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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两个爱情故事


  寻常之人,怀里揣着二百两黄金,如此一笔巨大的财富,无异揣着个流动小金库,想必是寝食难安,不知如何才好。而郭英俊却是随随便便找了间客栈,随随便便的把两根小金条放进他的小包裹就那么扔在床头的桌上,然后钻进被窝,遮头盖脸的,倒头就睡,还呼噜呼噜的睡得蛮香甜的样子。

  天下间,嗅觉最是敏锐者,莫过于两种人,一是梁上空空君子手,二是偷香窃玉采花下作之流。哪里有钱财可盗,哪里有美女可窃,仿佛冥冥之中,自有某种神奇的力量给予他们传递精准无比的信息。

  可不是,估摸半个时辰之后,幽暗的窗纸被口水弄破了一个口子,然后,伸进一口筒管,吹进缕缕淡黄的烟雾,逐渐往屋里递进。

  一会儿,郭英俊在被窝里轻轻咳嗽几声,然后,又恢复了安静。

  筒管悄然退去,然后,伸进一把匕首沿着窗子底下轻轻一划,咔的一声轻响,窗门应声而开,一条黑溜溜的影子仿佛泥鳅般滑了进来,窗门随之关闭。

  屋里,很快回复原来的昏黑,只是,由于窗纸还留着小孔,屋里屋外的光差显得些许的瑕疵,较见突兀而已。但对这个不速之客而言,反而成了他的唯一光源。

  就着着这聊胜于无的微弱的光源,不速之客居然熟头熟路的径直行至床前,手握匕首,站在床前,却究竟还是有着顾忌不敢冒昧动作,眼睛四转,很快看见了桌子上的包裹,不由一愣,轻“咦”了一声,显然,人家出门在外,通常是把贵重之物藏匿在床上,而这个客人居然把包裹随随便便的摆放在桌上,这与情理不合呀!莫非,贵重之物并不在包裹里,而是在身上?

  但是,让不速之客无语的是,这丫的蒙着头脸,把整床被子卷的挺牢实的,要摸索他的怀里是否藏物,怕是须得将他的被子拉开,但是,如此一来,却是动静大了,也不知那迷魂香是否有过期之误,万一药物不那么好使,又或是分量轻了,把他弄醒了,反抗起来咋办,难道把他给杀了——貌似,这间客栈是梦家开的,图个钱财也就算了,如果伤及性命,恐怕梦家为了声誉,势必不依不饶的追杀自己,那可不划算,万万不妥的。

  不速之客犹豫了一下,暗忖,莫非,今夜要空手而回,那可是空手道上的大忌呀!

  不成,说什么也要那些物事走人,最少,迷魂香是要钱买的,却是不能干了亏本生意。

  于是,他轻轻挪动脚步,走到桌前,先是探手摸索之,很快给他摸着硬家伙,心里一跳,暗暗激动,难道这是干货?

  但是,他立刻又排除了,人家哪里会那么傻,把贵重之物随随便便摆在这桌上呢?

  但不管如何,说什么都要看一看,将就拿点啥走人就算了。

  于是,他利索的揭开包裹,第一时间拿起刚才摸索到的硬货,入手沉甸甸的,借着微弱光源,竟然黄橙橙的,金子!?

  顿时又惊又喜,几乎要忍不住叫了起来,急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在这个过程中,他忘掉了除了一手拿着小金条另外一手还握着匕首,以致,捂嘴的时候差点把鼻子给切掉半边,还好,及时反应过来,免了一次流血事故。

  得手之后,再不留恋,把小金条揣入怀里,将包裹粗略收拾,推回原位,便转身返回窗前,提起窗门,一溜烟般轻巧的钻了出去。

  然而,当他出来走廊之后,却是不由一惊,原来,原本寂静的昏暗的走廊,居然站着一个人。

  那人依靠在一条石柱上,面向外面,手里握着酒壶,一边喝着酒,一边观赏着花园里的白雪纷飞。

  也不知此人是否有所觉察,反正,不速之客究竟是做贼心虚,迟疑了一下,然后,转身,足尖一点,往相反方向迅速飞奔。

  然而,当他奔过十数丈,抬眼处,不由嘎然刹住脚步,揉揉眼睛,再细看之,没有看错,不是眼睛有毛病,刚才那个、原本该被甩在后面的人,还是刚才那个模样,手握酒壶,靠在廊柱赏景饮酒,不同的是,刚才对着的是他的右脸,现在是左脸而己。

  不速之客!

