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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白秀秀的普通训练初见成效


  (七千字三合一更新,欠更十,这一章我自己是挺满意的,所以求月票,求打赏!)

  裹着头巾的大妈将一大碗“羊肉泡馍”端到了成默面前,又给了他一碟糖蒜配辣酱,成默看着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准备找服务员要勺子。

  白秀秀却从筷子筒里拿了双筷子,用纸巾擦了擦递给成默,柔声说道:“吃泡馍必须得用筷子,长安人特别讲究泡馍的吃法,要从碗边上,用筷子一点点地扒着吃,以免烫嘴,千万不要搅拌,就像蚕吃桑叶一般,所以又叫蚕食,你可以搭配小料一起吃,放上一点,提鲜又增味。”

  即便白秀秀说话的声音已经很柔和了,但那种不容置疑的意味却没有一点点消减,成默“哦”了一声,从白秀秀手中接过筷子,按照白秀秀的说法,慢慢的吃了起来,成默并不是美食家,说不出个什么一二三,只是念着白秀秀给他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馍,所以吃的很认真。

  白秀秀看的也很认真,等服务员将其他吃食端上来的时候,白秀秀还真是每样只吃一口,说一口就是一口,一口都没有多吃,不过白秀秀倒是不停的在给成默夹吃的,坐在成默对面看他慢慢的消灭桌子上的食物,露出了慈母般的微笑。

  成默在本体的体质被天选者系统改变之后,饭量倒是增加了许多,也不觉得撑,只是被人盯着看,还是被白秀秀盯着看,心里觉得有些异样,不过成默定力远超常人,平时又是一副扑克脸,即使白秀秀伸展着芊芊素手给他不停的夹东西,成默在众目睽睽之下,表面上还是十分的镇定自若。

  等成默放下筷子,白秀秀又极其贤惠的递了张湿巾给成默,让周围的一众食客看的是食不知味.....

  成默擦嘴的时候,白秀秀从香奈儿的购物袋里掏出一管深棕色的玻璃瓶,拧开盖子仰头就把半根试管大小的药水喝了进去,喝完之后白秀秀才说道:“欧洲宇航集团下属的制药公司基立福出的营养液,里面不仅有促进新陈代谢的辅酶Q10,还有各种抗氧化的维生素、锁水保湿的玻尿酸、生发的生物素、还有修复皮肤的锌和硒.....”

  顿了一下白秀秀轻声说道:“据说这种药是根据上帝基因研发的,结合辟谷对人体的作用很明显,所以我每天只喝一瓶这个,几乎不怎么吃东西,想吃的时候,就看看视频直播,满足一下眼睛就好了。”

  成默心道:白秀秀是真活成了只喝露水的仙女,难怪一上午白秀秀连洗手间都没去过,想到谢旻韫好像也说过对食物没有需求,成默忍不住多看了被白秀秀捏在手里的瓶子几眼,觉得自己是不是也有必要像白秀秀这样每天来一瓶,做个活神仙。

  “你买不到的,价格也是天价,说实话,这也是我督促你把黑死病这件事做好的动力之一!”白秀秀看出了成默的想法,表情淡然的说道。

  成默犹豫了一下问道:“天价是多贵?”

  “一瓶只要一百万,但这玩意只喝几瓶没什么意义,要坚持喝才有点用。”白秀秀压低声音说,她并没有将已经空了的瓶子随意扔掉,而是将瓶盖拧好放回包里,站了起来,对成默说道:“走吧!”

  成默点头站了起来,心道:“上帝基因真是个宝,即便是副产品都是如此昂贵,难怪这么多国家和机构都拼死拼活的想要弄到。”

  此刻成默心里已经起了一点变化,觉得自己在行动中过于消极也不是个办法,既然逃脱不了任务,不如积极一点多谋求一点利益,即便自己有“无限进化”,想要成为不任人鱼肉的天选者,没有金钱的支持也难上加难,因为经过昨天一晚上,他已经预见了将来自己要升一级会是多么的困难。

  成默跟着白秀秀走出了这家叫做“刘峰长安名小吃”的店铺,两个人顺着原路往回走,穿过像是菜市场一般的市井街道,秋天的阳光晒在身上,并不能让人觉得温暖,但成默却最爱这种天气微凉的感觉。

