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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章、早安,孟买


  印度的语言多达1652种,单官方语言就有22种之多,就算是第一官方语言印地语,也不过只有不到四成的印度人使用,而且还存在着口音问题。

  相类比,印度的口音就犹如国内的南方方言,而且还是特别难懂的那几种,  想要学会比学一门外语也简单不到哪里去。

  所以就算学会了印地语,也基本白瞎,只能在一个小范围内有用,稍微走远一点,还是老老实实说“Hello”吧。

  印地语,南易学了一点,  不过只是一些很简单的日常用语,  以及一些比较关键的词汇,他可以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  但不能听不明白别人说的是好话还是坏话,不能把“一个不留”听成“请他吃席”。

  这次来孟买,南易带着很大的善意。

  是的,非常大的善意,他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坐在车里,南易翻着手里的《新印度时报》,半猜半读的看过标题,然后又看了一下插图,他就把报纸放在一边,拿起另一份《印度时报》看了起来。

  《印度时报》是英文报纸,他阅读起来一点障碍都没有。

  “法拉奎,开始吧。”

  南易眼睛看着报纸,嘴里却说道。

  在南易的边上,  坐着的并不是萩原小百合,  而是光荣孔雀的总裁法拉奎。

  “好的,Boss。”法拉奎摇了摇头,  翻开手里的文件夹,“昌达·科赫哈,1962年出生,籍贯拉贾斯坦邦,父亲是当地一所工科大学的教授,就是因为父亲的关系,她很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科赫哈13岁时,父亲去世,家里的生活变得拮据起来,即使如此,她母亲也没让她辍学,只是带着全家搬到孟买求生。

  1984年,科赫哈在宰辛德学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后,以培训生的身份进入工业信贷投资银行工作;

  参加工作的同时,她还在贾纳拉·巴杰吉管理研究学院学习,经过调查,她在研究学院学习期间非常专注,课余时间都会泡在图书馆。”

  “评分?”南易说道。

  法拉奎说道:“情策委4.721,南办4.729。”

  “不错的评价,  法拉奎,南城的高档公寓大概多少钱一呎?”

  “1200-3000卢比一呎。”

  南易心里换算了一下,最贵的差不多32,100卢比,2310美金/平方。

  价格贵的有点离谱,这么说吧,1987年印度的国民人均收入332美金,比华囯多那么十几美金,当然,这数据对个体而言没什么意义。

  接地气点说,在孟买,一个月收入1000卢比的打工者,在大街上走路,别说鼻孔朝天,就算下巴朝天,也没人敢说他嘚瑟,这种是名副其实的金领阶层。

  要是月收入500卢比,那父母去邻居家串门的时候,就可以故意谦虚的说:“哎呀,我儿子不行,一个月才赚500卢比,肯定比不上你儿子。”

  要是月收入200卢比,那恭喜,这是日子过得最舒心的收入水平,吃喝不愁,偶尔还可以下个馆子,车啊房啊,就不用瞎惦记了。

  类比起来,就和国内单身汉拿100块左右一个月,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差不多。

  要是月收入50卢比,那更得恭喜,这点钱在孟买的贫民窟可以当富豪,到点就可以吃饭,不用发愁什么时候会断炊。

  孟买现在的主流人群收入在100-150卢比之间,而普通房子差不多140卢比,10美金/平方,十年不吃不喝就可以买一百多平的大套,房价非常之合理。

  “物色一套1200呎左右的买下来,挑好的买,公寓一般有几个卫生间?”

  “1200呎的公寓,一般有三个卫生间,两个主人用、一个设计给佣人用,Boss,要不要让科赫哈自己去选房子?”

  法拉奎当然能明白南易买房子的用途,要是他这点水平都没有,也不可能坐上荣耀孔雀总裁的位子。

  “不,分析一下科赫哈和她母亲的喜好,我打算给她一个惊喜。”

  “好的,Boss。”法拉奎摇头道。

  “法拉奎,再帮我物色一个女伴,要长得漂亮,有需要的时候,我要带着她出席酒会,需要懂社交礼仪,成年人,三十岁以下。”

  “Boss,仅仅是女伴?”

