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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当爱在靠近


  冬雨,是飘逸的诗,是缠绵的曲。

  自然的来,来得不急不躁不愠不火;平静的去,去得无牵无挂无拘无束。既不像春雨那样细细软软,也不似夏雨一般大吵大闹,更不如秋雨那般沉默。

  冬雨让万物懂得:不要留恋春花的娇艳,不要放弃夏天的激情,不要沉迷于秋天的丰硕,不要在冬季里拒绝活力。

  它总以一种平淡的态度,一个宽容的气度,一个深情的眼神,来对待所有人的所有行为。你关了窗,掩了门,它依然声声入耳,萦绕在心头;你打开门窗,它仍然是点点滴滴……

  方公馆客厅有壁炉,此时,里面的木柴已经被点燃,散发着温柔的红光,哔啵哔啵的发着声响。

  宫雪从二楼给自己收拾完房间下来,就看到南易慵懒的瘫在沙发里,手里捧着一本书,全是外国字,她居然不认识。

  身上穿着一件咖啡色的高领粗织毛衣,袖子很长,往上挽了点,露出一小节手臂,他的边上还摆着一个茶盏,白烟羞涩的往外漂浮,慢慢、淡淡。

  “没和他接触过的人,肯定会误以为他是谦谦君子,太有欺骗性了。”宫雪暗思了一句,走向南易对面的沙发。

  “你什么时候才会帮我解决家里的麻烦?”

  “急什么,不是跟你说了么,先让你家人歇几天,很快就会有结果,你难道自己没有感觉到事情已经在变化了么?”

  “变化?”宫雪想了一下,说道:“变化是有,昨天我回去以后,家里的电话没响过。前些日子,陈孟一天好几个电话来威逼利用。”

  “爸妈说好日子总会来的,黎明前的黑暗不会太漫长。”

  南易随口应着,眼睛盯着手里的书,右手拿着笔,不时的会在书上画一条线,把要点给标注出来。

  “你在看什么书,我看封面上是麦田,不会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吧?”

  “看来你也接触了不少外面的文化,《麦田里的守望者》好像还没有中文版吧?”

  “今年上半年,我刚去过羙国。”

  “喔,我手里的这本是和麦有关,不过不是什么文学作品,是国外农业专业的校内读物,讲小麦病虫灾害的。”

  “……”

  南易的回答,让宫雪内心刚刚升起的关于南易谦谦君子的美好,瞬间崩塌,你说,这么好的意境氛围,手里不拿本《莎士比亚》,也得拿本《闲情偶寄》啊。

  小麦病虫灾害,真破坏气氛。

  不得不说,宫雪的转变很大,昨天还在担心未来,今天却已经有点融入这个宅子了,这里和她想象中的小布尔乔亚生活简直一模一样。

  如果能和《我们太太的客厅》里描述的一样,客厅里高朋满座,大家畅谈艺术和思想,那就更好了。

  “小麦……为什么不是哲学?”

  南易可不知道宫雪肚子里的风花雪月,他还是继续看他的书,他手上的书里真有座黄金屋,他得尽快研究明白怎么把黄金屋搬出来的办法。

  铃铃铃,电话铃声打断了宫雪的宁静,她对面的男人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电话机的旁边接起电话。

  “谈妥啦?股份啊……按道理说,他的配方可以占到五成以上,可我们必须把着控股权,嗯,我觉得六四是一个很好的比例,也不算亏待他。

  对了,他的配方是属于我们和他的股份企业的,而不是属于他个人的,跟他说,你马上就会去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专利持有人是企业,而不是他个人,要是他个人,他凭什么拿四成股份?

  有配方只是第一步,后面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你跟他好好说,一个产品要推到市场需要什么步骤,又需要多少花费,说清楚了,合伙人之间一开始就埋下芥蒂,以后还怎么合作?

  人,不用带来见我,我不出面,你就是代理人,你就是老板……对,一切你全权代表。

  为什么?

  很简单,他还没资格和我谈合作……

  没钱了?知道了,我让人给你送去,动作快一点,工厂要开在沪海。”

  宫雪看到男人挂掉电话,又马上打了一个电话出去,先是她听得懂的普通话,然后就是日语,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段,复又把电话挂了,走回沙发继续看书。

  “嗯,这是一个有学识的纨绔子弟。”宫雪给南易下了一个新的定义。

  一个上午,宫雪看男人就在看书中度过,到了中午,他又去厨房先把碗给洗了,然后做饭。

  上午,她故意没洗碗,区区的两毛钱,她还就不挣了。

  “这个男人脸臭,不过倒是挺细心。”宫雪看到南易做红烧肉的时候,本来只放了半勺糖,可犹豫了一下,又多加了一点,这应该是在照顾自己的沪海甜口。

  “蛋饺、黄豆芽炒油豆腐,这都是我爱吃的菜,不,沪海人爱吃的菜,他应该不知道自己的喜爱。”

  吃饭的时候,南易还是拿着一张报纸看着,宫雪一边品尝美味,一边继续观察南易,“菜做的味道真好,就是这个男人怎么没有一刻是闲着的?

