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深648米:开口前夫闭口前夫,他的名字不比前夫两个字好听?
番深648米:开口前夫闭口前夫,他的名字不比前夫两个字好听? 男人仿佛越说嗓音越冷淡,越说越有股压不住的阴冷跟戾气,等他的话说完,空气里已经蔓延开火药味了。
盛绾绾莫名其妙,他这是在发哪门子的脾气?
不过她几乎也算是习惯了这男人向来阴阳怪气的脾气,待他说完十秒钟后,脸蛋偏了一个方向,“我就是有点想不通,我怎么觉得你身上有我前夫的感觉。”
男人的身形就这么僵住,低眸注视着她的脸。
她像是在询问,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但语气还是很淡的,淡得像是在说一件跟她无关的事情,“不知道是我对他念念不忘,还是你真的很像他,又或者男人的感觉真的就是差不多。”
她精致的五官浮现出淡淡的困惑。
说罢她往后退了两步,“我就是实话实说,你别又发脾气。”
她觉得薄祈听到这话估计是会生气的,但她也不是第一次这么觉得了。
薄锦墨喉咙紧绷,几秒后才出声,“是么,哪里像?”
“比如身高,体型,喜欢强吻的恶习,喜欢威胁人的恶习,心情不好的时候,虽然看不到但是能想象出来就是同样一副不喜欢搭理人的死样子。”
“都是不好的地方。”
“唔,身材还是很好的。”
“没有其他的优点了?”
“你问你自己还是问他?”
“我跟他。”
她露出思索的表情,随即摊摊手,“你们好像都很有钱,出手大方,是个女人都喜欢的优点。”
“还有呢。”
“你的话我不算很了解,他的话……可能没有了。”
除了身材好,长得好,有钱这些纯客观的东西,在她心里,他就一点优点都没有了?
薄锦墨喉咙紧得很厉害,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你前夫有这么差?”
盛绾绾撇嘴一哼,“差?我说他坏话了吗?他渣的我都没说呢。”
她才没那么没品,当着别的男人的面说自己前夫的坏话,管他多渣都是她自己选的,说再多也就侧面证实一下她眼瞎人蠢。
“你后悔爱他了?”
“什么叫后悔?”
“如果再来一次。”
她脸上是凉凉的轻慢,“我才不带他回盛家,给自己找罪受。”
如果再来一次没有任何的意义,后悔两个字对她而言同样没有任何的意义,更何况她其实清楚,如果真的再来一次那也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曾经喜欢过的,她还是会喜欢,那根被撩起的心弦,仍然会心动。
爱就爱了,有什么好后悔的。
只不过那个男人跟她之间,又不是爱或者不爱两件事情。
她说得很随意,但男人脸上渐渐的笼罩下一片深深的黯然跟落寞,无处掩藏,止都止不住,就这样一瞬不瞬的看着她。
不过在异国街头,没有人认识他;而她眼睛看不到,也无需遮掩。
………………
逛了大概四十分钟,他们就回酒店了,长途奔波自然疲倦,更何况盛绾绾觉得薄祈应该很困。
她洗个澡他都能困得就这么睡着了。
好在他遵守承诺,她睡卧室,他睡客厅的沙发。
男人轻描淡写说他睡沙发的时候,盛绾绾抿唇凉笑,“你别指望我会因为这个觉得你绅士或者心疼你,明明可以定有两间房的套间是你自己不定的,你觉得沙发睡着舒服你就睡吧——还有,不准半夜爬到我的床上来。”
都说她是离过婚的少妇了,又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会被各种感动。
哼,不入流的把戏。
他以差不多的语调淡淡的回了一句,“你以为我第一天知道你没良心?”