  “对,仅仅是女伴,不需要她发挥女人的作用,暂时我还没有兴趣在这里找个女人,啊,嘴巴一定要紧。”

  “这种女人不难找,很快就能找到。”

  “嗯。”

  感觉到车速降了下来,南易就把手里的报纸合拢,转头看向窗外。

  车窗外,一群牛正悠闲的横穿马路,有婆罗门牛、黄牛、水牛,也有背上有个肉瘤的瘤牛,南易居然瞅见有一头是白色的。

  白色的瘤牛可不简单了,在印度教的典籍里,湿婆的坐骑就是白牛,一些古代遗留下来的壁画上,往往会有白色的瘤牛存在,久而久之,白瘤牛就被奉为神牛。

  近朱者赤,不是白色的瘤牛也跟着沾光,享有一定的特权;瘤牛得道,水黄升天,在一些教徒的眼里,只要是牛就是尊贵的。

  正因为牛的身份尊贵,达利特就没有资格去触碰它们,低种姓怕被高种姓针对,也是对牛敬而远之,更别提养牛用来耕田、驼物。

  只有各邦的土王才有资格,也有勇气豢养大量的牛用来耕田,毕竟土王们有大片的私人土地,在自己的土地上干点什么,根本没人敢去管。

  敢豢养牛的人少,牛只能靠自己,一开始在乡下混,乡下的草多嘛,随便吃,日子过得不要太悠哉,使劲吃,使劲生,牛的族群没几年就瞬间庞大起来。

  草还是那些草,牛的数量翻了好几倍,渐渐的,草就不够吃了,牛群开始祸害庄稼。

  糟蹋庄稼,农民们可就不会管它们是不是神牛了,该赶就赶,该抽就抽,牛群在乡下的日子一下子变得水深火热。

  牛群一看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不灵了,那干脆直接中心开花。

  于是,牛群开了八十几年的讨论会,终于制定出了“流浪神牛”计划,跟着贫民向城市迁徙,新德里、孟买都是它们的目的地。

  这就是为什么孟买的街头会有很多牛招摇过市的原因,都是可怜牛,要是在老家呆得下去,谁会来城里当流浪牛啊。

  “法拉奎,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流浪牛?”

  法拉奎一听南易的问话,立刻献宝般的说道:“Boss,在前面有一片牧草地,我给Boss养了十几匹马瓦里马,这些牛是去那边吃牧草的。”

  南易一听,虽然心生不满,不过还是不动声色的说道:“你有心了。”

  汽车继续往前行驶,没多久就到了一圈栅栏的边上。

  在栅栏的里面,就是孔雀山庄的范围。

  透过栅栏往里看去,南易差点忍不住甩法拉奎一个巴掌。

  只见在栅栏的那头,山庄主干道连接山庄大门的地方,密密匝匝的站着两百七八十人,站在前面的是韩振赫,还有一个印度人,狄瓦曼,孔雀山庄的管家,南易看过他的照片。

  南易知道山庄里有两百多个工作人员,可没想过法拉奎会搞什么迎接仪式。

  “真是他妈扯淡。”南易吐槽了一句,转头冷着脸对法拉奎说道:“下车,除了佣人,其他人让他们回自己的岗位。”

  “是是是。”

  法拉奎一看南易不满,赶紧下车,连滚带爬的就往人群过去,靠近人群,喊叫了几声,人群就开始骚动散开,最后只留下五六十人还留在原地。

  “过去吧。”

  南易看着人群散开,就对校花说了一句。

  南易甫一下车,狄瓦曼就带着人迎了上来,走到近前,俯下身,伸出手触碰了一下南易的脚背,“先生,欢迎回家。”

  “谢谢,狄瓦曼。”

  “先生。”

  达利特女兵的队长普兰从狄瓦曼身后走了出来。

  “普兰,你辛苦了。”

  南易说着,向普兰伸出左手。

  普兰看着南易伸出的手,脸颊抽动了几下,好一会才伸出左手,试探性的往前递出,然后马上往回收。

  南易不等她收回,就一把握住,右手在她的手背上拍了拍,一切尽在不言中。

  普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抬头看看南易的脸,眼眸变得湿润。

  印度人左手的用途可以说是世人皆知,在印度的社会构成中,达利特是不可接触者,是低贱之人,达利特女人更是低贱中的低贱。

  奸淫掳掠杀,犹如达摩利斯之剑,始终悬挂在她们的头顶。

  普兰原来生活在一个村庄里,有一天,她捡牛粪回家的途中被五六个男人拖进了树林里,被惨无人道的蹂躏几个小时之后,又被关押豢养起来,之后,就是半个多月的暗无天日。

  她是幸运的,通常达利特女人被奸污之后,多半会被当场杀死。

  就是因为幸运,她才能遇到鲁班木业的伐木队,才会被救下来,才会有机会手刃仇人,才会有机会叫普兰。

  普兰原名不叫普兰,这个名字是因为普兰听了普兰·黛维的事迹,视她为偶像,这才给自己改的名字。

  “Ali  izz  well[All  is  well]。”

