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局.完美共犯(一)【选三】
“他在想什么呢?”
明宛注视着袁肖漫不经心的侧脸,一如既往地感到难以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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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恐慌倏忽消失了,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眼前这双清醒得近乎冷酷的眼眸。
在袁肖那饱含期许和鼓励的眼神下,她不由自主地握住了那个小小的按钮。
就这么按下去,一切就都结束了。
她家一样的奶茶店,九个年轻人,正是充满热情、如花一般的青春年华,现在却只能横在床上,在家人的眼泪中无知无觉地虚度年岁。
被推出来做结案替罪羊的燕家死士,他们世代受燕家监管,一旦燕家有需要,他们的家人随时会沦为遗孤,遗孀,白发人送黑发人。
还有一直支持着她,总是热衷于慈善,世界上最好的周公子,不过是争风吃醋那么屁大点事情,竟差点要了他的命……
还有明悠,明悠好歹也陪了他十二年吧,他跟她说,他对他的悠始终是亲情,这可能吗?
退一步说,一个为了他不惜以撞车来“欲擒故纵”,如此深爱着他的女人,他却为了给新人“腾位置”,随随便便就要了她的命……
说起来,还不都怪他那一直以来摇摆不定的态度,才会惹得明悠对她下手,还差点害死她的袁肖。
亏他好意思说他愿为她遮风挡雨——当然了,毕竟她人生中所有的狂风暴雨都是他带来的,他不作妖,就没有遮挡的必要!
燕恒灿其人,小肚鸡肠,负心薄幸,反复无常,暴戾恣睢,不可救药。
他活着,对谁都没有好处……
“明宛,你要是谁都不选,我可以帮你按。”
袁肖似乎不忍她的挣扎,望着她笃定地说。
明宛摇了摇头:“不,袁肖,这是我的事情。我不要你为了我弄脏自己的手。”
袁肖不予置否地笑了笑,宽厚的大掌覆在明宛的手上,不等她心猿意马——他稍稍用力,猛然合她按下了。
“砰——”
视频中倒悬的豪车应声而炸,华丽地翻了几个身,眼看是不活了。
袁肖跟着踩下刹车,随着一声巨响,车身遽然一震,震得明宛脑袋嗡嗡疼。
可她却无暇害怕,在追尾司机的怒骂声中,袁肖偏头对上了她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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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自由了,有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
袁肖若无其事地重启车子,语气就像问她晚饭吃什么。
他身侧玻璃上还贴着前来兴师问罪的追尾司机的脸呢。
明宛虽不太明白为什么他还能这么云淡风轻,但她永远都会努力跟上他的节奏。
“我想喝酒。”
她把“我们不继续逃跑吗”之类的“扫兴”话给咽了下去。
袁肖既然做得出来,他就一定有自己的盘算,他向来有主意。
她懒得操那份心,或者说,有袁肖陪她,就算被抓住又怎么样呢。
“ok。”
果然,袁肖赞许地挑了挑眉,根本不理在捶他们车窗,质问他们为什么突然停下的傻瓜司机,一脚油门就“肇事逃逸”了。
袁肖载着明宛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清吧——她之前打工的那个。
这家店还是老样子,白天看起来就是一副倒闭已久的模样。
明宛没想过自己会有回来的一天,还在那“近乡情怯”之时,袁肖已经三步并两步地上了那座熟悉的阶梯。
就在明宛心怦怦跳,担心袁肖要砸店时,他有条不紊地掏出钥匙,自然而然地开了锁。
“你怎么会有店里的钥匙啊?”明宛无不好奇,她也没听说过袁肖和苗姐有什么关系。
血色的场景霎时在袁肖脑海中一闪而过,竟是李真为首的几名员工捂着嘴,憋红了脸昏死过去的画面。
他们面前摆着吃空的光盘,从残渣来看似乎原来盛着鸡爪。
可几个人的嘴巴都塞得鼓鼓的,桌面上愣是干干净净,一颗鸡骨头都没有。
现实中,袁肖对明宛温和地眯眼笑着,声音好听地俏皮道:“不告诉你。”
明宛回了他一个白眼,也不跟他客气,直接掠过他进去了。
一进门,明宛的感觉就像是到了天堂,一下子就得到了救赎——好凉快。
明宛喵喵疑惑:“奇怪,他们不到下午四五点不会来,谁开的空调?李真他们不可能忘记关啊。”
这店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这样耗着开了一天,苗姐知道了不骂人才怪(她一个人睡店里的时候都不敢开。)
“毕竟是你的血泪之地,我把它买下来了。”袁肖双手插兜,轻巧地说。
“啊?”