  还有边上的一男一女,应该是他的手下吧,一直在屋里,可只有吃饭的时候才见到人,他们都在干什么呢?”

  好奇,宫雪对这里的一切都好奇,对南易更好奇,她想了解这个男人。

  都说爱情是从好奇对方开始,宫雪不知不觉已经陷入这个怪圈。

  半天观察下来,南易初步认定,对面这个女人基本是吃白食的,在她身上没发现能给他自己攫取利益的点,没从她身上发掘出一点适合做生意的基因。

  “不行啊,共处一个屋檐下,这女的迟早会化身为狼把自己给生扑了,既然迟早要把自己给睡了,不给自己挣钱怎么行?”

  男人和女人睡了,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都会下意识的认为是男人占了女人便宜,好像男女交往,吃亏的肯定是女人一样。

  但是南易从来不这么想,他一直认为自己才是男女交往中吃亏的那个,所以,他得要补偿,也严守自己的关卡,不能给自己补偿的,不会轻易献出自己的身子。

  他的身子精贵着呢,是个女人就能惦记的?

  为了生存,在不同的女人间游走,一双健臂千人枕,他容易吗?

  ……

  吃过饭,外面的雨不但没停,还从淅沥沥变成哗啦啦。

  张友仁肯定被皇母娘娘给踹下床了,不然不会哭得如此伤心。当年菩提老祖在猴子头上三下敲,是想让他去蟠桃园和皇母娘娘幽会,谁知道这只猴子愚钝,居然把桃树给拔了。

  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该!

  昨儿个打麻将,玉帝给我放了一把十三幺,老子心里有愧都没敢胡,都是这泼猴闹的。

  谁以后再收猴子当徒弟,谁就是孙子。

  菩提老祖扇了东海龙王一巴掌,让他下的大一点,然后一个地盾就到了翠云山芭蕉洞,献宝的一样拿出一把芭蕉扇,“罗刹,这是我新作的法宝,给你用了。”

  说着就要去抱罗刹女!

  “哎呀,别抱我,你忘啦,今天是初一,太上老君要来看孩子。”

  菩提一拍脑门,“哎呀,我这个脑子,还真的忘了。这样,芭蕉扇你拿着,以后你就叫铁扇公主,我喊你铁扇,这个名字,只有我能叫哦。”

  “知道啦,死鬼,快走吧。”

  吧唧,菩提在罗刹女的脸上香了一个。

  一个地盾,唉呀妈呀,心里痒痒的,没把握住方向,一出来还是东海龙王这,“妈的,你个逼崽子,真是倒霉催的。”

  啪啪啪!

  菩提又赏了东海龙王三个巴掌。

  捂着脸,东海龙王委屈的哭道:“我招谁惹谁了,是个人都要欺负我,魏征要斩我,你们又要打我。不行,我要回到五百年前,把定海神针给那个泼猴,让那只傻猴子再大闹一次天宫。”

  心里下定主意,东海龙王就飞去找到雷公电母,让他们打雷闪电,美猴王出世,得闹出一点动静。

  轰轰轰!

  听着冬雷阵阵,看着闪电轰鸣,南易讶异,“冬天打雷,可真是少见。”

  看着电闪雷鸣,他忽然诗兴大发,可搜索枯肠也没想出一句,于是他就大方的拿来主义,“突然天上一火链,莫非玉帝想抽烟。如果不是想抽烟,怎么又是一火链。”

  噗嗤!

  一直有在注意南易的宫雪,听到这首打油诗,捂着嘴笑出声来。

  “好笑吗?”