  两人并肩走到路口,奔驰S600打着双闪等在路边,见白秀秀和成默过来,穿着制服带着白手套的司机和黑超特警保镖分别为白秀秀和成默打开车门,这又引来了不少聚焦的目光。

  成默原本就不是在意他人目光的人,虽然他并不喜欢在聚光灯下生活,却也能够对周遭的一切视若无睹,神情自若的上了车,便听见已经正襟危坐的白秀秀语气泠然说道:“去长安华联星光SKP。”

  “是,董事长!”带着白手套的司机恭敬的回答。

  此刻刚才那个让人如沐春风的白秀秀已经消失不见,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董事长,见白秀秀在各种状态下的切换自如真是让成默叹为观止。

  黑色的奔驰平稳的启动,慢慢的滑进车流,成默侧着头饶有兴致的看着车窗外的千年古都,只是很可惜如今这座古城大多只剩下高楼大厦,不像欧洲的城市将古迹保存的那么完整。

  路上白秀秀又问起了刚才在秦始皇陵没有说完的一个问题,那就是“秦始皇陵墓到底有没有被盗”,成默跟白秀秀解释道:他之所以觉得这件事情神奇,就是按照史书来说,秦始皇陵墓应该已经被盗,是不大可能幸免的。

  然而按照目前的科学探测来说,秦始皇又没有被盗。因为根据考古勘探显示,秦始皇陵的封土层并没有被掘扰破坏的迹象,而且封土上也仅发现了两个直径不足1米的小盗洞,这从考古学角度否定了项羽大规模揭顶开挖秦陵的可能性。

  最关键的证据是:在秦陵封土中还发现了大面积的强汞异常区。汞具有极强的挥发性,如果陵墓内确实遭到项羽大军的劫掠和焚烧,那么,墓内的汞早年就已挥发干净,根本不会形成今天封土内的仍有规律性分布的汞异常区。

  白秀秀听完成默的话,若有所思。

  成默有些奇怪的问:“难道里世界的遗迹之地没有考古学家进去过么?我想如果里世界的遗迹之地能让考古学家进去的话,对于研究秦史、秦始皇以及秦始皇陵墓都会有很大的帮助的.....”

  白秀秀犹豫了一下说道:“目前来说,太极龙没有文史类的天选者.....而没有乌洛波洛斯是无法进入里世界的。”

  成默从来没有开口问过如此敏感的问题,他清楚自己知道越多,就越难脱离太极龙的控制。但无论如何,此刻他终于解决了心头的一个疑问,那就是他确定手中的乌洛波洛斯绝对不是他父亲从太极龙获得的,而是他父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

  成默想起了李济廷给他的遗物中,还有一枚共济会大师徽章,觉得或许这应该是答案。

  成默正在恍惚间,白秀秀的电话响了,白秀秀从购物袋里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名字,是武陵市的一把手,白秀秀按了接听,寒暄了几句,对方就步入正题,希望白秀秀能来参加一个会议帮忙解决某烂尾楼盘的事情。

  白秀秀接电话的时候,看了成默一眼,说到时候会派人参加,这抓壮丁的眼神,让成默颇为心惊肉跳。

  对方并没有因为白秀秀不亲自前来而失望,而是相当欣喜的说了一番感谢的话语,又猛拍了白秀秀一阵马屁,白秀秀却语气清淡的说自己比较忙,对方立刻就说不打扰了,请白秀秀先挂电话。

  白秀秀也不客气,挂了电话,便不以为意的对成默说道:“下个月,你要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去武陵跑一趟。如果不想去,我到时候就叫别人去.....”

  成默“哦”了一声,也没说去,也没说不去。

  “别给我模棱两可的回答。”白秀秀面无表情的说。

  成默思考了一下说道:“去。”想要了解华夏经济形势,必须得有第一手的资料。

  等到了华联星光SKP,成默本就对购物没什么爱好,加上心有所思,也就成为了白秀秀的提包担当,等白秀秀自己买了一大堆东西,成默这个提包担当的职位就被漂亮的商场经理所取代,接着白秀秀逛那个店铺,这个店铺就会关闭片刻,仅供白秀秀和成默两个人逛。

  白秀秀买了自己的东西还不算,也不管成默喜欢不喜欢,需要不需要,随意的比一下,觉得不错,就也给成默买了下来,一圈逛下来,衣服、裤子、帽子、皮带到眼镜,够成默穿好几年。

  不仅如此,还亲自挑了一对卡地亚的耳环给成默,叫他当做礼物送给高月美.....

