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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无题


  人,死的太多了!

  也,变得更加不好杀了!

  楚天秀必须得承认,自家这一次,的确有一些托大了,想要凭借单人之力,抗衡千军万马,还是有些冒险了。

  尤其他对抗的,还是突厥的金狼骑,这个世界上最为强大的骑兵队伍。

  从中午到晚上,又从晚上到第二天中午。

  楚天秀厮杀了很久,以至于被他用兵器收割的性命,至少要在四位数以上,以至于他都懒得进行计算具体的数目了,但是在他眼前的突厥骑兵的数量,并没有任何减少,依旧是黑压压的一片。

  这种烈度的厮杀,楚天秀真还没有经历过。

  在他的记忆里面,自家也经历过战场厮杀,也曾陷入到万军之中,但是那个时候的他,身后总是会有一只可以依赖的军队,而他的对手也不像突厥军队一样精锐,所以他才能在斩杀地方大军的首领之后,轻易的将敌人的军队给完全击溃,使得他看上去,好似是真的拥有凭借一己之力,击溃敌方大军的能力一样。

  但是这一次,这是不一样。

  楚天秀终于意识到,成建制的军队有多么恐怖。

  最开始的时候,他杀人很轻松,只需要向左右挥刀,便可以将身边的士兵如同收割麦子一样,将他们收割掉。

  但是不过一刻钟左右的功夫,突厥人的将领便意识到了这一点,立即进行变阵,让麾下的士兵于战场上散开,形成比较松懈的阵型,接着便有大队的弓箭手从外部包围而来,直接向楚天秀射了一阵箭雨。

  那真是好一阵箭雨!

  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最擅长的就是射箭,而在目标靶子只有一个的情况下,他们射箭的准确度,已然高到了一个近乎于离谱的程度了,以至于楚天秀抬头看的时候,发现那密密麻麻的箭雨,全部集中在自家身边一丈以内的范围内,铺天盖地的向自己砸过来。

  那滋味,着实有些不好受。

  如果只是说单个的利箭,楚天秀自然不在乎。

  以他现在的肉体素质,哪怕是最大力的大力士,拼尽全力而射出的箭,也不可能刺破他的皮肤,真正的伤害到他,甚至就算退一步将,真的有人能够用箭伤到他,那么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恐怕只需要一两个呼吸的时间,便能让他受伤的地方,自动的痊愈了。

  但若是如同昨日一般,有着几千个弓箭手,不顾自身的疲惫,强行往他身上射了十轮箭雨,那情况可就大不相同了。

  正是因为楚天秀遭到了这近乎残暴的箭雨袭击,才让他意识到,他的身体的确强悍,但也没有达到突破物理规则的地步,而他看似不会被普通人的弓箭所伤,但在实质上,他还是受伤了——

  这个伤可能很轻很轻,甚至于伤势造成的原因,都不是被箭头割破了皮肤,而是箭身上所携带的力量,震伤了楚天秀体内的生命细胞。

  这个伤势,完全的微不足道,甚至将其用“伤”这个字来形容,都是有些夸大其词了。

  但即便是这样微不足道的伤势,将它们的数目乘以一万的话,那就不同了。

  在那一轮又一轮的箭雨的袭击下,楚天秀的确受伤了,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胳膊,胸口,后背的软组织,的确受到了挫伤,让他的身体出现了酸痛,疼痛的感觉,颇有些不适。

  若是换做平日的话,这一点伤势,真是微不足道,楚天秀只需要静息二三十个呼吸的时间,就能不药而愈。

  但是现在,他却没有那个精力,体力。

  突厥人在发现他们的箭雨,并没有起到作用的时候,便派出了一支笨拙,却又有力的地位。

  这支军队里面的人,各个人高马大,彪壮有力,而他们的手上的兵器,样式各异,有锤子,有斧头,甚至还有人使用防御用的盾牌,但是不论他们用的是什么兵器,那兵器的分量都很重。

  这一支军队的数量,大约在五千人左右,纪律一般,默契度也是一般,极有可能是突厥人为了对付楚天秀,自行东拼西凑出来的。

  若是从军队的角度来讲,这样的军队,的确不值一提,但从敌人的角度来讲,他们却是很麻烦。

  这些壮汉挥舞兵器,向自己砸过来的时候,真的很有力。

  杀这些壮汉,的确很好杀,将刀挥过去,就能将他们的脑袋砍上去,可在这个过程中,楚天秀也会感到了一点不适,尤其在楚天秀跟突厥军队搏杀的时候,被那些壮汉用重兵器砸了成百上千下之后,那么纵然以楚天秀的身体素质,也会酥麻,疲软。

  楚天秀甚至还凭借自身的身体状态,估量出一个无聊的数字——

  如果自己同一时段里面承受的重击的数量再多一些,多上二十倍的数量,而承受重击的时间,也可以一直持续下去,一直持续三天三夜的话,那么他真是会死掉了。

  量变,完全可以引起质变的。

  在这个过程中,楚天秀一直在反击,一直在杀人,以至于他浑身上下,早就被鲜血淋湿了,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血人。

  又因为楚天秀明白,纵然是水仙刀这样的神兵利器,也不可能承受如此高强度战争的缘故,使得他用水仙刀砍杀了百来号的突厥人之后,便换了兵器,换成一把被他砍了脑袋的突厥士兵所用的长刀。

  那把刀,只是普通的货色,没啥出奇的地方。

  所以那刀,也的确不抗用,以至于楚天秀不过用刀宰了几十个人的性命,便卷刃,变钝,几乎不能用了,让他不得不再次换了兵器。

  杀人,换兵器。

  杀人,换兵器。

  在这一天一夜的功夫里,楚天秀杀了多少人,的确记不得,但是自家换了十七件兵器的事,他却还是记得的。

  在这个过程中,楚天秀也发现,自个杀人杀多了之后,让他却是彻底的熟能成巧,练成了类似于庖丁解牛的解决——

  从哪里下刀好,从哪里下刀快,从哪里下刀,不会伤及刀刃,他都弄得清清楚楚。

  楚天秀觉得,现在的自个,已经在杀人这项技艺上面,达到了近乎巅峰的程度。

  若是自个愿意,那么现在的他,完全可以获得“最强杀人大师”的称号。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

  楚天秀也不蠢,他很清晰的意识到,在自己斩杀突厥人,收获杀人经验的同时,突厥人也获得了丰富的经验。

  他们还不知道,自个怎样做,如何动手,才能杀死楚天秀,但是他们已经知道自个如何做,能够让楚天秀变得更危险,更麻烦。

  除此之外,楚天秀还察觉了一个事实,一个更加危险的事实。

  突厥,可是草原上的霸主,比之中原皇朝也不差半分的强大实力,所以在突厥人的军队里面,应当有许多修习内家功夫的好手。

  这些人,自然要更加危险。

  但是楚天秀已经厮杀了这么久,但是除了最初被他斩杀掉的赵德言,根本没有遇到一个有实力的敌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是突厥人还在等待,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来一波大的。

  隐隐间,楚天秀对自己接下来要遇到的危险,甚是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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