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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7章 洗白文的反派(十四)


  “郑棋,这小子果然来镇上了!”

  郑读躲在角落里,目送郑棋提着两个空篮子离开了小镇。

  他熟知剧情,自然清楚郑棋的发家之路。

  先在镇上卖鸡蛋,有了原始资金之后,他又开始跑去县里倒买倒卖。

  两年的功夫,不但让他赚到了第一桶金,  还让他结识了好几个黑市里的“大哥”。

  这些人,有胆识、有门路。

  政策放开后,他们就是第一批下海的个体户。

  其中,有个叫王红军的,就是郑棋的铁杆追随者。

  郑棋考上大学后,不方便自己出面做生意,  就有这个王红军南下北上的忙活。

  可以说,  郑棋能有那么大的生意版图,王红军这个左膀右臂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郑读穿来后,最先想到的就是走男主的路,让男主无路可走。

  王红军这个墙角,郑读撬定了!

  他不但要抢走男主的“贵人”,还有堵住他的路!

  唔,他也不会直接搞举报,到底是一家人,郑读自己也要混黑市。

  打小报告什么的,太没品!

  郑读不搞阴谋诡计,他要玩儿阳谋——直接把郑棋偷偷在镇上卖鸡蛋的事儿告诉郑渔不就好了?

  郑渔是个老实头,最怕违法乱纪。

  而这年头,偷偷做小买卖,就是非法的。

  郑渔自己不敢做,也肯定不敢让儿子沾手。

  郑棋再能干,再是个重生者,  他现在也只有十三岁。

  在依然遵循父子纲常的当下,郑渔教训郑棋,  简直太简单、太理所应当了!

  郑读亲眼瞧着郑棋离开,他也没有耽搁时间,  开始在镇上四处溜达。

  他偷窥了郑棋,浑然没有发现,他自己也被人窥探了。

  何甜甜拿着从大队长那儿开来的介绍信,走到镇子上,准备达成长途车去县里。

  她买了车票,看看发车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没有呆在车站干等,而是在镇上溜达。

  咳,那什么,她也是熟知剧情的人哪。

  她还比郑读多了一个优势。

  郑读只是知道郑棋重生的剧本。

  而何甜甜却熟知两个剧本的剧情。

  剧本一:郑棋重生,郑读没有“奇遇”,是个妥妥的极品亲戚,是个恶心人的小反派;

  剧本二:郑读被穿越,先利用肖知青的事儿主动提出分家。

  略略挽回了一些名声,他又抢先一步走了郑棋的路,还故意跑去跟郑渔告状。

  郑棋被郑渔严格看管,不能去黑市倒买倒卖,  也就无法进行资金的原始积累,  更无法招揽王红军这样的“小弟”。

  郑棋不甘心,  连学习都无法静下心来。

  高考恢复,初中毕业的郑棋想要试一试,却落榜了。

  村子里的人都笑话他,说他自不量力,说他心比天高。

  学校的老师也劝他,不要好高骛远,还是先踏踏实实的读高中,然后再参加高考。

  郑棋自诩是重生者,而在他经历的人生中,他是读过高中、上过大学的人。

  虽然成绩都不太好,可他到底经历了一回啊。

  他不愿再来一次。

  再说,“出名要趁早”,读大学也是赶早不赶晚。

  刚恢复高考那几年的大学生,含金量最高。

  郑棋不想浪费时间的按部就班,他想尽快考出郑家村。

  他还想用成绩向父母证明:我足够优秀,我完全有能力决定我的人生。

  他实在不想被父母像管孩子一样严格束缚。

  所以,在郑棋的强烈要求下,他复读了。

  郑书比郑棋小一岁,他没有像亲哥那般“自信”,而是按照既定的程序,初中毕业后升入高中。

  郑书更乖一些,但再乖巧,读书也是要花钱的。

  家里要供两个高中生,又有王老太时不时的装病、作妖,经济方面就比较紧张。

  别说让饱受家暴的郑琴离婚了,有时候宋春红还要跑去找郑琴要钱。

  拿人手短!

