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大战前夕
第303章 大战前夕
辞别中军,朱秀率领五千先锋军往七里郊进发。
途中要经过刘子坡,那是邺都大军屯驻的赤岗和朝廷禁军驻扎的七里郊之间的决战之所。
何福进、药元福两位老将军已经先行一步率军进驻刘子坡,勘察地势为大军选取最有利的阵地。
朱秀的任务是前往七里郊挑衅,刺探朝廷禁军虚实,如果能引诱慕容彦超出战最好。
行军路途中,几十个传令兵分作几拨,昼夜不停地往返中军和前军,与先锋军之间保持联络。
这是朱秀在泾州带兵养成的习惯,特别在野外行军,粮草辎重为首位,其次便是情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朱秀穿一套在澶州临时改制的七成新明光铠,还是从澶州府库翻出来的压箱底库存。
金漆甲片银白包边,配合大红革带和红缨兜鍪,华丽的甲胄代表了大唐时代的盛世气象。
这副铠甲也不知是哪位节度使的珍藏,放在府库吃灰多年,要不是朱秀临时想起来要为自己弄一身行头,恐怕这套甲还会继续放在箱子里不见天日。
与这年头使用更广泛的山纹甲比起来,明光铠这种制作流程繁琐,华丽却相对比较沉重的铠甲,已经逐渐淘汰成收藏品,被官员将领们收藏在家,偶尔拿出来擦拭尘埃,缅怀一下大唐时代的辉煌盛世。
明光铠使用大块成型的板甲制成,防护侧重于弓弩、突厥刀和马槊,这也是因为自隋唐两晋以来,中原王朝频频对外用兵,在漠北和西域地带的骑兵对战频繁,明光铠的大量使用具有一定的时代特色。
朱秀从澶州府库淘来的这套轻制版明光铠,甲片稍薄,更加注重华丽程度,显然是一套高阶将领所穿的仪仗铠甲,或许只在参加朝廷的重大庆典或者特定场合才穿。
防护力对于不需要亲自上阵冲杀的将领来说绰绰有余,稍加改制便完美契合朱秀的身形。
在郭威麾下一众部将里,魏仁浦兼具军师和行军司马的职责,辅佐郭威料理日常军务,对于大军决策有很大的发言权,几乎所有文职官员都受他的调派。
其余像药元福、何福进、史彦超等大将,统率各自麾下兵马,参议军机,遵从帅令带兵作战。
朱秀的角色较为特殊些,职位上作为掌书记,算是帅帐内参赞军机的要员,智囊团的主要成员。
但到了关键时刻,也可以独自领兵作战,毕竟他手下还有史向文、潘美两位武艺非凡的猛将。
朱秀既是团结在郭威身边的军事贵族成员,也是如魏仁浦一般忠心耿耿的心腹谋臣,纵观郭威麾下文武官员,兼具二者身份的唯独朱秀一人。
魏仁浦虽然地位崇高,是郭威身边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但他本身没有兵权,也没有独属于自己的武装力量。
朱秀此次来的匆忙,加上彰义军又远在泾原,不可能率领大军一路穿越城关。
不过那晚帅帐议事,决定由朱秀统兵前往七里郊挑衅后,郭威便爽快地从天雄军和其他邺都兵团抽调五千兵马,归属于朱秀直属。
朱秀的名声在天雄军里不算陌生,有天雄军的人马打底,这支先锋军组建起来倒也格外顺利。
统率后军押运粮草的柴荣,还特地派人拿着他的手令,当着朱秀的面,严令抽调到朱秀麾下的天雄军将校,务必要服从新任统帅的一切命令。
有柴荣为他站台鼎力支持,加上当年在沧州,与天雄军诸位将领短暂共事打下的良好关系基础,朱秀的先锋军顺利得到组建。
身披明光铠,胯下骑着金山马王红孩儿,腰悬一口雁翎刀,仰头望望迎风猎猎的朱字将旗,朱秀禁不住在心里生出无限感慨。
当年从沧州死里逃生,又因缘际会去到泾州,苦心孤诣地打拼三年多,为的不就是今日。
能够在郭大爷起兵之际,顺利投靠在其麾下,当一个有职分的小将,只要等到郭大爷入主开封,从龙之功便顺利到手,开国功臣的功劳簿上,必将有他一席之地。
机关算尽,就是为今日博一个富贵功名。
古往今来,再无别的功劳,能比得上救驾之功和从龙之功两大奇功。
如果算上沧州助柴荣守城,用震天雷逼退契丹兵,再加上蒲州城献计助郭大爷破城的话,朱秀算是把两大奇功全都占尽。
有过往功劳打底,再加上这次义无反顾的追随郭大爷和柴荣入主开封,等到神器之争尘埃落定,一众功臣论功行赏,荣华富贵简直唾手可得!
