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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末日狂花(21)


末日后的大部分国家,普通民众拥有大量热武器的概率并不高。

  丧尸也都是普通丧尸,不像影视作品里那样,能进化成各种类型,什么丧尸王或者暴君。

  虽然只经历了两年末日,但是司靖知道,跟丧尸潮正面刚的,还得是各国的正规部队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一个地区丧尸密度太高,无法单兵作战,基本就是军队出手,直接导弹覆盖全城。

  这时突然一个平民手里有大量的杀伤性武器,这么高调的话,要么最后被军队收编,要么就是被消灭。

  司靖买这些武器,只是为了自保,在最危急的时刻使用,而不是依赖它们。

  再说哈登毕竟是认识爸爸的人,自己在灾难前保持低调,也会让爸爸安全一些。

  单凭他是M国人,却伪装成不列颠人倒卖军火,就让人心生警惕。

  “什么?你说他是M国人?”谢铃铛有点迷茫。

  可是他留着传统不列颠人的山羊胡,起着传统不列颠人的名字,而且从他抽的烟和喝的茶看起来,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不列颠人呀。

  司靖回忆与哈登接触的场景:“他的爱好、口音、装扮。”

  哈登的办公室有一套板球装备。

  不列颠人三大球类爱好:足球、板球、橄榄球。

  英伦地区最受欢迎的体育项目是足球,板球的爱好者主要集中在东南部,中部和北部郡的人更喜欢橄榄球。

  这个哈登说着一口纯正的英伦腔,但却和司靖闲聊时说自己是北部郡人。

  还有他的妆容打扮。

  哈登一个四十多岁的壮年,不留时下蓄胡人士最流行的八字胡或者络腮胡,却选择老年人居多的标准山羊胡。

  哈登的不列颠传统特征过于明显且老旧,而且还有点大杂烩,就好像为了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不列颠人一样。

  “这就叫用力过猛。”司靖总结道。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M国人?”

  司靖笑了笑:“他中途接了个电话你还记得吗?”

  谢铃铛回忆了一下,确实接了个电话,虽然没有避开司靖,但是用的是谢铃铛听不懂的语言。

  “他说的是阿拉伯语。百分之八十的M国人学习的外语是西语和亚洲系语言。而大部分的不列颠人会学习法语、德语等欧洲系语言。”

  司靖她们的高中的外语课也是法语和德语二选一。

  但是她自学了西班牙语、法语、德语、拉丁语、意大利语和阿拉伯语,这些是蓝星最通用的几大语言。

  毕竟她的梦想是做外交官,就像别柒的妈妈那样。

  那可是她从小的偶像。

  谢铃铛有种糟蹋了自己的超强记忆力的感觉,是不是也应该多学习些外语?

  司靖继续说:“他电话的结尾告别语是M国人常用的,不列颠人不这么结尾。”

  要不是司靖碰巧会阿拉伯语言,又在不列颠国生活了很多年,自己爸爸家的亲戚也是不列颠北部郡的人,还真不一定能看穿哈登。

  所以,哈登伪装自己的身份待在不列颠是什么目的呢?

  而他为什么会认识司爸爸呢?

  司靖并没有过多纠结这个问题,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不会再跟哈登有进一步的合作,也是在变相保护自己。

  反正这些都不关她的事,只要事情办成了就好。

  。

  于阡陌在家收完货就简单收拾了一下,开始做饭,让司靖去车库接了别柒一起回家。

  司靖收了房车和猛禽,带着别柒回家。

  路上司靖看了一眼副驾驶的别柒:“你还好吗?昨天真吓死我们了。”

  “没事没事!”别柒其实想想还是有些后怕。

  她怕自己会有心理应激障碍,还问了神豪系统有没有什么药可以吃。

  神豪系统就推荐了一款据说效果奇佳的修真位面丹药,叫什么“安魂定神丹”,好贵啊,需要花费10万积分才能得到一枚。

  吃了之后,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

  就是再想到自己群殴别人的场景,好像还真有点波澜不惊了。

  别柒看到群里于阡陌下午发的那些鞋子照片,笑着跟司靖说:“哈哈哈,阡陌还买了好多高跟鞋,还有你的份呢!”

  司靖:“买鞋子我能理解,但是高跟鞋......你告诉她,觉得我需要高跟鞋么?”

  别柒看于阡陌没有回复群里消息,笑着说:“说不定你哪天想念这灯红酒绿的世界,想试一试高跟鞋呢~”

  人是会变的嘛,尤其是失去这一切以后。

  到了于阡陌之前的家,二人就闻到饭香味。

  “快洗手!尝尝我今天学的菜式。”

  别柒看到桌上的菜:“这......都是你一个人做的??!”

  都是些平时在国内下馆子能吃到的常见菜,有梅菜扣肉,农家小炒肉,松仁玉米,孜然羊排,口水鸡,清蒸鲈鱼,蒜蓉粉丝娃娃菜,长豆角烧杭茄子,干锅有机花菜,毛血旺,茶香虾,小白菜烧豆腐,铁板凉粉,夫妻肺片,酸菜鱼和鸡丝荞面。

  还有很多素包子和肉包子。

  “不可能,一下午时间,最多做六个菜吧?”

  别柒也是会做饭的,这效率岂不是赶上饭店大厨了。

  于阡陌让司靖把不吃的菜趁热收空间:“嘻嘻,只有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是我做的,其他都是在中华楼叫的外卖哈哈哈~”

  于阡陌指了指长豆角烧杭茄子,小白菜烧豆腐和干锅有机花菜。

  她习惯性觉得在大饭店买素菜不划算,而且有的比荤菜还贵。

  “好吃,不管谁做的,都好吃~”

  别柒一口韭菜鸡蛋包子,一口烧茄子,吃得眯起了眼。

  “我还做了你最爱喝的酸辣肚丝汤,悠着点吃,留点肚子。”

  于阡陌最喜欢看别柒吃饭,像小猪仔一样哼哧哼哧。

  于阡陌做饭是三个人中最好吃的,所以周末的时候都是其他人带着食材来她这里聚餐。

  当然,也是因为这是自己的房子,没有公寓和住宿家庭那么多限制。

  吃完饭,还剩下很多,大家一起把菜、主食和汤加热后,分装到一次性饭盒里,然后司靖再收进空间。

  都是自己人,没人嫌弃对方的剩嘴巴子。

  别柒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幸福地躺在沙发上:“要是没有末日该多好啊,这生活,又不用上学,又有很多好吃的,还能随便买东西,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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