  因为买了好几百万的东西,离开SKP的时候,商场派了好几个工作人员送白秀秀和成默到楼下,这稍显夸张的阵仗引起了路人的围观,吃瓜群众看见白秀秀都以为是什么明星来SKP参加活动,纷纷掏出了手机拍照,还互相询问这是那个大明星,实在太有气质了.....

  晚上的时候白秀秀带成默到唐乐宫歌舞剧院餐厅吃了一顿昂贵的晚餐,并再次开启了看成默吃东西的模式,成默也没啥不好意思的,泰然自若的面对白秀秀的目光,就当自己在做直播。

  吃完饭,两个人又被奔驰载着七弯八拐的去到了一家KTV,原本成默以为白秀秀要带他去小天鹅那种性质的KTV,没料到却是一家地点偏僻没什么客人的叫做“糖果”的量贩式KTV。

  白秀秀带着成默到大厅的时候,整个大厅有些空荡荡的,没几个客人,不过这并不影响白秀秀唱歌的热情,她扯着成默在前台开了519房,随后和成默在KTV超市拿了两打青岛啤酒,爆米花、薯片、兰花豆等一大篮小吃,买了单便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和成默一起去了包间。

  狭长的走廊没有开明亮的灯,只有地灯照耀着米黄色的大理石地板,绝大多数包间的门都开着的,显得整个KTV寂静的有些悲伤。

  白秀秀问在前面带路的女服务员:“你们这里原来生意挺不错的,怎么现在生意不好了吗?”

  要是别人问这样的问题服务员未必肯理会,但面对白秀秀这样的女人,女服务员则勉强笑了一下,“附近在搞拆迁,前面的主干道又在修地铁,车子不太好进来,人流减少,车流减少,本来这两年生意就不好做,这下就更没有生意了,这政府又是拆又是建,快要把我们这里快要搞死了....”

  白秀秀微微叹了口气,安慰道:“等路修好了,应该就没问题了。”

  “房租实在太高,老板也是在熬着,也不知道撑不撑的下去....”服务员回到,说这话服务员也没有太悲观的情绪,她一个打工的,去哪里都是一样的工作。

  等到了519包厢,服务员推开门,打开灯,一间深色调的小包间,半圈红色的沙发,房间的中间横着大理石茶几,电视剧的旁边竖着一个古典立式麦克风,大概整个华夏绝大多数量贩式KTV都是这种风格。

  服务员开了机,说马上就把啤酒和零食送过来,白秀秀转头问成默:“喜欢唱歌吗?”

  成默摇头,“这是我第二次来KTV,上次是去小天鹅。”

  白秀秀是知道成默去小天鹅的事情的,拿起麦克风说道:“那这也算你第一次.....第一次来量贩式KTV......”

  “嗯!”

  “我说成默啊!你也活的太古董了.....我这种一把年纪的人都会唱几首歌,你这种人连歌都不会唱,怎么可能有社交!”

  “我并没有觉得我需要社交。”

  白秀秀走到了点歌器前面,坐了下来,“那可不行,今天给你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学会唱三首流行歌!”

  成默有些哭笑不得,“这也算是任务?”

  “当然,我先唱,你好好酝酿一下,等下我会考核你的......”

  成默坚决的说道:“我不会唱歌,听你唱就行了。”

  听到成默这么说,白秀秀挥舞在屏幕前的手,凝固了一瞬,刚开始还说要考核成默的话语似乎全然忘却,下意识的白秀秀就回答道:“好呀!我唱的不好听,你别嫌弃。”

  成默敏锐的觉察到了白秀秀这刹那的异样,实际整天白秀秀都并不是平时的那个白秀秀,他纠结了一下,试探道:“怎么可能嫌弃,白姐的声音这么好听,唱歌一定也很好听。”