  南易再次拍了拍普兰的手,轻轻的把手抽回,转头对狄瓦曼说道:“让大家都先回去,你陪我到处看看。”

  “是,先生。”

  狄瓦曼让佣人们退下后就回到南易的身边,带着南易和萩原小百合两人在山庄里巡视起来。

  山庄里也有牛的存在,不多,南易只看到五六只,相比较外面的牛,山庄里的牛长相更周正一点,看样子是有意的挑选过。

  走到近前,南易还看到一只长相很奇葩的牛,浑身披着棕黄色的毛,蹄子分成两辦,和普通的牛略有区别,看形状更像是大象的蹄子。

  不看头部,这应该是一只普通的黄牛,而且是一只营养不良的黄牛,因为它的身上有很多褶子。

  可要往头部看去,就能发现这头牛没有牛角,耳朵还特别大,形状雷同波尔山羊的耳朵,可这长度……

  南易走到近前,摸了摸彷如拉布拉多的牛头,看牛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南易才捧起牛的一只耳朵,拉直,估计了一下长度。

  “起码有八十公分。”

  南易嘀咕了一下,往牛的背上看去,在牛的脖子往后一点,有一块鼓起的瘤子,按照这个特征来看,应该是婆罗门牛。

  可是,狗脸、羊耳、牛身、象蹄,脖子下面还垂着一层叠着一层的褶皱,这是沙皮狗和拉布拉多繁殖的后代,再和羊通奸生出的孙子,血脉遗传,上梁不正下梁歪,孙子又不安分的和牛好上生出来的曾孙?

  “卡哇伊,永尾君,你认识是什么牛吗?”在南易边上的萩原小百合看见牛的长相就惊呼道。

  “我也不知道。”南易回了一声,转头问狄瓦曼:“狄瓦曼,你知道吗?”

  “先生,这是婆罗门牛,只是长得比较奇特。”狄瓦曼回答道:“就是因为它长得奇特,所以才养在山庄里。”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哪个实验室繁殖出来的。”

  狄瓦曼的语气不疾不徐,仿佛习以平常,这让南易明白是自己大惊小怪了。

  别过几只牛,萩原小百合抱着南易的手臂,跟着狄瓦曼继续往前走,越靠近山庄的建筑,树木的数量就增多,树与树之间的间隔不远不近,错落有致。

  山庄的范围原来是稀疏的树林地带,修建的时候故意砍了不少,留下的树经过精密的计算,按照一定的角度进行排列,使得适合狙击主建筑的方位,全落在主建筑房顶和孔雀山上狙击阵地的侦查与打击范围之内。

  印度是一个允许持枪的国家,虽然貌似手续非常繁琐,审查非常严格,可有的是桌面上和桌面下两种不同的变通方法。

  北方邦靠近喜马拉雅,旁遮普邦这些年不太平,恐怖袭击时有发生,这两个邦想申请持枪许可非常容易,先拿到邦持枪许可证,再去申请全国通用的许可证就非常容易。

  这是桌面上的办法,稍微麻烦点,需要拐个弯。

  桌面下的就比较简单,只要意思意思,你就可以好意思让他们速度点办。

  孔雀山庄的安保持枪许可证,一共没花几个意思,就让装备变得非常有意思,反正,要是在羙国,只要走出斯嘉丽庄园的大门,南易身边安保的装备肯定比不上这里。

  整个印度有证的私人持有枪支过两百万,没证偷偷藏匿或者干脆从非法渠道获得的枪支,数字肯定也不会小。

  按照法拉奎的说法,那个光荣孔雀的合作伙伴,卡马提普拉贫民红灯区的控制团伙手里就有不少枪支。

  介于枪支获取容易,这次摆明来行善的南易不得不更加重视自己的安保问题。

  又走了一段距离,萩原小百合眺望了一下不远处的建筑群,然后就回头对南易说道:“永尾君,这里的房子是很大,可……好像不需要这么多佣人。”

  “你说这个啊,这是因为这里的佣人有严格的分工,不能乱了规矩。比如,狄瓦曼他是刹帝利种姓,他的祖先不是武将就是文官,他可以算是贵族,虽然现在落魄了,可他只会选择在这里当管家,而不会当佣人。

