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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黄鹤一去不复返


在阳光与云荫的交错映照下,大清重臣的故居更显庄重与神秘,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承载着厚重的历史。

  卷毛与徐芸两人悄然躲在宅院的幽静角落,低语在微风中轻轻飘荡,身影在婆娑树影中若隐若现,如同画中的一对璧人,情意缠绵。

  而在宅院一角的石阶之上,李金玉、兵子和阿龙三人并肩而坐,他们静静地等待着,仿佛在守护着这对恋人的最后一段私密时光。

  突然,兵子打破了这份宁静,他轻声道:“金哥,等下去娄市就不跟你一起了,我得回雄天。”

  李金玉闻言转过头,眼中带着一丝关切:“雄哥去省城了没?”

  兵子摇了摇头说道:“没有,雄哥现在忙着照顾家里,公司的事他基本放手了。倒是火哥去了省城,公司正在筹备一个重要会议,预计在国庆节前的最后一个周末。”

  他顿了一顿,继续道,“雄哥希望你能参加,这两天应该会邀请你。”

  李金玉皱了皱眉,有些不悦:“我去算什么?我又不是雄天的人。”

  兵子微笑着,试图解释:“金哥,你和雄哥的交情摆在这里,他向来重情义。”

  李金玉沉默片刻后,语气中透着一丝坚定:“兵子,你错了。生意和兄弟是两码事。兄弟有事,我义不容辞,但生意上的事,我不擅长,也不感兴趣。”

  他话中其实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不会为了钱而沦为打手,但考虑到兄弟情义,不能直言出口。

  兵子看着李金玉那坚定的眼神,知道他的性格不会轻易改变,于是叹了口气,坦言道:“好吧,那我实话告诉你。雄哥最近已经从一些有意退股的股东那里收回了一些股份,他打算把这些股份归到你的名下。”

  李金玉闻言大惊,连忙摆手:“这怎么行!我以后还想考军校,怎么可能去掺和生意?还有卷毛,也千万别让他牵扯进去,别耽误他的前程。”

  兵子无奈地摇了摇头,露出一丝苦笑:“金哥,你这人就是固执。不过既然话都聊到这份上,我也就不再藏着掖着了。雄哥这么做,真的是在为我们的未来考虑。他坚信,房地产在未来几十年内会蓬勃发展,他希望我们这些兄弟都能通过这个领域赚大钱,飞黄腾达。”

  李金玉沉默片刻,缓缓开口:“兵子,你和雄哥的心意我都明白。但我和卷毛已有自己的规划。雄哥那股份,你还是帮我挡回去吧。这份好意,我真不能受。”

  兵子看着李金玉那执着的眼神,知道他的决定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于是只得轻轻点头道:“好吧,我会把你的意思转达给雄哥的。”

  “金哥,你们提到的雄哥,眼光很不错,房地产确实前景远大,老板也是这么说的。”阿龙听闻兵子谈论王雄对房地产行业的见解后,也产生了说话的兴趣。

  “阿龙,咱们兄弟之间情投意合,实在舍不得与你分开。要不,你考虑过来帮雄哥吧。他是个极重情义的人,跟着他干,绝对不会比在广市挣得少。”

  兵子眼珠一转,继续说道:“而且,你在广市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对房地产行业的了解远胜于我们。若你能加入,那对我们来说无疑如虎添翼。”

  兵子心中暗自盘算,他深知阿龙在房地产行业的丰富经验,若是能将他招至麾下,定能为雄天的事业添砖加瓦。

  “兵子,怎么说呢,我暂时不会离开老板的。”阿龙摇了摇头,语气中也透露出一丝坚定。

  阿龙喝了一口水后,开始讲述起自己的经历。

  他口中的“老板”并非指一般的雇主,而是徐芸父亲的绰号。

  这位徐父曾在华夏西南的战场上英勇奋战,是阿龙入伍时班长的老班长。

  数年前,阿龙退伍时,班长给了他徐父的联系方式,告诉他“老板”现在正在创业,正是用人之际,如果不满意安置,便可以去跟着“老板”干。

  而徐父之所以选择在广市创业,其中一个原因便是他与军区的一些人员关系匪浅。

  至于徐父“老板”这个绰号的来源,就连阿龙的班长都说不清楚,因此也无法向李金玉他们解释。

  徐父对他亲如兄弟,在一些特殊事情的发生之后,阿龙和徐芸也亲如兄妹,他不忍离他们而去。

  兵子好奇地问道:“阿龙,那你为什么叫徐芸为小姐呢?”

