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矫情的人和矫情的胃
“今晚,只有三个群体会因为活塞的胜利而难过。”
“步行者球迷、公牛球迷以及红翼球迷。”
步行者和公牛的球迷都好理解,一个是直接对手,一个是潜在的竞争对手,红翼的球迷大都是密歇根州范围内的人,按道理,他们应该支持活塞队。
同样是扎根在底特律的职业俱乐部,活塞和NFL的雄狮队不同,队史也算的上是精彩纷呈,要巨星有巨星,要冠军有冠军,要铁血与铁血,和底特律这座城市极其搭配。
但,活塞队得到的宠爱远远不及冰球联盟的红翼队。
坏小子军团时期,活塞队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除了底特律的球迷,几乎遭到了外地所有篮球迷的敌视,没有人希望和活塞比赛,因为那会增加队内头牌受伤的风险,地位受到威胁的红翼队便鼓动球迷自黑。
于是,城市分成两派。
活塞度无疑处于弱势,虽然他们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得到两连冠,终结了黑白双雄的统治,却因为粗野的比赛方式导致没有多少人关注,喜欢他们的球迷更是极少数,只是成绩过硬,球迷的腰杆也能挺直。
红翼队球迷基数众多,也曾七次夺得总冠军,但要追溯到上一次夺冠,那得往前导三十几年,那是遥远的1955年。
彼时,NBA刚出台24秒变革,拉塞尔和张伯伦都还没进入NBA,大多数球员一边打篮球一边私下还有兼职。
冰球联盟的历史更加悠久,球迷基数也远远超出篮球。
正是如此,红翼队才能积累下如此之大的球迷基础,只是活塞队打出成绩后,开始威胁到他们在底特律的地位,一场赛场以外的战争就开始了。
活塞队只有保证成绩才能掌握话语权,可惜他们的统治地位只持续了两年便不复存在。
辉煌不比当年的红翼队也跟着消沉,直到最近几年,两支球队同时崛起,竞争再次出现。
活塞一年一个脚印,而红翼队则在去年再次捧起斯坦利杯强势归来。
因此,他们在媒体上极有话语权,活塞队再怎么进步也没拿到总冠军。
无论是红翼队官方,还是红翼队的球迷,在外面,在网上,都是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这些纷争原本和球员无关,因为只有俱乐部才会在意球队在城市里的地位。
人气、社会地位、球迷基数、影响力,这些因素构成了球队的收入,对商人而言,天大的事都比不上赚钱,任何影响了他们赚钱的事情都是大事。
所以,俱乐部之争,一部分是商人之争,一部分是球迷的意气之争。
没有什么群体比体育迷更喜欢竞争了,他们会排高论低,选出强者,非要分个一二三四才肯罢休。
这些事情,原本和莫蒙尘没关系。
可是今晚,他的绝杀席卷全美,以伊森的名义,这场比赛的关注度超出了一般的季后赛,这记绝杀的意义也不再只是天王山之战的传奇反绝杀。
媒体诸位、粉丝吹捧,影响力被无限拔高。
红翼队的球迷自发地来到林肯公寓附近,大清早就在那吹着喇叭示威,搅了莫蒙尘的清梦。
“别生气,你一生气他们就得逞了。”以法莲劝说。
“如果我不让他们知道惹怒我的后果有多么严重,他们还会再来,我必须杀鸡儆猴。”莫蒙尘道。
杀?
以法莲吓到了:“这么严重吗?”
