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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2章 难道你也叫李白?


《长安三万里》位面。

李白近日的心情不太美妙。

他本想仗剑走天涯,但才走到一半,就被女人绊住了脚步。

他一时好心救下的那位公主,在一个磅礴的雨夜,钻进了他的被窝,不讲武德地偷袭了他。

公主名叫索尼娅。

她接连偷袭了好多次。

李白血气方刚,又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于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偷袭成功。

于是,索尼娅怀孕了。

李白粗通医术,那位公主对身体情况也不是一无所知,这个结果双方都一清二楚。

这让他陷入了踌躇。

丢下索尼娅,独自踏上周游天下之旅?

或者说借个飞行器将她送回大唐,然后自己独自踏上旅程?

至于将其带在身边,李白从未考虑过。

哪怕他通过酒馆中蹭来的美酒已经令自身实力提升到不可思议的程度,但未来他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麻烦,未必有精力庇护对方。

索尼娅对他百依百顺,但并不想分开,更不愿独自踏上一片陌生的土地。

这让李白有些不知所措,甚至患得患失。

成家之事,他从未想过。

但跟索尼娅耳鬓厮磨这么久,多少也有些感情。

更何况对方腹中有了自己的孩子。

他并非没有责任心的人,况且这可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要说没一点期待,自然是不可能的。

此刻。

坐在一块礁石上,看着远处的滔滔海浪,李白神色迷茫。

他出来已有不短的时日,见过无数美丽的风景。

他在沙漠深处仰望日月更迭,踏遍壮丽山川,曾与野狼共舞,也有过路见不平拔剑相助……

这段旅程中,他写过的诗篇足以整理成一個诗集。

可计划陡然被打乱,让他开始审视起了自己。

自己究竟在追求什么?

只是这样居无定所的生活,还是逃避现实的借口?

他想到了酒馆中结识的那名叫做李寻欢的朋友。

李寻欢的经历跟他有些接近。

可他清楚,李寻欢是为了躲避情伤而远离曾经的生活,与他有本质的不同。

好友高适也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我的路到底在哪里?”李白眺望远方,喃喃自语。

小镇上忽然传来一阵钟声。

李白知道,如今已经到了正午时分。

他从礁石上站了起来,扯起一旁的鱼竿,拽出一条肥大的海鱼。

他缓缓收着鱼线,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小镇在王国边陲,落后贫瘠,镇民愚昧,生病了只知道放血求神。

刚来时一度让李白很不适应。

唯一的好处是此地靠近海岸,风景壮丽,被他找到好几处不错的垂钓点。

他近些日子无所事事,迷上了钓鱼。

为此他还厚着脸皮从托尼那里讨要了一个鱼竿。

静静等待鱼儿上钩时,他才能沉下心来思考很多事。

只是越是这么思考,他越是发现自己像是无根的浮萍一般。

漫无目的,没有方向。

他对很多事情都感兴趣,却又很难沉下心来。

似乎人生唯一的爱好是写诗。

可写诗算什么理想呢?

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啊。

近日里他连作诗的兴致都淡了很多。

鱼竿被他一点点收起,李白一把抓住了那条甩动着尾巴试图逃走的鱼。

“索尼娅今天有口福了。”李白自语。

他决定不再多想,先等自己的孩子出世。

对于自己血脉的延续,他心中也有些许期待。

李白拎着鱼往住处走去。

一路上所有的镇民都冲他热情地打着招呼,甚至隔着老远就有人对他叩拜。

这些人金发碧眼,身材瘦小,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望向他时带着敬畏与仰慕。

若非李白仗义出手,不少人早被病患与灾难夺去了生命。

更遑论他闲暇时还教导一些孩童东方文化,让镇民们更加坚定他就是自东方而来的神明。

神明在人间的化身!

要是如今的李白振臂一呼,这些镇民们甘心跟着他去造反!

