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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带货商标


  对于胡伯的热情,甚至整个村,林晨几乎都已经习惯了,所以选择了坦然接受。

  既然胡伯回来了,林晨几人也没有再继续聊天,而是帮着胡伯一起把屋子收拾了一下。

  刚好茜茜没地方住,就在胡伯家多收拾了一个屋子出来,这几天茜茜正好可以住在这里。

  至于司机,林晨索性把钱结了让他回去了,毕竟接下来也用不着了,到时候上临安我有节目组的车。

  屋子收拾完时间也来到了五点半,几人是能帮忙的绝不闲着,一顿丰盛的晚餐很快就摆上桌了。

  直到上了饭桌,林晨和胡俊这才明白了什么叫做儿媳亲。

  胡伯对待安安和茜茜,那叫一个热情,碗里的菜就没吃完过,而林晨两人多夹一块一都还要挨揍。

  安安就算了,对于这种热情内心是非常开心的,但茜茜就不同了,她可不是林晨的女朋友,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助理罢了,对于这份热情,她内心其实是惶恐的。

  好在,饭局并没有持续太久。

  饭后,闲来无事的几人一起离开家压马路去了。

  胡伯没来。

  不是林晨他们不带他,而是他死活不愿意一起,说什么他跟着一起大家玩不开心。

  农村人,没办法,死犟死犟的。

  路上,林晨一直在与胡俊聊关于网红村的事。

  从做账号,到注册公司,再到今后公司的运营模式。

  公司林晨会占股,不仅要占,还要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不然谁也保不准今后会不会有人因为利益闹什么幺蛾子。

  毕竟,人性是贪婪的。

  而且,村里不是每家每户都有适合的年轻人,他要回馈的是整个村子,而不是某几家人。这个时候就需要林晨的介入了,他的股份分红,会一分不少的分发到每家每户。

  至于为什么不把股份分散到每家每户,这其中就涉及到商业问题了。

  他们又不懂经营,天性还善良,根本不知道这股份的价值,万一被人忽悠卖出去了,那这公司就成笑话了。

  对于林晨占股这事,胡俊两人是没话可说的。准确的说是胡俊没话说,因为安安终究只是外人。

  林晨占据55%的股份,胡俊30%,至于剩下的,那是以后给加入公司其他人的。

  后来者也是合岭村人,所有加入公司的人都会有相应股份,只是多与少的问题罢了。

  毕竟他们才是收益生产者,不可能跟其他坐享其成的人获利相同,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当然,林晨提供的可不只是流量和方案,否则他拿这55%的股份,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前期的投资,后期的运营,这些都是他的责任,不过后期运营他只负责大致的策略,毕竟他挺忙的。

  至于注册公司什么的,都交给茜茜去做了,正好这几天她没啥事,胡俊他们也有车。

  胡俊问道:“晨哥,那按照你这规划,我们是不是还得盖一栋楼,作为我们以后的电商基地啊?”

  林晨道:“这是肯定的,不过八字还没一撇呢,账号建设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慢慢来吧。”

  未雨绸缪是好事,但这刚刚起步就建大楼,那就是傻了。这一系列方案能不能行得通,都还不知道呢。

  聊到这里,大方向的事也就聊的差不多了,细节问题以后再看吧,他也不是神,不是所有细节都能考虑到的。

  几人又逛了一会儿,然后就踏上了返程。

  将两女送到胡伯家,胡俊则开车送林晨回去。

  “你女朋友。”车上,林晨突然提起胡俊的女朋友安安。

  原本专心开车的胡俊没由来心里一突突,不过却并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听着。

  林晨本不想提这事得,毕竟老话说的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何况那还是他的粉丝。

  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人心是最难测的,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如果合适,尽早结婚,包括你在内,以后所有进入公司的人,都必须签订不平等条约。所有的华音号,都必须掌控在公司手里,不管是谁,但凡想要脱离合岭村,都是净身出户。”林晨一脸严肃的说道。

  他所做一切都是为了合岭,而不是做慈善,红了就跑的人,在地球实在太多太多了。

  胡俊道:“这个没问题,但粉丝认的都是这个人,而不是号,这个问题是没办法避免的。”

  林晨笑道:“所以我才说要把合岭打造成一个商标,我们是带货,不是娱乐主播,粉丝只会认可这个商标。”

  另起炉灶?哪有那么容易。

  就算有公司愿意复刻他们的路,甚至把价格压到更低,都无所谓。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们又能坚持多久?只要胡俊他们自己不出问题,那一切就都不是问题。

  地球的李佳琦,薇娅,他们的路子谁不想复刻?但又有几个人成功?又有谁能超越?

  这就是螃蟹效应,名声已经打出去了,只要他们自己不作死,基本就没人能够超越他们。

  而商标也是一样的道理,薇娅和李佳琦,不就是人型商标吗?唯一的难点就在于这商标的打造。

  想要将整个合岭打造成一个带货商标,这可不容易,不过林晨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想法,至于能否执行下去并且成功,那就只有试了才知道了。

  “我总感觉你描述的一切都是空中楼阁,不太靠谱的样子。”胡俊撇了撇嘴,有点不自信的样子。

  不怪他不相信,而是这件事太离谱了。

  什么样的网红他没见过?他们工会不小,娱乐的、带货的啥都有,但从来没有说粉丝只认商标不认人的。

  “这事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办到的,慢慢来吧,只有等到真正成功那天,你才会真正相信。”林晨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说服他,也懒得去说服。

  只要他愿意去做,愿意跟着自己去尝试,那就有希望不是,至于究竟能否成功,鬼知道。

  没有什么十全十美、包赚不赔的生意,就算失败,林晨也亏得起。而参与这件事的人,他也养得起。

  有这些,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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