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是你老婆
其实,被别人亲几下的也没啥,毕竟咱也少不了一块儿肉,更何况这耍流氓的、还是一个美女呢。
但哥们不得不说,就算你想亲我,那也得有点理由吧,你不能亲完了还不给钱啊,哥们可是卖身不卖嘴儿的。
所以啊,我先享受了一小下以后,咱哥们就不能任她‘欺负’了,我使劲把身上的皮裤小妞掀翻在地,紧跟着我也一翻身,压她身上,死死地按着她的两只手,喝道:“亲毛啊亲,还没说价钱呢!”
额....这句话不算啊,它只是哥们心里的一个想法罢了,其实我的原话是说:“你谁啊你?这光天化日的......额,这大晚上的,咋还耍流氓啊?你不知道夜战是有伤风化的吗!”
“你....”那皮裤小妞似乎终于冷静了一些,听了我的话,就呆了一下,竟然反问我说:“你.....你不认识我啦?”
“废话,我哪知道你是谁啊?”我没好气的说:“不过,去招待所偷茶杯的,应该就是你了吧!那茶杯呢?还有茶杯里头的女鬼!”
我其实很想知道那茶杯和水鬼春梅的去向,当然,水鬼春梅何去何从,这我并不关心,哥们最在乎的,其实是茶杯本身,因为那茶杯是人家招待所的私有物品,要是在哥们所住的这段期间内给整丢了,我估计招待所的老板娘,肯定会让哥们赔的。
但我没想到,这皮裤小妞居然还是不理哥们这茬,她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呆呆的和哥们对视着,又问:“那....那你是王林吗?”
呦,这小妞居然知道哥们叫啥,可我确实不认识她啊,因为在我的圈子里,是绝对没有美女的,就算有未婚的女孩,那也都是恐龙级别的,否则,咱哥们都快三十的人了,为啥还没个对象呢!
但是,我瞧这小妞的表情,再加上她刚才话里的语调和情绪,以及联想起她刚才扑到哥们的举动,我好像就意识到了什么,所以我就试探性的问道:“你....你是我以前的朋友吗?或者说,你以前认识我?”
“我.....我是你老婆!你说我认不认识你!”
“卧槽,你开什么国际玩笑呐!”
我吓得一个激灵,连忙从这妞的身上起来,一连退了好几步,可突然,哥们的脚下就又是一绊,我哎呦一声,就又坐地上了,也不知道我今个是咋了,怎么老是摔呢?
可眼下我也没心思琢磨这些了,这妞居然说那话。
我去,这怎么个意思?天上掉下个小媳妇吗?这题材,都他娘的能写小说了吧。
不过,我的脑子可没乱,哥们记得,我可是个失过忆的主,要是从这里看的话,也保不准,这皮裤小妞说的就是真的呢。
可问题是,我失忆都快十年了,准确一点,应该是八年,而八年以前,我他娘的才刚发育完美吧,那时候我要是对这小妞做了啥......额,想想就觉得可怕,我他娘的八年以前,不会是个禽兽吧!
想到这,我果断放弃了这个念头,哥们可不能承认自己是个禽兽,我之前还想做一个五讲四美、洁身自号、正气凛然、守身如玉的乖乖小宅男呢,要是承认自己和皮裤小妞有过一段,那以后我还怎么找媳妇呢!
哎?对了,她不就是我媳妇吗?我得问问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说不准,哥们还能因祸得福,脱离单身狗的范围呢!
所以,我就看着皮裤小妞,先借着朦朦胧胧的月光,上下打量了对方几眼,嗯,她的身材还行,而刚才也看了一眼她的长相,也能接受,“那个....你说你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你有什么证据吗?对了,你叫啥啊?”
“我当然有证据了!”皮裤小妞打紧绷绷的皮裤兜里掏出一个钱包,从里头抽出了一张纸,递给我,说:“呐,这就最好的证据,我都找了你八年了,还有,我叫吴晓雅,是你老婆,不是你女朋友!”
“打住,你可别这么说,在哥们没搞清楚所有的事情之前,咱俩最好先别扯上夫妻名分,我他娘的还得出去见人呢!”
“你.....”这位自称是吴晓雅的皮裤小妞,可能是被哥们的言语给气到了,但她一迟疑,也没有反击哥们什么,仍是把那张纸递给了我。
而我接手里一瞧,这哪是什么纸啊,厚厚硬硬的,分明是一张照片嘛,可今晚上的月亮也太不给力了,我愣是把照片贴眼头里,都没有看清上头有啥。
“呐,给你这个!”
