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 沈门的势力(三)
李汶正主持中亚银行后,即积极采取1系列举措来推动银行业务的扩展。例如:首先,决定将该行注册资本增至5十亿盾,缴足资本25亿盾。其次,兼并1些小银行,如印尼沙拉纳银行(1973年李文正入行以前)、格玛利银行(1976年6月)、印多商业银行(bank indo-mercial 1979年3月)等。通过这些合并(包括它们的分行),从而壮大了中亚银行的整体实力及分行分布网络。与此同时,李文正还依据当地经济与金融发展的需要,积极扩建分行网点。在银行中积极拓展各种新的业务,采取1系列举措吸收社会存款与游资;大胆地发放贷款,支持或联营各种工程与企业项目。因而,中亚银行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他主持银行经营的第2年,1976年,中亚银行总资产即增至175亿盾,比1975年增长36.72%,并先后在西爪哇省省会万隆市,中爪哇省省会3宝垄市,东爪哇省省会泗水市,南苏门答腊省省会巨港市等设立了分行。1979年,中亚银行总资产已增至646亿盾,比1975年增加4倍多。在全印尼已设立分行17家。同时,该行也被印尼政府财政部批准升格为外汇银行。实现了李汶正当初对林韶良的许诺——在两年半内赶上泛印银行的诺言。1980年银行总资产再增至1075亿盾,银行资金达50亿盾,分行为19家。同年,为了适应印尼的实际状况及要求,银行董事部决定聘请1位印尼原住民银行家阿卜杜拉·阿里担任董事总经理职,李汶正改为董事副总经理,仍负责策划及管理银行的1切业务与营运。
李汶正在努力扩展经营中亚银行国内业务的同时,在他接任中亚银行的两个月后(1975年5月)就谋划将该行经营“打入国际,走向世界”的构想。
1981年3月7日,他积极策划使中亚银行(占35%股份)和扶桑租赁公司(占35%股份)及扶桑长期信贷银行(占30%股份)共同组建联营中央精华大都会租赁有限公司。1987年拥有资产517亿盾,在印尼80家租赁公司企业中,排名第7位,李汶正任董事会副主*席职。中亚银行(占51%股份)又和扶桑长期信贷银行(占25.89%股份)、苏格兰皇家银行(占16.35%股份)及港岛怡和银行(占6.76%股份)组建联营多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林韶良及李汶正分别担任该公司董事会正、副主*席职。1987年,该公司拥有资产为183亿盾,在印尼14家银行金融机构中,列居第5位。中亚银行还在港岛地区组建了中亚财务公司(centralasia capital corporation)。李汶正兼任董事会副主*席,并拥有17.50%股权,而林绍良拥有35%股权,其他47.5%股份由3林集团所属的安佐尔发展有限公司所有,3林集团及中亚银行通过这个财务公司在港岛融资,筹集资金转到印尼投资经营各项企业。
1984年,中亚银行终于获准在霉国纽约设立了第1家分行。1986年,中亚银行集团在纽约设立了1家太平洋贸易中心,其主要目的是协助印尼中小企业开拓霉国市场。此外,在李汶正参与领导主持下的中亚银行集团,还组建及经营1系列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银行,如玛尔嘉布沙卡保险公司(maskapai asuransi marga pusaka)。林逢生(林韶良的3儿子)和李汶正的力宝英达贸易有限公司(pt lippo indah trading)各拥有50%股权。亚洲大众银行(bank umum asia)李汶正与儿子李青、李棕各拥有36.65%、8.66%、4.11%股份;林韶良及其两个儿子林圣斌、林逢生各拥有16.27%、6.08%及16.07%股份,其他占3.16%股份。
