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最喜欢的下雨天
湛蓝的天空被青灰色的云一点点覆盖,黑压压的一片连着一片,好似滴入清水中的墨汁,随着分子热运动,正一点点吞噬着光亮。
“妈妈!要下雨啦!”光着屁股站在墙角撒尿的小孩,裤子都来不及提,就跑进胡同里,声音还在耳边萦绕,“妈妈!要下雨啦!我可以出去玩吗?”
“玩什么玩!回去把作业写了,写不完不准吃晚饭!”一位中年女性的声音在咋咋乎乎的响起,忽远忽近,飘忽不定。
那小孩咿咿呀呀的不情愿,枝头的知了叫得更厉害了。
夏风吹起热气,新叶的嫩芽,混沌着泥土的潮湿,形成雨落前独有的清香。
你可以说它是泥土的芬芳。
也可以讲它是夏天的气息。
还能将它描述成自由的味道。
“牧牧!要下雨啦!”她在模仿那个光屁股的小孩儿。
他揉揉她的头发,“马上就要高温了。”
“为什么?”
“因为一场春雨一场寒,以此类推,一场夏雨一场暖…”
“可是我只听说过前半句,后半句…”林榆一下反应过来,“不会是你自创的吧!”
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扬了扬眉,凑近林榆的耳畔,“跟你学的。”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快走啦阿榆,我们得找个地方躲雨。”
林榆站在远处沉思片刻,才后知后觉地追上来,挽着他的胳膊,气鼓鼓地说,“哼!你学坏了!”
淅淅沥沥的雨声残响,他们加快了脚步。
他脱下外套,顶在林榆头顶,环顾四周,选定一家店面很小的咖啡馆,“我们去那个咖啡馆躲雨,等雨停了再走。”
“好。”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渐停,他们展子啊咖啡馆的屋檐下,也就没几秒的时间,雨在顷刻间滂沱而至。
铅重的天空完全被青灰色的乌云遮盖,雨水打在海棠树上,刷刷作响,此时听不到知了的啼叫,也听不清那位妈妈对儿子的训斥,只能闻到幽幽的咖啡香,一丝一缕的飘入鼻息之间,中间还偷偷融入一些泥土的气味,宏然天成,好似本该如此。
肩上的西装将小小的她包裹着,身边的人内搭黑衬衫,黑西裤,双手插兜,幸好他的气质足够优雅出众,面容表情也很和煦,要不然被认为是黑社会来收租也不为过。
抬头瞧着一步之遥的雨水,清晰可见,她抬手,触手可及,雨水打在她手上,冰冰凉凉的。仰眼间,她看到邵牧原,他的头发微微打湿,额间松散的挂着几滴雨水,最惹人驻足的应该是那双眼睛,正深情款款地看着她,眼神里有什么呢?有满满的爱意与真诚,那是她确确实实感受到的。
雨滴再次砸在她手心,地动山摇般的敲击在她的心间,连雨水都变得那般可爱又可亲。
“我好喜欢下雨天。”她笑着开口,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传入那人的耳朵里,软软的,柔柔的,像狗尾巴草在挠痒。
他看着她,一时间忘了搭话。
她掏出纸巾,抽出一张,对折。
抬起步子,一步,两步。
她站在邵牧原面前,踮起脚尖。
他下意识地低头,正好看到林榆的眼睛,她的眉毛,她的睫毛,还有她的美人痣。
“为什么喜欢下雨天?”他想起了要问什么。
纸巾敷在那几点零散的雨水上,她笑了笑,酒窝一深一浅,美人痣随着眼睫颤动,实在是太磨人了。
“因为下雨天的声音很好听,超级适合窝在家里看电影…或者睡觉,”她的眼睛好似在说话,忽闪忽闪的,“而且下雨天的味道也很好闻,”她有些害羞,脸颊爬上浅浅的红晕,“最重要的是,今天的下雨天我格外喜欢!”
“为什么?”他又问,眼神却移不开。
“因为最喜欢的下雨天和最喜欢的人在一起,当然很快乐!”红晕转变成潮红,她迅速站定脚步,往后撤步子。
还没等她站稳,邵牧原伸出双手,将林榆紧紧抱在怀里,从后面看,好像只有他一个人似的。
他将林榆整个隐埋在身下,好似抱着此生最大的希望,一辈子都不愿意放手。
林榆越这样说,他越觉得自己应该坦诚,任何不经意的误会都可能会引起往后无穷无尽的错过,就像谭柯和崔媛伊那样,原本相爱的两人,越走越远,到现在形同陌路,只能维持在肉体的交集之上。
他确定自己喜欢林榆,不管曾经是不是带有目的,但现在的答案是唯一的,具有独一性。所以他不愿错过,也不想后悔,更不想伤害。
“阿榆…”他有些吞吐,“我想跟你说件事,你能不能不要生气?”
