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解救人质(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5800字求双倍月票
凯的狗很快就被肉球和波特曼送了过来,动作快的一群人一愣一愣的。出来拜访别人,还把自家的狗随身带?等众人看清楚狗的模样了之后,更是惊讶无比。这里的人不是牛仔就是印第安土著,都是土里刨食的主,不是那些五谷不分的小白。
他们看的清楚,这特么哪是够,分明是两头狼!
没错,肉球和波特曼带回来两头狼。两头北美灰狼。北美灰狼,不仅在狼类中属于“巨人”,而且还是所有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的。凯带来的两头狼,肩高达到90厘米左右,体重看着都快100公斤了。一群人看着两头白色的灰狼,也有点畏惧。这种体格的灰狼,真要袭击人,杀死个把人一点也不稀奇。特别是这两头狼看众人的眼神,活像饿了十几天的饿狼,看到一块块肥肉,充满了渴望和贪婪。
有那见识过灰狼的人,也被这两头狼看的心发慌,那眼神太邪门,就好像这两头畜生有智慧一般,眼神中透漏的凶残和暴虐,
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这两头狼似乎还是野性难寻,并不是很听肉球和波特曼的话,看准机会就想给他们两口。他们两人也像是被猛兽盯住一样,对两头狼小心翼翼。
他们是真的没办法不小心翼翼。其他人也许觉得它们只是两头灰狼,可他们却清楚,这两头灰狼的身体内隐藏着什么样的怪物!
之前肉球和波特曼接到凯的电话让他们开车去接两头猎犬的时候,差点吓出毛病。
廷达罗斯猎犬实在太凶残,这里的凶残不单单是指习性,关键是它们长的就已经够凶残了。可老大有命,他们能怎么办,结果等他们开了一段路,两条硕大的灰狼挡在了他们面前。
也是那个时候,他们才知道,廷达罗斯猎犬居然可以附身到其他生物身上。
“不好意思,这是我之前在山里抓到的两头狼,原本想杀了它们,可后来看它们机灵,下不了手,于是干脆就把它们当狗养了。”这纯属瞎掰。其他人不是城里的那些小白,他们都知道,狼和狗的区别有多大。野生北美灰狼以凶猛好斗,性格残暴而著称,曾经有记录现实,北美灰狼有击杀过棕熊的案例。它们也是不可驯服的,天生的野性,深入骨髓的傲气让它面对更强大对手都毫不畏惧。
“对了,我希望你们帮我保密,灰狼已经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目录,私人不得驯养。”
其他人对此没什么可说的,真心没人在乎这个。狼就狼呗,只要能找到孩子,哪怕凯牵头熊出来,他们也管不着。这里是明尼苏达,不是纽约,没那么多穷讲究。
……
廷达罗斯猎犬拥有已知世界最为强悍的追踪能力,凡世被它们盯上的猎物,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无法摆脱它们的追踪。循着气味追踪,更是小菜一碟。
虽然很不满意,凯拿它们当一般的猎犬使唤,但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它们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老老实实的当一回警犬。再闻过泰特遗留下的靴子之后,两头灰狼就像是脱缰的野马,嗖的一声就蹿了出去。
一群人只能骑着马在雪地里跟着两条灰狼。
其实其他人并不是很相信这一套,昨晚大雪,那些绑架泰特的人还是开车,这要是能被猎犬靠味道找到,那才真的是见鬼了,真要这么容易,还要警察干嘛?养狗啊!
结果令人大跌眼镜,两头灰狼居然比马的耐力都强,整整跑了一天,终于在晚上九点钟作用来到一处叫做疯子山的地方停了下来。
“疯子山?”托马斯和老达顿都认识这个地方。
廷达罗斯猎犬猎犬很肯定,小孩就在那里面。要不是凯严禁它们冲进去搞事,估计现在那里面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凯的前身亚当在温德姆市生活了这么多年,居然对这个地名毫无印象。“我怎么不记得温德姆市有这样一个地名?”
