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只不过,这个天下事知道的也不是很齐全嘛,边疆的战事,那是西夏与北燕之间的,与大恒没有什么关系,何至于要储君速归。凤歌心中暗笑,想着回去以后要不要拿这件事做为笑料,去嘲笑一下这位老同学后知后觉,还情报有误。
想到这里,凤歌心情很多,她将收携带好的图纸放在桌上,见独孤怀信还在忙碌着,便不再打扰,径直走出书房,想到独孤怀信说在律王府里还见过金璜,她心里始终有些不安,金璜一直都是律王的人吗,那律王也应该知道自己已经到了丰县,可是凤安年他却仍然毫不知情的样子。
或者……他只是假装不知情,幸好这里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在西夏的时候已经认识了独孤怀信,不然这样一个大陷阱,自己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现在就是要等着看看,律王派金璜跟在自己身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如果是想要除掉自己,那金璜怎么一直也没有动手,如果是想要从自己这边得到什么,那金璜又怎么会半路就露了馅,让自己给赶走了?
凤歌百思不得其解,坐在这里空想,永远也得不到答案。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看来,我得再去律王叔的府里好生探一探。”
凤歌这次直接前去找了世子,凤二公子腿脚不便,只怕知道的事情不会太多,还不如问这位大表哥来得直接一些,世子见到她十分高兴,问道戈姑娘怎么好些日子没来了,又是拿出自己新近得到的奇石给凤歌看。
凤歌接过石头,故意问道:“这看起来,有点像西夏那边的石头啊。”
世子笑道:“真不愧是璇玑才女,一下子就看出来了,这的确是西夏的石头,而且啊,还是神石哦。”
“神石?许愿用的?”凤歌笑道。
世子小心翼翼拿着“神石”:“这石头,生在西夏王都旁的一片神秘之地,那里五行调和,种什么长什么,着实喜庆的很,据说这块石头放在屋里,可保百病不生。”
“如果我没猜错,小王爷说的那片神秘之地,是在燕雀湖畔紫金山下。”
世子双眼猛然睁大:“这这这,这你也知道。”
“那地方并不算得神秘,西夏众人尽知,还不如我大恒的祀星一族隐秘极深,若是连这点小事都不知道,又如何敢称璇玑才女呢,只是,小王爷又是如何得到这块石头的?”凤歌看着世子,温柔地笑着,心中却在想:“看你什么时候露出狐狸尾巴。”
世子沉吟半晌:“也不怕你知道,我前几日出外巡守,遇到了一个西夏人,他正赶上了黑风暴,半边身子都被沙丘盖了,我将他救回来,他为表感谢,便将这块石头送给了我。”
还是独孤怀信的礼物?他怎么没提起过?那石质的确晶莹剔透,十分漂亮,绝不是在戈壁上随手能拾到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独孤怀信可以回去慢慢问他,自己来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金璜。
凤歌问道:“我先前路过花园时,看见一个圆脸的姑娘站在花间,我怕她晒着了,招呼她往树荫下站站,她却骂我多管闲事,还翻了个白眼,就跑了。不知这姑娘是何等身份?在王府里可以这般的无礼?”
虽然经过是编造的,但她精确的把金璜的性格和日常行径描绘的十分到位。
世子一听便了然:“嗨,戈姑娘想必是遇上父王新纳的小妾了,叫兰玉,仗着父王宠爱,整日里谁都不放在眼里,别说姑娘了,就算是我与二弟见了她,她也连个礼都懒得行,只不过点点头就算过去了,别人家哪有这样的规矩,可是谁说都不成,就连在王府里服侍多年的何妈妈找父王说了她几句不是,父王都让何妈妈多担戴些,年轻姑娘总归是娇纵的。连何妈妈的面子都不管用,谁还敢怎么着,我们也只能远远的躲开罢了。”
什么?金璜是律王的宠妾?凤歌忙问道:“她是什么时候进府的?”
