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探险是我的爱好
……
雷云带着希尔芙离开了旅馆,他们先是去了一趟魔法协会。
在魔法协会的柜台前,雷云把这个任务登记了一下。
柜台后面的少女听说他面试成功,完全都惊呆了。
她不可置信地道:“假如你能活着把这个任务完成,以后在晋升青铜三星的职业等级时,可以得得额外的加分。当然了,前提条件是,你要能活着回来才行。”
她认为,一个青铜二星的菜鸟,居然敢去迷雾森林探险,这简直就是送死。
不过这种事情以前也发生过,他们都是跟着探险队去的,也有一些人幸运的活了下来。
不过这一次,他们要去的地方乃是太阳之城!
很多人都认为,就算是何矗和高士奇,他们都不一定能活着回来。
雷云却很淡定,如果连自己都回不来,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谁可以回来了。
他带着希尔芙离开了魔法协会,转而来到了城东的魔法市场。
希尔芙听说他要给自己买一根魔法杖,所以一直都很兴奋,喜孜孜地道:“我们要不要再买点其它东西?”
她居然也会不好意思,所以才会这样问他。
雷云想了想道:“我也不缺什么东西了,我还是喜欢轻装上路,这样行动起来才更方便。”
两人在魔法市场闲逛着,不知道为什么,雷云总感觉有人在背后跟着自己。
回头看时,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对方从旅馆一直跟到了这里,也不知道是什么目的?
还是算了,懒得去管他了。雷云把注意力放在了旁边那些摊位上。
这个魔法市场比格兰城的还要大上几倍。眼前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路边的地摊不时传来各种叫卖的声音。
有个家伙正在叫卖着:“大家快来看一看,最新研制出来的袖箭,在您冒险的时候,如果不小心从高空中坠落,可以用它向悬崖上发射一根绳索,关键时候可以救你一命。”
雷云愣了一下,发现很多人都在围观,所以也挤了进去。
只见架子上摆了几只精美的袖箭,这东西就像一只护碗,小巧玲珑。
那老板为了展示效果,随手拿起一个袖箭,把它安装在自己的手臂上,然后对准远处的一块铁板,发动了机扣。
“叮”的一声,从里面射出一缕寒光,它直接射进了对面的铁板中。在它后面,果然连着一根头发丝细小的钢丝。
那老板用力扯了扯,甚至还用刀砍了几刀,这钢丝竟然安然无恙。
只听他道:“这根绳索是用纤钢打造的,它的拉力可以承受一千斤左右。长度可达三十米,现在只卖二十个金币。”
雷云发现,这是一个好东西。
旁边有人笑道:“老板,你这个东西有点不伦不类啊,这不是刺客使用的暗器吗?怎么改造成救命的装备了?”
那老板点了点头:“你真有眼光,如果把它后面的绳索去掉,它就是一个暗杀的神器。但是我认为,拿它去救人才是正道,你说对不对?”
大家都笑了起来。
雷云也笑了起来,可惜自己的预算有点不够,还是先去帮希尔芙买一根魔法杖吧。
他带着希尔芙离开了人群。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很缺钱啊,必须赚更多的钱才行!
不知不觉中,他们来到一个魔法商店。
这个商店的物品非常齐全,里面全是各种魔法帽,魔法靴,魔法披风,还有好几排魔法杖,简直一眼看不到尽头。
雷云对希尔芙道:“你自己去挑选一下吧,这次的预算大概在二十金币左右。”
希尔芙来到柜台面前,她的美目立刻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放眼看去,这里的魔法杖都好漂亮,金光闪闪的,让她有点眼花缭乱,根本不知道选哪一个好。
足足用了半个小时,她才看中一根小巧玲珑的魔法杖。它的手柄全是纯银打造,它的顶部还嵌着一颗青宝石。
一问价格,它只要十五个金币,价格倒是很便宜。
雷云打开自己的钱袋,数了数,发现自己还有二十七个金币左右。除掉她这个魔法杖外,自己还有十二个金币的赢余。
等一等,如果自己把《疾行术奥义》这本书卖掉,说不定可以凑到二十个金币呢。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去购买那个袖箭了。
自己反正已经把《疾行术奥义》全都看完,留着它也没有用。最关键的是,这本书非常重,放在包裹里也很碍事。
说到底,自己就不应该买这本书。因为凭自己的记忆,只要看一遍就可以记住。
下次如果想学魔法,只需要去别人那里看一遍就行。哈哈,自己真是太聪明了!
