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玉腰奴(十二)
一段时间的颠簸之后, 马车到了苏州。
长明灯升上夜空,化作了天河之中的星子,十里长街繁荣, 每一处都有雅致的亭台小阁, 小桥流水,连人讲话都是吴侬软语。
“好多人呀,小孟。”
蝶妖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 好奇的掀开竹帘向外看, 道:“你闻一闻,这里的空气中似乎都带着花香,我喜欢温暖的地方。”
比起小城, 苏州人杰地灵, 夜里也繁荣不衰,小贩们叫卖不停, 偶有背着刀剑的江湖人停下,买一只糖葫芦递给路过的小儿。
孟星魂道:“不是花香, 是糖的香气。”
他指了下小贩草架子上的糖葫芦, 亮晶晶的糖液里裹着红澄澄的山楂,夏天的糖冻不上,还是热的, 正在发出甜丝丝的香气。
——是漂亮果子做的小零食!
十七的dna动了, 小声央求道:“我想吃那个,小孟,你给我买嘛, 我……我就吃一口, 尝一尝, 剩下的都给你, 好不好?”
她小心的扯了下孟星魂的袖口,星子一样明亮的眸子一眨不眨,眼睫颤了一下,可怜兮兮的咬着唇,似乎很怕被他拒绝一样。
孟星魂:“……”
她这样的美人,什么珍珠玉石、金银翡翠……天底下所有的珍宝,都应该被人献上来让她随手挑拣,何须对一个杀手祈求呢?
于是他摸出两个铜板,跳下车买了一只最大的糖葫芦,小美人开心极了,一把抱住他的窄腰,凑过来贴一下,道:“你真好!”
孟星魂道:“尝一尝。”
十七看着竹签上滴落的糖液,不太愿意伸手去接,直接就着他的手,凑过去咬下半个红澄澄的山楂,发出清脆的“咔嚓”一声。
她的肌肤莹白,天真可爱,眸子里盛了一片润泽的水光,齿列缓缓的咬下香软多汁的果子,不时满足的探出一点艳色的舌尖。
孟星魂的身体又僵硬了,苍白、修长的手蜷了一下,喉咙十分干涩,道:“你……”
他死死的盯着她,视线落在开合的红唇之间,一时之间克制不住、气血上涌,连苍白的双颊也滚烫了起来、泛起病态的潮红。
美人柔顺的伏在他怀里,一小口一小口吃掉了糖葫芦,见他手上落了几滴糖浆,认真的思考了一下,柔软的红唇凑了过去——
孟星魂呼吸不稳,一把扶住她的肩,猛地站了起来,好像不是在被一个绝色的美人投怀送抱,而是被什么人在心口刺了一剑。
蝶妖歪了下头,道:“干什么呀?”
孟星魂道:“你在干什么!”
男人是很有想象力、很会自作多情的生物,一句话、一个动作就能让他动情,他已经自我折磨了许久,此刻无异于火上浇油。
蝶妖“唔”了一声,有点茫然,道:“……当然是满足你呀,难道你不喜欢吗?你的心跳那么快,分明很期待,为什么制止我。”
孟星魂:“……”
这几日,蝶妖似乎有意与他亲近,每一次他心驰神荡、无法自控之时,她就会稚拙的与他肌肤相贴,似乎做什么都不会拒绝。
他冷硬的道:“我不喜欢,别这么做。”
“你说谎。”蝶妖干净的眸子里,满是不相信的神色,道:“你看我吃这个,不是动情了吗?我又不是瞎子,你分明很喜欢!”