朱秀越想越觉得美滋滋,忍不住嘎嘎大笑起来。
跟在身后的胡广岳毛骨悚然,急忙催马上前,看看少使君是不是癔症犯了。
肩扛浑铁重棍的史向文大步流星地走在红孩儿身边,转过大脑袋一脸懵懂地看着他。
朱秀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抹抹嘴巴恢复一本正经。
“大郎,和史彦超打过一架有何感觉?”朱秀笑问道。
史向文抓抓乱蓬蓬的枯黄狮鬃,憨憨地闷声道:“没啥特别的,那黑家伙就是力气大些,身板扎实些,比一般人更经得住揍.”
“哈哈~我家史大郎当真威武!”朱秀伸出大拇指。
史彦超在郭威麾下一众大将里,绝对算是武艺超凡,加上天生筋骨强健,三四十岁的年纪,又处于一个武将最黄金的阶段,不管从能力还是经验上都相当成熟。
单纯论武艺,只有银枪将王彦超才能与其相提并论。
不过王彦超年纪轻些,追随郭威的时间也不如史彦超长,不论是官场还是疆场,经验上都要弱一头。
所以史彦超才是目前郭威麾下名副其实的第一大将。
史向文这次暴揍史彦超,在邺都军团里必定会掀起轩然大波。
不过谁叫那黑熊精挑衅在先,不听劝告,让他涨涨记性也好。
史彦超浑人性子,却也并非小肚鸡肠之辈,倒也不怕他怀恨在心。
就算史彦超恼恨在心,朱秀也完全不惧。
对于郭威而言,史彦超的作用仅仅局限在战场上,而朱秀自信自己的价值远超过他。
以郭大爷的英明,也绝不会让麾下的心腹将领闹到不可调和的地步。
“史大郎今日这一战,也算是打出咱们彰义军的威风,往后叫别人不敢小看了咱们。”胡广岳笑道。
朱秀微微一笑,闹过这一次后,相信郭大爷和魏仁浦不会再打史向文的主意。
毕竟史向文虽说勇猛无敌,但却是一头不受控制的猛狮,随时可能伤人伤己。
魏书生这臭酸儒,考虑的倒是长远,已经在为郭威入主开封以后的兵权划分着想了。
史向文这样的无双猛将,当然人见人爱,要是能够忠心归附自然更好。
留在藩镇将领的手中,说不定哪天就会变成一枚随时可能爆炸的震天雷。
好在史向文头脑浑噩,心性如孩童,郭大爷也对自己有足够多的信任,否则恐怕是容不下史大郎的存在。
“派人通知潘美,三日后赶到刘子坡待命,再派人联络陶文举,让他请柴帅把拨给我先锋军的粮草,暂时运送到刘子坡,交由何福进老将军保管。”
朱秀对胡广岳吩咐道。
胡广岳记下,恭声领命。
“对了,我让陶文举留在后军,协助柴帅督运粮草,他没什么意见吧?”朱秀问道。
胡广岳笑道:“能留在柴帅身边效力,陶文举求之不得,哪里会有意见。”
“哦?”朱秀看他一眼,听出几分言外之意,“陶文举对你说过什么?”
