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来自汉东案情
就在韩韬认真的看着资料的时候,他办公桌上,座机电话的铃声响起。
见来电显示是唐主任办公室的,韩韬没有犹豫,直接拿起接听。
“喂,唐主任,有什么指示吗?。”
“没有那么严重,您太客气了,内部有竞争是好事,律所这么多人,有竞争才有动力,但是公平公正是最起码的准则,谁也不能例外!”
“好的,我明白,胜诉率高的情况下,还要保证好评率,你让人带她们过来吧,我会处理好的!”
“没问题,您是前辈,我还有很多地方是需要学习的,您千万别这么客气。”
“好的唐主任,回见!”
挂了唐颖的电话,韩韬微微一笑,真没想到,她的姿态放的这么低,看来已经察觉李功名的意图,开始找盟友了。
就在韩韬沉思的时候,温迪轻敲几下办公室的门后,带着两个女人走进来。
“主任,这两位分别是林女士和陈女士,她们刚刚从唐主任那边过来。”
说罢,又给二人伸手一引,介绍道:“陈女士,林女士,这是我们名堂律所的副主任,韩韬律师。”
“您好,韩主任,我是陈曦,她是我表妹林芳芳!”
“你好陈女士,韩韬!”
见林芳芳有些拘谨,进屋以后就跟在她的表姐身后,也不说话,韩韬笑着和陈曦握了握手,然后客气的请她们坐下。
温迪给陈曦和林芳芳各倒了一杯水后,便离开了办公室,回到了外间她自己的办公桌。
不过目光没有离开里间,而是随时准备着。
“不好意思韩主任,我们已经找了很多律所,都不愿意接这个案子。
后来经人介绍,说您特别厉害,以前就在汉东那边工作,这才莫名而来的,但是一直没见到您,所以有些着急,给您添麻烦了!
而且我们是迫不得已才走的援助渠道,我可以保证,这个案子不论输赢,我们都会支付律师费的,只希望您可以帮帮我们。”
陈曦也知道,现在是求人,却把人家正主给投诉了,还是不要钱的法律援助,所以上来就先道歉,并且保证会支付费用。
其实她也不想这么干的,实在是汉东那边不断给小姨她们施加压力,她怕夜长梦多,出现变故,所以才这么着急。
韩韬摆了摆手,微微一笑道:“不要紧,受害人迫切的想要寻求帮助,情绪过激也是可以理解。
至于说是援助渠道还是委托咨询,都不重要,法律援助是律所,还有各位律师一直在坚持的公益活动。
既然我们接了这个案子,就会尽全力帮助你们,争取到满意的结果。”
说罢,韩韬打开录音笔,看向二人,继续说道:“你们的诉求,我之前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既然二位这么信任名堂律所,信任我,那就把具体情况说说吧!”
听到韩韬的回答,陈曦和林芳芳都松了一口气,人也放松了很多。
韩韬的个人简介,之前在汉东时,一个好心的律师给了林芳芳一份,这也是她来魔都找表姐帮忙的原因,所以主观上,还是挺信任他的。
不过从那天她们来过一次之后,心里就七上八下的,几百人的大律所,还是在这么高端的地方办公,真的给了她们很大的压力。
本来韩韬迟迟内接待她们,确实挺煎熬的,现在面对面,陈曦反倒放开了,她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陈述起表妹林芳芳的遭遇。
原来林芳芳上个月26号,参加了一个闺蜜的生日趴,期间喝了不少的啤酒,后来一群人觉得不尽兴,就又去了酒吧玩。
到了酒吧之后,众人又喝了不少洋酒和啤酒,等这次聚会到了深夜时分,林芳芳已经明显喝醉,并且失去了基本的行动和自保能力。
散场时,其中一名跟他们在一起饮酒,而且跟林芳芳聊的挺投机的男子王鑫,借口称要送她回家,就带着跟他一起来的小兄弟,二人扶着林芳芳跟众人分开了。
当天晚上,林芳芳在对方出租屋被侵犯,完事之后,这名男子就在边上睡着了。
之后,另外一个男子,不知什么时候,也进到房间,并且准备对林芳芳实施侵犯。
可已经受到伤害的林芳芳,意识也逐渐恢复,看到对方以后,她急中生智的谎称自己已经报了警,那个男子听到这话,彻底慌了神,着急忙慌地跑出了房间。
被二人争执惊醒的男子王鑫,见林芳芳要报警,紧忙表示自己也喝多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而林芳芳,确认后来进入房间的那个男子离开,侵犯自己的男人王鑫也没有伤害自己以后,害怕的给母亲打了电话,随后她的父母和哥哥赶到。
见到自己的妹妹被人欺负,林芳芳的哥哥,愤怒的打了那个跟她发生了关系的男人王鑫一顿。
王鑫出于理亏,并没有还手。不过辩解无果后,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没过几分钟,民警赶到现场,简单询问了一下情况,把几人全部带回才派出所。
之后,警察根据王鑫提供的信息,又抓捕了那个预谋侵犯林芳芳的男子,可是在面对警方审讯时,两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构成犯罪。
跟林芳芳发生了关系的王鑫,称案发时她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反抗。