  用了王家的钱,郑家上下在王屠户面前就没有了底气。

  娘家不能给撑腰,还要拖后腿,郑琴的绝望可想而知。

  走了男主的路,已经获得成功的郑读,这时候就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了。

  他拿钱砸了王屠户,以叔叔的身份,把郑琴接回了家。

  他斥责大哥大嫂太偏心,只顾儿子、不管女儿的死活。

  当初他就拦着不让郑琴嫁去王家,大哥不愿意欠他的钱,死活非要嫁。

  凭白让郑琴在王家受了两年的磋磨。

  ……郑读好一番的闹腾,郑渔两口子的名声一落千丈。

  郑琴也跟父母、兄弟离了心。

  郑棋这个重生者的骄傲与自信,被郑读一次又一次的摧残干净。

  复读了三次,郑棋才勉强考上了一个大专。

  郑棋早就没了刚重生那会儿的锐气,郑渔更是被生活、被名声压弯了背脊。

  没有创业,而是继续当个乡村木匠。

  种种地,闲时做点儿活儿,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另一边,郑读却一飞冲天。

  早早就在县里买了房,还在省城开了公司。

  他俨然成了郑家村的骄傲,是最让王老太得意的好儿子。

  村里的议论也都开始转了风向。

  大家仿佛都忘了郑读曾经的极品行径,反而夸他从小就跟别人不一样。

  而为了夸奖郑读,郑渔这个老实人,就会被一次次的拉来做对照。

  当初郑渔跟郑读分家的事儿,也被大家伙翻了出来。

  这个时候,没人说郑渔“仁至义尽”,而是怪他不顾兄弟情。

  还有人暗搓搓的嘲笑郑渔有眼无珠,生生把一个财神爷推出了家门。

  郑渔曾经对郑读的付出,全都被抹杀了。

  他俨然成了郑家村的笑话。

  王老太也张口闭口他没出息、没本事,不如小儿子有能耐。

  她还没少对着郑渔说自己后悔了,当初就不该跟着他,而是要跟着小儿子。

  郑渔整个人都被否定了,他的挫败与绝望,没有亲身经历,根本就体会不到。

  他彻底没了精神气儿,明明五十岁的人,却像个七十老朽般暮气沉沉。

  郑棋、郑书大学毕业后,分配的工作不理想,郑渔没办法,又求到了郑读跟前。

  作为老大哥,曾经如父般的存在,郑渔对着郑读低头,多少有些不自在。

  这是人之常情。

  但让郑读一通宣扬,郑渔便成了扒着富豪弟弟吸血,却还认不清自己身份、故意摆谱儿的极品大哥。

  郑渔不但是个笑话,他还成了郑读的对照组。

  郑棋这个男主,彻底失去了主角光环,沦为了郑读光芒下的小炮灰!

  何甜甜:……

  第一个剧本是原著小说,第二个剧本就是书友兼新作者写的同人文。

  没办法,有一段时间,洗白文非常盛行。

  还衍生出了一种专门为人渣、为极品洗白的快穿文。

  比如某个蠢作者写的《攻略极品》,啧啧,不管怎样的极品都被洗得干干净净!

  似郑读这样的人设,就是洗白文的代表之一。

  洗白什么的,何甜甜自己不喜欢,却也不会反对。

  但,为了洗白,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踩在脚底下,似乎就有些不妥了吧。

  诚然,愚孝、扶弟如郑渔,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极品。

  但他没有伤害郑读啊,郑读反倒是最大的受益者。

  可他为了洗白,还是把郑渔弄成了反派,这就非常不厚道了!

  至于原男主郑棋,何甜甜也没有太多的同情。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郑棋和郑读是相似的,他们都是利用先知先觉而做了有利于自己的事儿。

  顶多就是郑读更不择手段一些,为了碾压男主,故意抢夺男主的机缘。

  现在,又多了一个何甜甜。

  何甜甜:……切,我才不屑于去抢夺什么机缘。

  至于那条所谓的“成功之路”,何甜甜也有所安排。

  悄悄跟在郑读身后,见他又是在镇上唯一的国营饭店吃大餐,又是在街上东买西买,那模样简直不要太惬意。

  何甜甜觉得,不能让郑读“独乐乐”。

  她四下里找了一圈,还真发现了一个熟人。

  不是郑家村的,而是隔壁村的乡亲。

  两个村子比较小,共同组建了现在的生产大队。

  虽然不是同村,在一起上工,偶尔也会有接触。

  何甜甜便赶到那人近前,热情的打招呼:“许老哥,来镇上办事情啊!”

  何甜甜一边跟人寒暄,一边故意往国营饭店引。

  于是,那位许大哥就看到了在饭店里大快朵颐的郑读。

  何甜甜故意露出惊愕又失落的神情,拦着许大哥不让他跟郑读打招呼。

  “我家小弟身子骨弱,需要多补补!”

