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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初抵(第二更,求支持)


  作为一个西洋人,身处大明是什么感觉?

  没有任何感觉!

  至少对于史密斯来说,现在他已经习惯了从四周投来的诧异的眼神,尽管他穿着大明的衣裳,可是相貌的迥异,却让他在这街头很是显眼。

  “我是大明人!”

  又一次,在沈阳城中,面对巡逻兵士的询问,史密斯用流利的大明官话回道。

  “色目人?”

  见过世面的士兵,盯着史密斯的时候,另一个兵卒的目光中已经流露出轻蔑之色,而一个军士模样的兵卒更是喝道。

  “忘了规矩了吗?色目着猪皮靴,不许乘骑,若行中径,许平民打死勿论。这杂碎着的是什么靴?……”

  不由分说,那军士指着史密斯脚下牛皮靴,正想要动手的时候,史密斯连忙解释道。

  “我不是色目人,我不是色目人,我是归化人,我是归化人……”

  秀才碰到兵,有理说不清。尽管史密斯言道着自己是归化人,可是对于这些在“夷狄,禽兽也,故孔子贱之”的思想熏陶下的兵卒来说,那里会理会他是什么归化人,在他们看来,鞑虏禽兽也,夷人亦是禽兽也。

  “我是归化人,我是归化人……”

  就在史密斯生怕自己被打死,惊恐高喊自己是“归化人”的时候,那边一名军官听到他的喊声,便走过来说问道。

  “怎么回事?”

  “回长官,我们抓到一个色目人,他不但穿牛皮靴,还走中道,按规矩可以直接打死……”

  “什么规矩!”

  军官直接训斥道。

  “让你们上课,不是让你们抓住个人“打死勿论”,让为了让你们知道,何为鞑虏,知道什么是夷狄禽兽,人面兽心,色目,都什么年头,提那些老事,是为了让你们明白夷狄不可信的道理,宋之蒙元,明之满虏,皆是夷狄,还色目,就是色目,那眼睛也没色了,现在要打的是满虏,记住了吗?你是归化人?”

  对士兵们一通训斥后,军官才看着史密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我,我是归化人,我是江淮银行的副经理……”

  终于碰到一个讲理的,这会史密斯才算是松了口气。不过尽管松了口气的时候,他仍然注意到这名军官脸色上的勉强。

  “长官,我是归化人!”

  又一次,史密斯特意强调着自己的身份。

  “我知道。”

  军官点点头,先前他教训士兵的时候,并没有说完“夷狄禽兽,人面兽心”,不过只是半句,后面还有“反复无常,决不可信。”,不过,作为军官,他知道,在江北,确实有一些归化人。

  所谓的“归化人”,不仅仅有像史密斯一样的西洋人,还有日本人、朝鲜人,他们都已经归化为大明人。但是鞑虏侵入中国的教训,仍然使得一些人在面对这些相貌与他们迥然不同的西洋人时,难免仍会感觉不适。

  “你为什么来沈阳?”

  见军官仍然用怀疑的眼神,盯着自己,史密斯立即解释道。

  “我是来求见大王的,有事情与大王商量,我是江淮银行的副经理!”

  虽然史密斯强调着他的身份,但是直到进入了淮王行辕,见到大王之后,他才长松一口气道。

  “大王,在下觉得,这里真和江北不一样,如果不是有一名军官救了我,恐怕我真的会被打死,色目,色目是什么人?”

  听着史密斯的抱怨,朱明忠笑着说道。

  “史密斯,你要理解,这里是前线,军队需要进行爱国教育,在短短三百年间,我们两次被异族奴役,好了伤疤忘了痛,所以,适当的提醒是有必要的!但你放心,这种提醒,只局限于提醒,至于什么打死勿论,不过只是夸张的说法,国家自有法度在!”

  略作解释之后,朱明忠又对史密斯说道。

  “但是,这一切只是因为对鞑虏的仇恨,你要知道,在江北,我们对于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在江北的书院之中,有来自欧洲的老师,即便是犹太人也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更何况是其它人?至于你,我的朋友,你可是大明人,有什么顾忌的?”