并且咬定,法律对于侵犯罪的定义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从而构成的犯罪。
而自己确实没使用暴力、强迫、威胁和伤害的手段,也没有强迫林芳芳。
那个预谋犯罪没成功的男子,也表示自己只是进入房间,根本就没有对林芳芳实施侵犯,也没有侵犯她的主观意愿。
最后双方各执己见,因为像这种聚会时所发生的侵犯事件很多都不明不白,甚至是搞不清到底是不是自愿的,最后民警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直接走诉讼。
最后跟林芳芳发生关系的王鑫,提出解决方案,对方提出自己认倒霉,也确实跟林芳芳发生了关系,所以愿意用金钱10万补偿林芳芳,并且不计较她哥哥故意伤害为条件,也就是想私了。
而林芳芳却不要他的赔偿,只想着将对方绳之于法,最后再次陷入僵局,对方也找了人来解决调和此时……………………
说罢,陈曦安慰了一下身旁的表妹,等她情绪稳定了之后,陈曦再次看着韩韬,此时也是一脸的愤愤不平和愤怒道:
“韩律师,您说这个官司能打赢吗?在您看来,我们该怎么办?”
韩韬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陈女士,我想问一下,那你们的想法到底是什么?是同意和解,增加补偿,还是坚持走诉讼程序?”
“我不要钱,我只想要个说法,让对方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是林芳芳进来这么久,第一次开口发表自己的态度,而她表姐陈曦也连忙回应道:
“对,我们不要赔偿,而且也不缺那点钱,就是要让对方坐牢。”
韩韬再次点了点头,回应道:“陈女士,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也知道了你们的诉求。
如果,案情确实如林女士所述,我可以答应你们,一定为你讨回公道。
虽然对方没使用暴力、强迫、威胁和伤害的手段,也没有强迫你。但侵犯过程中包含了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侵犯妇女或者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不法行为。
简而言之,就是只要是在妇女不知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侵犯的行为都可以判定为违背妇女意愿,不一定要使用暴力、强迫的手段,都可能涉嫌侵犯罪。
至于另一个人,不论他怎么狡辩,都否定不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如果他没有主观意愿,怎么会进入房间,又为什么会一开始就跟着去。
如果不是林女士告诉他已经报警,把他吓跑,对方就可能得逞,所以他的行为属于侵犯未遂。
那么,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侵犯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未遂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是我还要再次强调,这些都是建立在,你没有任何隐瞒的基础上。
既然你们选择了名堂,选择了我作为你们的代理律师,就要相信我的职业素养。
如果当事人向自己的律师隐瞒一些事情,就会导致律师对事实误判,做出错误的决定。
所以,最好不要隐瞒任何事实情况,也不要夸大案件的事实情况,对于案件的关键事实和诉讼的目的,应全面交待清楚。
当然,我们也有保密的法律义务和职业道德,不论什么案件,都要经过专业律师的预判,要先清楚来龙去脉,才好分辨和提前把握诉讼策略。”
“您放心韩律师,这一点我们还是知道的,我是设计行业的,平常纠纷不少,公司也有法务人员,所以了解流程,我们相信你,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道理我跟还是懂得的。”
“陈女士,谢谢您和林女士的理解,毕竟,诉讼本身就是原、被告博弈的一个过程,如果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对事实都了解不全或被当事人有意隐藏或夸大事实,那还谈何博弈,甚至谈何胜诉?”
说罢,韩韬看向精神状态特别不好的林芳芳,这样的事情,无论对女孩身体还是心理,都是极大的摧残。
不过话说回来,女孩子还是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行,世间险恶,对于安全问题,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一定要多学习安全知识,时刻保持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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