  看了此人一眼,转向长廊护栏往下望去,这仅是二楼而己,以他的高绝轻功,安全落地绝对没有问题的,只不过,一则楼下不仅有前台坐镇,且有数名安保随时待命,稍微不慎,弄出点动静,那就麻烦了。至于,这二楼走廊两端,他倒是研究过的,通道两端尽头,各有一间布草房,那是方便有些客人不想自己动手洗衣服,便将换下的衣服搁在那儿,作了登记之后,客栈为其洗刷,且晒干烫平,虽然得收取点人工费,但是,比之自己动手,当然轻松太多,从而大受欢喜。由于布草房长期堆积的衣物较多,容易衍生霉气,故而,通常皆把窗户敞开,让空气顺畅流通。所以,不言而喻,不速之客之打算,无疑是从布草房越窗子逃遁的。

  但是,眼前这个人,前前后后的出现在他的前头,拦着他的去路,究竟为何?总不是单纯的秀一秀他比自己高明不知多少倍的神出鬼没的轻功吧?

  所以,他忍不住低声问道:“阁如此先后拦着在下去路,究竟为何?”

  那人喝了口酒,却依然没有转过脸来,依然看着露天的天窗轻漫纷飞的飘雪。

  这一刻,不速之客把客栈的设计师都带恨上了,不忿那设计师脑子塞着什么的,好好的一座颇有规模的客栈,愣是在屋顶开了一个巨大的露天天窗,使得下雨时候就往一楼降落,为了排水,对应天窗的一楼地面被留出一块做了个天井,绕着天井围了一圈二尺高栏杆,以此为中心延伸出去,四周摆着台凳椅桌,供吃喝的客人使用,还美其言说是吸取天然光源,且可在吃喝当中,观赏天然风景——呸!这明明就是浪费资源了好吗?还整个什么带动新潮流引领新概念的口号,不知自信哪里来的。估计也就是梦家这么做没人轻便吐槽的,如果换作他人,怕是早被街坊使为笑柄了。

  不过,不速之客不得不承认,梦家是成功的,不仅招揽了大量的客源,更带起了一股新潮流,使得后来许多新建客栈,皆纷纷效仿,倒也成为了京城客栈模式的一种新时尚。

  但是,在不速之客心里,却还是有相当抵触的,至少,如果,这客栈没有那个天窗,那么,这人就不会在深更半夜的在这儿凭栏赏景了,最多,他是在他的房间伫立窗前,看他的风景,而不是在这里阻拦在他的面前。

  “喂喂,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忍不住稍为提高了声音。

  那人终于转过脸来,借着微弱的天光,依稀可见,这人倒也生得俊俏,似乎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人,虽然如此,但不速之客却不敢轻视,不说其他的,单单那鬼神莫测的轻功就决计不是他所能攀比的,虽说江湖上轻功非常出色手上功夫一塌糊涂的糟糕,但那毕竟是少数。他不以为这少年便是那少数人里的之一。

  所以,他捏在手上的匕首,更是紧了一紧,开启了随时应战模式。

  少年淡淡道:“你是跟我说话么?”

  见鬼,这长廊除了你我二人,再无第三人,不是与你说话,难道还跟空气说话吗!?

  不过,不速之客只是感到极大的郁闷与懊恼,却还是忍住没发作,压低声音道:“阁下,明人不做暗事,你一而再的拦阻在下去路,究竟如何打算,明说便是。”

  “明人?”少年笑了笑,“你的脸还蒙着呢,又哪里来的明?”

  废话!

  做偷窃干活的不蒙着脸,那就不是偷窃而是抢劫了,这道上的规矩咱懂得,而且,司法追究起来,抢劫罪比之偷窃罪那是严重的多!咱是聪明人,岂能干那傻事?

