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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零五章 雁门伏峦


  “旗在飘,马在啸,枪在肩上刀在腰,男儿大步行军在今朝呀在今朝。”

  “快快走,莫迟疑,功名但在马上取,男儿不怕路崎岖啊大鹏飞万里。”

  飘荡的军声,轰轰的踏步声,车马轱辘与地面的吱呀,刀矛甲胄的摩擦,伴随着八里行军纵队扬起的滚滚黄沙,汇集成了一首嘈杂中掩映金戈的《行军进行曲》。

  景风习习,车辚辚,马啸啸,两个北方军主力团组成的行军纵队,正滚滚南下。

  大军行进,旌旗遮天,号角连绵,十数骑的奔腾就能占满一个路面,寻常人望去,三五十骑兵带起滚滚狂沙奔腾而来,都像是大军掩杀。

  一万居民聚一起,是一堆人,展开松松垮垮。一万军队放一起,无边无际,占据的地幅面积极大,一展开能铺满整个天地,还不使人觉得逼仄。

  这还是在充任全军先锋的赤备骑兵第二团,先行一步的情况下。

  宽阔的土路,在军队行来,只感挤的慌,纵队加路肩巡马就塞不下了。

  双马与四马辎车,拖拽式行营炮,全拖在后面单独行军。

  “这样贫瘠的土地,若我也不会移民来的。”

  大军一入雁门郡,进入清凉山地域,即道教中的“紫府”五台山附近,远方的视线中才出现了一抹苍绿。

  远望五台山,胭脂一样朦胧的暖阳下,山顶似裹了一层浅霜。

  山不高,海拔应该未过雪线,又是夏季,不该是雪,那是石灰岩还是盐?

  李轩也搞不清楚,只感觉从幽州代郡一入并州,进入雁门郡,植被就越发稀疏。

  幽州遍地的茂密松林,杉林,大小灌木,郁郁葱葱的山川,红枫遍染的山岭,在并州慢慢就全看不到了。

  只有残垣断壁一样的破城墙,黄土地似戈壁,像是大漠的边缘地带。或原就是沙漠,只不过大风已把沙漠上的沙,全吹走了。

  一个夏天还披着老羊皮袄,肥裆裤,蓬头丐面的人,才是高出地表的最高物种。

  比人低的是羊,羊毛黄兮兮的,一个小羊倌赶着十几二十只羊,羊低头啃着戈壁一样的黄土地,像是在咀嚼着沙子。

  入眼没有草绿色,全是龟裂戈壁与黄土沟渠一样的旱地,也不知羊到底在低头啃什么鬼东西。

  马上的李轩好奇中拿出望远镜细观,才看到一小群羊的身下,风吹黄絮起,吃的似乎就是这种浅贴在黄土上,鸟窝一样扁平又稀疏,离远了看都看不见的“黄草絮”。

  真不知道这种沟渠纵横的旱地上,是怎么养育出来的战马与羊。

  水草是没有的,一望无际的黄土沟壑,看久了都渴。

  “雁门伏峦,霜色征鞍,野望天残,日暮河山。人烟水静,鬼火沙寒,战伐空悲,号凄角残。”

  马上的关羽似在凭吊怀古,看着荒凉的沙色,凤眼半眯,“今时大军过雁门,只愿他日儿郎如数还。”

  “战阵厮杀,哪来的如数还。”

  驴背上的张飞啃着甘蔗,没心没肺的咧嘴大笑,“地贫有地贫的好,破地没人予吾等争,正好归咱,沙地不开花,照样可种瓜。”

  “二姐三哥太消极,借出一万,如数奉还哪行,利息呢?”

  哥仨皆夏单衣,无人披甲,大黑背上的李轩边带缰边扯衣襟扇风,神色疲惫中又显平和,“咱是要从一户一农兵,变成十户一兵役,二十户一精兵。兵多兵少取决于咱的户数,哪有越打兵越少的道理?”

  “小弟又偷换概念。”

  关羽大包子里一歪,斜着瞥了李轩一眼,“张三李四出征,还时带回十个王二麻子,送予张家李家为子,为父,为夫?”

  “..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李轩摇头晃脑的唱了起来,“无论是大河溢小河满,还是小河溢大河满,都是异曲同工,关键看咱时下要啥,最终目的是啥。时下采取的手段,是否能达到最终的目的。

  若是求民安,我等时下爱惜百姓,未尝不可。好好的生活不行么,干嘛非要打仗呢?可时下的安民,能达成最终安民的目的么?