“哦,这里其实叫卡特山,后来因为有一伙自由民兵盘踞在这里,于是就叫做疯子山了。”
“自由民兵?是国民警卫队?还是州警卫队?”自由民兵这个名字一听就很有美国味,他们非常喜欢自由这个词,虽然凯很怀疑绝大多数美国人都不理解自由到底是什么,可他们还是喜欢起哄。
托马斯摇了摇头,有点忌惮又有点丢人的说道:“都不是,他们是帮半军事化的狂徒,也是我们印第安人中的极端分子。”
这个世界很大,所以什么人都有。别的不说,美国加州和德州还有一大帮分裂主义者呢。所以印第安人之中出现一棒子极端民族主义者一点也不稀奇。这帮人秉持的理念极为有意思,他们认为,美国乃至整个北美大陆,原本就是他们印第安人的,白人和黑人都是侵略者,他们主张,让北美回到它原本的主人手中。
很扯对吧?
在白人在美洲大陆建立政权之前,这里的土著印第安人压根就出现过民族概念,甚至连印第安人这个名号都是白人给印第安人取的,他们之前都是以各个部落来划分。严格来说,所谓的印第安人其实是由成千上万个土著部落构成,他们的语言、习俗都彼此完全不一样,硬要扯什么民族主义就太过分了。
还是那句话,世界太大,所以什么奇奇怪怪的人都有。妄想建立北美印第安帝国的其他当然也有。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备受歧视的原因,这帮人不仅纲领十分激进,行动更是激进。
他们不仅仇视白人、黑人等任何不属北美原生人种外,他们连带着对印第安人中和自己意见不合的人也极度仇视。总之很莫名其妙。
如果只是这样,那也没什么,美国人对这种特立独行的人接受程度很高。但问题是这帮人实际上并没有他们自己说的那么伟大,他们依靠着极端民族主义招揽了一大帮印第安匪徒,然后什么生意都做,一但作案就会跑到印第安保留地躲藏,因为特殊的民族政策,一般的警察拿他们根本没辙。而印第安人对他们虽然讨厌,但只要他们不危害印第安人自己,他们也不会多事,于是也就造成了这帮人越来越无法无天。
“那现在……”凯一边让肉球他们准备好武器,一边询问托马斯道。
托马斯脸色可比老达顿都难看,特么的他大小也是那写自由民民兵的酋长,可这帮人居然吃里爬外和贝克兄弟搞在一起,反过来搞他!要知道,严格算起来,贝克兄弟是他们整个碎岩部落的敌人,他们也是凯赌场的!和他们保留地是不死不休的竞争对手!
是可忍孰不可忍!
“协助打击犯罪分子是保留地管理委员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托马斯看着远方的自由民兵营地,微笑着对凯说了一套官方套话。但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搞死他们!
“明白了!”凯对肉球他们挥挥手。让他们准备。
可这个时候,老达顿却站了出来。
“这是我们达顿家的事,我们达顿家会以自己的方式解决。”
凯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话。
“那你打算怎么解决?”凯没好气的说道。“当着我这个警察的面,和对面那些匪徒火并?那都像你们这样,用自己的办法解决……那还特么要警察干什么?”
凯是真不喜欢这种无视法律,无视警察的做法。一个社会要正常运转,法律就是底线,可现在眼前这帮子人,居然没一个人拿社会的底线当回事。
“如果我不知道就算了,可现在我既然站在这,那这里就要按照我说的算。明白吗?达顿先生?我不管你多有钱,多有权,我不在乎。所以您也别在我面前玩您以前的那套。现在一切都要听我的命令!OK?”
老达顿没想到凯的反应这么大。不过鉴于凯对他们家的帮助,他还真不好说什么,眼前这个警长不是他们以前碰到那些软骨头,别人是真不怎么把达顿家族当回事。而且硬要说的话,达顿家族还真拿凯没什么办法。
这就是层级相差太远的弊端。
别人达顿家族的关系都是明尼苏达州上层,而凯呢?他就是嘉德镇的一个警长,别人的执法权和警徽是嘉德镇人民授予的,他达顿家在嘉德镇既没有土地,也没什么人脉。怎么玩?