这时,吴晓雅捡起掉地上的手电,递给我,随即,她就蹲在我的身边,凑得那叫一个近,哥们还是第一次,跟一个美女贴的这么近呢,我都能闻见她嘴里有股晚饭味了!额......吃的好像还是臊子面,那辣味,简直就是十足十啊!
对了,难道这妞吃完晚饭不刷牙吗?那怪不得我会失忆呢,一定是几年以前,这妞很邋遢的,所以哥们才心甘情愿的忘了她!
当然,我也就是胡乱想想,哥们此时,已经接过了那只手电,还照了照手里的照片。
这张照片是一张彩照,手心大小,而照片的里面,是一对姿态极其亲密的青年男女,这对青年男女的身上,穿的还是学士服,同时,哥们也是赫然发现,这对俊男靓女当中的那个男的,虽然五官脸颊、包括面部表情等细节处,还略微透着一些孩子的稚嫩,但我还是确定,这个正太版的帅哥,的确是我。
而据我的推算,八年以前,我那个时候差不多是二十二岁左右,如果是一个正常孩子的话,假设这个孩子上学早,或是因为学习好,跳过学级,还是有可能在二十二岁之前,做到大学本科毕业的,只是我当初还上过大学吗?为啥我连校园生活都忘啦?
“这个男的......真的是我?”我又看了几眼照片,还是不敢确定,就把请教的目光抛给吴晓雅。
而哥们边上,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又搂住我的吴晓雅,也肯定的点点头,说:“不是你会是谁?你个坏蛋,这几年你死哪去啦?”
呦呵,咋又撒上娇了?要不要这么快啊!
我又有些懵逼了,连忙挣脱掉她的胳膊,摇头说:“那个....吴晓雅是吧,我....我还没有思想准备呢,而且,你这....你这出场的也太突然啦,我只是办事来了这村里,你....你别不是认错人了吧!”
哥们不是那种有了媳妇就装逼的人,主要是这茫茫人海之中,长相相似的多不胜数,譬如说一个姓白的女演员,和一个姓王的女演员就很像,还有咱哥们,就自认很像金城武嘛。
额.....金城武的长相,好像也不正太吧!
但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模样相似的人,这世界上是有很多对儿的,我就怕今天顺着吴晓雅的话,承认了哥们之前和她有一段,那万一有一天,她发现我不是她要找的人,而那时候我又和她那啥了,那可就麻烦大了,至于此处的那啥是啥意思,你们自行去脑补!
可吴晓雅听了我的话后,竟然丝毫不急于解释,她只是温柔细声的问了我一句,“那你的左眼眉的边上,是不是有个白点啊!”
哎,确实,我以前但凡是照镜子的时候,总能发现自己左眼眉的边上,有一个很不明显的小白点,但不是痘痘的那种白点,而是如同那一点点的皮肤受过伤,可又长好了的、新皮肤一样的白点,近似于白癜风,但只是一个点,不仔细看,我自己都看不见。
但这吴晓雅,刚才也只用手电照了我一下啊,哥们脸上的白点,又不是很明显的,那她是怎么知道的呢?难不成.......
吴晓雅见我沉默,就解释说:“在以前,你那个白点其实是个痦子,而咱俩上大学的时候,校门口去过一个点痦子的老头,我没见过点痦子是怎么点的,而你又疼我,啥事都听我的,所以,你那个痦子就没了,成了一个白点!”
“我去,我以前还那么傻逼过呐?你叫我点痦子我就点?我吃饱了撑得是咋啦?”
“瞧你说的是啥啊,你那叫会疼人,说的什么话,讨厌!”
“额....反正我觉得,女朋友叫男友去点痦子,男的想也不想的还就去,那就是他娘的傻逼!”
我翻了白眼,把照片还给吴晓雅,又说:“算了,实话告诉你,我八年以前就失忆了,至于你和我的事,现在不是证明这些的时候,我此时此刻身负拯救世界的重任,你呢,爱干嘛干嘛去,我要在这等我的朋友过来,不过,鉴于你刚才救了哥们,哥们勉为其难,允许你在这里陪我等着我那朋友,而且,我说不定还会心情一好,考虑一下,和你共同回忆以往的青春年华!”
“你真的失忆过?那咱俩以前的事.....你真的都不记得了吗?”
“废话!”哥们又是一个白眼抛过去,“我要是没失忆的话,还会放着你这个自己扑上来的大美妞不要吗,真是的,老实的在这呆着,或许等我朋友过来,他能证明咱俩以前认不认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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