从1975年3月,李汶正加盟于中亚银行集团,既是他从事经营银行金融业的第4个历史阶段。(前3个阶段为经营繁荣银行,宇宙银行及泛印银行)也是他充分发挥才能,使他的抱负与宿愿得到充分实现的阶段。短短的几年间,他就使1个只有2家分行,27名职工,资产128亿盾的非外汇私营小华人银行,迅速发展成为印尼首屈1指的最大私营华人(外汇)银行。当然其中林韶良及其他人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李汶正所起的中坚作用是有决定性的。中亚银行有今天,其功绩应排在第1或第2位。从分行的建立发展看,1976年有10家,1980年19家,1985年31家,1988年53家。从资产来看,1976年175亿,1980年1075亿,1985年7079亿,1988年已达2.3万亿盾。1988年,印尼官府颁布实施金融银行自由化1揽子政策,放宽了创办私营银行及设立分行的条件等。中亚银行集团也立即抓住时机,在印尼各地大4扩建了1批分支行。1988年中亚银行有分行53家,总资产为2.3万亿盾。1989年分行猛增至178家,总资产达4.17万亿盾。1990年分行再增至275家,总资产达6.4万亿盾。李汶正在扩展银行业务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中亚银行董事总经理阿卜杜拉·阿里把李汶正称为“银行经营的魔术师”——这绝对不是偶然的或随意的赞誉。
在中亚银行取得不断发展时,李汶正虽尽全身心力量参与谋划及经营,但他也意识到,无论如何,他在中亚银行只有17.5%股权,后来曾增至19.8%股权,而真正的大股东和所有者是林韶良,而不是他。在经过上述4个银行经营发展的20年左右的历程中,李汶正更加坚定去实现独立自由的银行家的理想,建立起自己为主体并拥有最大股权及决策权的银行金融企业。因此,力宝银行和力宝集团即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了。
李文正创建力宝集团,事实上比较迟。严格说来是从1982年加盟于印尼商业银行(bank perniagaan indonesia)开始的。当时,促成这个行动的主要因素是:1是李汶正的第2个儿子李白,印尼姓名詹姆斯·查哈雅·里亚迪(james tjahaja riady),3儿子李棕、印尼姓名斯德芬·赞多罗·里亚迪(stephen tjondro riady),从大学经济金融系毕业,获硕士学位,已是金融行业的专业人才。2是印尼商业银行是印尼原住名企业家哈希姆·宁(hasyim ning)所有,当时正处在进退维谷,死气沉沉,难以为继的状态。希望和人合伙,改善经营,以求生存和发展。3是李汶正为实现其宿愿,早希望能有自己所有和主宰的银行金融业。长期或永远呆在中亚银行是不可能,也难以完全实现其全部理想。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李汶正经过华人金融及经济学家冯来金博士(dr panglaykim)的介绍,结识了哈希姆·宁。
经过商谈后,李汶正收购了印尼商业银行49%股权,哈斯仁,宁占51%股权。李汶正提出的条件是:“银行的1切全都信任我,由我掌握管理和安排。”
印尼商业银行是由几位印尼民族企业家于1948年3月11日成立的。1977年3月11日,又和中央商业银(central mercial bank)合并。1982年李文正加盟后,对银行董事部及经理领导层进行了改组。主要负责人是董事会名誉*主*席林韶良,董事*主*席哈希姆·宁,副主*席*李汶正,总经理李白,副总经理巴赫伦·沙斯特罗里德约。李汶正加盟后,银行增加17.6亿盾,使银行资金总额达30亿盾。资产总额为302亿盾,比1981年增加84客户存款为223.72亿盾,比1981年增加118客户货款达220亿,比上年增加86%。
李汶正在接掌印尼商业银行时,在报刊上发表了《世界经济中心由西方移到东方》的文章。文章以其敏锐独到的胆识和见解,分析了第2次世界大战后的亚洲及世界形势的演变,其在文中指出:“亚洲国家之人民因有悠久之文化基础,所以对科技的吸收能力比较其他地区更强。又因地理及天然资源与人口等优越因素是未来世纪最具潜能的经济区域亦即今后的世界经济中心将由西方转移到东方来…..我们的金融集团根据上述观点在今天积极准备各个业务据点,以便实现太平洋盆地的金融系统,而对此地区的经济活动作出1定的贡献。”
实质上,这篇文章充分表述了李汶正对2战后整个国际经济形势的深刻分析和远见卓识;同时,它也是力宝银行和力宝集团创建的宣言和发展战略的思想理论依据。这篇文章体现的严密逻辑分析与独特的远见,在当时印尼华人银行家及企业家中都是独1无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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