  阿龙嘿嘿一笑,解释道:“这个称呼其实挺简单的。刚开始的时候,多少带点讽刺意味,因为徐芸小时候比较任性,跟小说里的地主家小姐、资本家小姐差不多。叫着叫着就习惯了,不过现在她对这个称呼挺反感的。”

  阿龙补充道:“这些卷毛都清楚的,他没跟你们说过?”

  李金玉叹了一口气,说道:“之前那样情况,他应该想把关于徐芸的一切都埋藏心底了,又怎么会说?”

  ……

  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卷毛与徐芸似乎已经历一场心灵的洗礼,终于从阴霾中挣脱,迎来了明媚的晴天。

  他们的笑容如晨光初照,从黑暗的深渊中挣扎而出,重新点亮了生命的色彩。

  那笑容中,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淡淡的苦涩中透露出对未来生活的期许与憧憬。

  卷毛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他的面庞上,曾经的迷茫与困惑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微笑与从容。

  徐芸的脸上则洋溢着幸福的笑意,眼中闪烁着晶莹的泪光,那是幸福的泪水,也是对即将离别的不舍。

  李金玉从后视镜中瞥见卷毛从裤兜里掏出一本巴掌大小的单词速记书,那本书略显破旧,边角已磨得起了毛。他不禁皱了皱眉,一股怒其不争的情绪涌上心头。

  “阿龙,去把卷毛手上的破本子给我丢了。这小子,真是个书呆子。”李金玉对副驾驶座的阿龙说道。

  卷毛听闻此言,连忙护住手中的书,脸上露出倔强的神色。“金哥,这本书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稍后你们就会明白它的重要性了。”

  李金玉听到卷毛的话语,心中的怒气渐渐消散。他叹了口气,没有再多说什么。

  不一会儿,卷毛小心翼翼地从书中抠出一枚亮闪闪的戒指。

  他将它递到徐芸面前,声音中带着一丝犹豫:“芸芸,这本是之前准备向你求婚时用的戒指。从你家回来后,我曾尝试将它改作耳钉,可惜没剪好,扣不住。我担心弄丢,便一直未带。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当作我们的纪念。若将来有缘再聚,我会用新的戒指向你求婚。”

  徐芸接过戒指,毫不犹豫地戴在手上。她看着手中的戒指,脸上绽放出幸福的笑容。“阿鹏,有它就足够了。”

  她抬起头,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彩,“阿鹏,现在戒指我戴上了,就只差你的求婚了。我会等你,一直等你。”说完,她羞涩地捂住了脸颊。

  不一会儿,车子抵达了娄市火车站。李金玉把车停稳后,就把卷毛拽了出来。

  “卷毛,我特么今天特别想揍你,待会儿你自己送他们进去吧,我受不了,你好自为之。”

  待卷毛他们顺利进站后,李金玉轻轻叹了口气,重新坐回了驾驶座。

  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眉头紧锁,目光中透露出深深的忧虑。与其说他是在生卷毛的气,倒不如说是在生自己的闷气。

  今日的卷毛,竟也如自己一般,行事扭扭捏捏,心中明明有所期待,却又犹豫不决,畏首畏尾。想要迈出那一步,却总是情不自禁地往后退缩。

  卷毛回到车上后,神情果然如李金玉所料,再次被愁云笼罩。

  他低垂着头,一言不发,仿佛整个世界都失去了色彩。李金玉见状,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

  “卷毛!”李金玉大声喊道,语气中带着几分责备和无奈,“你这小子就是贱!怎么就不能爽快一点,像个男人一样去面对自己的情感呢?”

