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 思路打开一点,人家还是个孩子呢
方浩川现在真的一脸懵逼,这刚刚才说的话,一转头就变成自己要钱了?
「不是啊爸,那我也没和我二叔要钱,主要是他这个事就不占理,打官司基本上是稳输的,我劝他给别人赔钱......」
又是话没说完就被亲爹打断了。
「怎么就稳输啊,你不是学法律的吗?你可以给辩论一下是不是。」
有时候你是没办法和父母亲戚解释你的职业。
计算机?来来来帮我修一下电脑,连修电脑都不会你还好意思说你学了计算机?
反正家里人看来,你学了法律,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你就都能解决了。
「爸,这不是我学不学法律的问题,这是谁起诉的问题,原告这边的律师是我现在的师傅,就这腾达的法务大佬,你说我怎么办?」
这话出来后对面的亲爹终于不说话了。
相比之下还是儿子的前途更重要......
放下电话,方浩川叹口气,尽管这是自己家亲戚,但他依然觉得无语。
正准备起身出去一趟,结果肩膀上突然多了只手,转身一瞅,王道仁正一脸欣喜地看着他。
「王老师?」
「刚刚那个原告律师是法务大佬说的不错,以后要继续努力,知道吗!」
方浩川愣愣地点点头,使看着自己这师傅一路潇洒地走出了办公室,嘴里还哼上了小曲。
「我穿上律师长袍,拿起案卷背包,脑海里闪过一堆法条.......」
这个案件很特殊,因为本身就是两個未成年人之间的问题,所以法院必然是要走调解的。
办案法官还是李虚生,不是因为他特殊,基层法院就是这种情况,太缺人了。
逮住一个能干的那就往死里用,能者多劳嘛。
好在李虚生从去年到今年疯狂加班还是有用的,他也快要升了。
政法系统相比「两办」「组织部门」之类的地方,那上升真的不容易。
加班还一点不少......
又是一个晴朗的早上,王道仁带着闫玉梅夫妻俩光明区法院。
就是在这民二庭,他遇到了第一次背刺,想起来都是泪啊。
-路进了法院直奔调解室,路上不断有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打招呼。
「老王来了,赶紧过去吧,李法官已经去了。」
「老王挺早的,吃了没?」
「诶老王你来了,这次不会出问题了吧?」
王道仁面带笑容一一回复,身边的闫玉梅夫妻俩那真的感觉小刀拉屁股,开了眼了!
没想到王律师这么厉害,法院居然有这么多人都认识他!
王道仁看了看这夫妻俩没说话,他当然不会说自己因为连着三次违规而成为了政法系统的笑柄。
而且都是在法院审判时候出的问题,所以光明区法院的人都知道......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他王道仁现在是法务大佬来着!
进了调解室,李虚生早已经坐着了。
「来了老王,这就是当事人吧,赶紧坐。」
等王道仁三人坐下,李虚生才继续说道:「怎么样,你们这次是怎么打算的啊?毕竟问题也不怎么大。」
「李法官,我们这都熟人了我也不瞒您,就是诉求上说的,赔钱,停止侵权,公开道歉!」
李虚生闻言摇摇头道:「我和对方联系过,就这些诉求够呛能答应。」
「关键是这种案件你老王自己也清楚的,停止侵权完了,他还可能再有类似的行为,到时候怎么办呢?」
这也是目前实践中一些民事侵权行为比较麻烦的地方。
其实周毅从最开始起诉邻居许于凤停止侵权的时候方大状就说过了,这种情况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判令停止侵权后再次侵权的,不会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而应该以再次侵权为由,重新主张,进行民事诉讼。
当然,实际案例中再次侵权被起诉的,有可能会被判决惩罚性赔偿。
听起来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但这就是实际规定。
刑法是底线,而且判令停止侵权,对方当时确实已经停止了,你也不能说他不执行判决。
具体到实际案例中,对于「持续性」和「重复性」的侵权,一般来说某一时间的判决,只是针对特定时刻的侵权行为。
而对于延续到该时间节点之后的侵权,或者是新的侵权,可以视为新的事实。
这说的有点绕,说人话就是,法院判决只管当时的事,它不会管你未来的事。
这就是为什么周毅当时起诉许于凤停止扰民,只能管当时,后面继续扰民就没办法了。
只能再次起诉......
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写出来够一篇法学论文......
闫玉梅夫妻俩又一次懵逼了,只能看向王道仁。
王道仁闻言也是苦笑道:「暂时来说只能这样,以后还不行,那就......那就看看其他办法吧。」
他不是没办法,骚操作还是有的,只是都有风险。
让小孩带着钱等着对方抢,然后说抢劫罪,听起来是个好法子,但如果对方不抢呢?