雷云拿出十五个金币,放在了柜台上。
希尔芙喜孜孜地拿起了魔法杖,她爱不释手的玩弄着。
但是才过了十几秒钟,她就脆声道:“好……好重啊,估计拿着它,我就飞不起来了。”
雷云愣了一下,柜台后面的店员也是一脸懵逼地看着她。
什么叫做“飞”不起来了?这小妹妹好可爱。
雷云却是一脸黑线,一本正经地道:“这只能说明,你的能力还不够。以后还要多多煅练才行。”
希尔芙怔怔地道:“好吧。”
雷云觉得这小妮子蛮可爱的,于是搂住她的纤腰,扳正了她的娇躯,说道:“让我看看,你现在有多重?”
还别说,她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估计最多只有几斤重。
希尔芙非常温顺的看着他,让他随意地摆弄自己。
就在这时,雷云发现从远处传来了一种森冷的感觉。
回头看时,只见魔法商店的门口,正站着一名黑衣黑帽的老者。
他的衣着很像一个管家的打扮,尤其在他手里,还拄着一根拐杖,看起来很有绅士风度。
只不过,在他那双锐利的眼睛里,却闪烁着可怕的寒光。
雷云有点郁闷,心想你是谁呀,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他的右手依然搭在希尔芙的纤腰上,丝毫不觉得这个动作有什么不妥。
双方隔着十多米的距离,远远对视着。
雷云就是雷云,他直接朝对方走了过去,问道:“你认识我吗?”
那老者再没有躲避,只是用一双冷冰冰的眼神看着他:“你就是小雷吧。”
“是的,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在这里过得倒是很惬意!你是否还记得,有一位小姑娘仍然在等着你。”
“谁?”
“看来你已经把她给忘了。”
雷云的脑海闪过无数念头。缇亚娜的管家自己是见过的。这个老头究竟是谁,自己肯定是第一次见到他。
他居然认识自己,那只有一种可能,他肯定是琉璃的管家。
雷云沉默了片刻,终于试探地道:“琉璃在帝都还好吧?”
傅家夜寒着脸道:“我们小姐根本没有去帝都。”
他的回答,无异于承认了他就是琉璃的管家。
尽管如此,雷云还是吃了一惊:“你说什么,琉璃为什么没有去帝都?”
傅家夜冷然道:“她现在在赏金之城,你如果想知道答案,就自己去找她吧。”
说完,他转身就走。
他不想再说什么了,风尘仆仆赶到这里,就发现雷云和一个美女同吃同住,心想这种渣男不要也罢。
雷云正想追上去问个究竟,却发现傅家夜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希尔芙讶道:“哇,他的身法好快!”
这老者用的并不是疾行术,但却有着同样的效果。
雷云一脸懵逼道:“这下惨了,我该怎么办?”
他面临着两个选择。
一是去赏金之城,立刻去找琉璃。
二是明天继续和高士奇他们汇合,照旧去探险。
他现在的感觉,就好像事业和爱情正面临着选择。
雷云只能开始计算两方面的得失:假如去找琉璃,自己和高士奇的合同就要面临违约。自己还在魔法协会作了登记,一旦取消这次的行动,肯定会影响以后的信用。
最关键的是,这次的探险共有十三个人参加、大家都在等着自己。
至于琉璃那边,她一向最听自己的话了,晚几个月再去找她应该问题不大。
雷云犹豫再三,终于决定先去探险,回来后再去找琉璃。
他默默地带着希尔芙走出了魔法商店,一路上再也没有说话。
他来到旧货市场,把《疾行术奥义》这本书卖掉了。结果只换回来八个金币。
回头数了数,正好凑齐了二十个金币,他又回到魔法市场,购买了一只袖箭,然后装在自己的手臂上。
它果然很方便,就像一只护腕,如果用袖子把它遮住,完全都看不出来。
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又变成了穷光蛋,口袋里只有二十个银币左右。
雷云叹了一口气,探险果然烧钱啊。不过也没关系了,反正自己要去太阳之城,在那里也用不着花钱。回来后,自己又可以赚到几百个金币的报酬。现在的贫穷,只是暂时性的。
雷云检察了一下自己的装备情况,发现自己的探险装备已经非常齐全。
探险永远都是自己最大的爱好,晚几个月再去找琉璃,肯定也不迟。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他突然想起,自己晚上还要去参加安迪的晚宴,于是匆匆忙忙回到旅馆,把伊尔叫了出来。
他们乘坐着马车,向着德文山庄驶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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