莫蒙尘打了一通电话。
首先,他告知加里顿公寓的保镖封锁公寓,同时通知警察,将这些影响了社区,妨碍治安交通,甚至有可能被恐怖分子混入其中的群体统统带走教育。
那些领头的,最好想办法在他们头上扣几盆又脏又臭的屎盆子,让他们在警察局待一段时间,尤其要注意,得把他们和那些有暴力倾向的基佬关在一起,只有这样他们才会痛并快乐地忏悔。
莫蒙尘的报复像雷霆般降临,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加里顿公寓又恢复了清净。
住在公寓的居民们欢呼了一阵,被影响到睡眠的可不只有莫蒙尘一个人。
经过这件事,莫蒙尘决定加强房间的隔音效果,这真的很有必要,如果可以的话,找个时间从里到外将加里顿公寓翻修一遍,反正他现在别的不多,就是钱多。
专辑的销量、音乐的版权、再加上谷歌等公司的运转红火,他如今已是地球上身价最高的运动员。
“为什么警察这么听话?”以法莲惊讶地说,“那里可有一堆白人。”
莫蒙尘翻着鸡蛋,淡淡地说:“因为警察先生也会生病。”
他这么一说,以法莲就懂了。
100%医生的名号传遍各地,一些想要做手术的人肯定会仔细打听各路医生,而莫蒙尘的名号对病人来说太有诱惑力了。
100%成功。
虽说100%医生这个名号已经名存实亡,一些医院不会放过雅维·特夫丹拉死在莫蒙尘手术台上这件事加以渲染,但慕名而来的病人依然不减。
三年来,莫蒙尘做了几百场手术,这里面有大部分是简单的手术,小部分困难的手术,一小部分是极其困难的手术。
这些手术帮助他赚取属性分,也让他积累起了大量的人脉,底特律范围内,三教九流他都认识,有什么事情一个电话就能解决。
没有人愿意得罪他,因为每个人都会生病。
如果生病了,他们就需要一个从不失手的医生。
起初,莫蒙尘是为了属性分,积攒人脉是意外。
过了三年,许多事情都有所变化。
他对属性分的需求越来越大,做简单手术的收益已经不能满足他了。
每天的手术反而成为了他的负担。
那些时间他完全可以做其他事情,赚取更多的属性分。
他想过辞职,只是想到西弗斯这层关系,难以割舍。
他是冲着西弗斯去了,以西弗斯的年纪,能在圣路西法这家日益壮大的医院握有现在的权力,与他不无关系。
100%医生是圣路西法壮大的原因,而把100%医生带到医院的人,是诺亚·西弗斯。
“我要死了...”
梅黛拉挂着黑眼圈就走进了房间。
以法莲笑道:“看来很多人受到影响了。”
“那帮混蛋大清早的不睡觉在外面瞎叫唤什么?还好警察来了,不然我一定打死那个领头的蠢货!”梅黛拉气呼呼的。
如果莫蒙尘没记错,领头的白人是个胖子,以他的身材,梅黛拉若是去了,那是羊入虎口,送死的份。
“下次你要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提前告诉我一声。”
莫蒙尘的话让梅黛拉很高兴,原来老板是在乎她的。
“你要帮我吗?可你是大人物啊,怎么能和那种泼皮无赖动手呢?不行!”
误会大了呀。
莫蒙尘解释道:“你想错了,我的意思是,你去送死之前提前告诉我,我好让哈丁再帮我找个女助理...”
“我才不是送死,我真的能把他们打倒!”梅黛拉站起来握着粉拳,说得跟真的一样。
“我知道了,詹姆斯·邦黛拉。”
“我说真的!”
观察是以法莲的职业习惯,在法庭上提问,或者说服陪审团的时候,她总会仔细地看着对方的表情变化,有任何的变动,她都能发现。
那些细节是成败的关键。
莫蒙尘经常把梅黛拉嘲讽得上蹿下跳,但这从来都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关系。
梅黛拉是个称职的助理,莫蒙尘老是在她面前抱怨前者的愚钝、无脑、冲动,但从没有说过“这个女人太不称职,我要炒掉她”这种话。
什么样的男女关系会不厌其烦的斗嘴?
不知何时开始,以法莲出现了危机感,她发现梅黛拉不仅每天陪在莫蒙尘的身边,连住都住在加里顿公寓,与莫蒙尘同一层,相隔四个房间。
再加上,梅黛拉怎么看都是一个精致的美女啊。
“以法莲,你相信我吗?我真的能干掉那个三百斤的大白猪!”梅黛拉生气地找人撑场。
以法莲干笑道:“我相信你。”
“你看,以法莲相信我。”梅黛拉得意地瞪了莫蒙尘一眼。
以法莲哪都好,就是太善良了。
与我恰恰相反。
“吃吧。”
莫蒙尘把盘子摆好,突然听见叮一声。
他的鸡胸肉好了。
接着,他用榨汁机把肉榨成碎末,和牛奶放到一起,再放进去几勺蛋白粉。
不想用浪费时间的话,这是最简单的进食方式。
莫蒙尘的早餐变成了一碗恶心的液体,他闭上眼睛,捏着鼻子,一口喝光。
以法莲问道:“你还好吗?”
莫蒙尘表情僵硬,说:“不太好,我应该放点糖的。”
然后便感到胃部在翻滚,一个对饮食挑剔到极点的人突然吃了这么恶心的东西,胃部如此反应完全是正常现象。
矫情的人就得有矫情的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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