心里咯噔一下,她埋在他怀里,正聚精会神地听他的心跳声,越来越快。
清了清嗓子,不好的预感,但她还是开口了,“你说吧。”
他抱林榆的手又紧了紧,“中午吃饭的时候,除了家里人,还有一个客人…”
林榆松开了他的怀抱,邵牧原顺着她的手势,与她分开。
瞧着她渐渐落寞的眼神,他有些不忍心往下说,“家里做外贸生意的杜小姐…我爸爸想让我…”实在是不想说出下面的话。
“想要你跟她相亲对吗?”她看着雨水唰唰地下,没有要停的意思,反而愈演愈烈,“你们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所以你父亲想要撮合你们,对吗?”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她自嘲了一下,“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呢?我又不傻,我明白的,没有哪一个父母是不想自己的孩子能嫁娶一个配得上的,而不是搞扶贫。”
第一次见到林榆还有这样的一面,坚韧又清醒,她好似并不是温室里娇滴滴的花,怕风吹怕雨打,她更像是白杨礼赞里的白杨,风浪再大,不死不休。
“阿榆,虽然解释无力又苍白,但我还是想跟说,今天这场荒谬的相亲我不知情,我不会喜欢她,更不会娶她,从始至终,我都只喜欢你,不管你信不信…”
“我信。”林榆看着他的眼睛,两双炙热又坚定的眼神交织,好似有道不完的情话。
好似嗓子里被堵住了似的张不开,但他还是想尽快了解这件无意义的插曲,“我知道你肯定会因为这件事伤心,但我还是得跟你说,因为我不想欺骗你,我们说好的,坦诚相待,不藏着掖着。”他缓了口气,继续说道,“虽然我的处境有点混乱,但我想让你知道我的想法,如果一定要结婚的话,我想跟你结。”
有那么一瞬间,呼吸凝滞,她不知道怎么回答,泪水却先她一步,随着雨滴,落了下去,也不知会变成珍珠还是海水。
邵牧原抬手擦了擦她的眼泪。
林榆开口,“结婚不只是两个字那么简单,也不是头脑一热和一时冲动。”
“所以我在努力,努力清除我们之间所有的障碍,我想跟你有个家,想枕边是你,餐桌前是你,花园里还是你。”
心脏在一点点抽动,它似是比林榆更激动些,婆娑的泪眼,大概是看了一场凄美的爱情电影吧,为故事里的主角感伤,为爱而不得的故事惋惜。
对林榆来说,他说得再深情,也没办法逃避现实的残忍。如果不是他今天说,她大概已经被爱情的蜜罐甜昏了头,以为自己真的能谈一场从校园到婚姻的恋爱。
可她不是十八九岁不经世事的小女孩儿,寒窗苦读十六年,她所接受的教育不是让她相信童话故事的。凭一己之力闯出一片天地才是她的认知范围。
无视嘲讽,抬头挺胸,逆反本性,跟邵牧原在一起,她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勇气去赌。
然而时间经不起赌博,赌约的墨汁已经慢慢变淡,再往下一个赌约前进,而这一次,又需要她耗尽什么来承担呢?
她没有回答,只是看着雨水浇灌,在平地的坑洼处形成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水坑。
“我想去淋雨。”她的声音软软的,绵绵的,却力道十足。
“什么?”
还没来得及拦,西装被塞进他怀里,一只白色板鞋已经接受了雨水的洗礼。紧接着是贴身的衣物,然后是柔顺又浓密的黑发,在雨水的洗礼下酣畅淋漓的感受着。
她说的很大声,穿透雨的张力,传入邵牧原的耳朵里,“我说,我想淋雨,我小时候就想,但每次因为怕我妈骂…”她的声音变小了,越来越小,“所以我不敢,长大以后又怕别人说我神经病,也不敢。”
她还没说完,一只皮鞋踩着水坑,站在那双白板鞋前,他们格格不入,却同处一方天地,因为爱意将所有的差异都抛在一边。
两个人都成了落汤鸡,雨水拍打,她有些睁不开眼,但还是言辞坚定地,“现在我什么都不怕了,我不怕别人的眼光,也不后果多么难堪,所以我来淋雨了,我想…再勇敢一次。”
“我陪着你…一起勇敢。”嗓音沉沉,和着雨水的节奏,隆重的在林榆耳边奏响,那是她听过的最棒的演奏会。
平常又普通的午后,倾盆大雨如约而至,脱缰的野马在草原肆意洒脱,爱意盎然的两人在雨中激吻。
唇舌交缠,耳畔厮磨,抚摸着彼此炙热的灵魂,他们似是在互相传输能量,不管是正能量还是负能量,我都想要与你分享,想要将你刻进我的身体里,就像榫和卯那样。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我只知道往后余生我都没办法不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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