  史密斯确实是大明人,他已经归化大明了。或许对的满清,朱明忠怀着刻骨的仇恨,但是他并不排斥向外学习,更推崇对外学习,在他看来,中国之所以领先于世,正在于那种主动学习的开放心态。满清之所以落后于世界,不是因为闭关锁国,而是因为他们的“意淫”,因为他们成日的把“天朝上国、地大物博”挂在嘴上,那种莫名的自信建立起来的优越感,让他们直接拒绝向先进事物学习。即便是在遭到西洋入侵的时候,仍然以“天朝上国”自居,视西洋科学为“奇淫巧技”。

  相比之下,明代的士人对西洋的学习,却是主动的,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去学习外人,那怕一边言道着“夷狄禽兽”,也不妨碍他们向其学习。就像方以智,其书房中西洋书籍多达数百册。

  “好吧,大王。”

  无奈的苦笑一下,史密斯表示了理解,他确实能够理解那些士兵,尤其是当他们经历了那么惨重的屠杀之后,所表现出来的宽容,是让人惊讶的。

  “大王,作为您的朋友,我希望您能够记住,一个擅于学习民族才会强大,而一个封闭排外的民族,永远不可能成为强者。”

  “谢谢你,我的朋友,大明永远会向朋友敞开怀抱!”

  对于史密斯的这个提醒,朱明忠深以为然的点头赞同时,又岔开了话题。

  “史密斯,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他一个银行家从清河来沈阳,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而且是非办不可的事情。

  “大王,我是来向您要银子的!”

  从不拐弯抹角,这是史密斯的优点。

  “我在清河听说大王在沈阳缴获了许多金银,所以,我希望大王能够把这些金银存入江淮银行!”

  唯恐遭到拒绝,史密斯特意强调道。

  “这并不仅仅是为了银行的利益,同样也是为了大王以及大明的利益,所以我希望大王能够慎重的考虑,将这些金银存入江淮银行,而不是户部的金库之中。”

  尽管江淮银行一直为王府代理金库,但是户部同样也有自己的金库,在金库之中,储存有大量的金钱,那是王府的储备金,是用于应对紧急事物的准备金。

  在得知忠义军于沈阳缴获大量的金银之后,史密斯就敏锐的意识到,这些金银很有可能会被放到金库中,而不是存入银行。所以他才会赶到沈阳,以游说大王把那些银子存入银行,而不放进金库。

  “哦?”

  面对史密斯的要求,朱明忠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

  “那些银子,孤是准备有大用的,你来说说,为什么要给银行,而不是放在金库之中。”

  “回大王,因为金钱的价值在于流动!”

  史密斯直截了当的回答道。

  “如果将其放在金库之中,那仅仅只是一堆废物。更何况,相比于这些金银用在未来的战争上,大王现在所需要的是进行另一场战争!”

  另一场战争?

  盯着史密斯,朱明忠示意他说下去。

  “大王……”

  取出一枚制钱,史密斯继续说道。

  “大王可知道,现在市场上几乎见不到“顺治通宝”,即便是在大军尚未北伐时,在北方百姓也是乐用“永历通宝”。”

  对于这些朱明忠怎么可能不知道,那场“先以劣驱良,后以良驱劣”的货币战争,正是他一手策划实施的,正是借助“永历通宝”的流通,一点点的重新树立的大明的正统。

  正是那场看不见硝烟的经济战,从根本上摧毁本就不堪一击“满清正统”,重新收回了天下的民心。

  “确实如此,这几年,造币局几乎是连天加夜的铸造“永历通宝”,即便是如此,也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

  “大王,那为什么江北铸钱永远不够江北使用?”

  史密斯的问题让朱明忠哈哈笑道。

  “史密斯,怎么,你也学会拐弯抹角了,江北铸钱之所以不够用,并不是因为江北在用,而是天下都在用,虽说现在大家用的都是“永历通宝”,可是“永历通宝”也有“淮钱”、“苏钱”、“楚钱”之分,这些钱都是各地铸造的,而又以江北成色最好,百姓自然乐意使用……”

  突然,朱明忠的话声一顿,看着史密斯说道。

  “孤明白你的意思了!”

  “大王,世人皆知淮钱成色极好,九百文可换一两,而楚钱最劣,一千三百文才能换淮钱九百文,即便如此,百姓仍然不愿使用,姑且不说其它,因为百姓乐用淮钱,所以淮钱只能日夜连铸,而每年所获铸利极高,我江北铸钱现在更是占到天下七成以上,天下铸利早已是尽归我江北……”

  言道着江北的铸利丰厚,史密斯无奈的耸了一下肩膀,然后才说道。

  “可是,我们即便是铸钱百万贯,也不够市场使用,而且也没有满足市场真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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