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金庸宇宙
新爱电子的股权交割事项告一段落以及爱卡电子IPO事项于其他投资人达成共识,林棋开始抽出时间来处理金庸版权的事项。
林棋斥资10亿港元买断金庸版权,这种事情在十年二十年来看,肯定是非常不划算的。但站在更长远的时间跨度而言,绝对值这个价。
要知道漫威和DC版权,在进入21世纪之前,知名度就未必超过金庸小说。
直到21世纪之后,好莱坞一半的市场都靠着这种IP来支撑,原创性的大片减少,改编漫威、DC的作品越来越多,漫威宇宙、DC宇宙的那些超级英雄,才渐渐获得了世界级的知名度。
举个栗子,《蜘蛛侠》早在80年代既授权出去,但并未获得重视。所以,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远低于《圣斗士》、《北斗神拳》、《七龙珠》这些日漫。直到后来索尼公司收购哥伦比亚影业,从获取了《蜘蛛侠》IP版权,索尼公司斥资上亿美元投资,将其打造成好莱坞顶级预算的大片,彼得·帕克才开始从美国小众漫画中的偶像变成了拥有世界级知名度的超级英雄。
而《蜘蛛侠》第一部火了之后,整个系列就成了掘金利器。别说整个蜘蛛侠版权从之前的几百万美元上升到价值10亿美元。就是《蜘蛛侠》的主演,也靠着参演小蜘蛛轻易的拿到数千万美元的顶级片酬!
这还仅仅是漫威宇宙中的一个超级英雄版权,因为改编火了造成的品牌效应。实际上,整个漫威宇宙,就存在数千个同一世界观的超级英雄版权。
由于,漫威宇宙的一些基本设定和概念通过《蜘蛛侠》、《X战警》等等作品向观众科普,造成了越来越多的观众,仅因为漫威IP,就对于一些新的超级英雄影片充满期待。也正是因此,一部又一部超级大片,如同流水线一般的诞生。
也吸取了《蜘蛛侠》这样的摇钱树,因为历史原因被贱卖出去了。而后来,漫威公司就不再那么傻了,即使是冷门的版权,也采取自主投资或是合作开发。即使,旗下绝大部分的版权,都得不到开发的机会,漫威公司也宁可烂在手中,也不会轻易的授权出去,避免培养了竞争对手,以及过度开发,造成漫威版权的贬值。
与此同事,漫威宇宙的整体开发和解释权掌握在手中,也使得漫威公司能够有序开发,不至于,过早的透支漫威宇宙的人气。
而华语文化领域,就缺乏类似于漫威宇宙那种统一世界观的东西。
当然了,金庸的14部武侠,提炼出来的剧情、人物、设定,再进行更多的解释和补足漏洞,距离“漫威宇宙”那样的IP摇篮级的世界观IP,也并不是那么遥远。
毕竟,漫威宇宙也不是一开始就是形成一个复杂的世界体系,而是因为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作品,之后,将许多类似的作品的设定提炼出来,就形成了官方的设定集。主要的剧情和人物,形成编年史,大量的旁支作品,围绕着这个设定框架展开剧情。当然,也有一些剧情和设定偏差较大的作品,但却是可以祭出“平行宇宙”的解释。只要掌握了这种解释权,即使设定有再多冲突,也能堆砌出一个统一世界观的幻想宇宙。
那种幻想作品形成的宇宙,能孵化热门版权的销量,堪称的工业化量产。以往一些热门的漫画和小说版权,是一个作者或一个团队意外创作,并不具备可复制性。
但是,一旦作品的IP形成了一个世界观,并且,仅仅这个幻想世界的设定集,就有一堆的粉丝。那么,根据设定集来定制热门IP,则是可以不断复制的成功经验。
原本,金庸版权不算“金庸宇宙”,虽然,单部作品具备改编价值。但是整体,并不能孵化出跟金庸原著等同人气的小说。即使的同人,人气只能远远低于原著,不可能高于原著甚至不可能接近原著。
这就是因为,金庸版权解释权过去一直集中在金庸自己手中,并没有商业化,提炼出官方设定集。作为个人作者,金庸也没意识到有这么做的必要。
但是,作为受到后世商业化熏陶的林棋,自然知道这么做非常有意义!
