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中午吃完饭,方明华和艾米丽坐车直奔纽约诺布尔书店。
诺布尔书店位于洛克菲勒中心附近,号称是世界最大的书店,据说书店里书架全长超过20公里。
两人赶到的时候,书店门口已经排着队伍,门口还贴着一个举行海报。
“中国著名青年作家明华新作《闯关东》签名售书。”下面还有一个长长的头衔:
本年度国家书评人协会奖获得者
1986年星云奖获得者
《廊桥遗梦》作者.
看来,《廊桥遗梦》这本书果然深入人心啊。
方明华一行人保安人员的陪同下,进入书店来到签名售书区,前面放着一张桌子,后面则是一张巨大的海报。
上面是自己详细的简历以及这些年几乎所有作品以及获奖情况。·
卧槽
这么齐全。
竟然在国内发表不久的《秋菊打官司》都有,只是没有那部《雪中悍刀行》。
那是用另外一个笔名写的,而且美国人似乎对武侠小说也不感兴趣。
很快,方明华进入工作状态,在一本本新书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自然是汉字。
大部分都拿的的是《闯关东》,但还是有少部分拿着自己写《廊桥遗梦》,更有甚至竟然拿着一本《中国先锋类作品中短篇作品选》!
这个是方明华在爱荷华访学归国之后,收集整理当时国内先锋作家像刘索拉、莫岩、余桦等人发表的一些小说,然后交给旧金山《城市之光》的创始者、诗人劳伦斯·费林盖,经由美国著名汉学家葛浩文翻译后在美国出版。
其中收录方明华的两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和《路边野餐》。
这本小说集在美国销售并不算理想,毕竟是这类小说算不上畅销书。
没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拿来签名。
方明华看着这个胖胖的青年,笑着就在扉页上面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大名。
艾米丽在一边充当助手,帮着维持秩序,更可笑的是有人竟然拿着艾米丽写的小说恳请她签名。
这.
艾米丽有点尴尬。
不过方明华很大方的给她让出点位置,既然读者拿来了,就签吧。
还好这样的读者并不多。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长着黑头发却是蓝眼睛的姑娘走上来,拿着一本崭新的《闯关东》走上前来,说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汉语。
混血儿?
果然,姑娘简单介绍来下说自己叫Ally,中文名字叫妍丽,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中国台湾人,她很喜欢中国传统文化。
“明华,你能给我用毛笔签名吗?”姑娘提出自己的要求。
毛笔签名?
这可难不倒方明华,只不过自己没有笔墨啊。
“对不起,妍丽小姐,我没带毛笔和墨水。”方明华笑着说道。
“我带啦。”姑娘竟然从自己背的挎包里变把戏般拿出一支毛笔和一小瓶墨水。
方明华看了看,毛笔竟然是戴月轩出品的,还有一得阁的墨。
额的神呢,全部都是国内老字号产的。
方明华很是怀疑,这个叫妍丽的混血姑娘,或者她的母亲是不是本身就是书法爱好者,写的一手好毛笔字?
还好,自己苦练过,否则今天真的替国家丢丑了!
方明华也不客气,拿起毛笔,沾上墨汁,在书的扉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又写了一句。
“生为中国人,不做亡国奴”
这是《闯关东》里的一句话。
姑娘开开心心的走了。
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
还好,姑娘带走了自己的毛笔和墨。否则后面的读者要求也用毛笔那就麻烦了。
签名从下午两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半,整整两个小时写的方明华胳膊酸疼。
这钱也不容易挣啊
当天晚上9点,方明华就要离开坐飞机飞往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埃文斯自然相陪。
艾米丽没有去。
她有自己的工作,飞往加拿大的温哥华,参加当地举行的一个文学研讨会,两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别。
“艾米丽,欢迎你来中国,一定要来西京,我和我媳妇一定会热情招待你,我带你去爬大雁塔看兵马俑。”
方明华发出邀请。
“有机会我一定要来的。”艾米丽说道。
“那行,我走了,再见!”方明华说道。
“等等。”姑娘说着,又跑回自己的房间,没过两分钟又过来,手里竟然拿着笔墨和几张宣纸。
“你这从哪里来的?”方明华感到惊讶。
“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买的,你也给我写一幅字吧,做当留念。”
“写什么?”
“就写这句!”
艾米丽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竟然是汉字版本《唐诗三百首》!
她翻开折了角的一页,上面一行字豁然用钢笔标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方明华顿时哭笑不得。
姑娘,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
方明华很是怀疑,艾米丽不知道被哪个无良书店老板骗了。
“明华,这字很难写吗?我觉得笔画很少呀。”艾米丽不解问道。
你不懂。
中国字笔画越少反倒越难写。
算了,写就写吧。
方明华将宣纸小心铺在茶几上,拿起毛笔蘸好墨汁,屏息、悬腕,在雪白的字上写下这一行楷体字,当然不忘记签上自己的名字。
写完自己欣赏一番。
还不错,没法和那些书法大家相比,但是糊弄老外绰绰有余了。
“谢谢.”姑娘看着墨汁尚未干的书法,满心欢喜:“我回去要张贴在我洛杉矶家的卧室里。”
还好,别贴在客厅里就行。
告别艾米丽之后,方明华连夜乘飞机到休斯顿,第二天在联邦书店签名售书、紧接着是洛杉矶、菲尼克斯.最后一站是芝加哥。
在芝加哥签名售书的书店叫米奥匹克书店,坐落于维克尔公园区,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
早上在酒店休息,中午就去书店干活,晚上在埃文斯陪同下逛逛城市,尝尝当地的美食,成了这几天每天的固定安排。
今天也是如此。
不过是“打工”的最后一天,今天签书完就自由啦。
方明华在书店埋头在一本本书上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名字,眼看快到“下班”时间,一抬头,看着边上站在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男人正朝着自己微笑。
方明华也笑起来。
正是自己的朋友,孙力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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