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胡柒柒抛绣球
“是谁,竟敢偷袭我?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当众行凶。你是什么人?竟然敢公然违法。”
李青云懵圈了,自己刚跑过来。怎么就遇到袭击了,这是什么情况?
自己的身份好像没有暴露啊!没有人认识自己。
除了钓鱼会、罗马角斗场。自己也没得罪什么人啊!这袭击又是怎么回事?
“大胆,你竟然敢毁了小姐的绣球。真是可恶,你是不是来捣乱的?”
一个丫鬟,恶狠狠的收到。
“哪来的小妖?竟敢破坏小姐的好事。快把他抓起来,乱棍打死。”
一个护卫,自己没有抓到绣球。不想杀了李青云泄愤,更不想让李青云坏了他的好事。所以怂恿其他人,帮他杀人灭口。
“这个小妖怪,我看上了。给我带回去,跟我成婚。
刚才多嘴的丫鬟,带回去好好管教。
想要借刀杀人的那个侍卫,你也不看看你长的什么德性。什么也不是,还敢打本小姐的主意。
给我挖了他的眼睛,剁了他的手脚。
小哥哥,你别跑啊。否则后果很严重,你承受不起的。”
雾都城狐族原住民,胡家小姐胡柒柒。常年使用药物,伪装成一个丑女。不想成为联姻的工具,想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可惜所有的妖怪,看到满脸长痘痘的胡柒柒。全都被吓跑了,谁也不愿意娶胡柒柒做老婆。
那些雄性妖怪,为了自己不成为联姻的牺牲品。故意找人在雾都城内散布谣言,诋毁胡柒柒的名声。
还整出了一个雾都城十大丑女榜,胡柒柒榜上有名。
江湖谣言,传闻胡柒柒。满脸长痘痘,奇丑无比。膀大腰圆,头角峥嵘。
每天都喜欢吃小妖怪,已经不知道吃了多少妖怪了?
胡柒柒,十分放荡。经常和小妖怪发生关系,然后吃掉对方的作案工具。在吃掉对方的身体,毁尸灭迹。
从来没有一个雄性妖怪,可以走出胡柒柒的房间。
胡柒柒和自己的父亲、兄长、弟弟、还有一腿,生下一个孩子。悄悄的养在外面,不敢带回家中。
李青云筑基修为,听力非常好。听到其他妖怪的议论,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我操!我是人类呀。不是妖怪,不能和你结合。我更不想人兽杂交,更不想死啊。
李青云掉头就跑,吓出了一身冷汗。
“毁了我的绣球,你就是我的人。想跑、门儿都没有。这辈子,你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跑了好啊!你要是跑了。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开雾,都去寻找你。
正好家里逼婚,我也可以出去躲一躲,散散心,顺便把你抓回来顶包。
本姑娘的名誉,都被那帮王八蛋毁了。恐怕这辈子,真要嫁不出去了。
我只是想找一个喜欢的人嫁了。不想成为联姻的工具。可没有说不想嫁人,做一辈子老姑娘。
既然你这个王八蛋,毁了我的绣球!那就是你了,我看你能跑到哪里去?
毁了我的绣球,就得做我的男人。我管你愿不愿意,反正你打不过我。
“抓活的,我要抓活的。他要是死了,我杀了你们全家。
他要是毁容了,我杀了你们的三族。他要是缺胳膊少腿,我杀了你们的九族
他要是少了作案工具,我杀了你们的十族。
他要是少了一根汗毛,我让你们生不如死。
快给我追呀!他要是跑了。你们全家老小,亲朋好友。全部都得死,且还是生不如死。
他跑远了,快追。跑的还挺快,这个妖怪还挺有意思。”
胡柒柒,知道自己的名声不好。这一生都被毁了,很难嫁出去。
所以才会在家族的逼迫下,出来抛绣球。可惜所有的妖怪都怕死,都是躲的远远的。
只有李青云突然冒出来,一剑斩了那个绣球。
还以为自己遭到了偷袭,骂骂咧咧的。观察周围的情况,没有第一时间逃跑。
小心翼翼的防备,有人偷袭自己。想要把那个偷袭自己的人找出来,一剑劈了他。
胡柒柒,高兴坏了。终于可以找到一个妖怪,赖上对方。
抢夺配偶,也得找个理由,是不是?
李青云听明白了,周围的议论。
直到今天遇到桃花劫了,吓得撒腿就跑。
后面一大群大妖小妖,穷追不舍。又不敢攻击李青云,心里十分着急。
不让动手,这怎么抓呀?打坏了自己可承担不起,小姐,真能做的出来。
小姐被逼婚,她都快被逼疯了。她不喜欢的男人,直接一剑就给劈了。
“这位姑娘,你我无缘。何必苦苦相逼,还是自己离开吧!我一心向道,无心男女之事。心中无女人,拔刀自然神。哼!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李青云一边跑一边喊,希望能让对方知难而退。
“既然你心中无女人,那我更要征服你了。这个世界没有一个男人,可以逃脱我们女人的手掌心。”
胡柒柒,都被逗乐了。这个男人真有意思,声音太好听了。
“姑娘,我配不上你。实话跟你说了吧?我就是一个人渣。一个滥情之人,一个负心汉。
我从小就偷看女人洗澡,偷看别人晚上亲热。经常装嫩,故意吃女人的豆腐。
13岁就生儿育女。整日流连在烟花之地,睡过无数的女人。
我睡过的女人,比你见过的人还多。
现在我得了一身脏病,快要死了。
可不敢害了姑娘,姑娘还是放过我吧!
姑娘、千万不要害了自己。你还是另寻良配,再找一个好男人嫁了吧!
像我这种渣男,配不上姑娘,。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四条腿妖怪满大街都是。
这条大街上,长的帅气的妖怪比比皆是。
姑娘,何必单恋一枝花。为了我这个残花败柳,放弃整片森林呢?
李青云此话一出,吓坏了所有的雄性妖怪。所有的雄性妖怪都跑了,所有的男人都跑了。
听说胡柒柒,是一只狐妖。专门喜欢吃掉男人的作案工具,然后活活咬掉男人身上的每一块肉。
已经有无数男人受害,不知被她咬死了多少男人。
虽然他们现在是奴隶、粮食、鼎炉、玩物、工具、 宠物……
但是谁又想死呢?而且还是死的这么惨。
“小哥哥,不要跑啊!我有灵丹妙药。能治好你身上的脏病,救你性命。能让你恢复健康,让你重振雄风。
我就喜欢驯服你这种花丛老手,什么活都会。
说话好听,还会哄我开心。
多好啊!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妖怪我。你就从了我吧!人家等不及了。
小哥哥,你别跑了。姐姐的温柔乡,正等着你呢!
人家十分期待,与你共度良宵。骑在我的身上。让你开疆扩土。”
小样,还想糊弄老娘。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男人不好色,那才有问题呢!
跑的这么快,怎么看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
油嘴滑舌,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好人?
坏人好啊!坏人才能活下去。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好人是无法生存的。
你还是花丛老手呢?都快要死了。为什么还会被我吓得满城乱跑?分明是说谎。
一身脏病,快要死的花丛老手。不应该是在临死之前,再享受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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