  显然,少年也没有等待纠结中的他回答的意思,继续道:“我的打算很简单,所谓不义之财,见着有份,现在,你懂了?”

  不速之客当然懂,黑吃黑呗!

  他暗一咬牙,道:“成,咱们一起出去外头,找个地儿分了。”

  少年轻轻笑了一声,却是含笑不语。

  不速之客道:“怎么啦?”

  少年淡淡道:“兄弟,你拿我当小孩子哄骗是不?”

  不速之客道:“阁下如何这个说法呢?”

  少年幽幽道:“在这里,你或许有所顾忌不敢弄出动静,出了外头,嘿嘿,你反悔了一跑了之,我去哪里找你,又去哪儿要回属于我的一份?”

  属于你的一份?

  说的好像他也参与了实际行动一样,还要不要脸了?

  但是,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又是如此合情合理,在这里,不速之客的确不敢与之轻易动手,但若是到了外面,那是绝对不是这样的。

  他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肉痛的伸手入怀,就要取出一金条来,不意身后响起一个清淡的声音:“好呀,两位倒是雅人,在此更深夜静时分,在这风雪飘洒的美景当中,居然干着瓜分别人财物勾当,良心就不会痛吗?”

  不速之客扭头一看,不由吃了一惊,失声道:“你,你什么时候啊出现的呀?”

  原来,在他身后的另一头不远处,站着一个英俊少年,正是早前在一楼见过的下手对象,在客栈前台登记的名字时候,听他说叫做郭英俊的那个少年。

  嗯,理论上,他是今夜失窃的苦主。

  但是,无论不速之客怎么看,都看不出这个少年脸上有苦主该有的悲苦表情,甚至,他竟然还脸含笑容,不无嘲弄的看着他。

  “嗯,夜深了,酒也喝完了,睡觉去喽。”

  前面那个少年摇了摇酒壶,空荡荡的,果然是一滴不剩了,回房睡觉去,路过不速之客身边,还蛮善意的拍拍他的膊头,幽幽道:“哎,你呀,优柔寡断,白白浪费了一个发财机会,你呀,哎......”

  他一路往那边房间走去,还一边大摇其头,很是惋惜的模样。

  显然,他的意思是指,倘若不速之客早做决定,两人把金条分了,就可以老早跑路,不至被失主追讨回去了。

  不速之客想喷他一脸!

  呸!

  如果不是你阴魂不散的拦截在此,人家早已逃之夭夭了,还会在这里等失主醒来——等等,卖迷魂香的老三头不是说他的药效至少得两个时辰后才可以清醒过来吗,跟那酒鬼扯皮一阵子最多也只是半顿饭的功夫,他是如何醒来的,难道老三头卖给我的是假药?

  哼哼,回去后,我一定要把他告进衙门,让他坐牢!

  “喂喂,”那失主显然感到被冷落了生起极大的不满,“我好歹也是失窃苦主,于今在你面前,你好歹搭理我一下,顾及一下我的心情好吗,别弄得好像是我破坏了你的财路一样,怨念满满的。”

  不速之客道:“那个,你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样醒过来的?”

  郭英俊道:“哦,是这样的,今天不对,该说是昨天了,我不是赶路吗,路上少喝水,来到京城都快渴死啦,所以,住店之后,我拼命的喝了大量的水,哪料得,这天气寒冷,得不到正常挥发,积水过量,便想着起床排放一些,然后,就发现桌上的包裹似乎被移动过,马上打开看了,才知道失窃东西了,于是,便出来房间,适逢看见两位正在协商分赃事宜,于是,就过来了,嗯,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不速之客极是纳闷,“你不觉得身体有什么不适异样,譬如,喉咙干燥,鼻子嗅觉迟钝,脑子昏眩......”

  郭英俊摇摇头,道:“没有,与平昔一般无异,很正常呀。”

  不速之客低声骂道:“奸商!假冒伪劣,赚黑心钱,卑鄙无耻!”

  郭英俊道:“嗯,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确不是什么好人,我支持你讨还公道,不过,在此之前,你是不是该把我的东西归还与我?”

  不速之客犹豫之中。

  郭英俊幽幽道:“你信不信我只消大声喊一声,被送进牢房的人就不是卖假药给你的人,而是你?”

