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怯懦的心
车厢里人不少,但毕竟不是上下班时间,还没有达到拥挤的状态,早在争执发生后,乘客们就自觉地给争执双方腾出来了足够多的空间距离。
此时的秦宇,遗世而独立。
他右手捏住自己的右边裤兜,裤兜里有着半只手掌,手掌里有着三千佛元宝钞;他左手也没闲着,同样抓着一只手腕,手腕的手臂从他肩膀上垂下,肩包顶着腋窝,被拉得笔直。
西装青年沉默了,不是右手被捏的麻木感,也不是腋窝被顶的疼痛感,甚至都不是源自于对秦宇那突然爆发出来的战斗力的震撼感。
当几名同伴被踢得跪下去的时候,他就被暴露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之中。他容颜俊秀,身材修长,天生也不是害羞的性格,被人看看也无妨,如果是平时,甚至还会有些洋洋自得,还会假装无意地摆上几个自以为潇洒酷炫的姿势。
但现在不是时候,之前那些被花头发和粉脸大妈打骂下去的手机又全都举了起来。
被锁死在别人的后背就已经够丢人的了,更加丢人的是,右手还半插在别人的裤兜之中进退不得。进退不得也就罢了,问题是,在那半隐半露的掌心间,还捏着很厚一叠红彤彤的佛元。
太羞人了!
不是羞耻于小偷的身份。从业十多年,他早就已经不会因为工作的属性而自惭形秽。
但他是骄傲的。
工作不丢人,被人抓住却是技术问题,就很丢人!
更何况,这还不单单是丢人的事。
被这么多人记住了相貌,还录制了视频,一旦视频传播出去让更多人看见,以后的工作还如何开展?
被人抓了现形,损失可不仅仅是本单收入,很大可能的,会是整条线路、整片市区。
都被人记住长相了,以后还怎么往别人的身边凑?
车厢静寂得彷佛被遗忘,唯有秦宇那扛着人的身躯挺立着,周围跪着几名花头发,就连之前还中气十足、威严不可一世的胖子老头都变得佝偻了起来。
“还有谁!”
突兀地,车头方向传来一声带着睥睨、带着沧桑的...童音。
众人转头,就看见一张稚嫩的胖乎乎的小红脸。那是一名站在座椅上,双手抓着靠背,也不知道是因为之前的兴奋,还是现在的羞涩,而红了脸的十二三岁的小男孩。
“我帮他喊的...书上都这样写的啊!你们不觉得大哥哥现在的样子很酷毙吗?”被众目睽睽,小男孩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诺诺数息后才开口说道。
“哈哈...”
笑声冲淡了静寂,也冲淡了乘客们那本来有些紧张的心情。
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精彩啊!本来是一次枯燥的出行,谁也没想到还能顺路看上这么一场大戏。故事不但曲承转折得出人意料,还以一场更加出人意料的打斗来收尾。
曲折、离奇、精彩。
当老头的吼声响起的时候,许多人都谴责起了那个没有礼让之心的年轻人。虽然还没有宣诸于口,但心里的鄙夷是真实闪现过的。
当年轻人起来辩驳后,大家又都鄙视起了这个为老不尊的老头。请人让座和逼人让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是化缘,一个是抢劫!
当年轻人在道德的拳脚中被推来攘去,大家都以为会被羞辱甚至是殴打的时候,又出来一个急公好义、不怕惹麻烦的年轻人前来劝解。
当大家开始佩服上前劝架的年轻人正直勇敢有爱心的时候,他却又将手伸进了那个被他靠近保护的年轻人的钱包里。
当大家感觉这名被推来攘去也毫无脾气,还脚步踉跄、柔弱不堪的年轻人老实怯懦,就算是明知道别人偷他钱包也无可奈何的时候,他却瞬间爆发出了惊人的战力。
一场好戏,跌宕回肠,但他远远还没有到结束的时候。如果说前半场让人兴奋的话,那么这后半场的发展就难免不让人紧张了。
那可是小偷,不同于一般的民众!
一般民众间闹点矛盾,吵吵闹闹、拉拉扯扯,都没有关系,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只要没有太过激烈的冲突,没有造成不可逆的伤势,谁都不会闹上公堂。
他们或许是淳朴,或许是怯懦,或许是怕麻烦,或许是没有太多可以浪费的时间,也或许是自知没有关系,只要告上裁决院就是在给裁决官找麻烦,就会收获个各自五十大板。
既浪费时间也浪费钱财,吃力不讨好的事,谁会去干?
但小偷不是普通民众,他们不是单独的个体,也有着大把的时间,他们不但有着无理也能闹上三分的手段,还有着无惧于进巡捕卫关上几天皮面。
更何况,作为一名职业小偷,谁还在巡捕卫所里面没有几个自己的熟人?有熟人和没熟人的一起进去,还用担心什么输赢吗?
特别是,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朝对‘众生平等’教义的贯彻力度也是大大增强。教民是众生,小偷又何尝不是?谁的生命都是等同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自然也该享受到等同的保护。
所以,如今的小偷打不得、骂不得、追不得、赶不得、抓拿不得,可谓是谁沾谁死!
如果没有一个强硬的后台为依托,小偷们就是拍着当事人的肩膀,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手伸进当事人的钱包,也无人敢言、无人敢管!
而这个不敢言与不敢管的,甚至还包括了正在被偷窃的当事人本身!
这不是道德的沦丧,更不是教民的怯懦,而是法制的健全!
抓小偷没错,但弄伤小偷就是故意伤人——巡捕卫所走一趟!追赶小偷没错,但让小偷跌倒就是行为过激——医疗费用交一下!辱骂小偷更没错,但请先确认一下对方是否有心脏病或抑郁症!
坐牢和倾家荡产你选哪个?当然,这个题也不一定就只是单选!
这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鬼怪杂谈,而是已经出现过了许多类似的案例。
比如,一个住在三五楼的业主,因为吼叫声惊吓到了小偷,导致小偷跳窗而逃的时候摔断了腿,于是就被小偷家属给告上了裁决院。
比如,有人在路边帮人抓小偷并追回钱包,但在争夺钱包的过程中却导致小偷用力过猛而跌倒,于是,也同样被小偷给告上了裁决院。
再比如,有人发现小偷正在偷窃自己钱包的时候吼了一嗓子,可能那人当时也是受到了惊吓,所以那一声声若惊雷,导致小偷在受到惊吓后出现了瞬间的大脑充血过度...
案子最终的判决没报道出来,民众也并不关心,大家知道这些案件都获得了督检院的认可,并将之推送进了裁决院就够了。
能被推送进裁决院,就说明胜败都在五五之间,而这五五之数,还需要以大家同属于毫无凭借的众生为前提。但小偷们会是毫无凭借的一般众生吗?
几个新闻,一波热论,在一传十、十传百之间,小偷们很快就完成了一波逆袭。
一波黑暗对光明的逆袭!
曾经他们躲人,如今人躲他们!
所以,当看戏的观众们看见演员的一方为小偷群体的时候,他们紧张了。
既紧张秦宇的势单力薄,也紧张于之前对秦宇的声援。哪怕已经看见了秦宇挺能打,但能打又有什么用呢?这可是法制健全的佛律坚!是武力在势力面前不堪一晒的佛律坚!是个人英雄主义被装进笼子、踩进尘埃的佛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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