  成默的这句话似乎让白秀秀略微有些失望,她没有回答,只是一口气点了十多首歌,成默瞥了屏幕一眼,虽然他不怎么听流行音乐,但关注新闻的他,还是认识绝大多数明星的,只是叫成默有些奇怪的是,白秀秀点的全是男生的歌曲,以哥哥张国荣和医生陈奕迅的为主。

  第一首就十分的应景——《夜半歌声》,白秀秀拿着话筒站在小包间的侧面跟随着悠扬的伴奏唱了起来,果然白秀秀没有撒谎,她唱歌确实唱的很“一般”,没有到不能听的境地,但离好听也差的很远,和谢旻韫那种专业级的完全没办法比。

  很快服务员把啤酒和吃的送过来,白秀秀拉开两罐啤酒的拉环,递了一罐给成默,“希望你不是第一次喝啤酒....”

  成默看着绿色的易拉罐说道:“我真是第一次,可以拒绝吗?”

  “我就随口一问,你还真敢说,都不会喝酒,还去做调酒师?”

  “做调酒师的是林之诺,又不是我,我是真不会喝酒.....”成默解释道。

  白秀秀稍微楞了一下,想起了成默有心脏病,于是将啤酒放了下来,装作不以为意的说道:“那你喝饮料。”

  成默犹豫了一下,看着白秀秀无暇的侧脸在旋转的灯光中散发着难以言表的情绪,说道:“那我喝一瓶,多了我也没办法.....”

  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拿着麦克风的白秀秀转了身,和成默碰了一下杯,一口气就喝了一罐,然后继续唱歌,一首接着一首。

  虽说白秀秀唱的很一般,成默也不嫌弃,他本来就绝少听流行音乐,此刻的感受也很新奇,于是便认真的听白秀秀唱,因为白秀秀实在长的太漂亮,即便唱的很一般,光看着,也不让成默觉得乏味。

  其间白秀秀也怂恿过成默唱歌,但成默始终以不会拒绝,白秀秀也没有过分勉强,时间就在白秀秀的歌声中慢慢流逝,眼前十二点越来越近,即将到去秦始皇陵的时间,白秀秀一个人已经喝了快一打啤酒,进入了微醺的状态。

  成默有些担心白秀秀忘了正事,提醒道:“白姐,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白秀秀抬起手腕看了下手表上的时间,扬着微红的脸颊,带着醉意说道:“再唱最后一首我们就走.....不过你得和我合唱...要不然我就还会继续唱下去.....”

  成默此刻还是希望能早点回酒店的,于是没有继续说不,“我会唱的流行歌不多。”

  “《当爱已成往事》会吗?”白秀秀见成默终于就范,坐在点歌器前面一边输入一边问。

  这首歌成默倒是听过,旋律也记得,但他从来没有唱过,可别的流行歌曲他同样也没有唱过的经验,还不如就唱这首熟悉一点,“就这首吧!”

  小提琴的凄婉的前奏过后,白秀秀拿着话筒唱道:“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成默虽然不怎么唱流行歌曲,但偶尔唱歌剧的他,实际上是个王者,唱这种苦情歌自然是信手拈来,虽然他的声音并不像李宗盛那么苍凉苦痛,却深沉的到了骨子里,“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参考曾一鸣版本《当爱已成往事》)

  成默一开口,白秀秀就有些惊讶的转头看向了他,成默并不是一个容易含羞或者怯场的人,加上酒精的作用,在白秀秀的注视下,成默越唱越投入,将他所掌握的唱歌技巧毫无保留的灌注在了歌曲里面。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因为我仍有梦

  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

  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

  总是为了你心痛......”

  轮到白秀秀唱的时候,白秀秀还沉浸在成默的歌声中,没有回过神来,直到空了整整一句,成默再次主动把歌声接上。

  反应过来的白秀秀立刻转过头,重新盯着屏幕,举着话筒开始唱了起来:“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

  接着就是二重唱,两个人虽然是第一次配合,却十分的默契

  白秀秀:为何你不懂(成默:别说我不懂)

  白秀秀:只要有爱就有痛(成默:有爱就有痛)

  白秀秀:有一天你会知道

  白秀秀: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成默:没有你会不同)

  白秀秀:人生已经太匆匆

  白秀秀: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成默:你泪眼朦胧)