确实现在有规定,八大恶性犯罪年龄下调,十四岁到十六岁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抢一块也是抢劫。
但......不好操作,而且一个不小心自己都可能赔进去,王道仁以前玩过太多骚操作,因此现在有点犹豫。
正在此时,调解室的门被推开了,方浩东走了进来,一眼就看到了闫玉梅夫妻俩。
「你们还真的告我是不是,行可以,你看看我会不会怕你们,就因为这点破事还闹到法院是吧?」
「你们至于吗?啊,想要钱就明说!
方浩东在那里向着闫玉梅夫妻吼道,李虚生不由自主地就皱起了眉头。
他想到了之前怼自己的那个网红律师。
「方浩东是吧,请你安静坐下,这里毕竟是法院,如果你再有这种行为,我就喊法警了!」
这番话说的极其严厉,方浩东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剩下要骂的话咽了下去,乖乖坐下。
李虚生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好了,调解开始,方浩东,刚刚对方已经说了,条件就是起诉状上的条件,你怎么看。」
「我?我一条都不答应,还赔钱道歉,我呸,我还没说她女儿骂人呢,现在倒打一耙!」方浩东直接喊道。
他确实不怕,来之前通过七扭八歪的关系找了另一个律师,对方告诉他,这没什么事。
法院不会支持对方那么多钱,毕竟是未成年人,要酌情一点,至于说道歉和停止侵权,那更不用担心。
所以现在的方浩东一方面是不怕,另一方面还是觉得对方在虚张声势。
那个律师可说了,就算判了停止侵权也没用的,这种诉讼就是吓唬人。
这还调解个屁啊,李虚生也可能是最近一年多了审周毅的案子太多了,所以对于和稀泥之类的调解也没有太热衷。
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或者「你退一步」之类的话他现在都懒得说。
放别的法官,那为了调解可能要做无数的工作。
所以眼见如此,李虚生直接道:「那既然调解不成就算了,大家回去等开庭吧,走了。」
方浩东看了一眼也起身离开,对于他来说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孩子的问题了,这是外地人在挑衅他本地人!
调解做的虎头蛇尾,王道仁也只能带着闫玉梅夫妻俩离开。
他不知道怎么和夫妻俩说,难道说就算这次赢了,对方还有可能继续欺负人?
不过,回到公司后总算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周总浪完终于回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周总回来后,整个公司就有了主心骨。
明明他每天什么都不......
王道仁考虑半天之后还是来到了董事长办公室。
「事情就是这样了周总,目前民事方面没什么太好的办法,我想走刑事,但......总感觉不太好。」
不是说事情不好,是容易出事。
一个校园霸凌案居然弄成了这样?
周毅感觉好像和自己当初面对许于凤一样,陷入了死胡同。
只不过在之前,自己是通过以暴制暴的手段进行的,这次还要那么做?
涉及到未成年人万事都得小心,不然自己都可能进去。
所以......
「方大......我这有个新案件,你可能会感兴趣,对,关于校园霸凌的,没有没有,还没到未成年人犯恶性罪名的地步......」
挂了电话,周毅擦一擦汗,真的不得了,感觉自己现在和方大状的想法好像。
莫非自己被同化了?
当然,周毅并不知道,就在他挂了电话之后,律所的方大状又一次将自己的笔记本拿了出来。
翻到了前面一点,仔细地看着那上面的一些笔记,不断地勾勾画画。
忙碌之中时间就会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下午四点。
还是老地方,依旧是万年不变的那杯咖啡,万年不变的醋。
等方大状一脸享受地将那加料咖啡喝下去之后,周毅终于迫不及待道:「方大状,现在能说了吧,有什么好办法呢?」
方大状闻言笑道:「这个办法其实并不是什么好办法,因为正常人肯定不会这么做。」
「但对于你来说很适合,虽然这是在帮你的员工打官司,但我相信你肯定不会在钱上面有问题。」
「你们那个王道仁,水平现在确实有了,但考虑的不够细致,让孩子带钱出门,然后让对方来抢,这听起来好像很好办,但确实是想当然了。」
或者说,如果真的这么简单就可以解决问题,那校园霸凌也不会成为一个大难题了。
引诱未成年人犯罪,且不说别的,就单单这个事如果传出去,那分分钟就是踩缝纫机的节奏,根本不带犹豫的。
「那方大状,你说该怎么办呢?」
方大状悠然开口道:「你之前弄过诉前财产保全,那你听说过行为保全吗?」
这话再次让周毅愣住了,财产可以保全,行为也能保全吗?