  我的意思是说,就算他不够格当管家,他也不会为了填饱肚子当佣人。

  这里的富人一般只会雇佣婆罗门种姓的厨师,因为能变富裕的人,往往不是婆罗门就是刹帝利的高种姓,高种姓的富人不会吃低种姓的人做的食物;

  高种姓的厨师也不会为低种姓的吠舍服务,这对他们来说是很丢脸的事情。

  由于厨师是高种姓,他们可以做饭,但是端菜、洗碗这种工作,他们就不会干,需要专门的帮厨女佣来做;

  除了帮厨女佣,还有负责洗衣服的,给东家洗漱的,我说的是各种洗漱,洗脸、洗澡、上完厕所洗屁屁等等;还有负责室内打扫的,需要好几个佣人;

  另外还有负责室外打扫的,在佣人们眼里,负责室内打扫的绝对不会去干室外打扫,因为她们觉得室内的要比室外的高级一点;

  其他的还有花匠,这是一个比较专业的工种,往往都是子承父业,不是什么佣人都能做,而我们这里就需要好几个花匠;

  照顾孩子的保姆,专门负责看门的门卫,开车的专职司机等等,有太多的分工,每个分工都有专门对口的佣人,所以这里的佣人工作并不繁重,工资也不太高。”

  “那每个人并没多少工作要做,为什么佣人不多做一点,多拿一点工资呢?”萩原小百合问道。

  “因为没有这个市场需求吧,你想啊,花差不多的钱,请一百个佣人和请十个佣人相比较,当然是一百个看起来更气派、更有面子。”

  萩原小百合点点头说道:“是很气派,刚才这么多人站在这里,都把我吓着了。”

  “呵呵。”南易笑着拍了拍萩原小百合的手,“前面就是孔雀湖,我们过去看看,我也是第一次来,只在图纸上见过。”

  孔雀湖,湖如其名,整体形状像一个不规则的扇形,犹如一只开屏的孔雀。

  而且,这里真有孔雀。

  “永尾君,这里居然还有孔雀……蓝色的,咦,白色的也有,还有黑色的。”忽然,萩原小百合抓着南易的手臂惊呼道。

  “当然有,这里干嘛要叫孔雀山庄,不就是因为有孔雀啊。”南易往湖边的几只孔雀瞄了一眼,笑道。

  “太好了,我很喜欢孔雀。”

  萩原小百合说着,松开南易的手,就往孔雀的方向走去。

  南易没跟着萩原小百合过去,而是走到孔雀湖的岸边,往湖里面打量。

  孔雀湖里放养了金吉罗鱼、麦鲮鱼和恒河鳖,金吉罗鱼应该算是印度最名贵的淡水鱼,说是过去印度皇室的贡品,南易没尝过,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但他知道这鱼能值大钱,因为它长得金黄金黄,漂亮、喜庆,很有当观赏鱼的潜质。

  麦鲮鱼是印度第二大养殖鱼,皮实好养活,只要有水就能养,无论是河流还是湖泊,又或者小池塘,它们都能活得好好的,爱喂就喂点,不想喂它自己在水里也能解决口粮。

  就因为好养,而且长得又比较快,营养不比国内的四大家鱼差,为了让人民吃的更营养丰富,国内前两年就引进到粤省大规模试点养殖。

  养着养着,难免就会发生逃逸事件,麦鲮鱼在有限水域内不容易繁殖,但逃逸到江河中就彻底放飞自我,一条五六斤左右的中等体型麦鲮鱼,一个繁殖季就能产出30-40万枚鱼卵,而且鱼卵的孵化率能达到30-50%。

  本来嘛,逃就逃,粤省人反正会吃,管你一气生三十万还是五十万,只要好吃,照样能吃到濒危。

  可惜,麦鲮鱼真不好吃,不饿上三五天,没人愿意把这玩意往嘴里塞,所以这鱼大有在粤省江河里呈泛滥之势。

  养这个鱼,南易就是想看看它的繁殖能力和生存能力有多强,要知道鱼也是可以杂交的,把麦鲮鱼的优点嫁接到娇贵鱼身上,这是一个很有意思,也非常有前景的课题。

  至于恒河鳖纯属就是养着玩,过两年,南易想看看养在孔雀湖的恒河鳖比恒河里的恒河鳖要差上多少,肯定会差,不可能超越,毕竟恒河里食物更丰富,还有一样南易绝对不会投喂的食物。

  在湖边蹲下,南易伸出手在湖面上轻轻的拍打着。

  拍拍停停,停停拍拍,持续了十来分钟,也没见着一个鳖头露出水面。

  “妈了个巴子,国内的土办法在这不管用啊!”

