  现在应该是准备带着身上收集的材料,离开森林,回到城市换取钱财。

  男子错愕地看着面前的里恩斯,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会在这里被打劫的事实。

  “里恩斯,你干什么?”

  本和哈里曼同样有些错愕,他们好端端地执行任务,怎么突然变成抢劫的了?

  “他手上提着角兔,说不定背包里还携带着兔角。”

  “打劫了他,说不定我们就不需要辛苦地在森林中找角兔了。”

  “省下的时间,还能继续去完成其他任务。”

  里恩斯解释道。

  听到这话,本和哈里曼可耻地犹豫了。

  虽然认为这样是不对的,但“征召”的压迫让他们知道,现在的他们很需要贡献点。

  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在这个时刻,可能就等同于生命。

  本和哈里曼看了一眼男子,又看了一下他手中的几只角兔。

  “只打劫角兔就够了,其他的我们就不要了。”

  本思索了一下后,说道。

  到底还有一点道德底线,本最后没有选择做出杀人越货的勾当。

  而是提醒里恩斯,不要杀人。

  至于哈里曼就没想那么多了。

  他觉得里恩斯的话没错,就上前和里恩斯一起围住了男子,避免男子逃跑。

  “这位大哥,听清楚了么?”

  “我们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背包内的兔角。”

  “识相的话,请乖乖交出这两样东西,不然……我们可无法保证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里恩斯做出一副凶狠地模样,威胁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尔斯身上,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看来你们是不知道,我加尔斯在冒险者中的名号。”

  “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

  加尔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长剑,双手握持对准里恩斯三人,自信地说道。

  ……

  “两位大哥,别打了……我快吐血了。”

  加尔斯卧倒在地,双手抱头,语气凄惨地哀求道。

  “快剑是吧?加尔斯是吧?”

  “你不说让我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么?”

  “怎么这么快就投降了?多抗抗,说不定你就可以有个‘抗打的加尔斯’的称号了?”

  里恩斯和哈里曼一边对加尔斯拳打脚踢,一边快速地说道。

  当然,既然本都提醒了不要杀人,里恩斯两人自然没有下什么重手。

  别看起来加尔斯在嗷嗷叫,叫得那是一个凄惨,但身上最多只是淤青而已。

  至于之前的战斗……

  不得不说,加尔斯还是有点实力的,一手剑术使得又快又准,已经达到了“剑术倾向”的水准。

  也难怪会有一个“快剑的加尔斯”的称号。

  可惜,遇上了里恩斯,等他耍几招后,里恩斯就看出了他的水平。

  没兴趣玩下去的里恩斯直接极速拔出一剑顶住他的咽喉,结束了战斗。

  “是我之前的态度太嚣张,眼瞎,没能看出几位大人的威能。”

  “还请几位大人有大量,放过小子一次吧。”

  加尔斯再次哭丧着哀求道。

  “好了,别打了。”

  “我翻找了一下,加上那几只角兔,总共就只有6根角。”

  “所以,我们还是需要继续找角兔的。”

  于心不忍的本拉住了里恩斯两人,然后说道。

  “你小子怎么不多收集几根角兔的角?”

  “害得你的三位大爷还需要继续辛苦地在森林找。”

  里恩斯再次踢了加尔斯一脚,说道。

  “不是我不想给几位大爷多带几根,只是运气不够好,只抓到了这几只而已。”

  加尔斯小心地回应道,担心自己的说辞又会引来挨打。

  “走吧,时间紧迫,我们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剩下的四只角兔,努力找找,应该还是能找到的。”

  本说道。

  他用剑割下那几只角兔的角,然后放到地上,用泥土掩盖掉血腥味之后,就放到了自己身后的背包里。

  做完这些之后,本就招呼里恩斯和哈里曼离开了,刚才打劫的地点。

  “我这算是倒霉还是运气好?”

  “碰上那些喜欢杀人的暗卫,竟然只是打了一顿,没被杀死。”

  “不过……那人好强,是暗卫中的精锐吗?”

  加尔斯看着离去的三人,想道。

  然后咬牙摸了摸自己刚才被打的地方,重新背起背包,也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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