要怪就只能怪,嘉德镇太偏僻了,达顿家族的人压根没看上那里的土地……
这边老达顿还没说话,另一边,瑞普和牛仔们不满意了,特别是瑞普。当年瑞普的老爹因为和妻子离婚,于是拿着枪干掉了他妻子的一家人,当时只有瑞普活了下来,当时瑞普拿着平底锅,生生的砸死了自己老爹,然后逃跑。是老达顿从自己家的废弃仓库中捡到了瑞普,并给他打上了达顿家的烙印,让他有了栖身之所。
从那个时候起,瑞普就对老达顿,对达顿家忠心耿耿。他完全接受了老达顿的教育,行事风格也无限接近于老达顿,甚至连思维方式都无比的相像。
他认为,这是达顿家和贝克兄弟和自由民兵的恩怨,而牛仔之间的恩怨,就应该用牛仔之间的方式解决。什么方式?当然是手里的枪。现在凯在这里大放厥词,瑞普可不会惯着他。更何况,瑞普是真心看不起警察,他和他的很多兄弟都是罪犯,可这么多年了,有一个警察来抓他们吗?在瑞普看来,警察也只是达顿家的狗,用得着就用,用不着……那就滚开!
瑞普直接走到凯的面前,用自己牛仔帽的帽檐抵住凯的额头。
“听着,凯警官。你的职责已经结束了。接下来的事情已经和你没关系了。你也不希望你和你的伙计出现无端的伤亡吧?”
凯看着瑞普,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
“嘿,牛仔,来,往这看。”凯指了指自己的腰间,瑞普低头一看,一把沙漠之鹰已经指向了瑞普的双腿之间。“看到了吗?我现在教你一件事,那就是威胁警察是会被打爆蛋蛋的!”
其他牛仔一看这情况,立刻举枪对准了凯。
肉球和波特曼自然不甘示弱的拿出枪指向周围,这种场面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他们曾经最疯狂的一次行动,就他们一个小队对着三百多武装分子冲锋。眼前就是小场面!
“够了!”这个是贝丝带着莫妮卡冲了出来。莫妮卡不在乎谁来解决,她只要她的儿子!
凯冷笑的看了看瑞普,然后收回了枪,但在收回枪的一瞬间,一记膝盖顶在了他的双腿之间。让瑞普这个一米九的大汉只能捂着自己蛋蛋跪在地上惨叫。
“混蛋,现在正是通告你,你被捕了,罪名袭警!”说着凯直接拿出手铐,把瑞普铐了起来。
贝丝一看瑞普被铐,立刻打算过来阻止,可马上凯的枪口就对准了她。“听着女士,退后!今天这家伙用枪指我,谁也救不了他。如果你想拦着我,信不信我直接开逮捕令,把任何敢拦着我的人全抓起来?”
土鳖治安官就是这么尿性,因为基层城镇缺少必要的司法人员,所以很多治安官都是公检法,三权一体,可以这么说,凯既是执法者,也是检察官,还是法官!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开出一份有效力的逮捕令。当然这玩意也算违规,随便一个法院都可以判它无效。可在法院下达禁令之前,它在某种意义上是有效的!
凯实在受不了这群人对警察的无视了。要说他看不到、没参与也就算了,可他一个大活人站在旁边呢!找人的时候,一个个求着他,可找到了,反倒把他丢到一边了……这特么是瞧不起谁呢?
贝丝看着凯的枪口,有点无所适从,她不太明白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之前还好好的。
只能说,达顿家的人,不管是谁,都是满满的特权思维。
可凯受不了这个。
老达顿看着凯,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儿子,最后一把抓住小儿子凯斯的手,非常艰难的说道:“我可以相信你吗?警长?”
“当然!你什么时候都可以相信嘉德镇警察!”
“我明白了……我会呆在这里……直到你救出我的孙子。”
“父亲!”凯斯却更想自己去。可老达顿一把抓住凯斯的肩膀。“相信他!”
老达顿看过看的资料。知道眼前这个警长和其他警察不一样,至少战斗力这点上值得信任!
托马斯比老达顿更爽快,毕竟……和他有个毛关系?老达顿的孙子就算真的死了,那也他没关系了。再说了,自由民兵再怎么样也是印第安人,他能不动手,那就尽量不要动。
“波特曼,寻找狙击点。肉球和我上!”