  南易啐了一口,站起身来。

  “先生,有件事情需要向你禀报一下。”狄瓦曼忽然走到南易身边说道。

  “你说。”

  “不知道先生刚才有没有注意到站在第二排皮肤很白的一个女佣?”

  南易回忆了一下说道:“没有,皮肤白一点有什么好奇怪,狄瓦曼,你直接说她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先生,那个女佣姓夏尔玛,朴雅卡·夏尔玛,是婆罗门。”

  南易蹙眉道:“狄瓦曼,直接一点告诉我这个朴雅卡到底有什么奇特之处,婆罗门落败,在印度不算稀奇不是吗?”

  “对不起,先生,是我的错,我还以为你明白夏尔玛这个姓氏代表的意义。夏尔玛、提维迪、威亚斯、潘迪特这四个姓氏是婆罗门最常见的姓氏;

  到了今天,其他的三个姓氏基本已经没落,唯独夏尔玛没有,几百年前,夏尔玛家族出钱修建了多个寺庙,如今这些寺庙的祭司都是夏尔玛家族的人,需要帮助的夏尔玛族人可以向寺庙寻求帮助。”

  “什么样的帮助,按月领取生活费?”南易问道。

  狄瓦曼带着点酸溜溜的口气说道:“不仅可以领取生活费,还可以借大笔不需要利息的钱和夏尔玛家族建立的关系。”

  南易听狄瓦曼一说就秒懂,这和家族基金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朴雅卡家里很有势力,她落魄到做女佣是因为被逐出家族?”

  “是的,就是被逐出家族。”

  “哦,让我猜猜……”南易脑子稍微一转,就想到了一种可能,“朴雅卡找了一个低种姓的男朋友,不会是达利特吧?”

  在印度,低种姓嫁给高种姓相对比较容易实现,高种姓的破落户不少,按照印度这边结婚的风俗,女方出嫁要有丰厚的陪嫁,低种姓的富裕户想实现阶级的上升,找个败落的高种姓女婿,无疑是一条捷径。

  而对败落的高种姓而言,娶个富裕的低种姓老婆改善生活水平,无疑也是一桩不错的买卖。

  可是,如果高种姓没有败落,低种姓想嫁过去就是做梦,下娶上就更别想,只要高种姓的身份在,哪怕家里再破败,女高种姓嫁给另一个男高种姓并不会太难,只要降低要求,别指望对方家底有多殷实就行。

  “是的,先生,你猜的没错。”狄瓦曼点点头说道:“朴雅卡就是找了一个达利特的男人,夏尔玛家族知道之后,就派人把那个男人乱刀处死,把男人的母亲和几个妹妹凌辱之后赤身挂在树上;

  接着,朴雅卡就被逐出家族,流落到佣人市场找工作,这件事情闹得很大,几乎整个孟买都知道。”

  印度人不是每个人都是摇头YES,点头NO,这种特征往往只会出现在低种姓的身上,法拉奎是吠舍出身,所以他才会有这种特征,而狄瓦曼是高种姓,又接受过西式教育,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比较西方化。

  “狄瓦曼,跟我在一起久了,你就会发现我这个人很好相处,我是个宽容的人,这次的事情我就当没发生过,告诉那个朴雅卡,安静的呆着,想走的时候随时可以走。”南易意有所指的说道。

  “仁慈的先生,谢谢你。”狄瓦曼真诚的说道。

  “嗯,舟车劳顿,累了,我准备沐浴,你去吩咐一声。”

  “好的,先生。”

  狄瓦曼一走远,南易就冲后面招了招手,等校花来到身边,就轻声说道:“S、h、a、r、m、a,Sharma。”

  “明白。”

