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返回
反正这事早晚要说,沈翊也没瞒着,不过对高骏臣这种人,他也不准备客气,反问道:“你知道现在的汪家头是什么格局吗?”
高骏臣心里咯噔了一下,他突然想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汪家村东山的龙脉被毁,意味着以前看过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也就是说,自己原先的想法,肯定不对了。
想到这,高骏臣背心冒汗的同时,心里其实还有些庆幸,如果按照他的计划布置,可能根本没有任何用处,到时他的一世英名就毁于一旦了。
现在,虽然在小辈面前很没面子,但名誉可比面子重要多了。
当然,要高骏臣向沈翊低头,他是万般不愿意的。
沈翊也没想要高骏臣向他低头,他跟大家招呼了一声,随即带着大家来到东山的那个至高点。
沈翊指着前方道:“大家看到那个信号塔了没有,问题就出在那个上面。”
“不是吧,信号塔已经建了好几年了,以前怎么没出事啊?”村长有些诧异。
汪庆国说:“以前不是东山的龙脉没破吗?”
“是的,正因为东山龙脉被破,现在整个村子的情况都发生了改变。”
沈翊点了点头,之后又问道:“当初建设那座信号塔的时候,村里有没有请师傅来做法事?”
村长说:“有的,那个时候,正好是冬至,我们邀请师傅过来做的法。”
“这就好解释了。”
沈翊说道:“我刚才吃饭的时候,专门看了村子的地图,发现那里是座土地庙,土地庙是坤龙入首,而信号塔所在的位置正是土地庙的后龙,刚好是结穴的土地庙‘龙咽’所在,龙咽是龙身咽喉最要紧处,斩龙之法多从此处下手。”
“龙咽被压,如同人被重物压喉咽,属犯天星地禁,当境土府神龙、土后土皇、土将土相、土公土母、土下君侯,皆不得安宁,如何还能庇护当地百姓?于是就会受到土魈土精、百魅千邪相侵而遭殃。”
“事实上,当初其实就不应该选择那个地方建设信号塔,只不过是由于你们做了法事,再加上有东山的龙脉,所以受到的影响比较小。但如果真要算下来,贵村这几年因为意外去世的村民,应该比往年多吧,而且基本都是男性。”
村长仔细回忆了一会,双手一拍道:“还真是这样,这几年年轻人出意外确实比往年多,因为我们村比较大,再加上车流量多,一般不会多想,没想到居然是信号塔的问题!”
汪庆国问:“沈师,这种情况怎么解决,把信号塔拆掉吗?”
沈翊回道:“此类风水问题,化解方法最好是拆除,也有一些地方被开路、建厂、钻井等导致一方龙咽风水被破坏,致使当地民众屡屡出事的,由于不能拆除也可以用五行九星生克制化之法,可以令土府相生,阴阳和合,龙神匡扶。”
村长作揖道:“一事不劳二主,麻烦沈师帮忙处理一下吧。”
沈翊刚想答应,但马上反应过来,自己手臂的伤势已经恢复,只有自己才知道,说出来那肯定惊世骇俗了。
于是,他装作为难地说:“村长,真是对不起,我的手之前在汪总那里受了伤,暂时不能作法了。你们还是另请高明吧。”
汪庆国也确认,沈翊的手刚才确实受了伤。
村长非常遗憾,好在现场不止沈翊一个风水师,最后他拜托了潘一辉。至于高骏臣,刚才就已经灰溜溜地走了,就算他还有脸留在这里,村长也会把他忘到爪哇国去。
接下来的事情,沈翊不打牌掺和,他今天出的风头已经够足了,再加上龙珠被窃,肯定会引起荆川风水界的重视,这时他再参与其中,那荆川的同行会怎么想?
因此他觉得,这个时候见好就收,是最好的选择。
跟汪庆国一起回到他家,汪庆国先打听妻子的状况,说是吃了邵家瑞带来的药,还在昏睡中。
想到妻子的事,汪庆国就很担忧,不知对方为什么要通过妻子对付他。
沈翊给出了答案:“汪总,其实你现在也不用太担心,我刚才看了,这里的位置,正好可以对东山龙脉起到辅助的作用,对方应该是想要通过破坏你这里的风水,让东山龙脉得不到支援,这样就可以更迅速解决龙脉。”
潘一骏等人都比较赞同沈翊的解释,当然,事实是否是这样,肯定要经过调查,好在经沈翊这么一说,汪庆国心里不至于那么提心吊胆了。
之后,汪庆国把鬼木制作的法器,交给沈翊,并又给了沈翊五十万,以谢沈翊的帮忙。
鬼木制作的法器是一个棺材,雕工等方面自不必说,全都是大师级别的水准,至于法器的效果,沈翊虽然不太清楚,但还是能够感觉的到,此物气场十分强烈,应该是一件质量上层的高级法器,完全符合他的要求。
剩下的那五十万,沈翊原本想要推掉,觉得少点就行,但汪庆国实在热情,盛情难却之下,他还是答应了下来。
收到钱之后,沈翊立刻把借唐士祐的钱给还掉,这让他多少有些尴尬,风水师的钱实在是太好用,也太好赚了。
先前,他不过是购买了两件法器,以及符笔和朱砂墨,就用光了几十万,为此还借了一笔钱。
但现在短短一天不到的时间,他就赚了五十万现金,以及一件鬼木制作的棺材法器。这件法器的价值至少在百万左右,也就是说,他今天赚了有一百五十万,他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之后,沈翊把已经找到了法器的消息告诉了童云娜,童云娜非常高兴,表示马上派人过去拿法器。
沈翊让她的人去张振业那边见面,并说了他手受伤的事情。
好在,小区那边光是准备工作,也不是短时间之内就能完成的,小区的事到也不急。
接下来几天,沈翊在张振业家以需要养伤为由,没有出去。就这样一直风平浪静,等到了回新海的日子。
张振业本来还想请沈翊多住几天,不过这次沈翊已经出来了有段时间了,荆川再好,不是他的故乡。虽然,他对新海的感情不见得有多深,但也是他待了十八年多的地,
一路平安抵达新海,当沈翊脚下踏上新海的土地,一种特殊的感觉油然而生。
“还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沈翊笑了笑,叫上出租车,返回店里。
车子只能停在风水街的街口,沈翊付钱下了车,向自家店铺走去,临近店门口,他突然发现有个人在门口徘徊。
沈翊越看此人越是面熟,再仔细一想,这不是已经许多年不见的沈加财吗?
沈翊心里一喜,快步走了过去,远远地便打起了招呼:“窝瓜!”
“小翊?!”
沈加财回头一看,脸上露出些许狐疑的神色。
沈翊这段时间,补充了不少营养,身体亏空得到大量的补充,体格已经健壮了不少,更别说,和小时候那上瘦得不成样子的模样相比了。
“窝瓜,干嘛这个样子,不认识我啦?”沈翊朝沈加财的胸口打了一拳。
“嘶!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吧?”沈加财上下打量着沈翊,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你的变化也不小。”
沈翊也打量着沈加财,除了那张窝瓜脸实在太好识别之外,沈加财的其他地方,看起来也跟变了个人试的。其他不说,他现在一身肌肉,肯定花费了不少时间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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