快要走到住处时,李白的步子突然顿了顿。

他看到屋子外停放着几辆华丽的马车,一队身穿铠甲的侍卫正恭敬地站在那里。

马车上有个很显眼的标志。

李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他知道自己散播出去的消息起了效果。

看到他出现,那些侍卫们也都纷纷动了进来,尽是恭敬行礼。

等他走到门口时,几个身穿华贵服饰的男女迎了出来。

索尼娅被众星拱月地围在中央。

但领头的是个白发苍苍,满脸褶皱的老者,地位明显不低。

“伟大的李白先生,很荣幸见到您!”老者用磕磕绊绊的华语恭敬道。

李白微微欠身,回了一礼,随即冲着索尼娅看去。

索尼娅这个落魄公主脸上满是与有荣焉的骄傲,介绍道:“亲爱的,这位是我的舅舅,亨利大公。”

李白点头,心中恍然。

大公的身份可不低,手中的财富自然也不少。

他也是因为总是在酒馆内蹭酒,时间久了有些不好意思,加之即将成为父亲,才有了“赚钱”的想法。

但让他去做生意,或者造反当皇帝自是万万不可能的。

故而前些日子,他卖给了那名频频示好的镇长一杯酒。

哪怕只是可以增寿25年,对体质增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价值50时空币的四代血魔强化酒,也让那个小贵族惊为天人,跪拜不止。

得知李白仅对黄金感兴趣后,小贵族激动而兴奋地表示他来牵线,让其他人将黄金心甘情愿地拿来,甚至还怂恿李白亮明真身,传播信仰,建立他的教会与国度。

李白对当神没什么兴趣,但也很乐意赚个差价。

售价50时空币的四代血魔强化酒,他对外声称要两百公斤的黄金。

可延寿50年,价值100时空币的三代血魔强化酒,被他标价五百公斤黄金。

当然,还有能延寿百年的二代血魔强化酒,因为本身在酒馆内数量就不多,因此被他标价三千公斤黄金。

在李白跟那名小贵族说着这些时,索尼娅恰好听见了。

她主动表示可以联系自己的那些亲戚们。

她的父亲是国王,母亲是大公之女,两边的亲戚中不乏位高权重,寿命不多者。

比如面前这位亨利大公。

作为公国之主,他的势力这些年越来越大,国王都有些忌惮。

而李白的名声早已传遍周边几个王国的贵族圈子。

他拐走公主,面临追兵时剑气如虹,带着索尼娅飞天而起的场景,早已被当成了神明。

不知有多少贵族想要跟他交好,更有无数贵妇人们梦中都想将索尼娅取而代之。

因而得到索尼娅公主的来信,一直在暗中悄悄关注着李白的亨利大公毫不迟疑地亲自赶了过来。

亨利大公明显只会那么几句华语,随后都是索尼娅帮忙翻译。

几番交谈之下,李白便得知了对方的目的。

这位年近古稀之年的大贵族,果然是冲着延寿美酒来的。

亨利大公显然比那个小贵族有钱的多,声称想要一杯可延寿五十年的美酒。

说这话时,他的呼吸明显有些急促,眼中却闪过一丝微不可察的担忧。

哪怕所有消息都指向李白宛若神明,拥有这样匪夷所思的能力,但到了这一刻,他还是颇为紧张,担心希望落空。

在众人的注视下,李白走向对方带来的几个大箱子。

打开箱子,看到里边金灿灿的黄金时,饶是向来视金钱如粪土的李白,呼吸也急促了几分。

这是他得到的最多的一笔收入。

查看过后,李白的笑容真挚了不少。

“几位稍等片刻。”

说罢,不等众人反应过来,他便带着两箱黄金消失在原地。

见他离开,亨利大公等人面露惊色。

饶是从各方面打探到的消息都证明李白非凡人,可是如今亲眼见到对方展露神技,还是让他们震惊无比。

对此早已司空见惯的索尼娅扬起下巴,又挺直身躯,露出微微隆起的腹部,一脸的骄傲。

……

李白带着两箱黄金出现在酒馆内。

他正准备卖掉,蓦地听到有人在说自己的名字。

“你是李白?”

