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生我者我娘,知我者未来岳父
字写得怎么样先不说,关键是内容。
郑有德原以为郑有志在写些什么乱七八糟风花雪月的东西——年轻人都喜欢这样,他不是要追人家的女儿么?
可没想到郑有志写的是明年的工作计划。
具体点来说,是三井村知青点明年的工作计划。
有对去年工作的总结,也有对明年工作的计划,既有时下流行的套话官话,也有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要点。
总体看起来,这还算是一篇很不错的工作计划,只不过,这是自家三弟写出来的么?
随着郑有德翻动纸页,郑有才的胖脸越来越红,脸上神情有些忐忑——大哥一向最喜欢挑别人毛病,该不会在候勇面前就挑他的毛病吧?
难得候勇愿意栽培他,他也想做出点成绩来,这可是他考虑了好几天,又经过几次删改才写成的。
郑有才倒是多虑了。
虽然在郑有德看来,郑有才的这篇工作计划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之处,不过毕竟现在在候勇家,他怎么会当着候勇的面煞自家三弟的面子。
“嗯,写得还行。”郑有德也不是傻的,他也知道郑有才以前是个什么德行,再想想方才那个半大小子对郑有才的评价,便知道郑有才即便当了知青,也没多大长进。
这样的工作计划,如果说没有别人的指导和帮助,单靠郑有才能写得出来,郑有德还真不信。
那个别人,自然就是候勇。
候勇这是想培养郑有才。
这么想着,郑有德不仅没有半分感激候勇,反倒更警惕了。
不仅有女色的诱惑——候美丽再怎么长得五大三粗,那也是个女的,而且郑有才还就喜欢这样式的。
还有权利的诱惑。
其实也不算什么权利的诱惑,一个村子的知青工作,在心高气傲的郑有德眼里,还算不上什么权力。
应该算是另外一种诱惑。
让一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常年被人看不起的混混,突然参加到正经的工作中去,让他取得成绩,获得别人的认可,赢得真正的尊重。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才是真正的诱惑。
而且按照政策规定,知青回城的手续都捏在当地的村支书,也就是面前这个黑瘦的男人手里。
三管齐下,软硬兼施,还真是拿捏住了郑有志。
放下文稿,看着郑有志有些忐忑,有些期望的目光,郑有德觉得,这三井村的队长,怎么这么猴精猴精的呢。
抢救自家弟弟的任务,当真是任重而道远啊。
郑有德也懒得再和这猴精猴精的队长暗中较劲——即使他想较劲也不是候勇的对手,各方面的情况都对自家不利。
尤其是郑有志,估计早就叛变得恨不得改姓候了。
郑有德对候勇说声打扰了,便转向郑有志:“有志,跟我和娘回家去,有事咱们回家再说。”
候勇也在旁边笑,笑容很是憨厚:“是啊,有志,吃了饭就跟你娘和你哥回去过年,工作上的事不着急,等过完年回来再做。”
他又转向郑老太和郑有德:“两位也别太着急了,这时候回县城也赶不上车,饭马上就熟了,先在家吃了饭,明天我打发人套车送你们去车站。”
郑有志竟然也厚着脸皮跟着劝:“是啊哥,婶子做的饭可好吃了,咱吃了饭再说。”
他压根都没提回家的事。
郑有德的火气一阵阵地上来,恨不得扒开弟弟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装满了浆糊。
他懒得跟这蠢货废话,沉着脸拉住郑有志向外走:“跟我走,先回知青点儿!”
郑有志用力挣扎,嘴里小声嘀咕:“放开我,哥,我还有正事呢,你倒是娶了媳妇,儿子也生了两个,我可还打着光棍,你不能坏我的前途和婚事啊!”
说话声音不大,也足够屋里的人听见了。
郑有德被他气得眼珠子都疼:“你胡说什么?”
郑有志丝毫不怯:“可不是嘛,你书也读了,媳妇也娶了,你的日子好过了,不说帮我一把,还反过来……”
郑有德怕他说出更难听的话,放开了他。
候勇在旁边打圆场:“咳,有志你别瞎说,郑同志,有志跟我提过亲,我一直没答应,就是想让他跟家里人商量一下。”
“这事以后再说,有志,咱们先去知青点儿。”郑有德说,生怕自家弟弟再说出什么难听的话。
许久没发威的郑老太站了起来,手一伸,准确地扭住郑有志的耳朵:“别废话,听你哥的话!”
郑有志不敢反抗,歪着头踮着脚尖,歪歪扭扭地跟着郑老太出了门,郑有德连面子功夫都懒得跟候勇做,掉头也跟着出了门。
候勇在后面喊了一嗓子:“有志啊,从这儿拿点柴禾和粮食,回去可别冻着了!”
郑有志感动得热泪盈眶,果然是生我者我娘,她不理解我,还扭着我的耳朵,知我者是我未来的岳父,他老人家生怕我冻着饿着!
郑老太骂骂咧咧地扭着儿子出门,根本不听他什么要拿柴禾之类的废话。
郑有德也没当成一回事——农村里面到处是柴禾,从哪儿拣不到啊,他们又不打算长住。
娘儿三个回到知青点,打开门,进了冷得像冰窖一样的屋子,郑老太才有点傻眼:“这屋里咋这么冻哩,有德,快去找点柴禾烧火。”
老人都疼小儿子和大孙子,郑老太也不例外,虽说这麻烦都是郑有志惹下的,到干活的时候,她还是优先打发大儿子去做。
郑老太心里其实挺后悔的。
早知道这么麻烦,就把林家明也叫上一起来了,别的方面林家明不如自家儿子,但至少他能给掏个钱跑个腿干个活儿什么的。
郑有德已经习惯了他娘的偏心,狠狠瞪了郑有志一眼,便出去找柴禾,院子里有不多一点儿柴禾,他拿到屋里让郑有志先用着,他再出去找。
半个小时之后,屋子里青烟弥漫,总算是有了一丝热乎气儿。
郑有志翻出一点儿玉米面,熬了些玉米糊糊,腌咸菜的缸上面冻了厚厚的一层冰,郑有志把炉钩子洗净,将冰层捅了个窟窿,从窟窿里钩出几根腌豆角。
他也懒得切,用凉水淘了淘,便直接把豆角放在盘子里,端到桌上:“就这么凑合着吃吧,这菜是王树林腌的,他小时候玩过麻雀,腌的菜有股子臭味,不过总比没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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