  何甜甜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眼底的低落简直要溢出来。

  许大哥看到何甜甜这副模样,不禁有些同情——

  啧,这个郑老大还真会自欺欺人。

  明明是他家老娘偏心、家里小弟又好吃懒做,背着他偷偷跑到镇上解馋,他不说生气,居然还帮对方辩解。

  他是不是傻呀!

  “哎呀,时候不早了,我、我还要去县城,就不跟许大哥您说了!”

  何甜甜见目的达成,便没有耽搁,随口说了一句,就跟许大哥告辞。

  “你去县城?”

  许大哥好奇,便追问了一句。

  “……对!有点儿事!”

  何甜甜故意露出为难的模样,眼神躲闪的回了一句。

  咦?有问题!

  郑老大好好的,为什么去县城?

  他家在县城可没有亲戚!

  哦,对了,听说郑老四惹了祸,需要钱。

  难道郑老大要跑到县城去弄钱?

  可,郑老大就是个会点儿木匠活的庄稼汉,他能有什么办法?

  许大哥一肚子的疑惑。

  回到村子里,正好听到有人议论隔壁郑家村的新闻,便将自己在镇上遇到这对兄弟的事儿说了出来。

  简直不能再巧了,郑秀才刚好被村子里的人请来看病,见村头大树下众人讨论得热闹,一个没忍住,便说了出来。

  咳咳,郑秀才确实有职业道德,不会轻易把病人的隐私说出来。

  但他喜欢八卦。

  且郑渔也不是他的病人啊。

  听到许大哥跟村子里的人说“哎,你们说郑老大到底去县城干什么”的时候,郑秀才轻咳一声。

  “我知道!”

  不过区区三个字,却让大树下的一众村民都将目光齐齐对准了郑秀才。

  “他去干啥?哎呀,郑秀才,你赶紧说啊!”

  众人见郑秀才卖关子,赶忙叠声催促。

  郑秀才那颗急于分享八卦的心,瞬间得到了满足。

  他故作矜持的笑了笑,压低声音,吐出两个字:“卖血!”

  啥?

  众人全都被惊住了?

  虽然他们偶尔也会说卖儿卖女、卖血卖肉,但,更多的只是个夸张的修辞方法。

  没人会真的跑去卖血。

  因为在大家的传统观念里,血是非常宝贵的。

  若是缺了气血,整个人的身体都要垮掉。

  而似他们这样要靠力气下地挣工分的农民,身体更是一切的本钱。

  身体垮了,连口粮都混不上,一家人也就甭想好好过日子了。

  除非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比如隔壁生产大队的一个老农民,家里的小儿子病了,需要钱做手术。

  老农民没有别的本事,只有一身的血肉,他打听到门路,便跑去了县医院。

  换了钱,整个人也仿佛丢掉了半条命。

  那虚弱的模样,好几天都不能下地干活,周围的人看了就觉得心酸。

  更有种莫名的恐惧。

  但,人家那是为了唯一的儿子,早就做好了以命换命的打算。

  附近的人听了,可怜的同时,都表示理解。

  但,郑家老大郑渔——

  不过是为了一个弟弟,而且也不是到了要命的关头,有必要这么拼命嘛?

  而且,众人刚才也听许大哥说,“啧,那个郑读还真是会享受,红烧肉,多贵啊,人家一个人就吃一盘儿!”

  一边是闯了祸,还跑去镇上大鱼大肉的不省心小弟;

  一边则是任劳任怨帮弟弟收拾烂摊子,不惜自己去卖血的绝世好大哥。

  众人心里的天平,没有任何意外的偏向了郑渔这一边。

  他们暗自托槽郑渔傻帽的同时,也隐隐有些羡慕郑读。

  人就是这样,做不到自我牺牲,却又渴望遇到一个愿意为自己牺牲的人!

  当然,羡慕只是一点点,更多的还是要唾弃——

  “这个郑老四,真是太不像话了!”

  “可不是,他自己惹了祸,却要让大哥来顶缸!”

  “……唉,郑老大没有辜负‘长兄如父’的盛名啊,老郑家有这么一个好儿子、好大哥,是郑家的福气!”

  就这样,在郑读全然不知的情况下,他的名声变得更加臭了。

  此消彼长,他的大哥“郑渔”,好大哥的形象坚定的伫立在众乡亲的心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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