他心中疑惑,想着酒馆内难道还有不认识自己的人。

待到他转头望去,却发现说话的是燕赤霞。

他疑惑地眨了眨眼。

看到燕赤霞对面的白衣男子说了句“正是在下”时,李白彻底不淡定了。

他快步走去,三两下便到了二者之间。

本欲开口的燕赤霞见他走来,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默默闭上了嘴巴。

李白好奇地打量着这个陌生人。

他仔细一想,这才记起今日是来新人的日子。

此人莫非便是这次新人?

面前的男子一身白衣,腰间悬挂着一个褐色的酒葫芦,另一侧还挎着一把长剑。

他身材修长,面容俊美,姿态逍遥,双眼之中透着一股狂放之气。

“你也是李白?”李白上下打量着男子,询问道。

“什么叫‘也’,难道这里还有第二个李白?”男子飒然一笑。

李白不由看向不远处的嬴政、李世民、赵匡胤和朱元璋四人。

他自是知道酒馆中可能会出现不同世界的同一个人,事实上早先也出现过,如小龙女那个世界的黄药师与黄蓉,或者高要那里的嬴政,只是那几人并未进入酒馆。

众人还曾讨论过,觉得最大概率应该是这几名皇帝。

可他完全没有想到,真正出现的第一个“重复之人”,竟然是另一个自己。

“你来自大唐?”李白问。

男子迟疑了下,想着武周毕竟篡夺了李唐的位子,得位不正,朝廷内外非议不少,便点了点头,狐疑地看着他:“你问这话是何意?”

李白拱了拱手,苦笑着摇头道:“没有想到竟然会遇到另一个我。”

“等等,难道你也叫李白?”那人惊讶道。

“没错,在下也是李白,来自大唐,”李白想了想,说道,“如今是……当朝天子乃是李隆基。”

男子表情更加惊讶:“李隆基?他当上皇帝了?”

李白奇怪:“不是他,难道还能是武则天?”

“我们的皇帝正是武则天!”男子道。

他此番第三次踏入长安,正准备找武则天讨一个公道!

李白诧异:“我四岁的时候武则天就已经故去,你那个世界似乎跟我们不一样啊!”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面前的白衣男子,兴致盎然。

他听小龙女、黄蓉、岳飞等很多人都说过,他们的历史中都有大唐,也有自己。

包括最近来到酒馆的安欣等人在内,他们的世界里,“自己”所生活的时期都是大唐玄宗在位时。

可面前这个李白竟然生活在武周时期,比自己早了好几十年,委实让他好奇。

男子同样满腹疑窦。

自从上一次在武则天那里败退后,他佯作被打击得对武道失去信心,整日游山玩水,饮酒作乐,醉生梦死,可他心中的热血并未浇灭。

这些年遍访名山大川,走过荒漠隔壁,涉足危机四伏的古战场,终于让自己的武道有了长足的进步。

他的剑气进一步蜕变,使得他的实力暴增到更强的境界。

现在的他有信心面对武则天时,以手中之剑挫败她的威严与锋芒!

“你也是诗人吗?”李白问。

男子想了想,自己的诗才的确引来很多人的夸奖。

他点头道:“没错。”

李白兴奋,抚掌而笑。

他沉思了数秒,说道:“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男子接着他的话语道:“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二人相视一笑,异口同声道:“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首诗毕,二人哈哈大笑,眼中都有对彼此的赞赏。

诗可以背诵,但吟诗之时的那种感情却伪装不了。

单单是吟诵这首诗,两人便觉得彼此很投缘。

“这首诗是我当初看到一位好友时所作,”李白笑道,“他叫高适,有时也会来酒馆,下次我介绍给你认识。”

“高适?”白衣男子摇头,“我认识他,但我这首诗可不是为他而作,而是击败一个很厉害的对手时所留下的。”

他接着道:“从这首诗中,我悟到了第一缕独属于我的剑气!”

李白茫然:“剑气?”

他感觉事情好像不太对劲。

两个世界的偏差似乎不仅仅是时间上的。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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