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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太聪明,容易遭天忌!


凌云皱眉一皱:

  “掌柜的,这是何意?

  这玉牌,可是邓少爷的家传之物。

  你可别因某些不当行为,丢了脸面,砸了招牌。”

  “小哥说笑了。

  老朽只是想说,就按你说的价格办!”

  这小子,人看着不咋滴,贼精贼精的。

  难怪,能从这位少爷手里骗到,这么好的宝贝。

  东西到手后,也不一个人拿来当,还要拉着玉牌的原主人来此。

  这是防着我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刚才他的确有拦下对方的心思。

  最后还是想到那位少爷的身份,他硬生生的忍下了,黑吃黑的想法。

  如果这小刺头背后没人为其支招,全是自己的主意。

  那就有些可怕了!

  这样的人,长大后,必定不凡!

  可惜,有时候人啊……

  太聪明,容易遭天忌!

  想长大,难啊!

  玉牌的价格敲定后,接下来的事情本应该是极简单不过的,遗憾的是,那干瘦老头还是有些不甘心。

  只见他来到柜台后,笔走龙蛇,三两下就书写好了当票。

  又转身示意伙计去取100两现银出来。

  “这是100两纹银,小哥请过目。

  确认无误后,还请小哥在当票上,按下自己的手印。”

  红绒布垫着的托盘上,银光闪闪的100两白银,就那样,排成一排。

  闪烁着冷冽的光泽,毫无遮掩的暴露在众人的面前。

  阳光下,那繁星点点的银光,闪烁着一股神秘得韵味,诱惑,勾动着世人的心弦。

  凌云淡淡的看了一眼之后,心中就是一紧,不由暗骂:

  艹!

  就知道这死老头不是好东西。

  事情到了最后,都还想着坑她一把。

  想坑我!

  做梦吧!

  凌云伸手,表情从容无波得把装着银子的托盘推向干瘦老头,神情严肃的道:

  “还请掌柜的为我准备十六张五两的银票,二十张一两的银票或者十张二两的银票都行。

  小子人小力微,这100两现银放在身上,着实有些不便。”

  100两银子出现,凌云的从容镇定,本就让对方刮目相看。

  她接下来的这一番话,又大大出乎了干瘦老头的意料。

  100两银子,对于普通人家来说,不算是小数!

  有很多人,可能终其一生,也没见过这么多银子。

  而这小子,小小年纪,那表情,那神态,那动作,好似丝毫不为其所惑一般。

  自己本想给这小子挖个坑,才特意吩咐伙计,一定要拿大锭的现银出来,让这小子知道,有很多事情,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

  也算是给自己出口恶气,对这小子之前的出言不逊和贪得无厌买单。

  让他知道,即使是能拿到这100两银子……

  他也无福消受!

  令干瘦老头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如此不着痕迹的操作,如此隐秘的心思……

  却被一个丁点大的孩子识破不说,还要把这100两现银,全部换成小额银票,以便收捡与使用。

  干瘦老头神色微微一动,想到凌云刚才分割100两银子时的干脆与利索。

  他再一次的改变了称呼,诧异的问道:

  “小公子读过书?”

  “学过一点点。”

  心中得猜测得到了证实,干瘦老头点了点头。

  难怪,读书人心眼就是多!

  这么多银子摆在面前,不被其诱惑,依然能冷静思考。

  年龄这么小,又读过书,想来这小子的家里,早前也应该不是普通人家。

  难怪能够信心满满的说,那位小少爷家的长辈,不会追究他的责任。

  自己与他几次暗暗的交锋,都折戟沉沙……

  想到此处,他也不尴尬,还笑呵呵的走进柜台,按着凌云的要求,取出了一沓银票。

  凌云接过银票,确认无误后,顺手就把银票递给了邓宇:

  “你先帮我收着。

  放在我身上,不太稳当!”

  凌云此言一出,干瘦老头眉心一跳,目光又是一凝。

  这小子……防备心之重……

  实属罕见!

  当凌云三人离开当铺后,那个之前端着银子出来的伙计,来到干瘦老头身旁。

  目光狠厉贪婪的说道:

  “徐供奉,需不需要我联系人……?”

  “不用了。

  这小子,心眼多的很!

  银票不放在自己身上,而是放在那位小少爷身上。

  这是防着咱们呢!

  这种能穿得起云锦的大家子弟,最好还是别惹!”

  伙计口中的徐供奉,也就是那干瘦老头,看着凌云离去的背影,眼中露出了欣赏与忌惮。

  转身,当他看到伙计眼中那贪婪与不甘之时,又露出了鄙夷不屑之色:

  这么没眼力劲。

  活该一辈子当伙计!

  已经离去的凌云三人,才不管这些人作何感想。

  只要银子到手,后续能按照自己筹谋,计划的方向发展就行。

  手里有钱,心里不慌。

  走在大街上,看着繁华喧嚣的街道,三人再也没有了那种茫然和彷徨。

  怀揣着一百两银子巨款的凌云,昂首挺胸,精神抖擞地行走在店铺林立的大道上。

  身心愉悦得沉浸在久违的喧嚣之中。

  身旁那一张张朴实、事故、高兴、愤怒……的脸,看起来都分外亲切可爱。

  滋滋作响的肉饼,香甜可口的糕点,白嫩可爱的肉包……

  各种各样的美食,诱人的香味扑鼻而至,仿佛是在低喃着它们的魅力,让人心生向往,垂涎欲滴。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凌云除了在人贩子,孙管事那里吃到四片猪头肉以外,好像就没有沾到过荤腥。

  看着街上那琳琅满目的吃食,她感觉自己此时,非常非常的饿,饿得发慌,饿得几乎要晕倒过去,难以忍受。

  凌云停在了一个卖叉烧包的摊位前。

  摊位主人是一个中年胖妇,对方上下打量了凌云一番后,见其身旁并无大人跟随,穿着也不咋地。

  便极为不耐烦地挥手驱赶道:

  “小子,站一边去,别碍着老娘做生意。

  想吃,想吃回家去,叫你家大人拿银子来买。”

  呵呵!

  先敬罗衣后敬人。

  正在凌云暗暗吐槽对方势利眼之时……

  她,突然顿住了。

  整个人僵在那里,一动不动。

  她感觉,自己好像忽略了些什么……?

  到底是什么呢?

  对……罗衣!

  我虽然穿的不咋地,可有人穿的好啊!

  凌云回头四顾,人呢?

  茫茫人流之中,无一熟悉之人。

  她大惊!

  这俩人,不会是丢了吧!

  千万别又被人贩子抓了!

  凌云赶忙原路返回,四处搜寻起来。

  半响之后,一个馄饨摊前,邓宇和王晶两人正直勾勾的看着摊位上的食客,一勺又一勺的把馄饨放入口中。

  见到这一幕的凌云,不禁嗤笑:

  啧啧!

  这两个憨货,真可怜。

  刚刚想到这里,凌云心中又不由得一阵咆哮:

  去他大爷的!

  我咋感觉这么心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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