  不速之客叹了口气,道:“郭少侠,我走眼啦。”

  郭英俊道:“哦?”

  不速之客道:“倘若一般人,老早就嚷嚷教下面的打手上来围堵我了,可你没有。这说明了两件事,一是你有足够的力量制服我,二是,你不愿在下丢脸——这份情,我燕飞云承了。”

  “燕飞云,”郭英俊轻轻道,“可是一双妙手,天下间没有开不了锁的‘妙手空空’燕飞云?”

  燕飞云摘去面色蒙布,却是一个相貌端正的中年人,低声道:“正是燕某。”

  说着话,他再次伸手入怀要把金条取出物归原主,郭英俊却摆手阻止了:“燕先生,有道是入室不空,这规矩可不能破。”

  燕飞云一愣,这恐怕是他毕生所见最奇葩的失主,别的失主恨不能把偷窃者在交回财物后剥皮抽筋,他可好,竟然拒绝归还!

  吃不透他的意思,燕飞云呐呐道:“郭少侠,你莫非瞧我不起?”

  “不对,”郭英俊缓缓道,“正是郭英俊想高攀燕先生,与您结交朋友,那点身外之物,便作我与先生的结交见面礼好了。”

  燕飞云眼神一亮,谁也不想吃进嘴巴的美食吐出来,但是,他知道,这口美食非常昂贵,吃进去,将是一个极大的人情,不由有所疑惑道:“郭少侠,据我手感掂量,这两根金条至少是二百两,是金子而不是银子呀,您怎么可以送我如此大礼,大恩情,我怕是一辈子都还不起啊。”

  郭英俊微笑,道:“说什么呢,这只是小弟的见面礼而已,无需心理负担,再说了,单单一个‘妙手空空’招牌,便绰绰有余超过这个价值了。”

  燕飞云想了想,道:“好,郭少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

  郭英俊笑了笑,道:“夜深了,你走吧。改天一起吃饭。”

  “好,”燕飞云双拳一抱,说了声“走了”,便转身望长廊尽头的布草房快步行去。

  待得燕飞云的身影消失在长廊时候,郭英俊往前走了数步,挨近刚才那饮酒观赏风景的少年房门,轻轻道:“阁下,一个人独自享受美酒,怕是有失厚道罢。”

  门儿吱的一声轻响,一个青衫少年手提酒壶走了出来,抬眼看了郭英俊一眼,有些郁闷道:“这是最后一壶女儿红了。”

  郭英俊道:“切,还以为是什么美酒呢,女儿红,这座客栈是梦家开的,梦家集团的总舵就在盛产女儿红的杭州,所以,这儿长期大量供应女儿红,完了,明日让店家续上便是。”

  少年打开塞子,靠近鼻子闭着眼睛嗅着好一会,满脸痘是眷恋之情。

  郭英俊心一动,道:“莫非,这酒是阁下在江南的情人酿造的?”

  少年睁开眼睛,轻轻摇头,道:“不是。”

  郭英俊道:“那你这是......”

  少年仰起脖子往嘴里倒了一口酒,然后递给郭英俊,后者接过,也同样仰起脖子倒了一口,将之咽下,点点头:“醇香,爽滑,果然是地道的杭州女儿红。”

  两人行至走廊栏杆,观望着天窗外的天空,天空,飘雪。

  酒壶再次回到了少年的手上,他却没有立即喝酒,而是仰望着飘雪的天空,幽幽道:“不见江南事,只见离别愁,匆匆一刹那,相逢已成憾......”

  咕噜,咕噜,咕噜。

  少年一连猛喝了三大口。

  郭英俊一手夺过,道:“喂喂,你别不是故意作个忧伤的故事,好把整壶酒给喝完去罢。”

  少年点点头,道:“咦,你好聪明呀,这都让你看穿了。”

  郭英俊笑笑,眼里却掠过一丝忧伤,轻轻道:“兄弟,这江湖断肠人不是你一个......”

