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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传说人物


  奥利凡德魔杖店,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就制作魔杖。

  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

  那一年世界上发生了什么大事呢?

  凯恩在思索,并且想起来一些。

  相对考究的说法,东方是楚悼王任吴起为相,西方是斯巴达的弗比达斯占领了底比斯卫城。

  那么英国呢?

  没有英国,那个时候是凯尔特人的天下,贝林努斯王大约还是在位的,估计仍旧在沃布鲁克汇入泰晤士河的沼泽地带码石墙,以及在南边建码头。

  贝林努斯是谁?这就要从公元1138年英国威尔士蒙茅斯小镇一名叫做杰弗里的基督教牧师的著作《不列颠诸王史》说起了。

  该著作是这位牧师一生中的最大业绩,凯恩曾翻看了下,第一个人物篇章就看的辣眼睛。

  按照牧师杰弗里的说法,不列颠的第一代国王叫做布鲁图斯。

  这位布鲁图斯来头可大了,他是特洛伊之战里的大英雄埃涅阿斯的曾孙。

  一提特洛伊之战,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阿格硫斯,那哥们儿的真金钟罩铁布衫的确是不含糊,除了脚脖子这一罩门,完全刀枪不入的说。

  埃涅阿斯是哪根腿毛?

  好吧,埃涅阿斯大家不熟,但他妈大家肯定很熟,阿芙洛狄忒,也就是希腊爱神维纳斯。

  杰弗里的《不列颠诸王》中的一百多个国王,大都只有希腊神话那样的互殴故事,没什么可以分析考证的资料。

  萝卜里边挑大个,有个跟现实世界有点交集的国王,就是第二十三代国王贝林努斯,原文后面是有‘大帝’这一修饰词的,凯恩念不出口。

  按照记载,这位国王曾带领布利吞人劫掠过罗马。

  所谓布利吞人就是不列颠岛上的凯尔特人,这是为了跟不列颠人区分,因为后者是指所有生活在不列颠岛上的人,包括后来的盎格鲁人,诺曼底人等等。

  凯尔特人的确劫掠过罗马,具体是在德国南部,当时那里叫高卢,凯尔特人当时很有古代游牧民族抢一把就走的风范,当然,他们基本没马,仅仅是一帮住茅屋、睡草垫、没有管理系统、甚至没有文字的野蛮人。

  凯恩觉得,威尔士小镇的基督牧师杰弗里拍脑门编历史,把凯尔特人少有的几个亮点事件硬是从欧洲内陆搬到不列颠岛,然后说是国王事迹。

  还有,大名鼎鼎的亚瑟王,也是在这本《不列颠诸王》中第一次提及的。

  这位公元五世纪的人物,比贝林努斯都要晚近九百年。

  那么说,亚瑟王比较真实?

  不,亚瑟王是公认的传说人物。

  什么是传说人物?中国的炎帝、黄帝,就算是传说人物。

  传说人物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当时的文献没有记载,隔了几百年后才有书提及,然后越是距离人物存在的那个年代久远的相关书籍,故事就越是丰满生动。

  1138年,十字军东征期间,神权在西方世界很臭屁,牧师言词等于真理、真相。

  考虑到这个时代背景,凯恩对《不列颠诸王》这部重要历史著作的成色也就愈发的明了。

  英国一度牛到全球插旗,这么牛掰的国家给自己找些‘歪瑞飞沫丝’的祖宗,这点虚荣心能理解。

  不过这都是他前世故乡的典故,这个世界也许会不同呢?

  所以他想听听加里克·奥利凡德、能‘捯饬’出什么样的先祖奇闻。

  与这个比起来,魔杖不值一提。

  以他所知晓的魔法器物制作知识和卓越级的手艺,他觉得他给奥利凡德当老师,那都是对方高攀。

  奥利凡德的魔杖店狭小破烂,展示橱窗里只摆着一根没什么特色的魔杖,这门面让凯恩很无语。

  对角巷奥利凡德魔杖店的确是声名在外,甚至可以说已成为英国巫师界的一枚文化符号。

  都玩企业文化了,为什么不能将门面稍微拾掇下?

