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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犹记长安水盆羊肉


第106章  犹记长安水盆羊肉

        艳阳高照,还没有地方遮阴,更神奇的是,今天竟然没有一点风。

        一碗蒲桃酒下肚,虽然清凉解渴,但秘书官中觉得心中像有一团火在烧。

        怎么平日里最解渴解乏的蒲桃酒,今天喝起来反而更加燥热了呢?

        不过这酒,虽然有些怪怪的,但也算别有风味!

        而他这个穿着葛布长袍的人都这样了,那些穿着锁子甲、罗圈甲的士兵就更不用说了,一个个浑身燥热的难受,而且还有些困!

        当然困嘛!红酒加白酒,这可是最容易醉人的套餐,再加上高糖的糕点,更容易引起人的懈怠和困觉。

        “哈密罗将军,这里又没有敌人,反正我们还要等会再走,你们何必穿着如此厚重的甲胄,就算路上有些许贼寇,他们难道还敢打你们这些阿斯卡尔的注意?”

        阿斯卡尔是一个阿拉伯化的突厥词语,意思是灰狼,喀喇汗国驻守大城市的常备军,就被称为阿斯卡尔,也就是灰狼军的意思。

        历史上这个词后来被塞尔柱帝国拿了过去,阿斯卡尔可是当时塞尔柱帝国精锐的称呼。

        同时这个词,在后世从埃及到新疆,被很多人用在了名字上,吉尔吉斯斯坦的开国总统就叫阿斯卡尔。

        武原儿这一番恭维,立刻就把这个叫做哈密罗的回鹘人说的心花怒放。

        实际上现在喀喇汗国的真正核心武力,是萨克图.布格拉汗建立的古拉姆近卫军和由各种中小领主组成的伊克塔骑兵,他这些连去围八剌沙衮都没资格的,并不是什么精锐。

        “那就听翟伯克的,咱们也脱了甲胄,好好吃喝一番!”

        “这就对嘛!来来!某这里还有些肉干,把它烤上一烤,光有酒没肉可不行!”

        马鹞子看着正在卸甲的喀喇汗士兵,嘴角笑得都要咧开了,他们可没穿甲,要是这些阿斯卡不卸甲,还真挺难杀的。

        又是一碗葡萄酒奉上,马鹞子笑得越发开心了,这蒲桃酒里面加了二郎君酿造的黑黍酒,一碗比以往的三碗劲都大,还甜丝丝的不容易让人觉察到,没喝过的人,一两碗就会醉的不行。

        所谓黑黍酒,其实就是高粱酒,唐代的人把高粱称为黑黍,一个有些怪兮兮的名字。

        此时的酒,酒精度都不高,比如名满天下的波斯三勒浆,只有差不多二十一二度,就已经被称为天下烈酒了。

        而张昭酿造的这个黑黍酒,度数没法测,但凭张昭的感觉,很可能在三十二度左右,甚至可以达到的三十八度。

        他本意是想用来做医用酒精的,但这死活量酿造不出后世的那种高度酒,于是只能作罢。

        而且按照这时候的粮食收成来说,那种五六十度的高度酒,实在是太奢侈了些,就这种三十多度的,基本就要四斤高粱出一斤酒。

        此时的酿造工具、高粱品种和酒曲,都跟后世无法比,靠反复蒸馏到五十度的话,恐怕要七八斤高粱才能出一斤酒了,耗费的人工更是难以计算。

        是以就算这种三十来度的高粱酒,张昭就酿造了不到两百斤。

        而且让他大跌眼镜的是,这酒酿造出来后,并未向他想象的那样,顿时名满天下,各路酒鬼对其垂涎三尺,喝上一口就如痴如醉,反而相当的不受欢迎!

        他拿去给李圣天喝,要不是李圣天亲眼看他喝了一口,差点没以为张昭是想毒死他,继而又勃然大怒。

        ‘尔是何居心?酿出这等烈酒,某一碗就醉,还如何斗酒诗百篇?

        况且此方要是传扬出去,一旦有权贵家效仿,必然米价飞涨,遗祸不浅,你酒坊在何处?某立刻派宫卫军,将之捣毁!’

        得!酒没送出去,酒坊也没了,于是张昭灰溜溜的从李圣天那出去了,然后他不死心,又拿去给妗娘兼表姐曹元忻喝。

        曹元忻的评价为,‘是何猪狗尿水?如此难喝!呛的人腹心难受!’

        这位更是个基呃!毒舌。

        不过,最后还是找到了对此青眼有加的人,那就是马鹞子和顿珠这样的莽汉。

        蒲桃酒他们嫌不够劲,三勒浆喝不起,张昭酿造的黑黍酒,就成了他们的最爱,这两三百斤,继续都被这两瓜分了。

        果然,两碗酒下肚,平日这些喝不起什么好酒的士兵们眼睛都朦胧起来了,秘书官更是偏偏倒倒连话都说不清楚。

        武原儿和马鹞子对望一眼,两人都是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本来还是准备杀了他们,好迅速回去赶上张昭。

        结果呢,都没来得及亮刀子,两碗酒就把事情给搞成了。

        “合该你们这些胡儿命好!”马鹞子感叹了一句,因为这些家伙要是不醉醺醺的话,那他们就得挨刀子。

        可现在既然他们喝醉了,那就不必见血,不然他们反应过度引起疏勒城的警觉那就不妙了!

        。。。。

        疏勒城北,这个没有招牌的小食铺中来了一个奇怪的客商,至少李七郎是这么认为的。

        这客商每次来到食铺,也不吃别的,单单就要几个胡麻饼,一碟羊肉,然后找他要一大碗煮过羊肉的汤水,再把将羊肉丢尽汤水中,吃一个胡麻饼喝一口羊汤。

        而且一连三天都是如此,每次都要坐很长时间,也不跟人说话,就在那听人闲聊。

        “胡麻饼加水盆羊肉!这是长安人最喜欢的吃食,你等的人,来了!”

        李七郎正在觉得不太对劲的时候,一个雄壮的身影走了进来,正是那天夜里劈柴的大光头。

        不过如今他脑袋上带着一顶皮帽子,这个时候的疏勒,光头的危险性还是很大的。

        “把羊肉放在羊汤里面就是水盆羊肉?怎么跟我娘讲的不一样?她说水盆羊肉是天下第一美味啊!惠通师额,兄长你是不是看错了?”

        李七郎扣了扣下巴,本能的觉得就是羊肉扔在羊汤里面,就算的上天下第一美味?

        大光头惠通鄙夷的瞪了眼差点喊错名字的李七郎一眼。

        “你娘说的?你以为你娘就吃过真正的水盆羊肉?”

        这句话说的李七郎一愣,对啊!他娘也没见识过真正的水盆羊肉啊!

        “那,兄长你又是如何知道的?”李七郎楞过之后,又敏锐的发现了华点。

        既然他母亲都没见过真正的水盆羊肉,那惠通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是从哪知道水盆羊肉就是这样的?

        “某当然知道,平日里叫你多读书你不读,别说水盆羊肉,就是长安城,书上也有记录!”

        惠通相当的自得,当年在老营的时候,他读书就是最勤奋的,只是书太少,根本不够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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