华语文化圈后世根本就没形成这种“幻想宇宙”,互联网时代之后,从“九州”到“望古”、“六迹”之类的强行打造世界观,由于起步太晚,并且,没有真正国民级甚至世界级的作品作为基石。后来,这种打造世界观的努力,在华语文化圈中,并没有获得成功!
简单说,就是一盘散沙,指望随便拉拢一批作者,你写你的,我写我的。给钱,就写。不给钱,就散伙。这种投机的方式,强行的捏出一个世界观,怎么可能?
想要打造出世界观级的IP,实际上,最佳做法就是拿出真正的国民级的作品作为基石。有了这种人气基础,之后,再开始拓展。
林棋觉得很长一段时间内,华语文化圈中,大概也只有金庸版权,如果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是有可能整合成一个“金庸宇宙”的。
而为了充分的执行这个战略,林棋投资10亿元,成立了“幻想世界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今后专注于打造世界观级的IP。目前,幻想世界公司首先成立第一个项目小组既是“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
金庸武侠工作室,不仅仅专注于金庸版权的改编和投资,更关键的是,作为金庸世界观的官方解释机构。今后,金庸宇宙的世界观设定,粉丝仅仅看金庸原著是不够的,还需要看“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出版的官方设定集。只有官方设定集,才比金庸还权威的解释金庸版权。
至于,原著作者金庸跟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之间的解释权矛盾,嗯——以金庸武侠文化工作室为准!毕竟,工作室虽然尊重金庸这个原著作者,但是,并不跪舔!因为,尊重仅是作品,作为金庸宇宙的基石,但仅是基石而已,金庸作品本身,也存在自相矛盾和各种BUG。需要专业的工作室,对其设定进行更权威的梳理和解释,一些漏洞,也需要进行擦破股,补充一些原著没有的解释,来让整个世界观更能自圆其说。
当然了,工作室也不是绝非的“原教旨”主义者。设定肯定是为了商业利益服务的。今后,如果有作品跟官方的设定集不符合,为了商业利益着想,随时可以吃书,将设定集升级到下一个版本。
“金庸仅是原著小说作者而已,我们要做的事情,是基于金庸小说版权和IP打造一个武侠世界观,修订《金庸武侠世界设定集》!具体怎么打造设定集,我觉得参考一下美国人的漫威公司旗下的版权,而从设定集严谨的角度,我们则是参考一下《龙与地下城》,这个版权知名度更小一些,开发的也非常不充分,但却是打造世界观的教科书。”林棋微笑说道,“一旦世界观形成,我们今后的作品未必仅需要靠着金庸原著的剧情去改编。即使是一些,按照设定集去创作的同人,只要有着高人气,我们也可以吸纳过来,丰富我们的世界观,甚至把同人当原著一样拍摄影视、动画,制作成游戏!你们别觉得仅是这样,金庸宇宙一旦深入人心之后,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的不按照原著出牌,比如,乔峰做出选择,他的身世不是契丹人萧峰,就是宋人乔峰,比如,乔峰没当过丐帮帮主,仅是一名流浪的侠客。原著党可能不接受,以为我们乱改,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解释为——平行宇宙发生的事情。而不同剧情的平行宇宙,我们可以改编无数个,任由想象力发挥,只要合情合理就可以!这样观众永远不会腻味一成不变的剧情,也永远不可能根据原著来猜测我们改编的后续剧情!我们有可能推出一部是完全按原著剧情发展的影视,也有可能推出一部跟原著完全不是一回事,发生在平行宇宙的故事。”
“《笑傲江湖》里面,也可以写林平之没有切鸡鸡,没有拜入华山派,而是拜入日月神教修炼的是吸星大法。随便一改,又是一条不同的剧情线,解释权在我,当然可以为所欲为。观众永远不可能因为看了所谓原著,就知道改编版的后续剧情。就是林平之怎么选择,我们就可以改动无数次,变成不同的剧情线,推出无数个版权的新作品,根本不愁观众因为看透剧情而失去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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