  历史悠久又不等于破烂,神秘是需要格调的,眼前这种分明就是乞丐风,莫非这是丐帮对角巷分舵?

  进门一看,嗯,像是到了管理不善的滞销文具盒仓库,并且还是那种遭遇过水淹、火烧、以及一场沙风暴的。

  唰!一条人影从某足以遮挡视野的货架后闪了出来,手中魔杖对准了凯恩。

  是名老头,他那对水晶体颜色很浅的眼睛,在店铺内黯淡的光线衬托下,像两轮闪亮的月亮。

  凯恩感到惊讶,但仅仅是一怔之后,他就恢复了从容。

  “鹅耳枥木,原则与荣誉,不问善恶,与那些拥有天赋、同时对事物有着单一而纯粹热情的巫师相性较高。我猜你这魔杖用的是龙心弦,强能强力,强强联手。”凯恩侃侃而谈:“不过你这个样子有点失礼了。放心,我不是伏地魔。”

  老头神色复杂,有些犹豫,又有些凝重,最终还是讪讪的收起了魔杖。

  凯恩盯着老头,道:“以前没能留意到你的细节,其实认真想想,你的银眼就是个漏洞,纯正的银青色水晶体,漆黑的瞳仁,这是月之瞳的变种,祖上有人被吸血龙蜥咬过并产生了变异,还是干脆就是其眷属?”

  凯恩又道:“难怪连海格那个粗货,见你都会生出惧意,他的野性直觉是要比普通巫师强上不少。”

  老头就是加里克·奥利凡德,他有着极为特殊的天赋,真视之眼,他能看到一些更本质的东西,所以他总是能一眼就认出巫师的血脉,从而分辨出对方属于哪个家族。

  可现在,他看不出凯恩的血脉,凯恩太过特殊,别说是见,听都没听说过。

  “你是霍格沃茨的学生?”

  “即将是。”

  加里克惊讶:“你才十一岁?”

  “怎么,没见过高智商?纯血家族偶尔也还是能出个脑瓜好的巫师吧?”

  加里克心说:“你这根本不是单纯的高智商少年好吧。”

  不过他可不像凯恩那么放的开。

  装象一时爽,全家火葬场。

  奥利凡德算是人老成精的典型,他很清楚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性,这几年已经力求低调,而不是嘴上没个把门的,随便乱说了。

  凯恩显然就是个喷壶,前世他不这样,可能是阴沟翻船死的太难看,导致今生有点矫枉过正,反正是有那么点戏谑人生的意思,什么话都敢往外扔。

  他跟凯瑟琳闲聊时还开玩笑的说:“等再过几年有空闲四处观览,见识更多的世事之后,大约我会成为【魔戒】中史矛革那样的碎嘴子吧?反派BOSS死于话多,想想也是挺带感。”

  当然,实际上也分人,分什么地方。

  原本他是想跟加里克扯点闲淡,听听故事。

  若是对方讲的好,那他或许可以考虑叫对方一两手技巧,从而结下份善缘。

  他也想到了奥利凡德在情报方面的价值。

  那么多人的魔杖都处于其手,偏偏这人的记忆力又出离的好。这就意味着,他有能力给很多巫师做人物侧面,性情爱好,甚至施法习惯,都能掰扯清楚。

  没想到非常之人有非常之能,这也是位血脉强到有超凡天赋的,‘火眼金睛’啊!以他现在的能力,还真就蒙不了人家。

  这就有说道了,他可不希望奥利凡德大嘴巴到处散,然而他又不是伏地魔那种动辄杀人的性子,那么怎么办呢?

  契约,贿赂。

  是人就有弱点,像奥利凡德这样醉心于魔杖制造的愈发弱点鲜明。

  凯恩觉得,他完全有能力挠中加里克的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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