“这段时间我们就先在这里避一阵子吧,这块地方……信号比较弱,他们不容易找到我们。”
听他这么说,明宛就下意识地掏出了手机——不还是满格信号吗?
“我手机信号太好了,我把它关机?”明宛尴尬道。
“不用,我自有办法,你喝你的就是了。”
袁肖寻思着他上次针对这片区域做的屏蔽程序微调一下就能用,不用赶工了。
明宛乖巧地点了点头,一脸大佬说什么都对。
她作势要凑到吧台那边,“那我拿了?”
“去吧。”袁肖环目四顾,眉头微蹙,似乎没有让他很满意的位置。
“那个位置还不错?”明宛指了指靠近厨房的那排,李真负责的vip通常都坐那块,离厕所最远。
见袁肖不反对,她微微侧头:“你要喝什么?”
“除了奶啤都可以,椰啤也不要。”袁肖说着,已经往明宛所指的位置去了。
“什么嘛,椰汁兑啤酒是世界第一!”明宛不服地对着他的背影挥了挥小拳拳。
“让你做‘忽悠餐’,不是让你做黑暗料理。”袁肖叹道,“你那麦丽素煮面,及柠檬茶拌荞麦面藕的味道,我到现在都还‘记忆犹新’。”
“你的味觉是被诅咒过吗?还是上辈子是个得国人?”他不客气地哼笑道。
明宛冲他咧了个鬼脸,径直去吧台挑酒了。
明宛首先给自己拿了些包装花哨的果啤,才在名酒专柜前徘徊不定。
期间,她不住地偷瞄袁肖,心里一直抓挠着一件事……他们现在算什么关系?
从一开始,她就觉得自己像他养的电子女儿。
后来更像是宠物——挥之即来,招之即去。
想找他的时候永远找不到人,从来都是他负责约她,而他要抽身而去的时候,明宛的挽留从来不管用。
袁肖只听自己的。
最开始的时候明宛也会闹脾气,学他一样一个月不回信息,或者回复了也阴阳怪气。
可袁肖无动于衷,甚至态度上都没有分毫变化,似乎真的感受不到明宛的心情,或是知道了也不在意。
逼急了他也只会说:“等你心情好了我们再聊,这只是我的习惯,不是轻视你。”
想起她的时候,他一天能发几十条,想不起她的时候,她发过去一百条都没有回音。
每个月雷打不动地跟她确认新地址,补贴月光族的明宛。
等明宛发工资了问他要什么,他都说不用,被她闹烦了,就说:
“你就买些冷门书,以后什么回礼,问就是书,不问就是不用。”
明宛(开心了):你要看什么类型的?
袁肖(冷漠):我不看。
明宛(瞪眼):那你让我买?
袁肖(微笑):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买书不看等于做慈善?
明宛(拧眉):那为什么不直接捐?
袁肖(这你就不懂了吧jpg):
捐钱怕被吞,捐书怕被骂,买书完美地避开这些问题,补贴的还是确实在努力的人。我只相信摸得到的东西。
明宛觉得很有道理,但买了不看总觉得亏了,她有空就替他多看些,把内容说给他听。
看书的速度实在跟不上袁肖送礼的速度,多得放不下了,就捐茧城公益的图书交换漂流亭了。
言归正传,总之,直到明宛下决心把他当大爹,她的心态才得以“摆正”。
大爹嘛,跟他讲话总要被挑刺说教一番,时常被他气得吐血。但还能离咋地,还不是凑合着过。
这不就是家人么?
明宛想通以后,就再也没因为他反射弧长而闹别扭了。
情绪价值有限,物质也是心意嘛,人不能太贪心,既要且要的。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她的身边还真就只剩下他了。
袁肖修长的指节在笔记本上龙飞凤舞一阵后,似乎感应到什么,他微微蹙眉,倏地掀起眼帘。
一眼就捉到了正眼巴巴地望着他的小女人。
“有事?”他无奈地滑动了下喉结,眉峰挑高道。
明宛不自在地游开视线,旋即又傲娇地瞪回来,色厉内荏道:“瞅你咋地?”
袁肖唇角微勾:“上一个这么盯着我看的女的,你猜怎么样了?”
“怎么样了?”明宛顺口问道。
袁肖眸光微暗,唇边挑起诡谲的弧线:“也没怎么,就是下不来床而已。”
“……”闻言,明宛瞪了他一眼,不高兴地背过身去了。
袁肖无辜地眨眼:没骗她啊,死人怎么下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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