话说怎么保全啊?
行为保全,听起来就和财产保全十分相似。
只不过一个是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另一个则是对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
财产保全是说不采取强制措施这个财产有可能要不回来,那行为保全也是一个概念。
不采取强制措施有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
怎么理解呢,最简单的,以案释法。
张三是个大老板,他老婆要和他离婚,孩子已经八岁了,肯定过了哺乳期。
所以在离婚判决中,孩子有很大可能会判给经济条件更好的张三。
那张三的老婆很爱自己的孩子,所以就想着,趁判决还没下来,要不带着孩子去国外吧。
张三一看不行,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限制她老婆出境,法院经过审查没问题,便做出限制张三老婆出境的行为保全裁定。
这种保全最常见的是知识产权侵权领域。
毕竟经常会出现,你这边起诉人家那边照样侵权,等你判完了,人家的事也办完的情况。
当然,和财产保全一样,你要申请行为保全也得交保证金。
「同样,行为保全也能用在相邻关系中的。」
周毅从愣神中恢复过来,赶紧问道:「那我当初被那个,那个楼上的大妈扰民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这个啊?」
方大状笑道:「我当时又不了解你,谁知道你会在较真这件事上不遗余力呢。」
保全必须得有保证金,稍微有点事,保证金就打水漂了。
「那有了这个之后,那个孩子就不能欺负人了?那对方要是还欺负人怎么办呢?」周毅再次问道。
方大状闻言道:「这就是行为保全的妙处啊,我问你,停止侵权判决书判的是什么时候啊?」
这他明白,王道仁去汇报的时候说了很多。
「是特定时刻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判决后再有侵权,那就得重新起诉。」
「对,但是行为保全呢,它是持续一段时间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从法院做出裁定开始,到判决下来,这段时间内,它都是生效的!」方大状一字一句地说道。
这就是区别所在。
周毅恍然大悟,这其实就是另类判决,而且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管到了「未来」。
「民事案件的持续时间是不短的,一审二审,甚至还能申请再审,那么这段时间里,如果对方还有类似的行为,那你说会是什么情况呢?」
周毅的脑海里,那个已经浮现了半天的罪名终于清晰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行为保全也是屈于裁定......
「还有一点,因为我们的对方当事人之-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个行为保全裁定你猜是给谁的呢?」
「当然,拒执罪是要情节严重的,或许第一次的时候不算,那第二次,第三次呢?」
「哪怕判决生效,对方再犯你可以再次申请,你说会不会累积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呢?」
「所以我其实也很好奇,为什么你们公司的那个王律师总是想着让那个学生进去,现在的法律体系下,想让一个未成年人进去真的没那么简单!」
「人家,毕竟还是个孩子......」
雾......周段无话可说,真的无话可说。
要不怎么说这律师和律师之间的差别,有的时候比人和狗之间的差别还要大呢。
方大状虽然十分热衷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但他并没有在知道问题后就急吼吼地用一些非常规手段来解决问题。
他从始至终都是在法律框架内来解决问题,而不是说玩那些律师的脏套路。
方大状懂不懂那些律师的套路,周毅觉得那肯定是懂得,而且还要比王道仁他们懂得多。
但自从认识对方,不管是什么情况下,方大状好像都没有什么出格的事。
反正用人家的话说就是,你拿着钱引诱别人抢劫,那是正常人都能想到的办法。
因为现在普法教育的推广,很多人都知道抢劫是重罪,而且十四岁以上就得承担刑事责任。
十二岁到十四岁的,经过最高检批准也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王道仁的法子还不一定有用。
但是方大状这种......反正周毅觉得,就对方那个情况来看,肯定是停不下来。
因为那个当爹的根本就没管,一直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
他但凡管一管,也不会造成现在的局面。
对面的周欣然都已经听得懵逼了,方大状说的这些东西她其实都知道。
但就是没有联系起来想。
或者说,没人会想到还可以这么骚操作。
这也是为什么方大状说只有周毅一个人能做到了,因为他可以在每次出现侵权时就赶紧申请保全,赶紧起诉......
申请保全成功后三十日内起诉,那没事啊,拖到第二十九天再起诉......
反正时间越久,对这边就越有利。
对于其他人,且不说事情本身,单单是每次的保证金,每次的起诉都不一定能做到。
这真的需要又有时间又有闲,而且还得有一个专业律师帮你来处理。
「我马上让王道仁申请,明天就开始!」
很快,正在公司加班的王道仁接到了周毅的电话。
「什么?行为保全?可是这样有意......诶,好像确实很有意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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