“大半年了吧。”
这个时间,是自己刚刚出宫的那会儿,莫非……她在参加暗卫选拔时候的身份,就已经是律王的妾侍了?
律王叔啊律王叔,你到底意欲何为啊?
可是,母后在江湖中的消息来源一向广泛,如何连母后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还委托她来保护自己?
凤歌微微垂着眼睛,脑中将金璜曾经对自己说过的事情又过了一遍,对了,“我是昭德皇后派来保护你的。”这句话是她自己说的,并没有得到任何确认,还有那封据说是写给她的信,谁知道是不是她伪造的。
唯今之计,便是再去问问笼烟楼的柳妈妈,她应该将回信带给自己,断不会就给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
凤歌笑道:“原来是王爷的宠妾,那倒是有自傲的资本,只是对小王爷和二公子都这般不客气,着实有些不智呢,还未上桥,何必急着断自己的后路。罢了,不说这些事,打扰世子多时,告辞。”
离开王府,便直向笼烟楼而去,现在笼烟楼还没有开门,凤歌前去敲门,开门的小姑娘不情不愿的叨叨道:“太阳还高悬在头上呢,哪来的急色鬼……”打开门,却见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她不由愣住了:“你是谁?”
凤歌客气问道:“我找柳妈妈,她人呢?”
“她去礼佛了,这几日都不会回来。要卖身的话,再等几天吧。”说着,小丫头就要把门关上,凤歌下意识的感觉到有什么不对,抬手抵住门:“你说谎。”
小丫头明显露出慌张的神情:“我没有。”更加用力的想要关上门。
两人僵持着,然后小丫头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从门板上传过来,将她整个人弹开,一个站立不稳,要不是身后一位姑娘及时扶住她,她就少不得要摔个跟头。
她恨恨的叫道:“你到底要干嘛。”这才发现凤歌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容貌俊朗,却充满生人勿近气质的少年。
方才扶住她的那个姑娘看见凤歌,“咦”了一声,问道:“你是不是以前来过一次?”
凤歌也认出了她,是个红牌姑娘,叫翠喜,遂点点头:“不错,是柳妈妈送我下楼的。”
翠喜上前,陪笑道:“抱歉,这小丫头是刚来的,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见怪。”说罢转头看着那个小丫头:“没你事了。”
然后她对凤歌说:“实不相瞒,柳妈妈这些日子的确不在楼里,她只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找她,就说她礼佛去了,过几日就回来。”
“那楼里若是有事,该找谁呢?”
翠喜道:“楼里能有什么事,谁还敢在笼烟楼闹事不成,若是临时有一些需要拿主意的,或是拿银子的事情,找冯爷。”
“带我去见他。”
凤歌在三楼见到了被称为“冯爷”的男人,本以为他也会是像黄雕那样的人,没想到,就是一个看起来本本份份,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别说他是笼烟楼管事的,就算他只是来玩一夜的,也充满了与这个地方不相合的感觉。
他这个人,怎么看,都应该是在大树底下,摇着蒲扇,手里端着粗瓷大碗,吹掉上面落的树叶,大口喝着里面凉茶,然后再对身旁围坐着的小孩子讲鬼故事的乡村教书先生。
凤歌还没开口,他便满脸堆笑的迎上来:“哟,这位姑娘,你找谁呀?”
翠喜忙说:“冯爷,这位姑娘是柳妈妈的旧识,是来找柳妈妈的。”
“哦,这样。”冯爷挥挥手,“你先忙去吧。”
待进了门,冯爷请凤歌坐下,又为她倒上一杯茶:“不巧,拙荆出去礼佛了,有什么事,找我说也是一样。”
又是礼佛,这理由虽然听了好几遍,但为什么总觉得这么好笑呢。
凤歌笑道:“我的母亲与柳姨是二十多年前的好友,专程来见柳姨。她到底在何处,还望冯爷不吝相告。”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小小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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