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 一更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提拔几个队长来。

  原先被提拔为小队长的陈旗鸿、蒙邵和米勇军和董文乐暂时升任队长,小队长每个队长可以自己选择。

  这样一来,就有六个队伍七个队长,陆新煜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只能说是平日里需要他的时候才会上。

  想到哥哥,陆渔舟就有些想哥哥了。

  陆新煜带队拉货,已经陆续有好几批砖石被运送回来。队员们大多都回去了,他却临时有点事情耽搁,停在了镇上的玩家工会。

  玩家工会中,相比较成立第一年的门可罗雀,如今却是热热闹闹,到处都是人影,还得小心跟别人保持距离,否则很有可能会撞在一起。

  其实这次过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主要是马上要过年了,家里有老有小,陆新煜想要准备一些新年礼物送给家人。

  正是因为家里什么都不缺,陆新煜才有点犯难。这些天他在外面一直找了好久,也找不出有什么可以送给家里人的,正巧回来经过玩家公会,来这里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能进出玩家公会的,不是玩家,就是手头资源不缺,需要在玩家工会发布任务的人。

  来往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谁家里缺点什么东西,都会让自己的下属,来玩家公会附近转悠一圈。或者摆点小摊,和别人交换自己需要的东西,或者交换信息。

  虽说这里摆的都是地摊,但地摊上的可不是地摊货。

  恰恰相反,地摊上摆放的都是一些类似末日前的调味料,村长商店里面没有,但人们所需要的商品。

  这些东西在末日前,或许只值几块钱,或者十几块钱。在末日后,可谓是有市无价。一般物品主人把它们放出来,不会拿去售卖,而是拿来交换。

  可惜,陆新煜转了好几圈,都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

  正当他失望的想要转身离开时,余光瞥见一个角落的摊位上,有一只红色的玉兔。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用红玉雕琢出来的小兔子。

  凑近了看,那是一只巴掌大小的玻璃种玉兔,成色极佳。这种红色,不是暗红色也不是紫红色,而是极其鲜艳的正红色。

  陆新煜越看越喜欢,询问卖家:“这只玉兔子怎么卖?”

  卖家是一个40来岁的中年男人,衣着不甚干净,穿着单薄,此时正抱着肩膀,蹲在地上瑟瑟发抖,一看摊位上的东西就不是他的,估计是代人来卖。

  听到有人询问,连忙抬起头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只见陆新煜身材修长挺拔,肤色白皙,神态从容,头顶灰色兔皮帽,身上穿着灰黑色的鼠皮大衣,脚下蹬着牛皮靴,手上还戴着一副看不出皮质的手套,浑身上下都诠释着两个字:“富有”。

  做买卖的人,大多都精明,那双眼睛就跟计价器似的,只要你人站在他面前,他就能啪啪啪的把你从头到脚的服饰都算成金钱。

  他不敢得罪你,但不妨碍把你当成一头肥羊,你要是脾气太好了,就等着被狠狠的宰一顿。

  “老板,你的眼光真好。这只翡翠兔子长10公分,高4.5公分,颜色清透色也正您颠颠这重量,绝对没有一丝一毫的掺假。您瞧瞧这手感多细腻它是玻璃种翡翠,水头也很足,表面还会起荧呢……”

  陆新煜打断他的话:“得了,你就先给我一个价吧如果我满意的话,那就带走,不满意的话你介绍的再好,我也不会买。”

  卖家被打断话也不生气,做买卖的时间长了,遇到的人多种多样,要生气的话,早800年前就气死了。

  “老板一看就是爽快的人,这样吧,一口价,一千金币,您看怎么样?”

  陆新煜蹙眉,虽说他对翡翠这一类奢侈品并不是十分了解,却也能看出,这个价格里面的水分。

  做买卖的人,想要为自己谋利的心思很正常,但太过贪心了,便会惹人不快。

  陆新煜又不是非它不可,不值当为此当个冤大头。

  他转身就走,卖家一看,这是惹恼了顾客,连忙高声喊道:“但老板别走啊,我是买卖人,我报价,您还价不就成了么,咱们好商量。”

  陆新煜站定脚步,回首看他:“300金币,300金币卖的话我就带走。”

  “哎呀老板,您这不是为难我嘛,300金币我就亏了,您看能不能再出高点,这样吧500金币成么?我这可算是给您打了对折,够诚意了吧?”

  陆新煜哪里遇到过这种情况,砍价本就不是他擅长的,想着人站在这里,也挺辛苦,就算让他赚点钱,那也就赚点吧。

  正想点头成交,就听身后一个女人低笑一声:

  “老板,你这可就不够意思了,你知道他是谁吗,挑肥羊也不能挑到他身上去呀。万一人家回去的时候遇到内行,知道被你给耍了,那你大概在以后都别想在这个平泰镇生活了。”

  说着,女人叼着根棒棒糖走到他身边,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陆大班长,多年不见,风采依旧啊。”

  只见女人身高1米82,留着一头短发,小麦色的肌肤,气息沉稳,笑容慵懒,虽已过去了十几年,却依旧与记忆中的一个女孩对上了号。

  “元九?”

  元九眼神一闪,口中的棒棒糖换了个位置,鼓囊着一边脸颊,笑容更加真实:“没想到过去十几年,陆大班长竟然还记得我,真是让我惊喜呢。”

  怎么可能记不得,陆新煜心想,从小到大,身高几乎能与自己持平的同龄女性仅此一个。

  元九是陆新煜的高中同学,高中的时候,陆新煜的身高已经有1米8,因为身高太高,只能坐在最后排,而元九则是他的前桌,可想而知这个女孩子到底有多高。

  这种身高的女孩子,要么进运动队,要么进模特队,或者做空姐。可元九家觉得不管是做运动员,还是做模特或者做空姐,吃的都是青春饭,一定要让她考上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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