凯才懒得管他们怎么做,要是凯没参与,那达顿家怎么做都行。可他既然参与了,一切就不一样了。就像他之前说的,一切都要按照他的规矩来!
“明白!”
凯立刻带着肉球偷偷从自由民兵营房的侧面接近营地。
而波特曼则跑到一处离营地大约八百米的水塔上瞄准营地。
这些自由民兵虽然号称是半军事化,可营地内部并没有安排岗哨。或许是他们从没想过在印第安保留区,会有人对付他们。当凯从耳机里听到波特曼已经就位,就立刻和冲入自由民兵营地,吸引火力。
当凯和肉球的枪声响起,那些自由民兵立刻冲出营房,开始反击。从他们的反击中,倒是看出了军事化训练的痕迹,他们没有和一般的罪犯一样,喜欢扎堆出现,然后聚在一起开枪,相反,他们非常有条理的进入事先设置好的火力点,从各个方向对凯和肉球进行围剿。像那种一窝蜂的乱枪打鸟,是最没用的,白白的浪费火力不说,还会让己方过多的暴露在敌人的视野之内。
隐藏在营地的各个火力点火舌一闪,就到了波特曼表演的时候。
一个一个的火力点被波特曼逐一清除,敌人也不傻,在明白外面有狙击手之后,立刻不敢冒头。可这样一来,他们的火力就会大打折扣,这正是突击的最好时机,凯立刻带着肉球从右侧包抄,迅速占领整个营地。
在进入营地内部之后,凯立刻丢到手中的步枪。在这种狭窄的环境中,手枪的精确度要比步枪高的多!
有肉球这个天然肉盾的保护,凯的推进速度相当快,立刻就来到营地最中心位置,那是一片营房,他的耳朵和视线都在不停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形,很快就从嘈杂人声中听到一个小孩的哭声。
凯立刻给肉球打了手势,让他掩护自己。
营房里的人乱成一团,他们害怕外面的狙击手,所以只能退了回来。可躲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他们对接下来怎么做发生了争执,有人希望冲出去,有人则提议投降。
凯想要看看房子里的情况,可房子四周的窗户和出入口,都被那些民兵把守,凯刚刚一冒头,就被子弹逼了回来。没办法只能求助波特曼。
“波特曼!看到孩子了吗?”
“看到了,不过他们现在正在用东西把门窗堵住,我要丢失视野了,你们动作要快一点,否者我也不知道孩子的位置会不会移动。”波特曼明白凯的意思,他打算硬闯!所以必须知道孩子的位置,方便第一时间进行保护。这种做法在部队的战术手册上是被严厉禁止的,因为这不仅是对士兵的安全不负责,也会害死人质。但对凯的小队来说,这并不算稀奇事。
“明白,报告位置!”
“左侧第三个窗户下面!”
凯深吸一口气,对肉球歪了歪头。肉球点点头,做了下伸展运动,接着从边上拿起一块钢板。然后对凯表示准备好了。
“GO!GO!GO!GO!”
碰!
肉球的身躯一下子将房门撞开,然后朝着泰特的位置冲去,里面的民兵被吓了一跳,等他们打算开枪的时候,凯也随着肉球冲了进来,他面容平静无波,双手同时举起到身前,一把沙漠之鹰和一把M1911从双眼中线开始,挨着向外扫去。
啪啪啪啪啪!
狂风暴雨般的枪声响起,聚集在房子里的十几个人根本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就倒下了一大半,剩下的也都中枪,刚刚他们的注意都在肉球身上!这么近的距离,这么多密集的目标,以凯的枪法,子弹打空比打中都难。
凯丢到手中已经没有子弹的枪,从腰间再拔出一把M1911,略微侧身,右手屈肘水平举起,左手托稳右手,枪身就在眼前,枪口略微朝下,枪口对着倒在地上的人,防止那些人反击。
“放下枪!不要动!你动一下我就打死你们!”
一个民兵好像还不打算束手就擒,颤巍巍的伸出手想去拿摔在边上的手枪。
砰!
他的头盖骨直接就飞出去了一块,整个人也向后仰倒。
这下其他人更不敢动了。
“肉球!”
“人质安全!”
“波特曼!叫人来收尾!”
“好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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