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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把杨朝月养歪了。


  很快的,一天的《奔跑吧兄弟》录制结束完毕。

  张飞宇换回自己的衣服,与一干艺人告别。

  他没有在杭城逗留多久,而是很快的回到了沪都的工作室。

  因为《最好的我们》预计要在半个月后开机了。

  而也由于陈潇潇演技十分差强人意,虽然有了之前饰演的林洛雪。

  但怎么说吧。

  林洛雪这个人设与耿耿差别还是很大的。

  一个是自信洒脱,看似交际能力MAX,却找不到真正朋友的校园女神。

  一个则是看似傻里傻气,  但却有趣轻快,钟青灵秀的平凡女孩。

  与其等到《最好的我们》开机以后,再去调教陈潇潇,临时抱佛脚,还不如早点未雨绸缪。

  这是张飞宇的想法。

  他打算给陈潇潇和杨朝月两人,再来上一个星期的演技特训课。

  平心而论,陈潇潇并不完全适合耿耿这个角色。

  毕竟耿耿在原著设定中,  她是个长得一般,家庭一般,学习一般。

  除了性格十分突出,是那种时而呆萌,时而傻气,时而灵动的复杂性格,其他方面都很普通的女孩。

  而再看陈潇潇呢,她出身的家境不说大富大贵,但完全称得上是中等小康。

  光这条件,就已经秒杀了华夏百分之99.999999%的家庭了。

  而且陈潇潇的颜值嘛,虽然说不上拔尖漂亮。

  但也绝对和普通沾不上边,甚至还因为身材的原因,添色加分不少。

  这样颜值漂亮,身材很好的女生,  在班上,乃至学校里,  会只被男主注意到?

  还轮得到他下手。

  僧多肉少,早就被抢了好吧。

  学习方面,  陈潇潇倒是和耿耿的人设十分符合,  都是学渣。

  但人家耿耿虽然是学渣,  书到用时方恨少,但谁让她的运气一直不错呢。

  中考险胜,高考再次险胜,乃至于公务员考试也险胜。

  险胜多了,那么就不得不考虑。

  这究竟是耿耿的运气太好呢。

  还是她的智商,情商,心理素质等诸多因素都及格过关,糅合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了。

  因此,耿耿这个人设看似普通平凡,但其实想要真正演绎出来。

  让人看到她傻里傻气,但除此以外还能看到傻之外的其他优点。

  十分困难。

  特别是陈潇潇这个演技新人。

  这对她来说,比之前演林洛雪的时候,要难上一百倍。

  毕竟,这可是真正扛大梁的女主角啊,整部剧的核心人物。

  之所以让陈潇潇出演耿耿,这还是张飞宇的一个私心。

  想着拉自己这个前世失之交臂的青梅竹马一把而已。

  毕竟说到底,他张飞宇也不完全适合余淮啊。

  余淮在小说设定中,作者其实并没有描写过他的具体长相。

  甚至连通常言情小说里面所必备的男孩描写。

  譬如干净清爽,  阳光帅气等形容词都没有。

  并且,  余淮的成绩,  也顶多只能算得上不错,属于学霸,而不是学神。

  他的分数,是自己一次次努力学习所换来的,真正做到了一分努力,一分收获。

  而同样是振华高中呢,上有学长盛淮南,又帅又成绩好。

  同级部又有楚天阔和周末这种高智商的学霸。

  还有林杨这种活泼开朗的聪明男孩,就连本班都有个忧郁学霸韩旭。

  相比较这些离谱选手。

  余淮,仅仅只能算的上,学校里一名不错的男生而已。

  离谱的是,因为余淮的家庭很压抑。

  冷飕飕的,没有交流,父母感情好不到哪里去,在一起都是责任,压力,余淮心底里甚至还十分敏感自卑。

  这种敏感自卑到,与耿耿聊天的时候。

  他总能不由自主的升起羡慕对方的想法。

  他羡慕耿耿的单纯,羡慕她的家庭,也羡慕她的纯真,她的父亲把她保护的很好。

  余淮会被耿耿吸引,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耿耿的性格。

  之所以读者们会觉得,余淮给她们的印象这么好,简直是个才华颜值具备的校园男神。

  完全是因为作者一直是以耿耿视角去写他的。

  情人眼里出西施,耿耿从见面就对余淮一直抱有好感了。

  以她的视角去看,余淮当然是怎么看怎么好,到处都是优点啦。

  再看现实中的张飞宇,高考状元。

  虽然说这个状元在张飞宇自己眼中,水分很大,毕竟他是重生者。

  但在外人眼中,他就属于那种突然开窍了的妖孽天才学神。

  光是这一点就不符合余淮的小学霸人设了。

  再加上,他的颜值气质什么的,也十分出众。

  属于在娱乐圈里都排得上号的那种。

  至于自卑,那就更离谱了。

  要说抑郁倒是可能,前世张飞宇因为拍戏的时候,代入角色过深,好几年没走出来。

  可要说自卑,抱歉,他从来没有过好吧。

  也正是这诸多因素。

  所以张飞宇觉得,他也不完全适配余淮。

  坦白说,当初如果不是八月长安的一力坚持。

  他也不会想到去演余淮的。

  不过嘛,木已成舟,现在再去纠结那些有的没的。

  已经没啥太大意义。

  而既然也决定了让陈潇潇出演耿耿,张飞宇也打算尽心尽力的把她调教出师。

  不要求她能够达到前世谭松芸那种水平。

  至少不要掉链子好吧。

  不多时,陈潇潇和杨朝月两人到了。

  张飞宇扫视了眼两人。

  有段时间没见,两个姑娘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了。

  陈潇潇倒还好,一如既往的精致漂亮。

  而杨朝月,再次见她,张飞宇当真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以前的杨朝月,由于是刚进社会磨练一两年的时间,也混迹在服装厂啊,服务员等底层行业。

  无论是皮肤状态,身上的气质感觉,就是属于那种十分普通的女生那种。

  不懂得化妆,打扮,更不懂得穿着。

  简而言之就是有种土味。

  好听的说法,就是质朴。

  但而今,进入了工作室大半年有余。

  经过莫向晚和诸多形体老师的打磨。

  杨朝月整个人的气质也越发出众,皮肤也养的白嫩水灵起来。

  举手投足间,也不再和以前一样大开大合,好像假小子一样。

  甚至,无论是打扮穿搭,也变得好看漂亮起来。

  会涂口红了,会擦BB霜了,会搭配衣服了。

  这样的杨朝月,与之前简直是天壤之别。

  如果说此时的杨朝月,是出身在大城市里,从小喊着金汤勺出身的小公主。

  怕是也不会有人怀疑。

  怎么总觉得,自己把杨朝月养歪了啊?

  这样的她,以后偶像出道,还能自称村姑嘛?

  也就在张飞宇刚升起这样的想法的时候。

  就见杨朝月一进门就嘻嘻直笑。

  “老板,好久不见,恭喜发财。”

  “你给我滚!”

  张飞宇没好气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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