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采野菜
天亮以后,简强在路边买了两个热气腾腾的油饼,一边吃,一边往汽车站的方向走去。
江城是楚省省会,有七百多万人口,简强的家乡离此有六十公里,位于江城的边陲地带。
花了四块五买票上车,简强交代售票员,让她到地方提醒一下自己,然后就倒在座位上呼呼睡了。
或许是真的困了,巴士一路颠颠簸簸,加上车里人声嘈杂,硬是没把简强吵醒,直到售票员阿姨拍他肩膀,这才睁开朦胧的睡眼,提着行李走下车去。
简家寨有七十多户人家,姓简的占了四分之一,其余的都是杂姓。
很久以前,村子并不叫简家寨,清朝的时候,姓简的人家里中了个进士,成了远近有名的才子,这才给村子改名,从此就叫简家寨。
顺着坑洼不平的泥巴小路走了差不多一公里,眼前是一片片低矮的土坯房,深色的瓦片丛里,矗立的几幢二层小楼,显得特别扎眼,有钱建二楼小楼的,全都是村里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他们家境殷实,是人人羡慕的万元户。
“的确是记忆里的光景,依然是那副古朴而贫瘠的面貌。”
简强感慨了一句,径直往家里走去。
“简强……”
就在简强驮着行李闷头走路的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简强回头,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皮肤白~皙的少女,少女反着手站在那里,正用一副倨傲的眼神与他对视。
“听说你跟你爸去外边打工了,你是不准备继续念书了吗?”
说话的姑娘名叫柳如月,是简强的同班同学,这丫头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班长,骄傲得像个公主,跟人说话总是一副趾高气昂的模样。
简强比较反感柳如月的性格,所以跟她碰面时,能埋头绕过去的时候,绝不废话哔哔,实在绕不过去了,也只是简单地敷衍两句。
“是啊!听说祖国需要人搬砖,我就跟我爸去工地了。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读书等于浪费钱,不像你,考个大学多简单啊,清华北大随便上!”
“你这叫破罐破摔知道吗?”柳如月完全没意识到简强语气里淡淡的嘲讽,以一贯的说教口吻说道:“其实,我觉得你使把劲,是有可能考上大学的,为什么不努力试试呢?为什么要自暴自弃呢?”
“自暴自弃?”简强不爽地哼了一声,心想你谁呀,有什么资格乱扣帽子!
本想怼她两句,想想还是算了,还有许多事要处理,没工夫跟她掰扯,于是扔给柳如月一个她根本领悟不了的眼神。
“这是我的事情,不劳你费心!”
说完,看也不看柳如月一眼,嘴里哼着流行歌曲,一路往家走去。
“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岁月不知明天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
柳如月瞪着简强的背影,都囔着:“唱得跟猪叫一样……”
简强没走几步就到家了,推开斑驳的小院木门,探头喊道:“妈,我回来了!”
堂屋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半页,简珍拿着一本书跑出来,吃惊地望着简强。
“哥!”
简强十分受用地嗯了一声,把行李放在一边,摸着简珍的头说:“丫头,有没有想哥呀?”
“当然没有了!”简珍一把将简强的手扒拉开:“你走了不知道多好,都没人跟我抢电视看!哥,我跟你说,现在有一部动画片叫《圣斗士星矢》,每天放一集,可好看了!”
《圣斗士星矢》简强当然看过,不过现在没空跟她讨论剧情,见她手里拿着一本语文书,随口问道:“暑假作业还没做完?”
“早做完了,这不,马上要上初三了,我把你的旧书找出来,提前预习一遍!”
简强点点头,打小这个妹妹就比他懂事,勤快不说,学习成绩还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
这点,连简强都感到嫉妒,总是跟老妈开玩笑说:“妈,您太偏心了,把妹妹生得这么聪明,却给我留了一个榆木脑袋!”
每逢此刻,胡小凤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珍珍是我亲生的,你是我薅猪草时捡回来的,能一样吗?”
记忆里的温馨历历在目,简珍给简强倒了一杯水,问道:“哥,怎么你一个人回来了,爸呢?”
“爸在工地呢,我回来有很重要的事情处理,妈呢?”
“妈去菜地摘菜去了,刚走一会!”
简强哦了一声:“你在也一样,带上小铲和篮子,咱俩上后山!”
“去那干嘛呀?”简珍嘟着嘴,有些不情愿。
“别问那么多,到那你就知道了!”
简强故作深沉地说完,催促简珍赶紧的,顺手抄了两条蛇皮袋,然后把剁猪草的炖菜刀也带上。
七月的太阳,像火一样炙烤着大地,两人戴上草帽来到后山。
“你去采山菇,我来割野菜!”
简强朝简珍吩咐一声,兄妹两就分开行动了。
这个季节的乡村,家家户户的蔬菜多到吃不完,空心菜、长豆角、茄子、西红柿是饭桌上的家常菜品。
多余的南瓜和红薯随意地扔在院子里,掺在猪食里,这样可以减少糠的用量。
而野山菇和地菜,没人愿意拾掇,泛滥在田间地头,以及很少有人愿意去的后山上。
除此之外,还有生长在池塘里的鸡蛋泡梗,这些……
在新千年到来之前,城里人是很难吃到这些美味的野菜的,也没人想着把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弄到城里去卖。
简强是一个来自未来的男人,自然知道,这些野菜通过食疗专家的强烈推荐,日后会成为百姓餐桌上的香饽饽,受到人们普遍青睐。
而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在食疗专家推荐之前,将野菜送上城里人的餐桌。
不到一个小时,简珍就铲满了一篮野山菇。
而简强,也把两个蛇皮袋里装满了地菜。
兄妹俩一起往回走,简珍问道:“哥,咱自家种的菜都吃不完,你要这么多野菜干嘛,到时候吃不完,还得寻个塘子倒掉!”
简强嘿嘿笑着:“这些野菜,可不是用来吃的,我准备拿到江城去卖!”
“别逗了好吗?拿它喂猪还差不多,城里人又不是傻~子,谁会花钱买?”
“这你就别操心了!”简强信心满满地说道:“这几天,你只管按我的吩咐干活就行了,开学的时候,哥送你一个双肩挎包。”
简珍一脸的不高兴:“难道,这就是你说的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觉得这事一点不靠谱呢?”
简强没办法跟她解释几十年后的事情,只能加重语气威胁她:“双肩挎包还要不要了,想要的话,就老实干活,把嘴闭上!”
简珍悻悻地嘟着嘴,不敢再说话。
双肩挎包在那个年代的农村,还是一件挺稀罕的“奢侈品”,全村一千多口人,就只有柳如月有一个。
柳如月生来就有一种优越感,她老爸脑瓜活泛会来事,是远近闻名的有钱人。
村里的第一台神牛牌拖拉机、第一栋二层小楼、第一台黑白电视机,都是在她家里诞生的。
当许多人家还在为十二吋的黑白电视机发愁的时候,柳如月已经开始躺在沙发上,用彩电看VCD了。
所以,有时简强觉得,柳如月之所以时常犯公主病,也不完全赖她自己,他那个有钱的老爸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简珍知道家里条件不好,也不敢跟父母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有些想法只能私下里跟简强讲。
简强心里清楚,这两年最让简珍眼馋的,不是随声听,也不是时髦的牛仔裤,而是一个像柳如月那样,可以经常带在身上的双肩挎包。
“哥,说好的双肩挎包,到时不许反悔哦!”
“放心吧,哥就是卖血,也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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