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和小学姐逛街
墨颖然总有种自己被什么人设计了的感觉,好像从游戏醒来开始就一直在按某个既定剧本演绎着。
是狄陌吗?不对,看他的样子,这个「未婚夫」也挺被动的,而且他不是会拐弯抹角占自己便宜的糟糕异性。
何况真想占便宜也犯不着拐弯抹角…
是苏慕吗?也不对,很明显病情的产生和恢复都不在她的预料之中,一个执事敢把雇主算计成这样,未免过于倒反天罡。
是姐姐吗?如果经由闻人音之手,草草出场几回就能轻易做到这一切,那姐姐也太可怕了。
午餐后,回到房间的墨颖然坐在书桌旁,透过落地窗看着脚下别墅的大门口。
大约五分钟前,狄陌和洛璎出门去了,两人去最近的印象城购物,说是阳光微弱、天气不错,权当餐后散步了。
还说购物回来就给然然进行下午的按摩。
“陪完这个陪那个,你还真是忙碌。”墨颖然望着少年消失的方向,无奈地叹一口气。
自己是在期待早一点看到他回来吗,明明刚出门来着,身旁还跟着个「正常的」女孩子,两个人似乎路上还有说有笑的。
她无声苦笑,“这种心情,就是所谓的羡慕吗…”
学习或者工作一会,转移一下注意力吧。
…
印象城。
虽然离水印御景只有一公里的路程,但狄陌来此的次数一年下来都寥寥无几。
这些大型线下实体商业圈,从十多年前就开始保持半死不死的经营状态了,能撑到今天实属不易。
狄陌就没见过那些服装店珠宝店里的客户人数两只手数不过来的时候。
不过也正因如此,曾经逆天的地价和店租总算是按下来了,想到父辈年轻的时候泡沫吹满的世界经济,某时空的「经济学狄陌」就忍不住啧啧称奇。
虚拟经济的飞速膨胀看起来是很振奋人心,同样也是世界上大部分政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政绩」,从结果上来看就是全球性的老龄化和少子化。
年轻人越来越少喽,会出来逛街的年轻人更是少之又少喽。
你选的嘛,偶像。
无论是个人、国家还是全世界,都要为自己的一切行为买单。
“学弟,你的笑容有点吓人,是在想什么可怕的东西吗?”洛璎受惊小猫似的声音把某个天马行空的白毛拉回现实。
喔,现在不是白毛。
「包头人」的形象提前结束,狄陌头顶的伤已经结成一小块薄薄的血痂,看起来不出几天就能痊愈。
于是他恢复类似于昨天下午的打扮,头发藏进帽子里,再配一副偏光镜。
从「在逃顶流」乔装成「在逃偶像」。
不过别说,你还真别说,洛璎本就兼具可爱和性感,即使在还算厚实的初春保暖打扮下,从头到脚都散发着不容忽视的吸引力。
一旁的狄陌更是,从脸蛋到脖子,白得发光,被晃到眼睛的路人总是忍不住再看一眼。
多看一眼就要…再被晃一次。
好在毕竟是市中心的商业区,不缺好看的女孩子,只要身份不暴露就不会引起围观。
“喔喔好可爱的两个女孩子,是网红吗?居然还是素颜,线下就这么能打了。”
“钱江市就一个网红城市,美少女多一点很正常。”
这就是类似的路人评价。
“哎学弟学弟,明明你没穿女装,他们好像都把你当成女孩子了耶。”洛璎听到他人的话语,忍不住取笑一番身边的人。
“现在还是穿冬装的气温,衣服男款女款差别不明显吧。”狄陌可不想多此一举地纠正路人的看法。
多说多错,万一被人认出来就麻烦了。
“你听那个「胸怀大志」的女孩说了吗,她管旁边那个孩子叫「学弟」,难道是可爱的男孩子?”