盛绾绾不理他,自己舒舒服服的睡觉。
替她掖好被子关上灯带上门出去后,男人也没睡下,他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双腿优雅的交叠,浑身泛出愈发冷厉的气息。
一手摁下精致的打火机,点出幽蓝的火苗,点燃香烟,重重的吸了一口,青白的烟雾在他周身缭绕开。
夜色安静而孤独。
他其实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正如他一千个一万个不应该纵容薄祈的存在跟出现,不应该纵容他跟盛绾绾走得越来越近。
他应该直接以他的身份,将她拎回安城,做他该做的事情。
重重的吸烟,让尼古丁跟烟草的气息淹没感官,虽然区区一根香烟,既不能麻痹,也不能缓解。
客厅安静得无声无息,唯有一个女人在卧室里舒服而安心的睡着。
一想到这个,他便觉得心头安然而满足。
手机震动,他掀起眼皮看了眼茶几上亮起的手机屏幕,笙儿两个字闪烁着,让他顿时如鲠在喉。
他几乎要发出嘶哑的笑声,薄锦墨,你到底在干什么?
【你想清楚,如果你想跟我争绾绾,你会输不起,正如你自己所知道的那样,她已经把你翻篇了——如果她想要的是我,那么你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盛绾绾给他的回应越多,需要越多,他的慾念就会越强,自我的意识也会更强,出现的频率跟次数就会越多。
他最不该做的,就是顺应着薄祈给她的感觉,让她的依赖加深。
他应该回国,回到笙儿的身边。
让时间慢慢的……将盛绾绾三个字抹去。
他已经病态了,再继续在她身边,他只会越来越病态。
她对他已经毫无留恋,她宁愿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他要孤注一掷连自己都堵上?
薄锦墨盯着手指间忽明忽暗的烟头,英俊的脸庞冷漠而阴沉,这种事情对他而言过于愚蠢,风险无穷大,一输就没有翻身的机会。
可为什么明知道前面是沼泽他也停不下,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脚一脚的踩进去,越陷越深。
沉迷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自己在沉迷却不自醒。
冒充另一个男人——你到底是为了什么?
还是不知道这件事情本身多可笑?
………………
他们在米兰待了七天,本来盛绾绾有天心情好的时候还提出既然来了意大利,为什么要一直在米兰待着,干脆去罗马、弗洛伦萨转转。
“等你的眼睛恢复了,你想去罗马还是想去弗洛伦萨,我任何时候都奉陪。”
她怔了怔,心想这男人真是会说话。
这句话的意思不仅承诺她的眼睛一定会好,更重要的潜台词是——他们以后还会一起出来。
米兰她来过不少次,算是很熟了,不过意大利的另外两个城市她的确算是没怎么玩过,她大概也明白为什么他这七天都定在了米兰。
大概是只是出来散心,如果去别的她还不熟悉的城市,偏偏眼睛还看不到会更加失落。
回安城的飞机上,她“看”着小小的窗口出神,一个礼拜的时间,这个男人给她的感觉——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即便是他阴阳怪气,偶尔脾气反复无常,时冷时热,她也仍然觉得他给她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大概就是——事无巨细的照顾,强势又温柔,好像她真的一辈子都是瞎子他都不会介意。
他爱她,相处时间越长越不觉得浮夸。
而爱越深越平静。
但她不知道这安全感……跟薄锦墨的相似有没有关系。
她不认为自己有这么没出息事到如今还想着他——好吧她的确会时不时的想起那男人,但只是想起,不是想念。
她也没觉得自己在他身上拼命寻找前夫的感觉,虽然这种感觉冒的很频繁。
薄锦墨是她在过去的二是二年二十三年不到的时间里爱得最伤筋动骨的男人,不管怎么不肯怎么痛楚都无法否认她也不屑否认。
但已经翻篇已经过去了。
唉,是她不仅专招这一类的男人,还特别的好这一口?
她转过头问他,“薄祈。”
薄锦墨看着她,听她叫多少遍这个名字,他不仅没有习惯,仍然会本能的不悦,“嗯。”
她困惑的问,“你真的抄袭我给我前夫买的衬衫定制了一全套一模一样的?”
薄锦墨,“……”
这种蠢话她也相信。
每次提起他,开口前夫闭口前夫,他的名字不比前夫两个字好听?
他的名字也比薄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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