孟星魂道:“我没有。”
说罢,他狠狠闭了下眼,胸膛剧烈的起伏了两下,逃难似的跳出车厢,去驾马了。
十七:“……”
她看着孟星魂逃走,一点也不生气,甚至还有一点开心,这种调戏气运之子的感觉太好了,看他口是心非,实在是可爱极了。
过了一会儿,竹帘掀开,叶翔递过来一只挂着纱幔的幕篱,道:“出来透透气,这几日老伯过寿,气氛祥和,苏州灯火通明如不夜城,换作平日可见不到这样的盛景。”
孙玉伯的大寿即将到来,他是南七省的龙头老大,经营镖局,酒楼,赌场……可以说这里目所能及的一切生意都有他的参与。
黑白两道都愿意给他一个面子,不会在这种时候找事,要知道,老伯还有一个称号叫做“活阎罗”,正因心狠手辣,不择手段。
谁也不敢在他的大寿之时触霉头。
十七带上幕篱,走出车厢。
高大的马车有一人多高,她小心的跃下来,一举一动之间,带有一种天空中生物与生俱来的优雅,似乎踩在云朵上一样轻盈。
孟星魂用身体隔开行人,道:“小心。”
他的目光渴望又隐忍,并不上前,只是落后一步跟在美人身后,像一只护卫珍宝的豺狼,又或是卑微到对主人求而不得暗卫。
——幕篱下一定是个难得的美人,并且是他的心上人,任谁看到了都会这样觉得。
“快看,好俏的女郎,我还从未见过有谁家女子能把绿罗裙穿的这样婀娜多姿。”
路过的行人频频回头,窃窃私语,对友人道:“一定是个罕见的美人,就是个瞎子闻到这香气,也该知道何为‘吐气如兰’了。”
“别看了,呆子。”友人道:“人家带着面纱就是不想惹出事端,近来城中的江湖人太多,保不齐有哪个色迷心窍的起坏心。”
行人道:“有老伯在,谁敢在苏州城动手?况且这两个护卫一个英俊沉稳,一个冷峻锐利,气势不凡,不像是没本事的人。”
二人渐渐的走远了,十七也难得带了一点游玩的心思,没有去想任务,而是欣赏眼前的千灯盛景,浓绿色的眸子里波光流转。
她是很少这样放松的。
在第一个小世界,失去了一切记忆变成一只玉蜂,十七自闭了半个多月,为了完成任务绞尽脑汁,梦中都是压抑的不可结缘。
吃过一块花糕之后,她意犹未尽的停下了脚步,小声道:“比起苗疆,中原果然有趣的多了……不过,过苗年的时候寨子也一样热闹,尽管没这么多人,可也很有趣。”
叶翔去过苗疆,不由心中一动。
苗年就是中原的春节,苗家的汉子会将美味佳肴摆在火塘边的灶上祭祖,在牛鼻子上抹酒,以示对其辛苦劳作一年的酬谢。(1)
然后,盛装的青年男女会围着篝火,跳起踩堂舞,她浓绿色的眸子,看起来本就有一点异域风情,也不知跳起舞又多么动人。
“可惜……”
蝶妖的眸子里闪过一丝难过,道:“苗寨已经被烧了,我的信徒也都死去了,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围着篝火载歌载舞了。”
为了销毁痕迹,律香川杀了所有人,烧掉了整个苗寨和半片森林,他其实并不相信蝶妖能变成人,因为记载中这也只是传闻。
孟星魂道:“三月之内就是他的死期。”
这是一个不算安慰的安慰,他根本没有哄女人的经验,只会干巴巴的说这么一句。
叶翔略一颔首,冷静的道:“律香川杀人如麻,在江湖上竟还有这样好的名声,可见他的城府有多么深,想杀他并不容易。”
“那又如何。”孟星魂神色冰冷,一字一顿的道:“我杀的人从没有一个是容易的。”
他杀过的人,哪一个不是家大业大、武功高深,只是他更有耐心、毅力,为了一击必中可以忍常人所不能,潜伏几个月不动。
所以,江湖上才流传起一个杀手可怕的传说——快活林里,有一个不见光的幽灵。
叶翔道:“可这一次,你的目标比以往可怕得多,想杀他就必须把白衣卫调走。”
白衣卫是律香川的私人护卫,一共十二个人,都有致命的把柄捏在他的手上,时刻不离的保护他,和孙剑的十六天河红一样。
只有在孙府,为了老伯的安危,十二白衣卫才会在府外待命,这也是唯一的机会。
孟星魂沉默了一下,道:“你要在孙府杀他的管家,无异于挑衅孙玉伯,他比律香川更深不可测,不然他为什么甘心臣服?”
世人皆知,孙玉伯的左膀右臂一个是孙剑,一个是律香川,且他的朋友遍布天南地北,无论是谁,都不敢不给老伯一个面子。
叶翔摇了下头,道:“话虽如此,可倘若这个左膀右臂,做了背叛老伯的事,那么不用你与我出手,他也是要清理门户的。”
律香川把蝶妖的消息给了高老大,可见他野心不小,不是一心为老伯做事,那么他们就有机可乘,不至于顾忌老伯束手无策。
他们的声线压的极低,在热闹的夜市里无人听得到,隔着几层白纱,十七也听不太清楚,忍不住道:“小孟你们在说什么?”
“没什么,不过是感慨一下罢了。”
叶翔神色如常,目光如水,道:“苏州是个很美的地方,我和小孟说,你是第一次见到人类的夜市,我们可以逛的久一点。”
孟星魂一言不发,点了下头。
十七好奇的道:“客栈不会打烊吗?”
叶翔道:“不会,而且我们不住客栈。”
老伯是一个很喜欢交朋友、帮助别人的人,这样的人多沉稳老练,又怎么会不给客人准备过夜的地方,他在孙府的附近买下了一个富商的避暑山庄,专门用来招待客人。
不过,叶翔不打算去避暑山庄,他的目的是孙府——老伯一向很欣赏后辈,尤其是愿意为他做事的后辈,就像是律香川一样。
可就这么送上门也未免太直白,太有目的性了,这样的人可不会得到重用和信任。
叶翔已想出一个法子,让老伯的人主动请他们过去,不过他要提前准备两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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