  白秀秀:忘了我就没有痛(成默:忘了你也没有用)

  白秀秀:将往事留在风中

  唱第二遍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成默的刺激,还是白秀秀的已经完全的唱H了,白秀秀超常发挥,细腻的伤感和不舍的无奈全部倾注在了歌声中,悠扬又婉转,将悲伤的情绪宣泄的淋漓尽致。

  拿着话筒的白秀秀有一种妲己般的美,一种倚在楼门前,望穿秋水的女人的媚,但着悲切的歌词,哀婉的曲调又给她增添了女人的怜。

  狐狸精般的白秀秀把情唱得如丝如梦,如泣如诉,即便心硬如成默,都动了怜悯之心,悄悄的看着白秀秀的侧脸,心想:既然非人力可以挽回,为何不让它随梦而去,随风飘逝?于是成默并没有唱最后一句:忘了你也没有用。

  而白秀秀似乎感应到了某种情绪,轻轻的吟唱道:“将往事留在风中....”

  唱完之后,白秀秀凝视着电视机荧幕半天没有动,成默也没有说话,任由时间渐渐逼近十二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白秀秀才转头对着成默笑道:“成默啊!你怎么能骗人呢?明明唱歌唱的这么好......”

  成默并没有能从白秀秀的眼眶里发现泪光,看样子眼前的这个女人,远比他想象的更能控制情绪,“我真不太会唱流行歌曲,只是喜欢唱歌剧.....”

  白秀秀将话筒放下,又看了下手表,拿起搁在沙发上的包,“歌剧?”

  成默点头,也将话筒放在了茶几上,走出了沙发。

  “那有时间一定要感受一下,还有你这个优势要把握哦!多学几首流行歌,很能讨女孩子欢心的,如果会一样乐器就更好了.....尤其是表白的时候,可是必杀技.....”一边说话的白秀秀,一边向包间外面走去。

  “白姐,现在已经不是弹着吉他,点着心形蜡烛,在女生寝室底下告白的年代了!”

  “是么?我觉得套路老不要紧,只要有真情实意,并且能把这种情感传达给对方就好了。”白秀秀一脸认真的说。

  成默忍不住吐槽:“白姐,就你这水平还是不要教人谈恋爱了.....对于女孩子来说,告白一点都不重要,之前累积好感的过程才更重要,所以用什么样的方式告白都没关系,有关系的是如何让女孩子对你的好感到达临界点....”

  两个人走过幽暗而寂寞的走廊,在一众无所事事的服务员的注视中来到电梯的前面,很明显这群人都在八卦像白秀秀这样女人,为什么会和一个少年来这样一家快要做不下去的量贩KTV。

  白秀秀停住脚步,转头看了成默一眼,伸手敲了敲他的脑袋,“那你告诉我,如何让女孩子对你的好感达到临界点?”

  “投其所好啊!”成默直截了当的说道。

  白秀秀摇了摇头,“成默啊!虽然有些真心来的容易,但并不意味这种‘真心’,就比得来不易的‘真心’廉价,所以不要轻易辜负任何对你付出真心的人.....”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成默按住下行键,也转头看着白秀秀,淡淡说道:“像这种鸡汤似的心灵感悟我也会说啊!..........对于死去的人而言,遗忘就是最好的礼物!”

  带着醉意的白秀秀收敛原本还算和蔼的面容,板着脸走进了电梯。

  成默心里稍稍有些打鼓,觉得自己是不是刺激白秀秀,有些过头了,松开了按着下行键的手,准备走进电梯的时候,却被白秀秀一脚从电梯里踹了出来....

  猝不及防的成默退了几步,有些惊愕的抬头看着电梯里的白秀秀。

  白秀秀按了关门键,冷笑道:“朋友时间结束,现在是教官模式!成默,你就等着被我抽筋扒皮吧!”

  成默看着电梯门缓缓关上,白秀秀那张满是杀气的面孔逐渐变窄,竟然没有勇气伸手去拦一下,不过成默终究不甘被白秀秀这么踹了一脚屁都不敢放,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被压抑了太久,成默在电梯门关上的一刹那,许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句,自己都觉得不可能的豪言壮语:“白秀秀,你就等着被我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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