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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成功到魔都


第129章  成功到魔都

白袖要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他好歹算是在这儿任职,要是悄无声息的跑了,谁知道云槐序会不会让人追捕他。

那位完全是个没准脾气的。

有时候无欲无求跟坐化了似的,院子被人炸了都不会抬一下眼皮。

但有时候却龟毛的很,东西放错了地方都要发飙。

小狐狸下午又出去了一趟,搜罗了不少食物和魔药。

穷家富路,尽量多带一些没毛病。

在这边任职别的不敢说,好东西真是没数。

那些实验体身上的法宝乾坤袋随随便便的扔在库房里,早就积攒了几大箱。

魔界的人要那玩意儿也没啥用,倒让白袖捡了大便宜。

庄飞白也知道,凭自己在魔界乱闯容易坏事,跟白袖一起是最稳妥的。

他倒不怕跟谁对上,打架他可不虚,只是没找到小骨头之前他不想节外生枝。

白袖愿意跟他去救小骨头他自然感激,也感叹儿子能交到知心朋友。

磨刀不误砍柴工。

白袖说要准备东西以备路上不时之需,所以庄飞白纵然心急也只能暂时住下来。

小狐狸在这里几个月已经大概摸着了一点云槐序的规律。

两天后,这位又到了死机的时刻。

拿着一只发簪翻来覆去的摩挲,两眼无神仿佛灵魂已经出窍了一般。

白袖趁机进到他屋子,乖顺的跪坐在一旁轻声问道,“尊上,奴婢想去盛京探亲一趟可否?”

云槐序的气势陡然一升,白袖顿时被压得喷出一口血。

糟了,枪口上了。

正当小狐狸转着眼珠想主意的时候,云槐序冷哼一声。

“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弄鬼,秀秀,如果你不是狐族,我早就弄死你了。”

白袖的冷汗顿时流了下来,他一直以来都小看了这魔头。

感情自己那些小动作人家都知道,只不过不在意罢了,真要计较他必然小命不保。

云槐序淡淡开口,“你藏在屋里的那个男人是谁?

我给你一次机会,说实话。”

白袖也是贼起飞智,眼圈一红落下泪来,

“尊上饶命,我藏在房里那个是我的情郎。

他是人族我是妖族,他家看不上我这个狐狸精百般阻挠,甚至要强迫他跟别人成婚。

我俩无奈只能私奔,不想中途失散,我被人迷晕卖到了魔界歌舞坊。

我不肯卖身得罪了城主公子,逃跑的时候被尊上所救。

奴婢本想着就留在这里,让他忘了我去过自己的生活。

他是天之骄子,奴只是只狐狸,实在不想再耽误他了。

可没想到他竟然找了过来,呜呜呜,奴婢舍不得才想跟他走的。

求尊上饶他一命,奴婢再也不敢背叛了!”

白袖或许修为不行,但演技绝对是化神级别的,一番神情并茂的哭诉,那叫一个情深意切。

云槐序的眼神又有些迷离了,“他很好,他找到你了,你比兰儿幸运。

没有什么配不上的,相爱就够了。

走吧,都走。

到一个远离尘世的地方,去过自己的日子。”

白袖立刻惊喜的给云槐序磕了个头,“多谢尊上,奴婢也替我家那口子给您磕一个。”

云槐序手腕轻摆,瞬间一股气流把白袖推出门外,紧接着门就被关上了。

行吧,大爷又不耐烦了。

白袖爬起来拍拍屁股,一溜烟的回了自己屋子。

现在过了明路,他可以大大方方带庄叔直接走了。

而且那魔头也没让自己把腰牌留下,他还可以继续狐假魔威,路上能省不少麻烦呢!

为免夜长梦多,白袖回屋立刻带上庄飞白离开了实验场。

反正该带的都带齐了,又用特殊药液帮庄飞白改造了一下,他们现在就像是两个普通的魔族。

魔界也是有马的,只不过那马比修真界的马要大的多,而且头上长犄角。

白袖在实验场可没少划拉魔晶,财大气粗的买了两匹马直奔魔族盛京的方向而去。

实验场到魔都的距离不算太远但也不近,因为有白袖打点,庄飞白倒是没受什么罪。

他也不由得反思,自己一直专注修为,生活技能上确实差了很多。

白袖这孩子年岁不大。但生存技能上可比他强太多了。

打听消息的能力更是他望尘莫及,多亏了有他,要不然自己想进魔都还不知道要怎么费劲呢。

庄废白现在躲在盛京的旅馆里,焦急的等着白袖的消息。

白袖带出来那块侍女腰牌在乡野小城还能顶点用,到了魔都可就不一定了。

魔宫的消息可不是那么容易打听的,庄飞白已经做好了长期奋战的准备。

事已至此,他不见到小骨头绝不放弃。

活要见人,若是小骨头有个万一,他就拉着那个魔尊自爆为他的小骨头报仇。

至于始作俑者安不与,只能拜托白袖带他的书信去找师傅了。

一连几天,白袖一直四处奔波。

美人计都是男女两版的,无论宫女侍卫,只要跟皇城沾边的都去搭讪一番。

可惜皇城终究是皇城,哪怕那侍卫对美人垂涎三尺,也不敢把他介绍到魔宫里去做宫女。

宫女那边也没什么消息,都是些跑腿的小宫女,平时连魔尊都见不到,也没听说魔宫里有什么新鲜事。

白袖每天早出晚归的,庄飞白前两天还能躲在客栈里等消息,但很快他就坐不住了。

时间这个东西就是这样,若是有事儿做,匆匆忙忙很快就过去,也不觉得难熬。

但如果闷在一个小房间等人,那时间就会被无限拉长。

也幸亏庄飞白是元婴,要不光上火都能起得满嘴燎泡。

以前在宗门的时候他很少留意时间,偶尔悟剑都能入定三天两夜的。

但这会儿不行啊,他静不下心,要敢入定没儿就走火入魔了。

不能悟剑又无事可做,庄飞白光剩胡思乱想了。

他心爱的小骨头在他脑子里都死出花来了,已经衍生出上百个悲惨版本。

他一边觉得不吉利想把这些想法甩掉,但又总控制不了脑子。

无奈之下,最终他还是离开了客栈。

出去走走活动一下,免得胡思乱想把自己逼疯。

反正白袖已经给他做了遮掩用的魔纹,走在魔族的大街上应该也不会有人注意。

他确实长得好,但魔族也是两极分化的,除了高大丑陋的力量型魔族,还有不少是魅魔的变种。

男的俊,女的美,魔都大街上可不缺好看的。

可惜庄飞白却错估了一点。

哪怕魔族确实不少美男子,但他的容貌还是属于拔尖那一批的。

他走在大街上虽然不算鹤立鸡群,但却有种仙鹤落在孔雀群的感觉。

魔族的美大多带着一股魅惑,浓艳如同玫瑰,可庄飞白却是清雅如兰气质清冷。

他自己是对自己的容貌没有多大的概念,但一上街就吸引了不少魔族的眼光。

而最麻烦的是,他那张脸被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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