“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可能…”
坏了,把路人的好奇心勾起来了。
狄陌一咬牙一跺脚,切换到声优模式。
萝莉音,启动!
“差不多了啊,学姐,元旦晚会的话剧都过来这么久了还沉浸其中呢?”久违的「狄阡」声线冒了出来。
洛璎当场愣住,随后便听到路人的议论。
“好可爱的声音,我就说嘛,肯定是女孩子。听起来像是和学姐一起在元旦晚会演了节目,这个「学妹」饰演了话剧中的学弟。”
“说到元旦,我就忍不住想起十年不遇大案子…”
话题总算是扯到别人身上了。
不,不是别人,他们聊的就是元旦晚会当天发生的案件,当事人就在他们眼前走着呢。
世界真奇妙。
洛璎总算明白小学弟的用意了,小快步跟上后凑到他耳边悄悄声,“学弟,要不以后在外面我还是喊你「学妹」吧,有助于隐藏你的身份喔。”
“学姐,我看只是你想玩吧…”狄陌咬牙切齿,要不是小学姐言行高调,他们不至于会引起这么多路人的注意。
“你就说嘛,比起被叫「学弟」,容易被发现身份好呢,还是被叫「学妹」,过普通人的生活好呢?”洛璎久违的小恶魔附体。
要知道刚才狄陌发出的就是「狄阡」的声音,而「狄阡」之于洛璎,一开始是她的学姐。
从学姐变成学妹,想想就很有满足感。
狄陌当然清楚小学姐在想什么,不过…算了,他扮女孩子的经验和履历都快赶上一代京剧大师程蝶衣(电影《霸王别姬》角色)了。
“好吧好吧,不过我会少说话。”
「狄阡」限时返场。
结果洛璎立马得寸进尺地抱住了他的胳膊,像极了…一对好姐妹。
“学妹,你那是什么眼神?演戏讲究演全套,学姐学妹之间亲亲抱抱举高高很正常的好不好。”大熊萝莉动手动脚不说,还在对方腰上戳了一下。
感受着胳膊上若有若无的「压迫感」,狄陌都不知道自己是赚了还是亏了。
小学姐还是这么热衷于白给。
他们这一趟出门的主要目的是购置一些放家里的日用品,首先就是洛璎不合脚的拖鞋。
来都来了,冬款夏款春秋款就一次性买齐。
狄陌突然想到木槿笙的脚也挺小的,也就36码。他在私立高中参观教学的时候给小后桌脚上贴过创可贴来着。
这么看下来,还是墨颖然的脚比较正常,37码,虽然结合身高看也偏小了。
等会儿,为什么他对女孩子们的脚都如数家珍啊?
狄陌一阵恶寒。
巧合,对,一切都是巧合。
在印象城的优品生活馆,两个人一圈下来,很快就把小号手推车装满了。
除了好看又舒适的拖鞋之外,还买了一堆袜子。
知道为什么女孩子的白袜不会发黄吗?因为她们不仅勤洗澡勤洗脚,还勤换袜子。
换袜子的「换」指的不是换洗,而是换新。
稍微有点变色或者脱线就扔垃圾桶,和经济型男孩的袜子完全不同,左脚大拇指位置破了个洞怎么办?那就左右脚换着穿,直到两只袜子都穿破了才狠心扔掉。
不怪当年商家重点营销对象是女性,因为男人普遍不愿意铺张浪费,能省则省。
爆不出金币怪谁?
“搞定,「学妹」,这几双可爱的袜子送给你。”洛璎把整整五双棉袜塞到某人手上。
当然是女款。
狄陌:“……”
可以啊,绿白条纹、Q版兔兔头、爱心印花、胡萝卜印花、大兔头,捏麻麻的还挺有创意。
“谢、谢谢学姐。”狄陌皮笑肉不笑地接过。
回去送给冉芷欣吧,她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了还喜欢这种少女风满满的东西。
爱你老妈,一会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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