  卷毛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和羞愧。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只是苦涩地笑了笑。

  “金玉哥,我……”卷毛的声音有些颤抖,“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明明心里很想,可是却总是迈不出那一步。”

  “卷毛,你听着。”李金玉说道,“有时候,我们需要勇敢地迈出那一步,去追逐自己的需要和幸福。不要总是畏首畏尾,拿出点自信,否则即使今天不错过,明天也会错过。”

  “金哥,我明白了。”卷毛说道,“但请你放心,兄弟我不是无情的人,只是现在我们毕竟还是在逐梦的阶段。”

  李金玉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

  夜幕低垂,李金玉的心情却像被狂风吹乱的麻团一般杂乱无章。

  他将卷毛送至三中后,便迫不及待地调转车头,向着四中疾驰而去,寻找那个能让他心灵得到宁静的人——凌波。

  今天,卷毛与徐芸告别的情景如同一股洪流,冲击着李金玉的心灵。看到卷毛愁云惨淡的面容,他不禁感叹万千。

  那一刻,他深深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优柔寡断,必须勇敢地面对一切。

  凌波虽然加入四中的时间不长,却已凭借出众的才华和美貌赢得了众人的赞誉。她不仅学业出众,舞蹈方面更是令人赏心悦目。

  开学至今,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李金玉已经从张全和凯子那里听到多次“敌情”的预警,这也正是他频繁前来四中守候的原因之一。

  当李金玉走进操场时,他的目光立刻被那袭白色长裙吸引。凌波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翩翩起舞,宛如一位下凡的仙子,美得令人窒息。

  排练结束后,在队友们的怂恿下,凌波轻启歌喉,演唱了那首近期大火的流行歌曲《流星雨》。

  尽管凌波的声音有些嘤嘤嗡嗡,唱得并不完美,但在李金玉的耳中,却如同天籁之音般悦耳动听。

  凌波唱了几句后便匆匆结束了歌曲,随后和队友们一起整理物品,准备结束今天的排练。她的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显得心情格外愉悦。

  看着凌波那明媚的笑容,李金玉的心情也随之变得轻松起来,仿佛所有的烦恼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李金玉鼓起勇气走近凌波,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凌波抬起头,清澈的眼眸中瞬间闪过一丝惊喜。

  “你怎么来了?”她轻声问道,声音中带着些许的意外与喜悦。

  李金玉微笑着,眼神温柔而坚定,“想你了,就忍不住想来看看你。”

  凌波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她羞涩地低下头,轻声嗔怪道:“这么多人在呢,你胡说什么。”

  李金玉却毫不在意,他大声地重复道:“我说我想你了,没有胡说。”他的声音清晰而坚定,似乎故意要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清楚。

  此时,正在收拾物品的队友纷纷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围观的学生中也出现了小小的骚动。

  不知是谁在人群中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凌波顿时觉得脸上发烫,她害羞地嘟囔了一句:“丢死人了。”说完,便拉着李金玉的手,小跑着逃离了喧闹的场地。

  李金玉笑着,任由凌波拉着他,亦步亦趋。

  在学校足球场的僻静角落,凌波拉着李金玉坐下,她轻声问道:“昨天你怎么没来呢?我一直在等你。”

  李金玉挠了挠头,有些委屈地说道:“我来过那么多次,你却总像没看到我一样,我心里有点难受。”说完,他还故意做出了一副委屈巴巴的表情。

  凌波眨巴着明亮的大眼睛,她柔声说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你知道吗?排练的时候,我还特意念了一首诗。”

  “哦?什么诗?”李金玉好奇地问道,他轻轻摇晃着凌波的手,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凌波微笑着,轻声吟道:“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李金玉听后,微笑着摇了摇头。

  他深情地看着凌波,说道:“不会的,我不是黄鹤。我是只不会飞的鸭子,只能在你这片凌波里扑棱着。”

  ……章尾诗词彩蛋……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昔日之人乘鹤飞天而去,

  此地只留下黄鹤楼的孤独的楼影。

  黄鹤展翅,再不归来,白云千载,寂寞游荡。

  晴日下的河流清澈可见,汉阳树木,历历在目。

  鹦鹉洲上,芳草茂盛,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日落时分,何处是归乡?烟波江上,愁绪难消。

  远方亲人,何时能重逢?心中思念,如江水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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