  时下不打仗,不杀人,不让士兵勇敢的死去。随着时间推移,要死的人就越来越多。那时下的安民,就等于是把民送给人屠杀。

  二姐是知道我的,我对安民也好,打仗也罢,从来就没兴趣。我杀人不过是怕被人杀,因为恐惧,怕自己陷下去,才不得不有根稻草就猛抓,抓着就不敢放。看见有人要抢我的稻草,我就害怕,害怕稻草被抢走,害怕的把要抢我稻草的人,杀了。”

  说着,环顾了一番周遭的黄沙沟壑,又是颓然的一晃脑袋,“我出来就后悔了,越走越后悔。”

  “后悔什么?”张飞呸的吐了口甘蔗渣滓,满脸好奇。

  “后悔我就不该出来。”

  李轩挠了挠脑门,一脸无奈,“我是最不适合领兵的人,好逸恶劳,贪恋安逸,这苦难的行军,行着行着我就难受,越走越难受,真没家里舒服。晚上睡觉都想让冬梅跟我按个摩。”

  说着,又强调道,“我只喜欢异性按摩。”

  关羽脑袋一耷拉,张飞狂晕,大眼一瞪:“三哥且予小弟抓俩乡姑?”

  “你拉倒吧。”

  李轩摆摆手,没好气道,“以身作则啊懂不懂,到军中就要守军中的规矩,我就是感觉军中的规矩让我难受,所以才一想到要外出征战,就讨厌。搁家多舒服,出来打仗难受死了,妈的还吹号,我在家都是睡到自然醒的。敲鼓敲的我都神经衰弱。”

  “小弟于战阵之天赋,乃是天赐,不可辜负。”

  关羽对自家小弟平白浪费天赋的做法,最看不上,也最痛心疾首,且语带落寞,“多少将门子甘愿拿一切与你换你拥有的天赋,可你是有的反而不珍惜,见天就是游手好闲,让你带个兵你都不情不愿。”

  “好逸恶劳还是我的天赋呢。”

  李轩不是旁人能说动的,一出来一行军一难受,更是坚定了时常升起的期盼,“二姐,三哥,我跟你们说真格的呀,这领兵打仗的罪,我是真不想受。我在家尚能豪情万丈,越是出来越颓废,越容易自满。我就想了呀,都一州一地了,折腾个啥呀,就是不动,领朝廷个侯,还是回头投降个更狠的,也是个逍遥侯啊。”

  顿了顿,歪头想想,总结了下语言,“咱就是把天下打下来了,我还能把天下吃了,睡了?我不还睡一张床,吃三顿饭,住一个屋么?天下群贼四起,民不聊生,关我个屁事啊。

  我真心感觉天子才是最聪明,最幸福的,一点也不昏庸,一生都生活在快乐中。最傻的就是明君,傻得冒泡。我就犯了要明的傻,一出来才清醒了点。

  你看这山西的贫瘠沟壑,还他妈表里山河呢我草,就是寸草不生的破地,看久了我都抑郁,对北上打鲜卑都发怵了。那大漠戈壁,冻土高原,广袤的大草原,哪是汉人有资格征服的?都不愿意去,凭啥占住?

  就跟甘陕河套地一样,想占住除大移民外别无他法,可我都不愿去,为何非要强迫别人去?既都不愿去,那就让胡人占呗。

  我知道什么与国有利,与大汉有利,可有利的目的,是建立在时下苦难的行军,让士卒死的基础上。是逼迫百姓做不喜欢的事。

  我原来觉得我是正确的,可一出来一受罪,我对与国,与大汉有利的想法,就越来越淡了。对旁人未来如何也没兴趣了,就想过好我自己的。”

  “你这好逸恶劳的病啊。”张飞摇摇头,“又重了。”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雁过且留声,就你天天游手好闲。”

  关羽最恨自家小弟的痞赖,没事就小流氓一样瞎逛,闲了就找贾诩等一帮宅猫在家里玩,打猎都在自家打,懒得出去。

  扶不起的烂泥一样,干几天正经的就又甩手掌柜了,偏偏就那几天干的事,制定的东西,寻常官吏将佐一辈子再怎么努力,边都摸不到。

  这正是让关羽最深恨自家小弟的地方,有才不用在正经地方,宁肯帮张飞折腾包子店,都不参知政务军务,整天倒腾杂物。

  “进之表里山河,行于苍茫大地,小弟豪情该涨才是,怎么越走越萎靡?”

  张飞也不理解四弟这号怪咖,率大军远征,多么意气风发,他都兴奋死了,偏是自家小弟越走越是唉呦唉呦的叫唤,越走越痞赖,把主帅该做的事,走着走着就层层扔下来了,点将都不点了。

  什么敲鼓聚将参议军情的,全部取消,营务无需请示,非警讯不处理,有事单聊,聚一起谈事最多一刻钟,事毕即散。

  自从进入并州境内,全军竟然一次聚将都没聚过,军务都是在行进间处理掉的,且小弟已经把大部分本该主帅处理的事物,全分门别类的扔给别人了。

  做主帅都能走着走着做成甩手掌柜,啥也不管,偏偏大军井井有条,还不乱,这种诡异的事,让张飞对自家小弟也是很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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