  忽然顿止,没有继续说下去,也一连灌了三口酒。

  少年也没有问。

  沉默。

  忽然,少年说话,轻轻地,仿佛喃喃低语:“曾经,有个男孩,曾经与一个女孩子非常要好,有多好呢,好到了相互保证,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然而,世事变幻莫测,男孩因某种缘故失踪十多年,生死未卜,然后,当他重现天地之时,那女孩已经长大,被某男子看上,经媒妁之言,双方家长许可,或出于某种压力使然,她同意了,于是,他们举办了盛大的婚典,然后,曾经与她相约的男孩出现在他们的婚礼上,并施展手段将之破坏.......”

  郭英俊默默的把酒壶递过去,少年抓住酒壶,喝了一口,眼神里掠过一抹深深的痛。轻轻道:“本来,这段婚姻原该是宣告结束的,但是,后来,那个曾经与她一起走进婚礼殿堂的男子却是非常不服,强行把她抓走了......”

  郭英俊看了他一眼,道:“以我之见,那个曾经与女孩青梅竹马的男子应该是一个武功极高的尖顶高手,拥有如此强大力量资源,即便是抢,也可以把女孩抢回来的,你说是不是?”

  少年微微点头,随即又摇摇头。

  郭英俊大惑不解:“怎么,难道,那女孩变心了,嗯,这也对,想必对方家境丰厚,即使男孩的武功再高,也只是一介江湖草莽,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爱情,是经不起物质检验的。所以说,女人就是他么的现实!”

  少年再次摇头否定了,然后,幽幽道:“都不是。”

  郭英俊道:“那究竟是因为什么?”

  少年轻轻道:“那只因为是,那个和女孩成亲的男子,他是那个与女孩青梅竹马的男孩的亲弟弟......”

  郭英俊呆住了。

  沉默。

  忽然,郭英俊说话了,他幽幽道:“老实说,我的故事远比你简单,但却是暴力无比。”

  少年道:“通常而言,爱情和暴力一旦拉上了关系,一般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郭英俊轻轻点头,轻轻道:“谁说不是呢,原本,我们两家都是来往亲密,不是亲戚胜似亲戚交往,女孩的父亲更是把我当亲儿子看待,所以,我与女孩的交往可说是水到渠成的,只等女孩成年,便择日举行婚事,圆满结局了。然而,就在喜事即将临近之时,发生了变故......”

  微微一顿,似乎缓了口气,缓缓道:“女孩家不知从哪里听来的,说我家族里曾经出了一个黑白两道唾弃的大魔头,是个道德败坏名声狼藉的家族,由此,不仅毁了婚约,断绝往来,更是到处对外人言,一而再的抹黑我家族,终于成功的引发了两家陷入了一场血雨腥风惨绝人寰的火并,最后,我家死伤十多人,而女孩家数十口人被全杀光,女孩也被我大哥控制住了,女孩跪倒在大哥面前,泪流满脸,声嘶力竭的讨饶,大哥一时心软,更是为我着想,当下便给她解开了穴道,哪里知道,这贱人却夺过大哥的宝剑,在我面前,刺死了大哥!......”

  少年没有搭话,他知道,此刻郭英俊的心头一定是非常痛,需要时间让他缓气。

  或许是时间的久远,郭英俊心里的创伤已经逐渐被岁月抚平,沉默了一会儿,便继续道:“当时,把我气疯了,我愤怒地当众扒光她的衣服,剖开她的胸膛,挖出她的心......她的心在我手掌上还强劲有利的颤动着,暖暖的,血水从我指缝间慢慢的滴落,仿佛,那是从前,花前月下那温馨而甜蜜的情话,随着她的流失而迅速逝去......”

  扒光衣服,剖腹,剜心!

  这是赤裸裸的当众羞.辱与折磨,然后才是血刃解恨——这得有多深的仇恨?

  但是,之所以他如此恨这个女孩,是因为他曾经深深地爱着这个女孩。

  爱有多深,恨也多深。

  或许,当他的剑伤害着女孩的时候,同时也伤害着自己。

  又许是,爱,原本就是一种伤害。

  “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垂死那一刻,她的眼神不是恐惧和绝望,反而是一丝淡淡的解脱......我终于知道,她是故意求死,解脱我们之间那永远决绝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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