  校花应了一声,就往停车的地方走去。

  ……

  南易没什么品味,对自己住的地方一直不讲究外观上的华丽,孔雀山庄还是延续这种风格,依然横平竖直,没有拱门,窗户也不存在任何弧度。

  要知道,盖房子一条直线往上走是最省钱,歪歪扭扭,这里凸出,那里凹进,这里搞个圆弧,那里搞个三角,这些都需要多花钱。

  在房子外观上花大钱的人,多半不是为了赏心悦目,而是为了一张脸。

  南易没脸,也不需要面子,他只要实惠。

  孔雀山庄呈回字型结构,中间是128米×128米的露天花园,四周一圈是深度达到62米,长度190米的建筑区域,整栋建筑占地面积36100平方米。

  在花园的最中央还嵌套着一个回字,28米×28米,一共784平方米,四周一圈包围着四个独立的游泳池,中间的留空处是一个仿照华清池的浴汤;

  一根水管连通锅炉房,热水源源不断的输送进浴汤,另有一根出水管缓缓的把变凉的水排走,浴汤里的水温可以始终保持相对恒定。

  此时,浴汤的水面上漂浮着星星点点的白玫瑰花瓣,中间点缀着几朵荷花,一个托盘随波荡漾,里面有荔枝,还有一壶三勒浆。

  南易张开嘴,含下萩原小百合度到他嘴里的酒,随后含住已经递到他嘴边的荔枝,唆了一口,果肉留在嘴里,果核被一支柔荑接走。

  头往后一仰,靠在玉枕上,南易发出一声舒爽。

  萩原小百合把水面的托盘推到一边,趴到南易身上,“永尾君,我们明天上街吗?”

  “嗯,未来几天我们都是逛街,先去城北,那里是普通人住的地方,还有贫民窟,我们都可以去看看,还可以去见识一下千人洗衣场。”

  南易露出邪笑,恶趣味的说道:“你要是有兴趣的话,还可以品尝一下这里的街头美食,明天我们就坐房车出去,房车上有卫生间。”

  “逛街为什么要开房车,为什么你要特意强调卫生间?”

  “哈哈,别急,你明天就知道了。”南易神秘兮兮的回了一句,又冲着空气喊了一声,“奏乐。”

  南易的话音刚落,《JimmyAaJa》的音乐声顷刻间席卷进浴汤,在水面荡起一片片涟漪。

  “永尾君,歌曲不像是印度人唱的。”萩原小百合听了一会说道。

  “的确不是,是一个叫梅子的歌手唱的,华囯人,明天如果能抽出时间,我们去电影院看电影。”

  “你能听懂?”

  “听不懂,歌舞片听不懂也没事,能看懂跳舞就行。你接着泡,我先上去。”

  南易说着,站起身,沿着浴汤的台阶走上去,摆了摆手,让两个欲上前给他穿浴袍的女佣站定,他自己走上前从女佣手里拿过浴袍穿上。

  沿着游泳池上空的玻璃栈道走出游泳池范围,往右前方向走了几十米就来到淋浴的地方。

  淋浴的地方叫百鸟朝凤,露天,没有墙壁阻挡,中间是一只浴火凤凰,火红色,双翅张开欲飞天,周边,空心钢丝或吊或托着星星点点的鸟儿,鸟头皆对着凤凰,看似群鸟在等待凤凰的蜕变。

  南易走到凤凰前面,站定,脚尖在地上某个位置拨弄一下,瞬时,凤凰嘴里喷洒出水珠淋在他的头上,水珠的冲击力可以调节,若箭如雾皆可,在特定的角度看过来,水珠也会呈现火红色,人会被晕上点点金光。

  脚尖再次拨弄另一个位置,咔嚓咔嚓的机括声顷刻间响起,动力从控制中枢通过空心钢丝里的细线传导到每只鸟儿身上,鸟儿的翅膀轻轻的扇动起来。

  脚尖再次拨弄,四周的地面折叠的帷帐弹射而出,帷帐的针脚并不密,只能朦朦胧胧遮住一点视线;帷帐很轻,轻风拂过就会把它给撩起一角。

  “一览无余扫兴,犹抱琵琶半遮面才撩人啊。”南易嘀咕一声,脚尖又拨弄了一下,帷帐马上被收回地下。

  南易拍了拍手掌,一袭纱丽手捧着托盘就来到他的面前……

  泡过又经过清洗,旅途的疲惫被一扫而空,南易坐在客厅的一席羊毛地毯上,从托盘里拿起杯子,喝了一口从亢龙岛空运过来的矿泉水,然后又拿起另一个杯子,呷了一小口。

  第二杯水是孔雀山上的山泉水,虽说水样报告对它的评价不低,可南易还是有点不敢尝试,上辈子,孟买出差七天拉到脱肛的恐惧,依然还镌刻在他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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