  宫雪摇摇头,撩了一下散落的鬓发掩饰她被抓住的尴尬。

  “雨太大,下午也甭想出门了,做饭不会,收拾屋子总会吧?三楼还没有收拾,下午你就陪我收拾屋子,抵你三顿的饭钱。”

  “好啊。”

  两个字瞬间脱口而出,宫雪想改口都来不及。

  南易点点头,走到桌边,拿起桌上的报纸,折了两个济公帽,自己戴一个,给了宫雪一个。

  一个下午,南易负责高处,宫雪负责拿着报纸擦玻璃,笤帚清扫地面。

  相互配合,气氛看起来很和谐。

  无形之中,宫雪的心向南易靠近了一点,但她还浑然未知。

  翌日,风停雨歇。

  昨晚睡的惴惴不安,无数次起来查看门锁,直到午夜两点多才睡着的宫雪,还是在闹钟声中醒来。

  迷糊着眼,就按照熟悉的轨迹往马桶走去,可她走了七步,脚还没碰到马桶,揉了揉眼眶,把眼睛睁开,看到该在的马桶不在,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不是住在家里。

  摇摇头,往左边的卫生间走去,一扒裤子一坐,放肆的哗啦啦顿时奏响。

  “真好,不需要争,不需要抢,没有臭味,也不用担心马桶边沿上的残渍,不需要担心溅出来,也不需要赶着点倒夜香。”

  洗漱好,往手上抹了点甘油,又往脸上抹了一点百雀羚,走出卫生间,贪恋的再看一眼可以在上面打滚的大床,开门,走出房间,故意把步幅放的很小,彷如腾挪,二十几米的距离,走了两百多步,这才走到楼梯口。

  抻了抻手,鼻子用力的抽了抽,楼梯的霉斑味钻进她的鼻子,她觉得很好闻,贪婪的多吸了几口,这才迈着步子踩到楼梯上。

  到了楼下,转进饭厅,那个男人已经坐在那里,手里还是一张报纸,聚精会神。

  “如果这时候,有一声亲切的问候,‘阿雪,你起来啦,快来吃早餐’,那就是再好不过了。”宫雪摇摇头把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甩出脑子,加快步伐走到饭桌前。

  “四大金刚?大饼油条?”她乐的呼出声。

  “大清早嚎什么,要吃就赶紧的,我还要出门呢,别让我等着你的碗筷。”

  “喔喔喔。”

  宫雪赶紧坐下,拿起桌上的小碗,从中间的小锅里舀出浓稠的白米粥。

  “这米真白、真香,不是前季米,是后季的。”

  南方稻谷多种两季,前季米看起来瘪小、泛黄,口感也不是太好,有点涩;后季米看起来饱满、晶莹剔透,口感也好,再加上这时候的稻米脱壳时少一道工序,米看起来基本不会太白,还会夹杂点没有去干净的谷壳。

  这米,是南易从友谊商店买的五常大米,经过精加工,所以,宫雪看到这么白的浓粥才会诧异。

  “五指不沾阳春水,韭菜野草分不清,不懂,就不要装,什么后季米,这是东北的一季稻,一年就种一茬。看来,你的贫下中农再教育算是白费了。”

  “你……”宫雪气岔,“不要小看人,我可是在赣省农村呆了三年,什么农活都干过。”

  南易把手里的报纸一拢,捏了捏嗓子,学着女声说道:“哎呀,我的手长水泡了;哎呀,我的脚上有蚂蟥;哎呀,我的担子倒了……

  是不是每当这个时候,总有男知青跳出来,对你温柔的说道:‘小雪,你怎么了,怎么这么不小心,放着我来干。’

  是不是村里的适婚青年也会帮你干这干那的,你充分享受了别人的帮助?”

  “你又没跟我一起下乡,我在乡下吃了多少苦,你怎么可能知道。”宫雪咬咬嘴唇说道。

  “把手张开。”

  “干什么?”

  “让你张开你就张开。”

  宫雪放下筷子,把两只手都摊开给南易看。

  南易看了看宫雪的手,又看了看脸颊和脖子,笃定的说道:“不知道你下乡多久,如果超过半年,那你肯定没吃过什么苦,你身上都没有留下干农活的烙印。”

  “你是看老茧和晒黑?我都回来十年了,恢复了不是很正常么。”宫雪不服气的说道。

  “不,我是在看疤痕,从没干过农活的小姑娘突然干上农活,不在身上留点伤,那是不可能的。我没从你脖子上、手心、指骨的位置看到任何疤痕,你不可能在乡下干过苦活。

  赤脚医生学徒、广播站、老师又或者直接当了工人,到底哪一样?”

  “广播站。”

  “喔,那就不奇怪了。”南易点点头,把报纸重新摊开,舀着浓粥,继续看他的报纸。

  宫雪呡呡嘴,暗诧,“这个男人眼睛太锐了,仿佛能把自己给看光。自己在乡下没受过多少苦,他也能猜到。他这才几岁啊,他的年纪,下过乡吗?”

  “你也下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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