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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遇小偷夺命狂奔


  “能自在捡漏的好日子不多了!”胡途弄了个大黑口罩戴着,低调的逛着。

  他尽量不说话,也不在一个摊位上停留太久。遇到了好东西,问价还价,接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争不抢,扭头就走,特爽快。

  要是遇到了疑心重的卖家,见胡途爽快答应,突然就不卖了。不管那东西值多少钱,胡途都绝不纠缠,扭头便走。一些卖家把这东XC在角落,回家找人鉴定,果然都是老东西,顿时暗道幸运。

  其中又有半数人疑心特别重,胡途这么一走,便又疑心这东西还是假的,又把胡途叫回去。

  这么犹犹豫豫的,也该他们破财。这回胡途依旧给钱,拿了东西装包里就厉害,依旧爽快。交易既成,卖家就是再有疑心,也不能纠缠不休,否则坏了规矩,摊子也甭在这摆着了。

  但不管怎样,确实又有更多人注意到了胡途。不光卖家,还有在古玩店消费过的买家。这些人把胡途弄得焦头烂额,又无可奈何,对于那些买家还得说着好听的话供着,有气都没处发。

  比如下面这一幕:

  “呦,这位莫不是是胡先生?”说话的是位精致的老汉,最精致的是秃了顶的那一片,被从右边长长了的头发盖住,稀疏地如沙漠中的丛林一般,隔老远就能看到锃亮的脑门。在他说这句话之前,他面前蹲着的那位年轻人正漫不经心地询问一只花瓶的价钱。

  问价的便是胡途,听到有人认出他来,他自然地点点头,瞅见那人嘴角的笑意,他又下意识的摇摇头,可摇头也没用了,他已经露馅了。

  那老汉怕是跟老七一胎生的,做生意好不实诚,他说道:“这个瓶子好像是我老婆插花用的,唉,怎么放在这里了,这玩意可值上百万呢。”他像抱宝贝似的把那个花瓶拎起来,上下打量几眼,“嗯,果然是它。多谢胡先生提醒,不然我可就糊里糊涂卖出去了,回家我媳妇非得大耳刮子抽我不可。真对不住您,您要是要别的东西,我可以给您算便宜点。”

  “哼。”胡途闷哼了一声,心想着这摊子又泡汤了,这几天的收获一天比一天少,连往里馋东西都不方便。他憋屈之下,指着一个一看就是现代艺术品的瓷碗说,“那这个呢,多少钱?”

  “哎呦。”那老汉端起碗,说道,“这不是我儿子用的那个碗么?我那个傻儿子有个怪毛病,别人认床、认家,这家伙就喜欢认碗,不是这只碗盛的饭,他都不爱吃。唉,也不知道是谁把这只碗放在这里的。”

  “老伯,您事儿可真多。”胡途打算回去了,忍不住吐槽一句。站起来一拎包,轻轻的、瘪瘪的,让人心疼。装钱的布包倒还鼓鼓囊囊的,却让人心酸呐。他摇头晃脑,离开了,以自己的心疼和心酸,换来那老汉的眉飞色舞,收了摊,回家去找人鉴定宝贝去了。

  忙活了半天,全给别人做嫁衣,你说这事多憋屈。

  话又说到另一节。胡途一脸失望的离开,却没注意到后面跟着的尾巴。潘家园里人山人海,目的各有不同,有人喜欢盯古董,有人喜欢挣钱,有人却偏喜欢盯别人口袋里的钱,这人又偏偏跟胡途有仇怨,凑到一起必然会产生社会学效果。

  只见缩着脑袋的大脸上镶着一双水灵地贼眼,时不时在胡途身上打量,继而戳了戳新伙伴的手臂,说道:“看见那个人没,包里全是钱,就这这家伙害得柱子进了局子。”

  那位新伙伴也是个狠人,舔了舔在风中干裂的嘴唇,说道:“都是钱,那得报仇啊!”

  这句话中的钱和报仇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因果关系——因为有钱,所以报仇。并不是因为跟柱子关系好。何况这做贼的,哪里有多少关系好到为别人着想的,他们但凡能为对方着想,也不会让对方陷入到这个人人唾弃的泥坑里。

  都是因为钱认识的,基本上也都只认钱。

  本就是做贼的,两人眼神一对,一拍即合。先前那人讲着胡途的厉害之处,提醒新伙伴这钱不好挣之处。他那新伙伴却不信邪,说道:“小心谨慎是肯定的,不过柱子一个新人,哪里能跟我比。庆子,一会我打头阵,你来接应。”

  小声说道着,两人一前一后跟了上去。庆子在后,看着新伙伴咋咋呼呼地尾随着,留足了安全距离。

  为了报仇,庆子这些天摸清了胡途的生活规律,把胡途车子的停放地点,出门后常走的路线等等,都摸得一清二楚。他制定了一个计划,在胡途必经的一个路口下手,那里人不多,但路口很多,偷东西方便,偷完之后即使被人围堵,逃走也容易。

  这计划制定了有小半个月了,之所以等到今天才下手,是因为他之前的那个伙伴进了局子,暂时没人跟他凑对,他自己不敢干。现在来了个莽撞的新伙伴,下手的机会来了。

  到了路口,新伙伴急不可耐地跟住了胡途,瞅了个没人的时刻,果断亮出刀子。只听“呲啦”一声响,刀子在胡途身后一闪,接着他收起刀子猛地一拉,抓着包就跑。哎呦,这家伙心够野啊,听说包里全是钱,竟然临时改变计划,强抢了。

  活该他倒霉,今天胡途没买什么东西,见又遭了贼,也不出钱请人追贼,他自己拔腿就追起来了。

  跑着的小贼暗自窃喜,自己追,那敢情好,让你见识见识我这双飞毛腿的厉害。要说这世上谁跑得最拼命,除了被狼追着的兔子,大概就是这些贼了。他们不拼命也没法子,因为后面追着的是要命的家伙,不怕,只能等死。

  但正如兔子逃不过狼的口,贼逃不过警察的手,这小兔崽子怎么可能逃出胡途的手掌,比体能,谁怕谁。两人从一个小巷跑到另一个,始终相隔五六米,这又是为什么呢?原来胡途不是追不上那小兔崽子,是觉得不能那么便宜对方,反正跑跑步他也不觉得多辛苦,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这下可苦了狂奔的小贼,一直狂奔了五分钟之久,已是上气不接下气。忽然在转角碰到庆子,顿时如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跑上前去把包塞进庆子手里,两人一左一右分开,玩命般得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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