胡广岳摇头道:“那倒没有,只是依属下看,比起跟在少使君身边,陶文举更愿意留在柴帅麾下,毕竟柴帅的身份地位摆在那。”
朱秀皱皱眉,若有所思。
胡广岳迟疑了下,抱拳道:“少使君,恕属下直言,陶文举此人当年便是从薛家投靠过来的,他在薛家待不下去,又见薛氏兄弟节节败退,眼看没有胜算,才冒险投在少使君麾下。
这种人向来没什么忠诚可言,喜欢骑驴找马,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
少使君不计前嫌对他委以重任,如今又带着他投在郭帅麾下,他却不思回报,一门心思想攀附高枝,实在不值得信任。”
朱秀笑了笑:“大帅父子在邺都举义军南下,中原风云激荡,正是用人之际,我举荐陶文举到柴帅麾下效力,也算是尽我彰义军一份绵薄之功,将来他若是凭借本事博得高位,也算与我彰义军有一份香火情。”
胡广岳摇摇头苦笑:“就怕有些人将来官职水涨船高,自命不凡,忘恩负义。”
朱秀笑了笑,陶文举自从归顺后,一直表现得忠心耿耿,兢兢业业,加上能力也不差,所以这次千里驰援邺都,朱秀愿意带上他,一来作为助力,二来也愿意为他在郭大爷麾下谋一份差事,沾沾从龙之功的光。
要是真如胡广岳所说,陶文举将来忘记了自己的本分,那么只能算他看走眼。
“走吧,眼下还是以七里郊的战事为重!传令全军,加快行军速度,务必在天黑前赶到刘子坡!”
朱秀一声令下,挥打马鞭往前疾驰而去,胡广岳拍马紧跟,史向文撒开大脚板小跑起来。
开封皇城,后宫延福殿暖阁。
一副巨大的开封府舆图悬挂在墙上,兵部从事还依照开封城附近的地形地势,搭建了一座行军沙盘。
几架兰錡摆放的宝剑宝刀被宦官们擦得锃亮,一套华丽异常的龙纹金甲挂在甲具支架上,偌大个富丽堂皇的帝王寝阁,硬是突兀地多了些军中肃杀之气。
刘承祐和李业正在围着沙盘图,兴致勃勃地讨论战事,有宦官匆匆赶来,呈上一份城外送来的书信。
“启奏官家,反臣郭威有亲笔书信送到!”
刘承祐和李业愣住,“快快拿来!”
跪在暖阁门口的宦官爬起身,弯腰小跑上前。
刘承祐夺过匆忙撕开取出信纸,展开扫过几眼,愤怒地把信纸摔在地上:“逆贼死到临头还敢口出狂言!气煞朕也!”
李业急忙斥退宦官,弯腰捡起信纸,看完,脑门惊出一身冷汗,满眼惊怒不已。
郭威在信中催促,让朝廷速速把他和聂文进、郭允明、后赞四大元凶绑送至刘子坡,然后解散驻扎在七里郊的大军,等郭威杀了四大元凶,用他们的脑袋祭奠开封城含冤遇难的死者后,再派人请官家出城,商量退兵一事,还要对邺都将士做出安抚和赏赐。
比起岩脱带回那一封书信,这一封信措辞更加严厉,警告之意浓重,最后还说“等到邺都将士开进开封城,官家只能悔之晚矣!”
“官家!郭贼欺人太甚!等到擒拿此贼,一定要将其碎尸万段!”李业悲愤怒吼。
刘承祐恼恨地背着手一阵踱步,“还用你说,等到破贼之日,朕一定要手刃郭贼!”
李业紧盯着行军沙盘看了会,心中暗暗觉得不妙。
慕容彦超屯兵七里郊,迟迟不见动静,郭威大军在赤岗列阵,又派兵进驻刘子坡,与朝廷大军遥遥相对。
如果再拖延下去,一旦战事不顺,朝廷恐慌之下,难免就会出现响应郭威书信的声音,让官家绑了他们四人送到郭威军前赔罪。
李业非常了解官家的性情,刻薄寡恩,毫无情义可言,一旦他认为朝廷无法击败邺都叛军,一定会生出与郭威讲和的念头。
到时候他们四颗脑袋,就是谈判的筹码。
绝对不能让官家和郭威有讲和的希望出现。
李业眼珠子乱转,看来只有想办法催促慕容彦超出战,早早和邺都大军决战,两军打得难解难分,死伤惨重,双方都被逼到没有退路之境,他们的脑袋才能保住。
“还请官家速速下发催战诏书,催促慕容彦超进兵刘子坡,与邺都叛军决战!”李业戚然大喝,噗通一声跪倒。
瞧他满脸悲愤的样子,不知情的,还以为家门被灭的一方是他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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